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供应商选择含中药饮片采购代煎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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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供应商选择含中药饮片采购代煎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中药饮片供应商选择(含中药饮片采购、代煎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中药饮片供应商选择(含中药饮片采购、代煎及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JXCX-********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
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
XX公司
2021年1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6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15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7
第六章招标内容及需求32
第七章评标办法34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XX公司受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就中药饮片供应商选择(含中药饮片采购、代煎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
ZJXCX-********
二、项目名称:
中药饮片供应商选择(含中药饮片采购、代煎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按照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中药饮片供应商选择(含中药饮片采购、代煎及配送服务)项目
1项
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中药饮片供应商选择(含中药饮片采购、代煎及配送服务)项目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具有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提供)、《药品GMP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批发企业提供)、《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3)杭州市区内且具备较强的本地配送服务能力,服务保障能力强;
(4)中药饮片年销售额3000万人民币以上(以2019年1月~12月纳税报表为准);经营饮片品种达到1000种以上。
六、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
00-11:
30;下午:
13:
30-17:
00(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9楼903,XX公司
标书售价(元):
每本500.00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获取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GMP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2019年1月~12月纳税报表(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检后退还)、法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示:
(1)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允许其获取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3月1日9:
30
八、投标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10F会议室,XX公司
九、开标时间:
2021年3月1日9:
30
十、开标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10F会议室,XX公司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伍仟元;
交付方式:
汇票、转帐支票、电汇(不接受现金);
帐户名:
XX公司
开户行:
工商银行湖墅支行
银行账号:
********
递交时间:
投标保证金递交银行到账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17时之前,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应编入投标文件,缴纳凭证需体现招标编号。
十二、招标文件:
详见附件。
十三、公告发布范围:
“杭州.拱墅”门户网站:
【网址】。
十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杭州市三墩路57号
联系人:
丁工
联系电话:
********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XX公司
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10F
联系人:
方工
联系电话: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
丁旭辉
联系电话:
********
2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中药饮片供应商选择(含中药饮片采购、代煎及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JXCX-********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XX公司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10F
联系人:
方工
联系电话:
********/********
Email:
********@
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签署、盖章。
4
投标文件份数
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商务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资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份。
5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采用胶装(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按“招标公告”的规定。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所投标项的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招标文件规定账户并到账,交纳凭证复印件(电汇凭证或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编入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
7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内
8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可密封为一包,也可以按商务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分别密封。
9
投标截止时间
按“招标公告”规定
10
投标地点
按“招标公告”规定
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按“招标公告”规定
12
推荐中标人
本次招标将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推荐第一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1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为8000元。
结算方式及时间: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以汇票/支票/电汇/现金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实施依据
本次招标工作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和实施。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3定义
招标人:
是指依法进行本项目招标的企业或社会组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代理机构:
受招标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的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
是指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投标人代表:
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联合体:
是指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甲方:
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招标人、用户相同;
乙方:
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制造商:
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
1.4投标费用
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5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
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踏勘现场
不组织
1.9答疑会
1.9.1答疑会后,招标人按本章2.4款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
1.10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1偏离
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
1.12其他说明
1.12.1▲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招标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
1.12.2具有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
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2.3招标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12.4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
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2.5乙方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自理。
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甲方积极配合。
1.12.6项目资金已落实。
1.12.7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招标人的利益。
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
投标人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招标人所有。
1.1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2.1.1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2.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2.1.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2.1.5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1.6第六章招标内容及需求
2.1.7第七章评标办法
2.1.8补充文件(如有)
2.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2.3招标文件的异议
2.3.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4招标文件的澄清
2.4.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4.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2.4.3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4.4如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传真等形式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4.5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招标文件的修改
2.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招标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招标文件。
2.5.2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传真等形式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5.3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2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5.4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5.5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12小时内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2.5.6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5.7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8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
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
3.1.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招标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2投标文件组成
3.2.1商务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2.2资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投标文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4)偏离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其他资信资料;
7)团队人员配置情况;
8)投标人服务方案;
9)投标人饮片加工及煎煮情况;
10)投标人饮片储存情况;
11)投标人质量管理措施情况
12)投标人承诺书。
13)投标人优惠承诺服务
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
格式和内容要求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3投标文件的编制
3.3.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3.2款中规定的顺序及采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
3.3.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明确,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响应。
3.3.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
副本可以复印,并注明“副本”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4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5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6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4投标报价
3.4.1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
3.4.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产品及服务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
3.4.3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4.4▲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
3.5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3.5.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3.5.3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投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原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3.5.4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6投标文件有效期
3.6.1投标文件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
3.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6.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密封袋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所投标项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商务报价文件”或“资信技术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启封”。
封口处应有盖单位公章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1.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拆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4.2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5招标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
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投标人在投标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邮寄到达或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4.3.2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所投标项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
4.3.3投标人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招标人撤标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补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
但开标以后要求撤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4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
五、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
5.1开标
5.1.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5.1.2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且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身份证明原件)。
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提供(现场出示或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1.3核验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各授权投标人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
对现场接受投标文件的,由现场工作人员接收投标文件并登记,请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对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
提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按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及打分。
5.1.4开标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1.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撤回函的,招标人应在开标时宣读撤回函,并将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投标人。
5.1.6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纠正。
5.1.7如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未到场或者不能出示其身份证件或者未按时签到的),投标人不得对招标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5.2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5.3.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5.3.2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
5.3.3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
5.3.4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界定。
初步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标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
5.3.5初步评审工作内容
(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3.6除符合5.6款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如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5.4投标文件的澄清
5.4.1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5.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5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在投标报价方面是否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投标报价总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如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
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
当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修正错误,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的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无效标处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商务报价评标,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6合理报价澄清说明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投标人在30分钟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5.7无效标
无效标情形见《第七章评标办法》
5.8评标
5.8.1招标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
5.8.2评标原则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