如何申报外贸进出口经营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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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外贸进出口经营权
如何申报外贸进出口经营权
申报进出口经营权
一、进出口经营权申报程序
1、企业提出书面申请;
2、我局初审同意后,报市外经贸局复审;
3、市外经贸局复审合格后,报省外经贸厅审核;
4、省外经贸厅审核合格后,报国家商务部核准;
5、省外经贸厅根据商务部核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简称资格证书)。
注:
申报生产性进出口经营权,经省外经贸厅审核合格后即可登记,颁发《资格证书》(程序1、2、3);
二、申报进出口经营权需提供材料
1、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2、关于要求赋予进出口经营权的请示(需有文件头、文号、公章等);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签盖年检专用章);
4、经年检的国税登记证复印件(签盖专用章);
5、经年检的地税登记证复印件(签盖专用章);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高新技术企业还须提交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证书复印件;
9、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要提交验资报告;
10、申请成立生产企业进出口公司另需:
(1)生产企业经年审的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经工商部门确认的出资比例或验资报告(必须生产企业控股);
(3)海关自营出口实绩证明原件(上一年度出口额须达到500万美元)。
11、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办结。
鹿城区外经贸局(外事办)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资金申请:
包括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和附件。
1、项目资金计划申请表包括:
(1)封面;
(2)组织单位或企业基本情况表;
(3)申请报告表;
(4)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表;(以上各表均为一式四份、纸型为A4并有法人签名和加盖公章)。
2、附件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本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
(以上各复印件均为一式四份、纸型为A4并有法人签名和加盖公章)。
二、资金拨付:
包括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和附件。
1、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包括;
(1)封面;
(2)资金拨付申请表;
(3)项目总结报告表;(以上各表均为一式四份、纸型为A4并有法人签名和加盖公章)。
2、附件:
(1)参展项目:
①国内组团需附:
任务书、出国批件、团组人员名单、银行汇款凭证、组团单位开具发票(发票须注明展位费、公共布展费和大型展品回运费金额)等复印件及提供原件。
②企业直接参展需附:
邀请书、出入境证明、银行水单、汇款申请书、境外发票(发票须注明展位费、公共布展费和大型展品回运费金额)等复印件及提供原件。
(2)项目认证:
与国家批准的认证机构签定的合同、汇款凭证、证书、发票(须注明认证费或检验检测费金额)等复印件及提供原件。
(3)宣传推介:
合同、汇款凭证(汇往国外的还需银行水单)、发票(须注明宣传材料翻译制作费或网页设计、开发、制作费)企业产品网页下载等复印件并提供宣传材料或光盘一份及复印件原件。
(4)产品广告及商标注册:
合同、汇款凭证(汇往国外的还需银行水单)、发票、证书等复印件及提供原件。
以上各复印件均为一式四份、纸型为A4并加盖公章,与财务有关的要加盖财务章,如是外文的还需附翻译件。
三、材料齐全,2个工作日内办结。
鹿城区外经贸局(外事办)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一、基建项目管理程序
(一)审批项目建议书(立项)
1、建设单位向本局提出《建设项目建议书》或立项报告。
2、经调查认为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由我局研究发文立项。
3、审批所需材料:
(1)立项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
(二)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要求有资质单位进行项目方案设计和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本局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设计方案)进行会审论证,经论证认为建设项目可行,本局发文批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审批所需材料:
(1)审批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及相关附件
(三)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1、建设单位根据扩初设计批文,出具资信证明及报告。
2、本局依据审批材料下达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3、审批所需材料(以下内容按审批权限和程序可能略有不同):
(1)要求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的报告
(2)建设项目报批表
(3)项目选址意见书(联系单)回复及总平规划红线图
(4)土地部门项目选址意见书回复
(5)扩初设计批复文件
(6)环保评估书
(7)水土保持方案
(8)资信证明
(9)散装水泥专项押金
(10)拆建、维修项目还需具备拆建通知书和危房鉴定通知书
(四)需跨年度建设的续建项目,必须在当年第四季度办理结转手续。
(五)对立项后三年内尚未动工建设的项目予以重新审查。
二、鹿城区单位购买商品营业用房管理程序
(一)购买单位递交《购买商品营业、厂房(住宅)用房》报告。
(二)审查后出具购买商品营业用房、标准厂房或住宅审批表。
(三)手续、资料齐全后,予以审批。
三、项目审批时限
2、出资人数:
2-50人;
3、出资比例:
最高不超过90%;
4、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出资的应提交投入资金为个人财产的财产分割书。
一、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指股东之一)或共同委托代理 人(指合法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及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 代理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代办人的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本市户口须出具当地乡(镇)政府的计划生育证明,并需加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1年以上的暂住证复印件);
六、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的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非股东人员应提交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本市户口须出具当地乡(镇)政府的计划生育证明,并需加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1年以上的暂住证复印件);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明(非股东的还应提交计生证复印件);
八、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书;
九、公司住所证明(提供产权证或产权证明、场地租赁 合同或场地使用协议);
十、经营项目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 项目,还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
十一、申请承诺书。
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写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公章或签名,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到原登记机关专用纸复印并加盖核对章。
鹿城区工商分局
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交的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指股东之一或分公司负责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指合法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及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代办人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
三、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签名,一个月内有效);
四、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分公司负责人、专职人员或从业人员的身份证、(负责人非本市户口须出具当地乡(镇)政府的计划生育证明,并需加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1年以上的暂住证复印件);
六、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七、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或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或使用协议;
八、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分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九、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十、申请承诺书。
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写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公章或签名,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到原登记机关专用纸复印并加盖核对章。
鹿城区工商分局
申请设立股份合作制须提交的文件
重要提示:
1、主要使用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转制);
2、改制企业经股东会同意可以吸收其他法人。
个人入股、但不得超出注册资本的50%;
3、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出资的,应提交投入资金为个人财产的财产分割书。
一、企业执行董事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指股东之一)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指合法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及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代办人的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但名称不得称“公司”,转制企业名称原称为“公司”的,经登记机关批准,可暂保留原名称一年;
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资产需评
估的,应附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的应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文件);清产核资报告书或审计报告;
六、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本市户口须出具当地乡(镇)政府的计划生育证明,并需加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1年以上的暂住证复印件);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表、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和计生证;
八、载明企业董事(企业设董事会才须提交)、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的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住所证明(提交产权证或产权证明、场地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协议):
十、经营项目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还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
十一、改制(转制)企业还应提交主管部门及政府授权部门批准改制的文件。
(转制报告、转制声明、体改委、国资办的批文),并应在政府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
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转制的意见,转别方案;
十二、全融债权担保声明;
十三、申请承诺书。
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写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公章或签名,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到原登记机关专用纸复印并加盖核对章。
鹿城区工商分局
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交的文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指股东之一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指合法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及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代办人的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
三、企业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签名,一个月内有效);
四、企业章程复印件以及由企业的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履历表、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六、载明分支机构专职人员或从业人员的姓名、住址的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七、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或使用协议;
八、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能超出隶属单位的经营范围,如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九、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书;
十、企业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十一、申请承诺书。
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写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公章或签名,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到原登记机关专用纸复印并加盖核对章。
鹿城区工商分局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重要提示:
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是以投资人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3、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不得使用“公司”、“有限”、“有限责任”字样。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投资人委托代理人(指合法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代办人的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如投资人自己来办理则不需要);
四、投资人身份证(非温州户口的还需提交暂住证复印件及出具当地乡(镇)政府的计划生育证明,并需加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五、出资权属证明(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申报的出资额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不少于三万元);
六、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或产权证明,场地租赁合同或使用协议);
七、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九、申请承诺书。
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写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公章或签名,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到原登记机关用专用纸复印并加盖核对章。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须提交的文件
重要提示:
1、有两个或以上合伙人;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指合伙人之一)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合法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及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代办人的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
三、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负责人非本市户口须出具当地乡(镇)政府的计划生育证明,并需加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1年以上的暂住证复印件);
五、合伙协议;
六、出资权属证明(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七、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或产权证明,场地租赁合同或使用协议);
八、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
九、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十、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十一、申请承诺书。
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写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公章或签名,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到原登记机关用专用纸复印并加盖核对章。
个体工商户申请须提交的文件
一、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二份;
二、单寸脱帽相片五张;
三、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
四、身份证、外来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暂住证(复印件二份);
五、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复印件或产权证明、场地租凭合同或使用协议);
六、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提交的其古文件;
八、开业登记表统一使用钢笔填写;
九、申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