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十三五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及分值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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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十三五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及分值表模板
附表1
吉县“十三五”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及分值表
(总分800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1
资源保护
采伐管理、木材流通管理、林地征占用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等。
100
2
森林防火
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火源管理、森林火灾控制、应急机制。
100
3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
100
4
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
生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面积完成情况、补偿资金发放、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等。
100
5
营林生产及种苗管理
营造林计划完成及质量,种苗生产、管理等
100
6
资金筹集与管理
制度建设与执行,资金的筹集与解缴,资金的使用管理等。
100
7
案件查处
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案件查处等。
100
8
封山禁牧
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牛羊管理,奖罚考核
100
附表2
吉县“十三五”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一)
(总分100分)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计分办法
限额采伐管理
25
1.全面推行林木采伐公示制,得2分。
未推行,不得分;未公示的,每发现1起扣0.5分,扣完为止。
2、依法规范发放采伐证,网上办证率达到100%,得10分。
办证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每发现错证1份扣1分;违反规定核发采伐证的,每证扣5分;扣完为止。
3、采伐管理人员没有受到处分的,得5分。
每处分1人扣1分,扣完为止。
4、建立健全采造挂钩制度,采伐迹地及时更新的,得5分。
未完成任务或应更新而未更新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无超限额采伐的3分。
对上级督查和群众举报并经查属实的盗滥伐案件,每起扣1分;被上级再次督查的,每起扣2分;上述案件处理不到位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木材流通管理
15
1、无“三乱”行为,木材运输证签发未发现错误的,得7分。
管理人员受到处分的,每处分一人,扣1分;发现“三乱”行为,被上级督查或投诉举报的,每起扣3分;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通报的,扣7分;木材运输证签发每发现一份错证扣1分;发生木材运输证遗失的,每起扣3分。
扣完为止。
2、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活动的监管,认真完成木材经管加工核准发证验审工作,核准证发证率达到95%以上、核准证年审率达100%的,得8分。
核准证发证率、年审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分别扣0.5分,扣完为止。
林地征占用管理
40
1、认真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征占用林地专家评审和现场验审制度的,得6分
执行定额管理出现违规现象或未实行专家评审、现场验审制度的,不得分。
2、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林地征占用许可,材料规范齐全的,得8分。
每退回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积极组织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并按要求完成编制任务的,得10分。
未按计划完成规划的,不得分。
4、未发现违法使用林地案件或发现后及时查处的,得16分。
对群众举报并经查属实的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每起扣1分;被上级督查的,每起扣2分;对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处理不到位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20
1、审核审批上报材料规范完整的,得2分。
需补正或被退回的,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
2、未发生违法案件或发现后及时查处的,得6分。
发现案件未及时查处的,每起扣0.5分。
3、认真完成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验审工作的,年审率达100%的,得4分。
年审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4、积极有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的,得4分。
未开展的,不得分。
5、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得4分。
不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或不及时上报动物疫情信息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创新性
工作
附
加
分
年度工作有创新,并被地市级以上政府或部门表彰推广的,酌情加分。
附表3
吉县“十三五”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二)
(总分100分)
考核项目
分值
工作目标
评分办法
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
7
健全县(市、区)、乡两级森林消防组织机构,核定县级防火办人员编制;明确森林消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制定包联、包片制度;财政有正常森林消防开支渠道;每年召开2次以上森林消防指挥部会议;建立健全森林消防行政领导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防火值班制度、火灾报告和处置制度、野外用火管理制度、扑火预案等;按时上报总结及有关材料。
组织机构不健全,扣1分;未核定县级防火办人员编制的,扣1分;财政未保障森林消防经费的,扣2分;成员单位职责不明确,未确定包联、包片制度的扣1分;未召开会议的,每次扣1分;未建立制度的,每项扣1分;未按时上报各类书面材料的,每次扣0.5分。
责任状签订
3
实行县、乡、村、户“四长”负责制,层层签订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状;按行政区划范围划定责任区,制定分级负责制,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职责和奖惩。
乡级与村级未签订责任状的,扣1分;村与户责任状签订率达不到90%以上的,扣2分。
宣传教育
5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面向基层,大力开展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森林消防知识等宣传;防火期内向基层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有记录)。
未开展森林消防宣传的,扣5分;防火期内未向基层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的,每月扣0.5分。
火源管理
10
健全护林巡查队伍,每个行政村有1名以上护林人员;加强火源管理,健全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落实重点人员监管措施;严格查处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在持续的高火险天气发布禁火令。
村级未建立护林巡查(护林员)队伍的,每个扣1分;对重点人员没有落实监管措施,引发森林火灾的,每起扣1分;对违章用火未处理的,每起扣1分;在禁火期、禁火区未采取防范措施的,扣5分
森林消防队与装备
5
县级建立1支50人以上可直接调度使用的森林消防队,每个乡镇建立1支30人以上森林消防队,并开展森林消防业务培训;县级建立1个以上森林消防物质贮备库并可供100人以上同时使用的森林消防物资。
县级未建立1支50人以上森林消防队的,扣1分;乡级未建立森林消防队的,扣2分;未开展森林消防业务培训的,扣2分;县级未建立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贮备的森林消防物资未达到可供100人以上同时使用要求的,各扣1分。
基础设施建设
5
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大生物防火林带、综合治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工程建设;配备专用的森林消防指挥车。
未完成上级项目工程建设任务的,每个子项目扣2分;县级财政未落实配套建设资金的,扣2分;没有专用森林消防车的,扣1分。
案件
查处
10
要在第一时间开展对森林火灾案件的现场调查,及时依法查处火灾肇事者,对重要典型案件要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在90%以上。
未查明森林火灾原因的每起扣1分;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每下降2个百分点的,扣1分;伪造查明起火原因的,每起扣5分
防火
值班
5
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室电话、传真机要24小时保持正常,及时上报森林火情动态,确保信息畅通;重要时期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1小时|内核查并反馈卫星监测热点。
抽查发现县级无人值班的,每次扣0.5分;未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的,每日扣0.5分;未及时上报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单的,每次扣1分;值班室没有传真机的,扣1分;传真机长期使用不正常的,扣1分。
火灾受害率
10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森林火灾受害率突破1‰(含1‰)以上的,不得分。
控制率
10
控制率控制在6公顷/次以内。
超过6公顷/次(含6公顷/次)的,不得分。
发生率
5
发生率控制在25次/10万公顷。
超过25次/10万公顷(含25次/10万公顷)的,不得分。
森林
火灾
10
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不得分。
人员
死亡
10
不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群死群伤事故
造成扑救人员1人以上死亡的或3人以上群死群伤的,不得分;发生非扑救人员死亡的每人扣2分,重伤的每人扣1分。
火灾
统计
5
如实上报森林火灾灾情。
瞒报森林火灾灾情的,不得分;月报表未按时上报的,每次扣0.5分;火灾档案表未当月提交的,扣0.5分。
附表4
吉县“十三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考核评分表(三)
(总分100分)
考核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计分办法
成
灾
率
20
1、成灾率控制在1.5‰以下,得10分。
被抽查样地实际成灾程度达到界定标准、连片成灾面积1亩以上、在县自查中没有记载的:
1块样地扣4分,2块样地扣8分,3块样地以上扣15分。
2、有实际成灾面积原始数据,得4分。
3、季报和年报数据准确,不漏项,得4分。
4、有统计年份现有林面积资料,得2分。
无公害
防治率
30
1、无公害防治率在77%以上,得10分。
被核查标准地的防治效果与记载误差超过10%扣1分,超过15%以上扣2分;食叶害虫非无公害防治面积超出2000亩的,扣30分。
2、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治理有防治技术方案和防治效果检查原始记录,得10分。
3、在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有计划地采取封山育林,纯林改造等措施,得6分。
4、合理使用各类农药,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得4分。
测报
准确率
15
1、测报准确率在82%以上,得3分。
预测发生面积误差±30-50%的扣2分、50%以上的扣5分;松材线虫病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超过500亩或超过2个小班未及时发现的,扣15分
2、调查数据有代表性,数据来源清楚,原始纪录完整,得1分。
3、及时发布通报、警报、预报,预报结果与实际情况基本吻合,得3分。
4、测报网络体系健全,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季报和年报表有存档,县、市和上报省的数据核实一致,得5分。
5、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测报样地调查、监测线路调查有示意图并标明代表面积。
调查数据记录与图示相符,中心测报点固定标准地有标记,得3分。
种苗
产地
检疫率
10
1、种苗产地检疫率在94%以上,得2分。
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但在复检时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省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和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国家林业局公布的名单)的,扣10分
2、产地检疫调查记录和汇总资料完整,得3分。
3、按规定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或除害处理通知书,得2分。
4、有种子、苗木繁育基地分布资料,得2分。
5、森检员依法检疫,无检疫责任事故,得1分。
保障
措施
15
1、当地政府领导重视森防工作,得分2分
乡分管领导缺席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的,每次扣2分;考核分值达不到3分的,扣4分;森防站对乡镇林业站兼职检疫员(测报员)无考核办法的扣2分,未组织考核的,扣2分;未组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队的,扣2分。
2、林业局对森防工作考核(百分制)分值3分以上,得2分。
3、森防站人员岗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得2分。
4、森防站对乡镇林业站兼职检疫员(测报员)有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得2分。
5、组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队并正常开展防治,得2分。
6、完成调研文章1篇,得2分。
7、有专(兼)职森防通讯员,得1分。
8、站领导重视宣传工作,有具体措施,得2分。
松材
线虫
病
防控
10
1、已发生乡范围不扩大,没有新发生疫情的乡(镇),得10分。
突破指标的,扣10分。
2、其他乡没有松材线虫病发生,得10分。
附表5
吉县“十三五”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考核评分表(四)
(总分100分)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计分办法
一、公益林管理
30
设立公益林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
4
1、查县林业部门(或编委)设立生态公益林管理专门机构的文件(森林分类经营、公益林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外);
2、查公益林职位职能及人员配置依据。
无机构设置的扣2分;无专职管理人员的扣2分。
制定公益林管理办法
2
查林业部门(或政府)制订的管理办法(或细则)。
未制定的扣2分。
大型宣传牌、乡级、村级公示牌符合要求,在省级以上报刊、网站发布信息宣传
5
1、实地查看公路边、主要路口、公益林区有否大型宣传牌;
2、查制作村级公示牌数量及全县行政村数;实地查看核查村公示牌情况,公示牌要求有以下内容:
村名、公益林级别、面积及范围、护林员姓名及电话、分布示意图及宣传语;3、实地查看核查乡上墙牌情况,上墙牌要求内容:
乡镇名、各村公益林分布、级别与相应的面积、各村主要护林员及电话、监管区划分、监管员与电话、分布示意图及宣传语;
每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村级公示不符要求的扣2分。
档案内容齐全、规范、更新及时、有专柜、专人;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5
1、查公益林组织机构、区划、界定面积、权益、管护、管理、合同等全部档案资料,有否电子文档档案;
2、查公益林相关情况变化后档案更新时间和内容;
3、查档案管理有否专人、专柜,归档是否整齐、规范;
4、查林业部门制订档案制度的文件。
1、档案内容按要求规范、齐全,有缺项的扣1分;
2、有工作内容变化、小班数据变化、发生灾害与破坏森林案件等情况,未进行及时更新(到抽查时未更新)的扣1分;
3、档案无专人、专柜管理的各扣1分;
4、未制订档案管理制度的扣1分。
及时完成公益林小班数据更新;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上报有关材料、数据、报表等
5
查年度变更调整小班更新(小班资料、调整文件)、每5年小班数据全面更新情况,查小班数据采集时间及时限;平时有关报表的上报情况。
年度变更调整小班数据未完成的扣2分;5年时限未按规定进行调查更新的扣3分。
完成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年度监测任务
4
1、查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开展及建设情况(合同、资料,使用)中技术支撑单位提交的建设结果及验收报告;
2、查监测开展及完成情况。
I、信息系统建设未开展的扣2分,当年无信息系统建设任务的暂不扣分;2、有监测任务的县未完成任务的扣2分。
变更调整审批规范,按时补调及更新小班数据
5
1、查批准调整后,调出调入公益林小班数据更新和建设资料;
2、查新调入公益林小班界定书、管护责任、文件上报省厅等资料及调入小班现场情况。
1、不规范的扣2分;
2、发现有擅自变更调整.或者非法使用公益林地的,扣3分。
二、公益林管护
25
全面签订“三书一合同”
5
1、查乡、村管护责任书;
2、查监管员监管责任书;
3、查护林员(林场)管护合同书。
每缺1项扣1分。
制定监管员、护林员管理办法
2
1、查县林业部门制订制度下发的文件;
2、核查乡、村监管员、护林员掌握制度情况(保存制度、基本理解制度、只知有制度不知内容、不知道有制度),每乡抽查监管员1人,护林员2人。
1、少一个制度扣1分;
2、监管员、护林员不知制度内容、不知有制度扣1分。
落实“五个一”,实施监管员、护林员检查、监督、考核
8
1、查护林员“五个一”即:
服装、袖章、电刺叭、护林员手册、巡山记录的落实情况;
2、查县、乡对监管员及护林员进行检查、监管、考核的工作情况。
1、“五个一”未落实的,每项扣1分;
2、未对监管员、护林员进行检查考核的扣3分。
火灾、盗滥伐、征占用林地情况
10
以村为单位,抽取一定面积重点公益林作为检查面积(全县的3‰):
1.实地检查核查村公益林有否发生火灾及面积;
2、实地检查核查村公益林内发生盗滥伐情况、某小班发生盗滥伐林木则该小班面积即为不合格面积;非法征占用林地情况及面积;
3、实地检查核查村公益林内有害生物危害、放牧、开垦情况及面积。
发生率=×1000‰;各项发生率每增加1‰,扣1分。
三、公益林资金管理
15
护林员工资发放规范
10
查护林员管理制度中工资发放规定的时间、工资额、人员名单及相应的发放时间与工资额。
护林员劳务工资未按管理制度规定按时、足额发放
制定资金管理制度
2
查县有无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无管理办法的,扣2分。
开设基金发放存折账户
3
1、查金融部门的补偿金存折(卡)帐户清单,乡镇护林员名册及存折(卡)清单;
2、查核查村经营户存折(卡),至少抽查3户农户;
3、查护林员存折(卡),至少抽查2个护林员。
1.县里无存折(卡)账户清册的,视为未开设专项帐户,扣3分;
2、农户、护林员全部没有存折的,扣3分,开设帐户(卡)未达90%,扣2分。
四、公益林建成面积
30
达到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的建设面积
5
查县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小班档案,其小班合计面积是否达到省补助的建设面积
建设面积合格率=×100%;建设面积合格率每下降1%,扣0.5分。
达到省年度考核目标的建成面积
25
建成小班标准:
除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外,纯林林分郁闭度≥0.7,或盖度≥70%的灌木林地;
县建成面积标准:
在所有建成小班面积中,阔叶林、针阔混交林面积比重要达到50%以上;
建成指标完成率:
是指县每年累计建成面积与省下达指标面积之比;
1、面上检查统计全县达到建成面积标准的小班资料;
2、实地检查核查村上报公益林建成小班的林分状况是否达到要求,实地检查有否发生逆转的小班及其面积。
建成指标完成率:
P=P1×P2
其中:
P1?
=×100%
P2?
=×100%
建成指标完成率每下降1%,扣0.5分。
附表6
吉县“十三五”营林生产及种苗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五)
(总分100分)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计分办法
一、营林生产
60
造林更新
20
完成计划,质量达到省定标准
完成计划得满分,不完成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生物防火林带及阔叶林发展工程
20
完成计划,质量达到省定标准。
完成计划得满分,不完成每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城镇周边山体绿化
10
完成年度计划。
完成计划得满分,不完成每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无公害基地建设
10
完成计划。
完成计划得满分,不完成每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二、林木种苗
40
种苗质量情况
10
抽检合格率90%以上。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林木良种使用情况
5
使用率达到80%以上。
每下降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造林容器苗使用率情况
20
容器苗使用率50%以上。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日常管理工作
5
机构健全、有专人负责,管理到位,标签实施率、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率85%以上,按时上报种苗统计及有关报表。
每缺一项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