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年底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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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航年底总结
港航年底总结
港航年底总结相关内容:
今年来,我局深入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滨海发展战略”,围绕“建深水大港,兴现代产业,造滨海新城”的总体思路,继续以加快《茂名港总体规划(修编)》报批工作为重点,以加快港口重点项目落地和开工建设为抓手,以强化港口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基础,着力推进我市深水港口的开发建设和老港区的优化升级,助力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的建设,取得了预期的成效。
XX年,我市港口重点项目总体进展顺利,港口吸引力不断增强,深水港口开发建设正进入到关键时期。
XX年完成货物吞吐量万吨,同比增长12%,其中外贸完成万吨,内贸完成万吨;集装箱吞吐量完成万TEU,同比增长%。
全市水路运力万载重吨,同比增长%。
全市港航行业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管理工作目标。
一、XX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港口规划工作取得新进展
1.《茂名港总体规划(修编)》报批工作制约问题逐步解决。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西部作业区及东部液体散货泊位区、吉达港区东部区域规划岸线调整方案》3月25日通过了省交通运输厅评审,其研究成果纳入规划修编报批稿。
经多次沟通协调,港口规划区内红树林保护区调整工作预计XX年2月底完成,影响规划环评评审的瓶颈问题即将突破。
2.博贺新港区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取得初步成果。
完成了控制性详规与专项产业规划、临港产业规划的充分衔接,11月19日通过了市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明年可完成报批稿,能为博贺新港区提高岸线资源利用效率和港口集约化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二)博贺新港区开发建设稳步推进
1.博贺新港区重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扎实推进。
东防波堤累计完成投资约亿元,建设长度已达1008米;西防波堤已开始预制场及施工场地平整工作。
博贺新港区防波堤工程省级立项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工作进展顺利。
一期工程(东防波堤)工可报告省发改委已走完审批流程,省海洋局正在进行项目用海预审。
二期工程(西防波堤)用海预审已获批复,工可资料已上报省发改委,预计近期可获批复。
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首期15万吨级)工程已编制完成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加快博贺新港区产业项目落地和建设。
一是总投资28亿元的粤电博贺煤码头工程开工手续基本完成,项目护岸及防波堤工程已完成1520米,XX年完成投资亿元。
二是总投资22亿元的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岸线使用已获交通运输部批复,项目后方陆域已形成,项目完成投资约7000万元。
三是总投资21亿元的中化茂名石化储运项目工可报告正在报批。
四是总投资113亿元的茂名中海油粤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获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已展开。
五是拟建设2个20-25万吨级大型干散货泊位的博贺新港区保利利丰码头项目已签定建设协议。
(三)着力推进水东港区优化升级
1.加快推进水东港区码头改造升级。
总投资亿元的长晟万吨级通用码头扩建工程和投资4800万元的正源码头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待海域使用批复后即可动工。
总投资亿元的港口经营公司500吨级泊位改建工程通过了省交通运输厅的工可评审。
2.实施水东港区航道及辅助设施维护工程。
积极多方筹集资金实施水东港区航道及辅助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建设,缓解当前水东港区航道通航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
3.积极协调和配合茂名港集团推进水东港区围海造地与航道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
(四)港口管理与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1.改革货物港务费征收方式成效明显。
针对过去委托港口企业代收货物港务费的方式存在少征、漏征情况,局班子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决定改革货物港务费的征收方式。
经过努力,在市政府和茂名海事局的支持下,从11月1日起成功启动了在茂名海事处政务大厅设置征费窗口直接征收货物港务费的征收方式。
同时,局班子借这次改革征收方式的契机,在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积极加强与茂名石化公司的沟通协调,终于得到茂名石化公司的大力支持,不仅同意全部缴交水东港区货物港务费,同时也表示积极请示总部解决单点系泊原油缴纳货物港务费问题,并把水东港区航道管理权及航标等资产移交我局管理,航道体制管理混乱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此次征收方式的改革,不仅堵塞现行货物港务费征收的漏洞,为博贺新港区开港后的货物港务费征收规范征收打下良好的基础,更重要的是改进了我市涉港管理部门横向合作、联合共管的行政管理模式,突破了水东港区航道管理体制的历史障碍,搭建了地方与央企沟通协调的有效平台。
茂名港货物港务费原年征收约200万元,实行直接征收后,除茂名石化分公司对经其单点系泊进口原油缴交货物港务费仍在协商外,其它货物都已足额征收,预计年可征收1200万元,地方财政可留成835万元。
若单点系泊能征收货物港务费,预计年可征收约5000万元,市财政约可留成2500万元。
2.启动茂名市港口调度中心项目建设。
项目总投资1842万元,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项目争取省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一期部分软硬件招标工作近期可完成。
整合无线话台、锚地安排等职能的调度中心机构组建方案已上报市机构编制部门。
3.实施阳光引航服务建设成效明显。
深入贯彻实施部《推进阳光引航提升服务水平工作方案》,以保安全、保船期、降成本为宗旨,实施统一引航申请受理标准、健全引航收费管理、结算、审核管理制度、编印引航服务手册、放宽进出水东港区船舶的限制以及延长引航服务时间等服务措施,有效保障港口生产需要。
XX年,茂名港实现安全引航船舶635艘次,其中超大型船舶156艘次。
4.加强海洋文化宣传工作。
结合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战略,开展第十届航海日纪念活动,举办图片展览和专题讲座,制发宣传画册1500多册,利用气象信息平台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航海日宣传信息,并组织海洋文化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大力弘扬海洋文化,增强蓝色国土和海权意识。
积极组织企业参展中国物流博览会和广东省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宣传推介茂名港。
(五)行业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1.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全面部署开展我市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检查、石油库、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专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年查找安全隐患196个,整改率100%;加强在建水运工程专项安全治理,下发整改通知5份,约谈企业1家(次)。
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组织完成考评人员培训和考评机构资质申报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19家危货企业、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考评工作并提前完成。
3.强化港口重大危险源监管和应急管理。
争取省交通运输厅200万资金支持,启动实施茂名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一期招标工作。
编制完成《茂名港反恐应急预案》。
落实港航企业应急管理预案报备工作,开展全港性港口设施保安应急演习。
启动港口和水路运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港口突发事件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4.推动实施危险化学品区域安全一体化管理取得成效。
创新港区危险化学品管理方式,按照“共享资源、共同协防”的原则,推动相邻危化学品企业自发性建立罐区安全一体化管理委员会机构,完善管理规则,构建区域安全管理一体化协作机制。
目前,港安石油化工公司、昌利船舶燃料公司、天源商贸公司率先实施区域安全一体化管理,共享安全设施和人力资源,联合开展消防和应急演习,安全管理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也破解了各企业危化品设施安全不达标的难题。
5.加强港口执法联动机制建设。
推动建立与交通综合执法局的信息共享平台和高效联动工作机制,已形成了初步工作方案,正在推进港口、航道与交通综合执法业务协作办法,构建高效执法联动机制。
(六)支持和引导水运业优化调整
加强服务和引导,积极支持水运企业应对化航运市场持续低迷的形势,鼓励企业化危为机,抢抓机遇优化结构,降低运营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
今年新增船舶辅助业4家,其中船舶管理业3家,新增船舶1艘,新增运力万载重吨,全市航运业进入平衡的调整周期。
XX年,全市水路运力万载重吨,同比增长%,客位506个。
(七)加强港航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
出台支持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培训、评价等职能向协会转移力度。
建立与协会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沟通互动常态化机制。
加强对行业协会的行业监管,规范行业协会运行,搭建政企沟通的良好平台,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逐步增强。
(八)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紧密联系港航工作实际,紧扣密切党群关系问题,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紧扣深水港口建设大局,狠抓工作效率提升,紧扣企业社会诉求,狠抓突出问题解决,紧扣四风突出问题,狠抓源头治理工作,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预期成效,并逐步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制约《茂名港总体规划(修编)》报批工作的红树林保护区与港口规划区重叠、吉达港区规划超出海洋功能区的问题未能按计划完成;二是港口项目用海难问题突出,制约港口重点项目的实施,东防波堤工程用海预审长时间未批,粤电煤炭码头项目因用海问题停工,长晟码头、正源码头因用海未批未能开工;三是水东港区航道获交通运输部批复和补助已4年多仍未开工,不利影响逐步显现;四是港区派出机构设置、港口调度中心组建困难,引航员、危化品管理等专业技术人才不足问题也难以落实;五是茂名石化公司单点系泊征收货物港务费工作仍需协调,影响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经费的筹集;六是港口法规不断修改完善,处理港口项目历史问题难度加大;港区内危化品监管职责仍未界定;七是港口危险化学品储罐总容量高达356万m3、水东港区航道通航条件复杂等,港口安全监管压力大,安全形势严峻;八是国际航运市场持续低迷,货运价格处于较低水平,对我市水运企业造成冲击,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
三、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快港口规划编制工作,完善港口规划体系
继续跟踪协调红树林保护区调整和海洋功能区划调整的落实,力争《茂名港总体规划(修编)》与各规划科学协调。
按市政府部署推进《茂名港博贺新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工作,为我市临港产业发展提供港口支撑。
(二)全力推进港口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深水港口开发
1.全力推进博贺新港区重点项目实施。
加快推进博贺新港区防波堤工程省级立项工作,争取XX年完成防波堤一、二期工程立项工作。
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首期15万吨级)航道工程争取XX年完成有关专题研究的招标工作,XX年12月底前协助完成工可报告的编制和评审工作。
粤电煤码头项目争取XX年底完成水工主体结构部分建设;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争取XX年中动工建设;粤西LNG接收站及码头项目XX年3月底完成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审批工作;中化茂名石化储运项目争取尽快开工建设;配合保利集团争取博贺新港区保利利丰码头项目XX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前置工作,XX年底前开工建设。
2.加快水东港区重点项目建设。
继续积极推进水东港区3万吨级进港航道建设工程有关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从XX年起对水东港区航道及航标等每年进行常态化维护。
长晟万吨级通用码头扩建工程、正源码头扩建工程项目争取XX年上半年动工建设;港口经营公司500吨级泊位改建工程争取XX年底开工建设;中航油新源石化水东油库改扩建工程和天源油库改建项目投产。
(三)大力推进港口管理机构建设,完善港口行政管理体系
1.推进港区派出管理机构设置申报工作。
参照省内外成功经验,继续推进设立水东港区、博贺新港区派出机构设置方案的申报工作,满足港口规划建设、危险品管理的需求。
2.推进茂名市港口调度中心机构组建工作。
继续推进整合港口通讯、船舶进出港调度、锚地安排等职能港口调度中心机构组建方案的申报工作,提高港口调度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
3.推进急需专业人才编制的申报工作。
继续申报争取落实6名专业人才编制,引进港口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水运管理等专业人才,解决专业管理人员严重缺乏的问题。
4.加快引航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
继续申报争取解决8名引航员编制,加快引航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解决当前引航力量不足的问题,满足博贺新港区发展的需要。
(四)完善港口管理手段,提升港口行政管理效率
1.建立重点项目协调机制。
加强对港口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落实重点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定期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落实。
2.推进单点系泊货物港务费的征收。
继续加强与茂名石化公司的沟通协调,争取落实单点系泊货物港务费的征收工作,保障港口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的稳定资金来源。
3.理顺水东港区航道管理体制。
积极做好水东港区航道管理权限和航标设施资产的移交工作,建立航道定期维护常态化机制,保障航道通航安全。
4.推进茂名市港口调度中心组建项目建设。
完成项目一期建设,落实项目二期资金,启动项目二期建设,初步搭建港口调度中心的硬件平台。
5.加强港口行政管理。
加强与港口管理部门执法协调,提高港口执法协作效率,强化港口航道执法工作。
6.协调落实博贺新港区口岸办公场所设置工作;加快落实博贺新港区引航拖轮码头岸线,推进拖轮码头建设用地的落实。
(五)加强行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严格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制度、安全生产挂牌督办、事故责任追究、约谈办法;落实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规定和督查检查办法;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落实。
2.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开展普货企业、新领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考评工作;加强达标企业资质维持后续管理,推进资质后续管理服务购买工作。
3.加强港口应急能力建设。
完成全市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港口自然灾害、客运、危险化学品方面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强化演练演习,形成常态化演习和预防机制。
4.继续推进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完成项目一期建设,启动项目二期建设。
5.建立港口危险货物分类监管工作机制,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巡查制度,严格生产作业审批。
6.开展各项专项安全检查,完成一批安全隐患整改;抓好防抗台风工作;继续加强港口安全管理培训工作,增强港口作业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技能。
(六)完善港口物流发展体系,加快港口物流发展
1.开展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专题研究。
结合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战略,开展港口物流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无水港、物流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研究落实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方案和实施措施。
2.积极推进粤西区域港口群协调发展工作。
研究实施即将出台的《粤西港口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制订茂名港在建设湛茂阳经济圈中的发展思路。
3.继续组织参与XX年国际物流与交通运输博览会及广东省第二届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借助高端平台推动我市港口物流发展。
4.推进港口(物流)信用体系建设。
开展港口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港口(物流)信用体系,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七)加强港口节能减排,推动绿色港口建设
1.推动港口节能减排。
制定《茂名港绿色港口行动计划(XX-2020)》,建立港口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省下达的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CO2、污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2.推动三星级绿色港口码头评定工作。
力争茂名石化港口分部XX年通过绿色三星级码头评定,实现三星级绿色码头零的突破。
(八)强化水运发展服务,推动水运业优化升级
1.支持水运企业结构调整。
继续提升服务,帮助企业抢抓机遇,调整优化运力结构,增强抵抗市场风险能力。
2.争取广州航运交易中心分支机构设立工作。
加强沟通,积极主动做好基础性工作,为争取广州航运交易中心分支落户创造有利条件。
3.开展航海日纪念活动。
结合实施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战略,深化航海日宣传内涵,拓展宣传方式,提升海洋文化宣传实效。
4.做好水路春运安全保障工作。
严格落实春运工作安全措施,确保水路春运安全。
(九)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
1.积极协调争取省海洋部门对港口项目用海工作的支持,解决项目用海难问题,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2.争取省交通运输厅对我市港口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支持,继续做好航道维护工程、港口调度中心、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项目XX年度资金补助工作。
(十)加强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开展“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加强“十三五”时期行业发展研究,开展港口、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