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培训课件3陈老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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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主要工作职业卫生管理主要工作陈贵英陈贵英副教授副教授成都市职业卫生专家成都市职业卫生专家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电话电话13666284377截止2012年底,全国累计报道职业病807269例,其中尘肺病727148例(已经死亡150643例)未报道的未发现的220世纪90年代,陕西南部大山里的红军村,成百上千甚至上万个男人扔下锄头,集体到金矿里去干活,患上了矽肺病。
何全贵与矽肺病已经抗争了十多年,算是很长的了。
据估计,至2015年有六百万名在金矿、煤矿、银矿、石头切割厂里卖命的矿工们患上这种疾病。
这是中国最普遍的职业病。
3截止2012年底,全国累计报道职业病807269例,其中尘肺病727148例(已经死亡150643例)未报道的未发现的4截止2012年底,全国累计报道职业病807269例,其中尘肺病727148例(已经死亡150643例)未报道的未发现的5截止2012年底,全国累计报道职业病807269例,其中尘肺病727148例(已经死亡150643例)未报道的未发现的6目录1、新、改、扩建前工作2、建设期间工作3、试运行期间工作4、正式生产期间主要工作5、职业卫生应急处置措施7新、改、扩建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第52号:
1、职业病: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3、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4、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5、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8新、改、扩建前工作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国家安监总局总局2012第第51号:
号:
1、第三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
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2、第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其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一)职业病危害一般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职业病危害较重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三)职业病危害严重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9新、改、扩建前工作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第51号:
号:
3、第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评审。
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第十九条对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较重一般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第二十条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设计审查的申请.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进行施工,应当进行整改后重新申请审查。
10建设期间工作:
请有资质的机构做专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1、4.2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设计应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艺、技术、材料;对于生产过程中尚不能完全消除的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生产性噪声以及高温等职业性有害因素,应采取综合控制措施综合控制措施,使工作场所职业性有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防止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损害。
2、5.1.4向大气排放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应设在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被夏季最小频率风向被保护对象的上风侧保护对象的上风侧,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参照附录B),以避免与周边地区产生相互影响。
3、5.1.5在同一工业区内布置不同卫生特征的工业企业时,宜避免不同有害因素产生交叉污染和联合作用。
4、5.2.1.1工业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应明确功能分区功能分区,可分为生产区、非生产区、辅助生产区。
11建设期间工作:
请有资质的机构做专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5、5.2.1.4生产区宜选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好的地段,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产生并散发化学和生物等有害物质的车间,宜位于相邻车间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非生产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辅助生产区布置在两者之间。
6、5.2.1.7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的生产车间的布置应设置与相应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相配套的设施及设备,并留有应急通道。
6工作场所基本卫生要求工作场所基本卫生要求7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8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设施12建设期间工作:
请有资质的机构做专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对产生不同的有毒有害因子有不同的设计要求4.2.2产生开放型放射性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的防护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的有关规定。
4.2.3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的危险建筑物与保护对象的外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安全设计规范GB50089的有关规定。
4.2.4产生高噪声的工业企业,总体规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有关规定等等。
13建设期间工作:
请有资质的机构做专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
14建设期间工作:
请有资质的机构做专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实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u产毒车间没位于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u高噪声、产毒没相对隔离,存在交叉污染。
u抽排风装置位置不合理(尽量用局部除尘装置,风口离毒源尽量进),换气次数,风力不能满足要求。
u没根据有毒气体密度确定报警仪的安装位置,报警值的设置过高或过低。
u有毒有害粉尘及毒物场所未安装冲淋洗眼装置。
15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国卫疾控发201348201348号:
号:
与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高毒物品目高毒物品目录录(2003年版)结合起来,仔细学习,对号入座,准确辨识出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进行相应的工作。
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佩戴监督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佩戴监督管理职业危害告知(写进合同)职业危害告知(写进合同)岗前体检岗前体检给职工买相关保险给职工买相关保险试运行试运行1-6个月申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竣个月申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验收验收后进行验收后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成后试运行阶段工作16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第47号:
号:
1、第四条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2、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建成后试运行阶段工作17按照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定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第47号,安监总局号,安监总局48号令等制定号令等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建成后试运行阶段工作-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4第2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2第73号(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成后试运行阶段工作-职业危害告知19岗前体检岗前体检既是保护劳动者权益,更重要的是保护企业利益。
既是保护劳动者权益,更重要的是保护企业利益。
发现有无职业禁忌,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基础健发现有无职业禁忌,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基础健康档案。
康档案。
根据自身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依照根据自身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依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其他相关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确定体检项目、体检内容。
确定体检项目、体检内容。
建成后试运行阶段工作-岗前体检2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4第28号: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建成后试运行阶段工作-给职工买相关保险2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局2012第第51号:
号: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较重和严重的建设项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建成后试运行阶段工作-申请竣工验收2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