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与理赔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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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与理赔教案.docx

汽车保险与理赔教案

适用标准文案

周次:

礼拜:

讲课时间:

年月日

 

课题

 

教课

目标

教课

要点

教课

难点

教课

方法

教具

时间

分派

第一章保险基础

第一节风险概括

第二节风险管理

第三节可保风险

1、掌握风险的定义。

2、认识风险的构成因素及其之间的关系。

3、认识风险的分类方法。

 

风险的含义。

 

风险的构成因素及其之间的关系。

 

讲解法、问答法

 

粉笔、黑板、习题册

 

引入5分、新课讲解75分,小结10分,作业部署及答疑10分

教学过程

 

教课环节教课内容

引入课题最近几年来,我国汽车工业飞快发展,汽车保有量快速增添,以致了与汽车有关的各

种事故的快速增添。

全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计,2011年,全国共发生波及人员

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造成62387人死亡、237421人受伤,直接财富损失

12.5亿。

汽车保险作为保险公司的第一险种,在解决公共交通安全问题和社会稳固中

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可是,要从事灵活车辆保险事业业务工作,就一定对有关保险的基础知识有所认识。

《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课程的重要性

1、保险公司需要大量既懂汽车运用又掌握汽车保险与理赔的高级人材(查勘定

损员)。

2、汽车维修公司需要大量汽车伤害评估人员。

3、交通管理部门需要懂得汽车保险与理赔的专业人员(事故员)。

4、物价局需要懂得汽车保险与理赔的专业人员。

5、国内各大物流公司急需汽车保险专业人员。

6、各高职、中职院校讲解《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的专业教师。

讲解新课

一、风险及其种类

保险界有一句至理名言,“无风险就无保险。

”这表示:

保险与风险之间存在着内

在的必定联系,并且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保险经济得以产生、确定和发展的依据。

所以,要清楚保险是什么,第一一定清楚风险是什么,什么样的风险能够向保险公司转嫁。

(一)风险的含义

没法预知的可能损失,称之为风险。

换言之,保险学中的风险是指将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保险学中的风险有时也称危险,包含三层含义:

1.风险是一种客观性存在的状态。

 

出色文档

适用标准文案

2.风险是与损失相陪伴的状态。

3.风险是指损失的发生拥有不确定性的状态。

(二)风险的构成因素

风险有三个构成因素,分别是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1.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是指惹刮风险事故发生的因素,增添风险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因素,以及在事故发生后造成损失扩大相加重的因素。

比如:

马马虎虎以致失窃,那么,马虎就

是失窃风险事故的风险因素。

2.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是指造成损失的直接原由或条件。

比如钱物失窃、火灾、车祸和疾病等,都是造成人们损失的直接原由。

3.损失

损失指人身伤害和伤亡及价值的非成心的、非预期的减少或消逝,有时也指精神上的危害。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的三者之间的关系

风险因素会惹起和增添风险事故的发生,风险事故的发生可能以致损失的产生。

可是,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和损失之间的关系其实不必定拥有必定性,即风险因素不必定惹刮风险事故,风险事故也不必定以致损失。

风险因素→(增添)风险事故(惹起)→损失(形成)→风险

 

(三)风险的特征

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2、风险存在的广泛性

3、某一风险发生的必定性

4、大量风险发生的必定性

5、风险的可变性(四)风险的分类

1、按风险伤害的对象分类

(1)财富风险,是指财富及其有关利益发生损毁、灭失或贬值的风险。

如建筑物有遭到火灾、地震、爆炸等损失的风险,船舶航行有遭到淹没、碰撞、搁浅等损失的风险。

(2)人身风险,是指人的生命或身体可能遭到死亡,伤残或疾病的风险。

人的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一旦发生必定给自己或家眷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难过。

(3)责任风险,是指对于别人所遭到的财富损失或人身伤害在法律上应负的民事伤害赔偿责任的风险。

(4)信用风险,是指债权人因债务人不可以执行偿付或拒绝偿付而遭致经济损失的风险。

2、按风险的性质分类

(1)纯粹风险,是指只有损失机机而无赢利可能的危险即造成伤害可能性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两种:

损失和无损失。

比如交通事故只有可能给人民的生命财富带来危害,而决不会有益益可得。

在现实生活中,纯粹风险是广泛存在的比如,房子失火、汽车碰撞等风险事故一旦发生,则只会遇到损失,绝无任何利益可得,所以属纯粹风险。

(2)谋利风险,是指那些既有损失机机又有赢利可能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三种,损失、无损失和盈余。

比若有价证券,证券价钱的下跌可使投资者承受损失,证

出色文档

 

课后作业

 

课程总结

 

后记

 

审批

适用标准文案

券价钱不变无损失,可是证券价钱的上升即可资者获取利益。

还如赌博、市场风险等,

这类风险都带有必定的迷惑性,能够促进某些人为了赢利而甘冒这类损失的风险,既有赔本的可能,也有盈余的时机,这些风险属谋利风险。

3、按所致的环境变化因素分类

按所致风险的环境变化因素分类,风险可分为静态风险和动向风险。

(1)静态风险,是指自然力的不规则改动或人的错误与恶行以致损失的风险,如冰雹、洪水、火灾等各样自然灾祸,它们的发生不陪伴社会的改动。

(2)动向风险,则是指与社会改动有关的风险,这类风险常常与人的主观欲念的改变或技术的改良、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有十分亲密的关系。

比如,新的服饰样式流行,社会上花费者喜好转移,使原销路看好的产品滞销造成的损失:

再加经济危机使众多公司破产、工人失业,通货膨胀使居民手持现金、存款贬值等。

4、按风险发生的原由分类

(1)自然风险,是指出于自然现象和物理现象造成损失机机的本质风险,一般为不行料想或不行抗拒的风险。

(2)社会风险,是指因为个人行为失常或不行展望的集体的过错、粗心、侥幸、歹意等不妥行为所致的伤害风险。

(3)经济风险,是指在产销过程中,因为有关因素改动或预计错误而以致的产量减少或价钱涨跌的风险等。

(4)技术风险,是指陪伴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方式的改变而发生的风险。

如核辐射、空气污染、噪声等风险。

(5)政治风险,是指因为政治原由,如政局的变化、政权的更替、政府法律和

决定的公布实行,以及种族和宗教矛盾、反叛、战争等惹起动乱而造成伤害的风险。

(6)法律风险,是指因为公布新的法律和对原有法律进行改正等原由此以致经济损失的风险。

 

什么是风险,它有哪些构成因素,其特色是什么

 

1、风险的含义2、风险的构成因素3、风险的特征4、风险的分类

 

出色文档

适用标准文案

 

周次:

 

课题

 

教课

目标

教课

要点

教课

难点

教课

方法

教具

时间

分派

 

教课环节

新课引入

 

礼拜:

讲课时间:

年月日

第一章保险基础

第四节保险概括

第五节保险分类

1、掌握保险的基本观点及其特色。

2、认识保险的不一样分类方法。

 

保险的基本观点及其特色。

 

保险的定义及保险的因素。

 

讲解法、启迪式教课

 

粉笔、黑板、多媒体

 

引入5分、新课讲解75分,小结10分,作业部署及答疑10分

 

教学过程

 

教课内容

在现代社会中,保险以其空前的身姿已经深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部分、各个层面和各个角落,走进了千家万户。

为了减少交通事故、自然灾祸、健康医疗等给人民生活造成的困难,保险已与现代生活结下了不解之缘。

保险业的发达程度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标记之一。

讲解新课

一、保险的定义

所谓保险,是以合理计算的风险分摊金为基础,会合多半对同样风险有获得保障

需要的人,成立集中的专用基金,对商定灾祸事故发生所致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

进行赔偿(或给付)的合同行为。

这必定义包含四个方面的意思:

1.保险是以保障经济平定为目的的赔偿体制,以经济损失为前提条件。

2.保险是以多半经济单位或个人的互帮共济关系为必需条件。

3.保险的分摊金即保险费是依据必定的数理技术合理计算出来的。

4.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二、汽车保险的基本观点

1.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是保险保障的目标和实体,指保险合同向双方当事人权益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我国《保险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富及其有关利益或许人的寿命和身体。

2.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拥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

也就是说,投保人或许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拥有益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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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标准文案

3.保险人

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经营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负责给付保

险金的人。

保险人以法人经营为主,往常称为保险公司。

(保险人的法律特色见课本

第9页)

4.投保人

投保人是指对保险标的拥有可保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托

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能够是自然人,也能够是法人。

5.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保险事故在其财富或其身体上发生而遇到损失机享有向保险人要

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人。

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以其财富、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恳求权。

6.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肩负的经济损失赔偿或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

即保险合同

中商定由保险人肩负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负的赔偿责任,包含伤害赔偿、责任赔偿、保险金给付、施救花费、救援花费、诉讼花费等。

7.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是指财富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保险人不肩负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损失。

8.保险限期

保险限期,也称“保险期间”,指保险合同的有效限期,即保险合同双方当事执行权益和义务的起讫时间。

9.保险价值

保险价值是指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准期间内以金钱预计的价值总数,是确定保险金

额和确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基础。

10.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是保险利益的钱币价值表现,是投保时给保险标确实定的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肩负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

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本质投保金额。

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11.保险费

保险费是投保人为转嫁风险支付给保险人的与保险责任相应的价金。

—般状况

下,保险费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的乘积来计收,也可按固定金额收取。

12.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是指依据保险人的拜托,在保险人受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

并依法向保险人收代替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许个人。

13.保险经纪人

保险经纪人是完好保险市场的重要构成部分,是代表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保

险中介组织。

14.保险公估人

保险公估人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依法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办理保险标的的查

勘、判定、估损及理赔清理业务并予证明的人。

(保险法有关规定见课本12页)

 

三、保险的因素

保险的因素亦称“保险的要件”,指保险得以成立的基本条件。

在这一问题上,国内外均有不一样的看法。

我们以为,保险的因素有三,即前概因素、基础因素和功能因素。

1.危险存在是保险成立的前提(保险与危险同在,无危险则无保险可言,危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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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标准文案

三大类:

人身危险,财富危险,法律责任危险)。

2.大家合力是保险成立的基础(保险成立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一社会互帮的基础之上)。

3.损失赔付是保险成立的功能(保险的功能并不是消灭危险,危险是客观存在的)。

 

四、保险的特色

1.保险与积蓄

第一,二者实行的方法不一样

其次,二者在给付和反给付的关系上,其条件也不一样

再次,二者的目的亦有所不一样

2.保险与赌博

第一,从法律和道德这双方面表现出来

其次,还从其不一样的目的和作用上表现出来

3.保险与保证

在保险关系中,保险人和投保人是契约当事人,互相间负有义务。

在保证关系中,保证人代偿债务是为别人执行义务,进而有追偿权;而保险人如约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这是执行自己的义务。

五、保险的作用

保险的作用是保险职能在详细工作中的表现,不一样的社会形态和历史期间,保险的职能表现有所不一样,所以它的作用也有所不一样。

跟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险经济活动已经浸透到公民经济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

所以,保险的作用日趋宽泛,本质成效日趋明显。

1.有益于公民经济连续稳固发展

2.有益于社会的稳固

3.有益于加强社会防灾防损意识,减少灾祸损失。

4.有益于科学技术的推行应用。

 

六、保险的分类

1.按保险的性质分类

保险按详细的性质可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政策性保险。

(1)社会保险:

指以国家经过立法手段对公民强迫征收保险费,形成保险基金,

以对此中因年迈、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事业而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掉工作时机的成员供应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商业保险:

又称金融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而言的。

商业保险组织依据保险合同商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商定的风险以致的被保险人的财富损失肩负赔偿责任。

商业保险一般是自发保险。

(3)政策性保险:

由国家财政直接投资成立的公司或国家拜托独家代劳的商业

保险机构,为了表现必定的国家政策,往常会以国家财政为后援,举办一些不以盈余为目的的保险。

2.按保险标的分类

(1)财富保险

财富保险是指以各样有形财富信其有关利益为保险,保险人肩负对各样保险财富

及有关利益因遭到保险合同承保范围内的自然灾祸、不测事故等风险。

(2)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依法对付第三者肩负的民事伤害赔偿责任。

在责任保

出色文档

 

课后作业

 

课程总结

 

后记

 

审批

适用标准文案

险中,凡依据法律或合同规定,因为被保险人的粗心或过错造成别人的财富损失或人

身伤害所对付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主要险种见课本18页)

(3)信用保证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的标的是合同双方权益人和义务人商定的经济信用。

信用保证保险

是一种担保性质的保险。

(主要险种见课本19页)

(4)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生为标的的一种保险。

人身保险以伤残、疾病、死亡等

人身风险为保险内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保险事故的发生或生计到保险期满,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对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主要险种见课本19页)

3.按保险实行的形式分类

(1)自发保险:

是保险人和投保人采纳自发的方式,经过签署保险合同而成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换句话说,能否投保和承保,参加什么保险,保险合同的详细内容,完好由双方自发自主决定,不受任何第三者干涉。

(2)强迫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例为依照而成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只有依据法律、行政法例规定,才能够推行强迫保险,法律、行政法例未作规定的,保险公司不得强迫别人订立保险合同。

 

什么是保险,有何特色

 

1、保险的基本观点

2、保险的特色

3、保险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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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标准文案

 

周次:

礼拜:

讲课时间:

课题

第一章

保险基础

第六节

保险法

教课

1、掌握保险法的观点及内容

2、掌握我国保险法的基本内容及保险合同的基本规定

目标

3、掌握保险法的基根源则

教课

保险法的观点

要点

教课

保险合同的基本规定

难点

教课

讲解法、启迪式教课

方法

教具

粉笔、黑板、多媒体

时间

引入5

分、新课讲解75分,小结10

分,作业部署及答疑10分

分派

教课环节

教课内容

新课引入

法是由国家拟订或认同的,反响统治阶级意志的,依赖国家强迫力保证明行的,

拥有广泛拘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律不是素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久不变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必定历史阶段,

跟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人类自进入阶级社会以来,

在不一样的期间、不一样的国家或地域,产生了不一样的法律系统。

而自

14世纪中期意大

利出现世界上第一部海上保险法以来,

保险法就成为各样法律系统中不行缺乏的一部

分。

 

讲解新课一、保险法的观点

保险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保险法是指以保险为对象的全部法例的总称,包含保险公法和保险私法。

狭义的保险法,则专指保险私法而言,保险公法不包含在内。

保险法是调整保险活动中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得益人之间法律关系的重要民事商事法律,也是国家对保险公司、保险市场实行监察管理的法律。

二、保险法的内容

(一)保险法的构成

1、保险合同法

2、保险业法

3、保险特别法

(二)保险法的调整对象

(1)国家与保险人之间的关系

(2)国家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

(3)国家与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关系

(4)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

(5)保险中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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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标准文案

(6)保险人之间的关系

(7)投保方之间的关系我国《保险法》的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于1995年6月30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经过,并于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改正了部分条款。

该法将保险合同法与保险业法归并为一法。

一、《保险法》的效劳范围

1、《保险法》的时间效劳

(1)保险法的奏效日期:

从1995年10月1日起实行。

(2)保险法的无效日期:

(3)保险法的溯及力

2、《保险法》的空间效劳

3、《保险法》对人的效劳

三、保险合同的基本规定

1、保险合同的观点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商定保险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

2、保险合同的主体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保险人和投保人

(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被保险人和得益人

(3)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3、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4、保险合同的内容

(1)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2)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

三、保险合同的订立、执行、更改和停止

(一)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奏效

1、保险合同的订立

投保人和保险人在乎思表示一致的状况下建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2、保险合同的成立和奏效:

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经过要约、承诺的程序而达成了协议。

3、保险合同定力的凭据:

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单、保险凭据、批单或标注。

4、保险合同的解说

(二)保险合同同的执行

1、投保方的合同执行

(1)如期、足额缴纳保险费

(2)保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3)执行危险增添通知义务

(4)执行出险通知义务

(5)保险事故发生时,执行踊跃施救义务

2、保险人的合同执行

(1)肩负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

(2)肩负施救及其余合理花费

(三)索赔和理赔

1、索赔是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得益人依据保险合同商定,向保险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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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部署

 

课程总结

 

后记

 

审批

适用标准文案

出支付保险金要求的行为。

2、理赔是指保险人因被保险人或得益人的恳求,依照保险合同,审查保险责任

并办理保险赔付的行为。

3、理赔限期

(四)保险合同的更改和停止

1、保险合同的更改

2、保险合同的排除

3、保险合同的停止

4、无效保险合同

 

保险法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保险法的观点及内容

2、保险法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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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标准文案

 

周次:

礼拜:

讲课时间:

年月日

 

课题

 

教课

目标

教课

要点

教课

难点

教课

方法

教具

时间

分派

第二章汽车保险基础

第一节概括

第二节汽车保险的发展

第三节汽车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1、掌握汽车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2、掌握我国汽车保险条款的改革

3、掌握我国香港及美国、日本的汽车保险制度简介

 

我国汽车保险条款的改革

 

汽车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讲解法、启迪式教课

 

粉笔、黑板、习题册

 

引入5分、新课讲解75分,小结10分,作业部署及答疑10分

教课环节

教课内容

新课引入

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到必定阶段的产物。

现在,世界上很多国家,特别是经济发

达国家,保险已经成为公民经济中的重要构成部分。

跟着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汽车的

普及,灵活车辆保险已经成为一些保险公司的第一大险种。

可是,要从事灵活车辆保

险事业业务工作,就一定对有关保险的基础知识有所认识。

讲解新课

汽车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一、汽车保险的职能

汽车保险的职能就是使汽车用户已缴纳保险费为条件,

将自己可能遭到的风险成

本所有或部分转嫁给保险人。

灵活车辆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风险转嫁方式,

在大量的风险单位会合的基础大将少

数被保险人可能遭到的损失结果转嫁到全体被保险人身上,

而保险人作为被保险人之

间的中介对其推行经济赔偿。

二、汽车保险的作用

1、扩大了对汽车的需求

2、稳固了社会公共次序

3、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的提升

4、灵活车辆保险业务在财富保险中据有重要的地位

 

我国汽车保险条款的改革

一、灵活车辆保险改革的主要内容

1980年保险业务恢复

1999年对保单、保险条款以及保险费率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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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对保险产品进行改革

二、2000年版《灵活车辆保险条款》的特色

1、明确灵活车辆保险保单损失险部分为不定值保险

2、条款逻辑更为谨慎

3、政策透明度提升

4、调整后的费率进一步表现了公正原则

5、加强费率的灵便性

 

我国香港及美国、日本的汽车保险制度简介

一、美国汽车保险

(一)美国汽车损失保险

1、个人汽车保险单

2、商业汽车保险

(二)美国汽车强迫保险

1、美国汽车强迫责任保险

2、防备未投保汽车驾驶人保险

3、无过错保险计划

二、日本汽车保险

(一)强迫汽车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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