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经机构调研报告刘总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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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机构调研报告刘总改
榆林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调研报告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是各级党委、政府搞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农管队伍已经成为新时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部署,给农村经营管理事业带来了历史性机遇。
当前农村土地制度、经营制度、产权制度三大改革与农村社会管理已成为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无一不与农经工作关联。
可以说农经工作已成为推动农村深化改革的主力军,任务多,挑战大。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农经体系多年来基本处于“半瘫痪、半休息”状态,主要业务(如土地承包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监管等)不能正常开展,重点领域(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等)没有创新发展,整体工作远远滞后形势需要,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根据《榆林市农业局关于全市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体系调查的通知》(榆政农发〔2014〕40号)精神,我们对全市的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了解了现状,分析了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基本现状
1、全市农经管理机构设立情况与人员数量:
全市共有农经管理机构13个(市级1个,县级12个),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全市农经管理机构实有编制141人(市级15人,县级126人),实际从事农经管理工作的人员183人(市级12人,县级171人),超编人员42人。
由于开展业务量的不同,全市农经机构人员数量差异很大。
超编县区主要集中在定边县(实有编制14个,实有人数33人,超19人)、靖边县(实有编制15个,实有人数28人,超13人)、清涧县(实有编制12个,实有人数24人,超12人)、绥德县(实有编制8个,实有人数17人,超9人)。
编多人少主要是神木县(实有编制15个,实有人数12人,缺3人)。
府谷县有机构有编制无人员。
全市各乡镇均未成立专门农经组织机构。
2、全市农经管理机构职工素质状况:
在岗职工中,从学历看,有大专以上学历人数120人,占实有人数的65.6%,其中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41人,专科学历77人;从职称看,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79人,占实有人数的43.2%,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33人,初级职称43人。
在职称序列中,经济系列14人,占实有人数的7.7%,农业系列55人,占实有人数的30.1%;从年龄看,50岁以上有27人,占实有人数的15%,35至50岁有80人,占实有人数的44%,20岁至35岁有66人,占实有人数的36%。
3、全市农经管理机构办公条件:
虽然各县区均成立了农经组织机构,但办公条件整体较差。
除神木、靖边、横山、佳县有独立办公场所外,其他各县区均无独立办公场所,绥德、米脂、榆阳、吴堡与农业局合署办公。
办公设备也比较简陋,神木、横山、靖边、定边、有3部专用电话、7台计算机、2部照相机、8个档案柜,而榆阳、子洲仅有1部专用电话、3台计算机、1部照相机、2个档案柜,其他县则条件更差。
4、全市农经管理机构业务开展与办公经费使用情况:
全市各县区均开展了农经相关业务工作:
一是农村三资管理。
二是土地流转管理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三是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四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工作。
五是农村经济各类指标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横山、定边、靖边、佳县、吴堡等各县区已经开展对农村合作社建设的指导扶持服务。
靖边县同时开展对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农村会计人员的培训以及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横山、定边、佳县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拥有专项经费的县区也开展了专项工作,例如定边县利用12万元专项经费,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神木县利用10万元的专项经费开展了重金属普查工作;横山县利用20万元的专项经费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无财政预算的县就未开展相关业务,例如府谷县、米脂县等。
二、存在问题
1、机构不健全。
全市各县区大多数已经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开展相应的业务工作,但还有个别县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的问题。
如府谷县一直处于有机构有编制无人员状态,业务一直无法开展;米脂县于2012年成立农经站,但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无财政预算、没有专职人员,未开展具体业务。
全市乡镇一级农经机构处于空白状态,其业务由乡镇办公室代管。
2、人员不充足。
农经工作量大面广线长,政策性强,拥有一定数量的农经工作人员是有序推进农村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市现有行政村538个,农户86.6万户,农业人口260万人,耕地面积900万亩,只有不到200人的农经工作队伍,从数量上来说是远远不够。
人手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异常突出,长此以往,不利于工作的开展,也容易挫伤农经人员工作积极性,甚至会产生农经工作表面化的现象。
3、专业素质低。
农经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技术性,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才能胜任。
但是,调研中发现全市农经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小,有相当比例的人员是从其他系列转调过来,缺乏农经管理工作经验。
在现有183名工作人员中,只有79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并且绝大部分是农业系列职称,乡镇一级都是临时抽调使用,专业性更差。
同时,整体学历层次不高,年龄偏大,不能较好地适应未来信息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影响了农经队伍整体素质。
4、经费无保障。
调研发现,所有县区都存在经费短缺问题,基本办公经费、设备无法保障,正常工作无法开展,连“养兵”的钱都不足,更谈不上“打仗”。
据统计,2013年各县区农经机构办公经费共计43.7万元,各县区之间差异较大,而府谷、绥德、米脂、吴堡四县无办公经费。
这与农经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极不相符,更与国家重视“三农”的政策极不相称。
三、意见建议
1、健全机构。
加快建立市县乡三级农经机构体系。
县级必须建立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农经组织机构。
设置乡镇一级农经管理机构。
村一级配备专职农经员,协助搞好农经工作,工资待遇参考村干部执行,纳入乡镇财政预算。
切实改变农经体系“有头有身无腿”的现状,形成一支以市农经机构为指导,县农经机构为依托,乡镇农经机构为主体,村农经员为基础的农经管理体系,使经管部门真正成为党和政府的参谋助手。
同时,建立农经考核激励机制,将重点农经工作纳入政府考核。
2、增加编制。
随着农经工作量的逐渐增加,现有市县5—15人的人员编制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求,必须增加农经系统人员编制,建议市县农经机构配备平均不少于20人的人员编制,各乡镇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农经工作人员,各村配备1名农经员,由各村村民代表大会推举选任。
3、参公管理。
2006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提出:
“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列入政府职责,确保履行好职能。
”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建立有权威的农经管理机构,应当使其机构性质、规格、职责等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因此,从新形式下农经管理工作的地位和职责机构建设的重要性出发,建议将农经机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列入政府职责,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增强农经机构的行政职能,真正使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有位、有为,发挥职能作用。
4、保障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规定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建议市级财政预算在促进土地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专项经费预算,预算资金不能低于3000万元,各县级财政预算以不低于30%比例给予配套;各县区工作经费预算平均不少于10万元,保障农经机构拥有独立办公场所与必要的办公设备,确保农经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保障土地流转、“一事一议”、“三资”管理等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建议“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和农经机构共同负责审核与监管。
5、加强培训。
在新形势下,加强农经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建设,逐步提高农经队伍的业务技能是做好农经管理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
建议:
一是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将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支出范畴,市、县、乡三级每年要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更新知识,提高农经干部的业务素质,以利于开展经管工作;二是加强职业道德的教育。
提高农经干部的思想素质,通过学习教育帮助农经干部树立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三农”服务的意识和观念。
三是市农经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出台政策、明确编制,通过考试录用等手段,从大专院校中学财会与经营管理专业毕业生中,公开选考一批素质高、业务强的大学毕业生,充实到农经队伍中来。
榆林市农村经营管理中心
二0一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