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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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
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即指在财务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分为六种财务关系:
企业与投资者之间:
提供股本,分配利润
企业与债权人之间:
支付利息,偿还本金
企业与受资企业之间:
提供股本,分配利润
企业与债务人之间:
支付利息,偿还本金
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
纳税
企业与职工之间:
支付报酬
外购存货成本的确认
外购存货的会计处理:
借:
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借:
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
在途物资
外购的存货成本
买价+税费+其他相关费用
(1)购买价款:
发票中的金额;
(2)相关税费:
计入存货的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关税;
(3)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包括运输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
注意以下几点:
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一般要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
(2)如果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发生时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再按已销商品和结存商品的比例进行分配。
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应计入存货的入账价值,入库以后发生的挑选整理费用、保管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中。
会计核算的特征
会计核算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对特定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环节,如实反映特定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运营绩效)和现金流量等信息。
会计核算职能是会计最基本的职能。
会计核算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
(1)主要利用货币计量单位对经济活动的数量方面进行核算;
(2)对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事中、事后的核算,同时也为预测未来提供信息;
(3)核算具有完整性、连续性和系统性
影响短期偿债能力的因素
1.增强短期偿债能力的因素
增强短期偿债能力的表外因素有:
(1)可动用的银行贷款指标:
银行已同意、企业未办理贷款手续的银行贷款限额,可以随时增加企业的现金,提高支付能力。
这一数据不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但会在董事会决议中披露。
(2)准备很快变现的非流动资产:
企业可能有一些长期资产可以随时出售变现,而不出现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中。
例如,储备的土地、未开采的采矿权、目前出租的房产等,在企业发生周转困难时,将其出售并不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
(3)偿债能力的声誉:
如果企业的信用很好,在短期偿债方面出现暂时困难比较容易筹集到短缺的现金。
2.降低短期偿债能力的因素
降低短期偿债能力的表外因素有:
(1)与担保有关的或有负债,如果它的数额较大并且可能发生,就应在评价偿债能力时给予关注;
(2)经营租赁合同中承诺的付款,很可能是需要偿付的义务;
(3)建造合同、长期资产购置合同中的分阶段付款,也是一种承诺,应视同需要偿还的债务。
会计基础:
税务会计的特点
税务会计作为税收制度和会计核算于一体的特殊专业会计,具有以下特点:
1.法律性
从税收的概念中可以知道,税务会计以税收法律为准绳,也就是说,税务会计必须以国家的税务法规为依据。
同时,税务会计还要依据会计法规,因为会计法规是进行纳税核算的依据,是税收法律法规的具体化。
所以,税务会计具有直接受制于税收法律规定的显著特点,这也是税务会计区别于其他专业会计的一个重要标志。
2.相对独立性
税务会计并不是和企业财务会计并列的专业会计,它只是企业会计的一个特殊领域,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涉税部分的核算和反映,其核算也依据会计学的理论,但和其他会计相比较,税务会计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因为国家规定的征税依据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有一定差别的,其处理方法、计算口径不尽相同。
所以,税务会计有一套自身独立的处理准则,如自产自用货物视同销售的有关规定等就反映了税务会计核算方法与内容的相对独立性。
3.差异互调性
财务会计是为了满足投资者、债权人和管理者的需要,而税务会计是为了满足国家征税和管理者进行税收筹划的需要,因此两者在收入确认、存货计价、计提折旧和坏账准备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造成了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两者之间的差异可以根据产生差异的原因相互调节。
4.计划性
计划性是指企业的纳税负担可以通过合理地计划安排达到避税的目标。
比如,存货核算中,采用加权平均和先进先出的比较;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上,采用加速折旧和直线法的比较;利用税收优惠等等。
合营企业合营各方的出资期限
合营各方应当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且应当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
①合营合同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②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合营企业合营各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缴付出资的,视同合营企业自动解散,合营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合营企业合营一方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的,即构成违约。
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1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逾期仍未缴付或者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营企业。
守约方应当在逾期1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营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营者承担违约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会计交接的程序
一些准备进入财务界打拼的准会计,相信在开始工作前已经给自己充满了电。
对于财务知识的掌握,甚至许多实务操作的流程,相信已经轻车熟路。
但是,很多没有接触过实际财务的人,都不知道如何进行交接。
接下来,中华会计网校小编告诉您,如何进行会计的交接工作。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
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具体要求是: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
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
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
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威胁。
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①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所谓必要时由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是指有些交接需要主管单位监交或者主管单位认为需要参与监交。
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代表主管单位监交。
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
二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尽快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督促监交。
如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交接手续时,主管单位就应派人督促会同监交等。
三是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
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
此外,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时,也可派人会同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
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特别提示:
会计交接注意事项
第一:
交接表要写清楚。
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第二:
发票要看仔细。
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
企业账要与银行账相符。
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
保管账与实务是否相符。
要清点仓库。
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第三:
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账要相核对。
个人账要核对。
总之,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
否则后果自负。
所以不要怕麻烦。
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
前任会计交接后没有责任的。
什么是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二)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便变更。
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下列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处理方法
1.追溯调整法
追溯调整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
2.未来适用法
未来适用法——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四)会计政策变更处理方法的选择
1.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按国家相关会计规定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追溯调整法处理。
3.无法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备用金的借支与保管制度
备用金(国际上也称暂定金额)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
预支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等用的备作金,一般按估计需用数额领取,支用后一次报销,多退少补。
对于零星开支用的备用金,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即由指定的备用金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数额领取,支用后按规定手续报销,补足原定额。
1.备用金借支管理
(1)企业各部门填制“备用金借款单”,一方面财务部门核定其零星开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凭此单据支给现金。
(2)各部门零星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遇特殊需要应由企业部门经理核准。
(3)各部门零星备用金借支应将取得的正式发票定期送到财务部门备用金管理人员(出纳员)手中,冲转借支额或补充备用金。
2.备用金保管
(1)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送交经理查看。
(2)备用金定期根据取得的发票编制备用金支出一览表,及时反映备用金支出情况。
(3)备用金账户应做到逐月结清。
(4)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与备用金相关的各种票据。
备用金的管理不论采用何种办法,都应严格备用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的手续制度。
产生会计差错的原因
1.由于会计确认不当形成的会计差错
会计确认就是依据一定标准去识别和确定发生的经济业务走否可以作为会计要素进入会计系劣和其数据应否列入会计报表的过程。
它解决的是会计的定性问题为会计计量确定空间范围、时间界限。
根据会计确认标准对会计确产生的影响,会计确认标准可以为基本确认和补充确认两大类:
与基本确认标准不符的会计差错有:
①与权责发生制确认时间基础不符的会计差错,例如:
提前或推迟确认收人或不确认实现的收入在期末应计项目与递延项目未予时调整等人为舞弊、欺诈行为。
②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特征不符的会训差错,账户分类不当,资产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划分的差错等。
与补充确认标准不符的会计差错有:
①与真实性不符的会计差错如企业对某项建造合同本应按建谴合同规定的方法确认营业收入,但该企业按确认商品销售收人的方法确认收入。
②与合法性不符的会讨差错,例如:
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专门借款,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价值,予历资本化。
2.由于会计计量环节形成的会计差错
主要包括:
①与实物数量不符的会计差错:
例如:
对发出材料的计量不准确,导致期末存货出现盘盈或盘亏现象,从而便会计报表发生错报。
②与计量属性和计士单位不符的会计差错,例如:
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是以历史成本计价还是以现行市价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价等。
3.由于会计记录造成的会计差错
主要包括:
①操作性错误,即财务人员操作不当出现的错误,如按错计算器键、算盘误计、眼误或笔误等。
②技术性错误,即财务人员由于对财务工作的不熟练而造成的会计差错,如:
凭证填写不准确,小数点错记,红笔运用不当等。
③习惯性错误,如将某些数字写的太模糊而被错认为“0”等。
④条件性错误,即由于客观条件不好,如复写纸质量低劣而造成的复写下联字迹不清,或纸质较差发生的字迹变形而造成的错认。
4.其他原因造成的会计差错
对于经济业务中不确定因素的会计估计差错;由于管理薄弱、基础工作差,有关人员的职责权限范围不明,而使财务人员犯的错误;由于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会计差错。
存货的验收与保管控制
1.存货的验收
外购存货的验收,应当重点关注合同、发票等原始单据与存货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是否一致。
涉及技术含量较高的货物,必要时可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或聘请外部专家协助验收。
自制存货的验收,应当重点关注产品质量,通过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产成品才能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报告处理。
采购部门应验收材料的品种、数量,填制验收单;质量检验部门检验质量,签署验收单;仓库保管部门根据验收单验收存货,填制入库单,登记存货台账,将发票、运单连同收料单送回采购部门。
2.存货的保管
企业应当建立存货保管制度,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重点关注下列事项:
(1)存货在不同仓库之间流动时应当办理出入库手续。
(2)应当按仓储物资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并健全防火、防洪、防盗、防潮、防病虫害和防变质等管理规范。
(3)加强生产现场的材料、周转材料、半成品等物资的管理,防止浪费、被盗和流失。
(4)代管、代销、暂存、受托加工的存货,应单独存放和记录,避免与本单位存货混淆。
(5)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加强存货的保险投保,保证存货安全,合理降低存货意外损失风险。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在会计处理上的比较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形态,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不变,而无形资产,如:
专利权、商标权等则不具有实物形态,它的存在是以隐形形式体现的,不是人们通过感官所能直接接触到或感受到的。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都属于长期资产,但两者却有着本质的不同,决定了其在会计处理上的不同特点,尤其在管理和风险防范上急需采取强有力的对策和措施,才能有效地防范两类资产流失的风险。
一、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在成本计量上的区别
固定资产无论是自建还是购买取得,其有关支出,一般在实际发生时,予以资本化,计人固定资产成本。
可见,固定资产在价值的确认上具有完整性和确定性。
而企业的无形资产,如果是内部开发形成,其开发费用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不作为无形资产人账,只有在试制成功并依法取得专利时,将所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以及其它相关支出作为专利权的人账价值。
可见无形资产的人账价值不够完整,有些无形资产的取得要经历一个漫长的研究过程,成果的出现具有很大的随机性。
因此,将研究费用归集到成果中去有一定的难度,可见,无形资产的成本不够准确。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都会发生各种支出,如为维护、恢复和改进固定资产功能研发生的支出,扩建、改建、增建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这类支出可划分为两类,一类为收益性支出(受益期在一年以内),将其作为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另一类为资本性支出(受益期在一年以上),将其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增加处理,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而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支出,如为维护、提高无形资产的功能所发生的支出,保护专利权不受侵犯的支出等,这类支出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较难确定,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的比较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都会发生价值转移。
固定资产的已损耗价值,会计上称为折旧;无形资产的已损耗价值称为摊销。
两者除了在字面上不同,还有以下区别:
(一)计算方法不同。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比较灵活,供企业选择的余地较大。
折旧计提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
部分企业,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也可采用加速折旧法,主要有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
而无形资产由于与将来的经济利益之间并不存在肯定明显的关系,所以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种无形资产应当在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因此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比较单一。
(二)残值的保留不一样。
固定资产必须保留残值,残值的比例一般在资产原价的5%以内。
而无形资产则没有残值,摊销完毕,账面值为零。
特殊情况下,有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摊销完毕,仍在使用,可在无形资产账户保留一元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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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处理方法不同。
固定资产折旧需要设立累计折旧“备抵调整账户,按月计提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因而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始终保持原始价值。
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核算不设立备抵调整账户,摊销额直接冲减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
由此可见,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保留的是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即净值。
三、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在转让上的区别
固定资产在转让时,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转让收人的确定比较容易。
而无形资产在转让时,收人的确定比较复杂。
这是因为无形资产所能提供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无形资产转让收人的确定,实质上是对该项无形资产所能带来的未来收益的折现,无形资产供企业长期使用,长期受益,但其受益额究竟有多大,通常是不能准确计量的。
在会计处理方法上,固定资产转让的核算需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这一临时性账户,而无形资产的转让则不需通过临时性账户进行核算。
另外,固定资产转让的净损益列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这是因为该净损益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所以不列作经营收入。
而无形资产在转让时,无论是转让所有权还是转让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都构成了企业的业务收入,列为“其他业务收入”;转让的成本列人“其他业务支出”。
四、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风险防范和化解
由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会计处理上具有上述特点,决定了在其管理和转让上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事业单位在合资、转让、租赁过程中,由于对国有固定资产的核算和评估不准确,使两类资产的流失严重。
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每年有几百亿元的国有固定资产流失;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也相当严重,如一些国内的驰名商标竟无偿给外商使用。
因此,加强对两类资产的管理和风险防范已成当务之急。
首先,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两类资产的管理。
对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明晰其产权关系,明确管理部门,并采取一系列维护、修理、改造等措施,使国有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对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应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加大广告宣传力度、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等综合措施,尽可能扩大无形资产的营运规模,力争使无形资产最大最快地增值;同时采取相应的充实、改进、优化措施,努力延长无形资产的生命周期。
二是必须加强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评估。
我国加入WTO后,在国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评估上必须与国际接轨,国家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合资、转让、租赁、上市之前,必须按企业资产规模等级经过国际或国内权威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规定未经权威机构评估的国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得合资、转让、租赁和上市。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国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流失风险。
三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国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风险防范信息网络,收集整理辖区内两类资产的风险信息。
并及时分析综合,对可能出现资产流失的风险信息予以整理,通告辖区内有关部门予以防范,以减少两类资产流失。
四是加强对企业无形资产的研究和开发,建立更新、淘汰、转让陈旧无形资产机制。
企业的无形资产具有一定的生命周期,因此,不断加强对企业无形资产的研究和开发,关系到企业的未来。
“具有远见的企业不能满足现有存量的无形资产,必须通过不断地研究开发,不断提高无形资产质量,扩大其营运规模,使企业无形资产始终占领技术、知识、商誉制高点,并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才能最终有效地防范和化解无形资产流失风险。
会计基础:
存货的种类
(1)原材料
(2)在产品:
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生产物。
(3)半成品:
注意不包括从一个生产车间转给另一个生产车间继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以及不能单独计算成本的自制半成品
(4)库存商品:
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