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党62关于上报和平乡纪检监察调研工作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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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党62关于上报和平乡纪检监察调研工作的报告

 

 

浅析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

突出问题及治理对策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党中央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上升到反腐败、讲政治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把握和部署,实施了坚强有力的领导,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还未得到有效根治,极大地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和谐社会建设,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当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主要表现

一是服务意识淡薄。

一些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心差,办事拖拉,不是主动为群众服务,排忧解难,而是摆架子,甚至有意刁难。

少数执法人员不是秉公执法,不依法行政、不公正司法,而是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二是特权思想严重。

一些部门和行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奉行“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信条,对中央和地方的政策规定置之不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把权力当作一种交易,索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自恃有权,对管理对象强订报纸、强销物品、强拉赞助,为自己和单位图方便、谋私利;有的打着合法的幌子,敲诈勒索,要吃要喝要玩要乐,稍不满意,就找茬子,耍威风,给管理对象出难题。

三是工作方法简单。

在工作中,不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善于结合当地实际,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盛行。

有的干部群众观念淡漠,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或应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该及时办的事长期拖着不办,对个别群众过高和无理的要求,也不做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工作,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效率低下,导致问题积累,矛盾激化。

二、损害群众利益形成的主要原因

损害群众利益形成的根本原因就是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的缺失。

从主观上分析,大致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宗旨意识淡薄。

一些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想问题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里,干事情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眼里,导致决策不合民意,做事有损民利,为了“升官”、“保官”,搞一些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做出一些损民利己的事。

二是法制观念不强。

一些党员干部因为不学法不学政策,在实际工作中经常违法乱纪,损害群众利益;还有一些党员干部虽然知法懂政策,但工作中不依法办事,不按政策办事,也经常做出一些有损群众利益的事情。

三是不良利益驱动。

有因为当地财政困难,要自己找“活路”,想着法子弄钱;还有把收费罚款与个人的收入挂钩,多收多罚多得,为了小团体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去损害群众利益;更有甚者为了所谓的个人政治前途,不顾群众利益去捞取政治资本。

从客观上分析,也有三个方面:

一是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是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屡纠屡起的一个重要原因。

有的领域制度制定不科学,实际操作性不强,缺乏约束力;有的管理上制度健全,但监督等配套制度不到位,制度形同虚设。

二是体制转型政策法规不配套,为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提供了空间。

三是工作机制存在弊端,是导致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难纠的关键原因。

三、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建议对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实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

一是要抓好教育。

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衡量党风政风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准,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对党员干部进行广泛深入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从讲政治的高度,运用多种方式,引导他们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生活上和作风上认识当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严重性、危害性,不断增强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信心和决心;引导他们进一步把治理损害群众利益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通过从政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法制教育,使行政执法部门增强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观念,经济管理部门增强勤政爱民的观念,公用事业单位增强服务于民的观念。

二是要健全制度。

要针对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管理,建章立制。

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制,明确领导的具体任期和主要责任,在考核时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将维护群众利益等“软件工程”列入考核项目中去,引导领导干部创造经得起历史、经得起实践、经得起群众考验的“政绩”。

要继续推行政务和村务公开,建立健全科学的民主决策制度,让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要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投资体制等改革,从选人用人、司法活动、权力运行、资金分配、投资监管的制度安排上充分体现群众利益,努力减少诱发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因素。

通过修订和完善制度,逐步形成靠制度抓治理、用制度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三是要落实监督。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发挥主管部门的内部监督,专门机关的定向监督,社会群众的广泛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才能使执法行为受到有效制约。

一要畅通监督渠道。

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便于群众监督。

二要构建监督网络。

要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职能作用,把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权力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以及群众舆论监督相结合起来,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地开展监督工作。

三要加大监督力度。

各级纠风部门要通过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基层执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滋生和蔓延。

四是要加大惩处。

既要注重查办大案要案,也要重视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一要找准案件查处重点。

要结合实际,找准本地、本部门损害群众利益最突出的案件进行查处,并作为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在社会上公开曝光,从而产生以点带面的警戒效果。

二要严格执纪执法办案。

要针对各项工作的具体情况,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严格执纪执法,使那些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能受到应有的惩处。

三要注重办案成果运用。

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给发案单位或部门提出建议,帮助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再度发生。

五是要加强领导。

纠风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解决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只有在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调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并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才能使该项工作有牢靠的基础保障。

一要发挥领导的示范带头作用。

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杜绝批条子、打招呼等行为,使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按正常程序开展。

二要落实纠风责任制。

把纠风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做到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要加强对纠风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纠风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主管部门和协办单位参与积极性,加强联系,各司其责,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同时,要加强业务指导,促进纠风工作有效开展。

 

如何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

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是新时期、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是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本领的必要措施。

当前,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化和发展,人们思想多元化现象正在形成,滋生腐败的因素将更加复杂。

面对新情况、新任务、新挑战,加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尤为重要。

纪检检察机关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处在反腐败第一线,担负着繁重的反腐败工作重任。

如何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现实紧迫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加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带来阻碍。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习意识不够浓厚。

不愿学。

个别纪检干部认为自己有自己的专业,本职业务学好就行了,学习其他知识,没有什么用处。

不想学。

对学习兴趣不浓、积极性不高,对新生事物缺少关注,参加学习也只是做做样子、走走过场,蜻蜓点水、浅尝辄止,有的则借口工作忙,而疏于学习。

不会学,有些纪检干部学习劲头很足,自己兴趣的就学,自己需要的就学,没有学习的整体计划和长远规划,学习内容单一,缺乏系统性。

有的是为学习而学习,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不会把学习和工作很好的结合起来。

不能学。

有些纪检干部是想学而缺少好的外部环境和学习平台。

少数单位对建设学习型机关写在纸上、落实在嘴上,汇报上重视、行动上忽视,既不组织,也不为干部学习创造条件,造成想学而不能学的现象。

(二)方式方法不够新颖。

当前,开展学习还是以传统的听讲座、看书报、讲心得、写体会等方式方法进行,使学习变得枯燥无味,造成有的同志一说到组织学习,就认为只是简单的读书看报,写写心得体会,不自觉地将其与形式主义联系起来,认为又是走形式,走过场,使少数干部参加学习的兴趣打了折扣,甚至产生厌学思想。

(三)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学习型机关建设兴致不高或者根本不想学,其关键是缺乏学习动力。

如有的干部认为学习不学习一个样,又没有硬性的指标,完成完不成一个样,学习活动上只是场面上隆重,但实际成效甚微,原因就是缺乏一套考核考评、激励奖惩制度。

在学习考勤制度方面,有的干部参加学习活动时常出现迟到、早退、代替签到等问题,造成参学人员数量得不到保证。

二、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是影响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重要原因。

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学习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觉得理论学习不实,解决不了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有的认为政治上没奔头,交流难,提拔慢,于是思想上放松了学习,行动上降低了学习标准,工作上放之任之,更谈不上培养和提高自身的能力。

(二)方式方法不灵活是影响学习型机关建设的主要原因。

学习基本上都是采用读文件、念材料等一些枯燥无味学习方式,很少运用现代化学习特点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具体情况,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专门的学习教育,学习缺乏吸引力。

(三)机制上的不合理是影响学习型机关建设的直接原因。

历年来,由于考评、奖惩、内部监督等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缺乏操作性和针对性,不能科学、规范地考评运用干部的学习成绩,有的即使有制度但也很难得到落实等,容易造成干部对学习和提高自身能力的积极性欠缺,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还没有完成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意识转变,应付学习,缺乏对学习的主动性,对知识的需求,只满足于一知半解。

三、对策及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问题,是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机关上下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

一方面,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建设加快发展,各种思想、新知识、新情况、新经验层出不穷。

也就是说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工作将越来越宽、专业性越来越强、难度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不加强学习,不更新知识,不提高自己,就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落后于整个社会发展,甚至会被淘汰。

另一方面,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是更好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需要。

当今时代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的任务和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课题,迫切需要加强学习,深入研究,并加以很好地解决。

每名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还要学习纪检监察相关知识,要学好掌握履行职责、做好工作所需的各方面知识。

只有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优化知识掌握结构,加快知识更新,提高综合素质,才能承担起繁重的工作任务,胜任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职责。

(二)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学习形式。

当前各种新理论、新知识层出不穷,而领导干部事务性工作日益繁重,工作压力较大。

因此,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自身职责和工作需要,精心选择和设计学习的内容与方法,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到最关键、最紧迫、最需要的内容上来。

要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纪检监察中心工作,围绕反腐倡廉重点难点问题,谋划和开展学习活动,使学习型机关建设更好地为大局服务,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要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学习形式,积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

在加强学习培训、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的同时,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展知识竞赛、举办研讨论坛。

针对工作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讲座和交流辅导。

(三)广泛发动,积极营造学习氛围。

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就是要在纪检监察系统大兴学习之风,把学习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深入学习,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动整个机关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和学习氛围。

鼓励机关干部围绕业务工作开展理论研究和探索创新,积极探讨把学习的实际成效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激励和引导干部勤奋学习。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的学习机制。

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是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的重要基础,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力保证。

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学习规章制度,用刚性的制度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工作,约束纪检监察干部,使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观念更牢,学习意识更强。

二是建立科学长效的学习规划。

要从纪检监察机关的实际出发,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科学安排时间,把建设学习型机关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谋划和推进,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推动学习实践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三是建立奖励机制。

干部对学习的重视程度的高低,关键在于奖励制度。

对在学习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同志,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极大地调动了干部学习的积极性。

四是建立惩处机制。

对不想学习、不愿学习、学习重视不够、学习效果不佳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淘汰出局。

 

抄送:

县纪委监察室。

和平乡党政综合办公室2013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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