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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绿线文本和说明书

惠民县"绿线"文本和说明书

 

第一部分

“绿线”文本

目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绿线”分类与划定标准…………………3

第三章 “绿线”划定范围及面积…………………3

第四章 “绿线”控制及管理………………………4

         

 

文  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建设部关于《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112号令)及惠民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惠政发【2008】59号)等要求,划定“绿线”。

第二条 划定依据

1、《关于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2、《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112号令)

3、《惠民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4、《惠民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1——2020)》

5、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第三条 划定原则

1、坚持“依法划定”的原则。

2、坚持“明确定界”的原则。

3、坚持“有效保护”的原则。

4、坚持“长效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划定目标

1、通过“绿线”划定真正落实《惠民县城市总体规划》、《惠民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绿地的用地性质。

2、通过“绿线”划定控制规划绿地,保护现状绿地,为创建园林城市打好基础。

3、通过“绿线”划定,为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及城乡规划建设和绿化管理等工作提供依据。

第五条 本次“绿线”划定成果包括文本、说明书及图则,文本与图则必须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六条 本次“绿线”划定经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惠民县城乡建设局。

第二章         “绿线”分类与划定标准

第七条 “绿线”分类

“绿线”分类:

依据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进行“绿线”分类,共分为公园“绿线”;生产、防护绿地“绿线”和附属绿地“绿线”三类。

第八条   划定标准

以规划绿地面积结合现状绿地面积共同确定的面积范围划定“绿线”。

第三章          “绿线”划定范围及面积

第九条 “绿线”划定范围

“绿线”划界范围为综合公园、专类公园、重要公路、湖、河流绿地,城市主次干道、街头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及社区公共游园绿地等。

第十条 划定面积

“绿线”共划定65处,划定“绿线”面积共626公顷。

第四章         “绿线”控制及管理

第十一条 批准后的“绿线”管理要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惠民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划定“绿线”范围内不符合绿化建设要求的未建成绿地要逐步按照规划落实实施。

 

 

第二部分

“绿线”说明书

 

目录

第一章 项目背景

第二章 现状概况

一、建成区现状绿地指标

二、“绿线”现状及存在问题

第三章 “绿线”划定依据及原则

一、“绿线”划定依据

二、“绿线”划定原则

第四章 “绿线”分类与划定标准

一、“绿线”分类

二、“绿线”划定标准

第五章 “绿线”划定方法及步骤

一、“绿线”边界确定

二、“绿线”制图

三、打桩放界

附表:

惠民县城区公园绿地绿线划定一览表

说明书

第一章         项目背景

2001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要求,“要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

2002年9月,建设部112号令关于《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及《惠民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规定: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损毁,不得改作或变相改作他用,不得改变其绿化性质。

惠民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惠政发【2008】59号),要求“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绿地原则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征用和损毁,不得改作或变相改作他用,不得改变其绿地性质。

通过“绿线”划定将把我县有限的绿化用地的绿化性质以正式绿线的形式确定下来,推动落实有关“绿线”的法规、规章和规范,使“绿线”划定及管理工作操作有序、责任清晰,为实施绿化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绿线”的划定,真正落实《惠民县城市总体规划》、《惠民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各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绿地的用地性质。

确保2011年实现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实现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41%,绿地率大于37%,人均公园绿地大于15平方米目标。

通过“绿线”划定,为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及城乡规划建设和绿化管理等工作提供依据。

第二章 现状概况

一、建成区现状绿地指标

2010年惠民县城市建设统计年报统计现状绿地面积为626公顷,绿化覆盖面积702公顷,公园绿地面积为164.05公顷;绿地率36.28%,绿化覆盖率40.6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3.02平方米。

二、“绿线”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绿线”现状概况

“绿线”划定范围为综合公园、专类公园、重要公路、湖、河流绿地,建成区内主次干道、街头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及社区游园绿地等,地块数量较多,分布范围较广。

“绿线”现状多为已建绿地,绿地边界清晰,绿地规模不一,多数公园绿地、街头游园规模在1000平方米以上。

只有部分绿地单个地块面积几乎不足1000平方米;还有部分非主要道路绿化带较窄、宽度不足5米,分布零散。

其次,现状绿地范围与规划范围符合度较大。

现状道路绿化带,大多数基本符合规划控制绿化带宽度要求。

现状高压走廊防护绿地。

高压走廊下现状防护绿地较少,现状多为荒地、工厂、单位等,与规划差距较大。

(二)现状存在问题

通过详细的现状调研及与规划的核对,“绿线”现状主要存在以下四类问题:

第一类:

旧村改造范围内的“绿线”。

第二类:

划入绿线内的林地和退耕还林地如何计算。

第三类:

建成区内防护林如何计算、管理。

第四类:

随着建成区扩大,建设用地性质调整时绿线内绿地如何变更。

第三章 “绿线”划定依据及原则

一、“绿线”划定依据

1、《关于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2、《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112号令)

3、《惠民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1——2020)》

4、《惠民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惠政发【2011】18号)

5、《城市绿线划定规范》DB3702/T1001-2008

6、《惠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惠政发【2008】59号)

10、《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

11、《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12、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13、现有绿化情况

二、“绿线”划定原则

1、坚持“依法划定”的原则。

依据国务院、建设部及惠民县关于“绿线”管理的办法和划定规范划定“绿线”,坚持“绿线”划定依据的法制性。

2、坚持“明确定界”的原则

“绿线”划定旨在明确绿地用地范围,以绿地的现状控制线和规划控制线为基础,对规划、现状绿地实施定界保护,使之最大限度的不受侵占。

3、坚持“有效保护”的原则。

以建设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将现有的和规划的各类绿地划定“绿线”,总体实现对现有绿地的保护及规划绿地的控制。

4、坚持“长效管理”的原则

已经划定的“绿线”坚持长效管理的原则,确需调整时严格按照《惠民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惠民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章 “绿线”分类与划定标准

一、“绿线”分类

1、“绿线”分类:

本次划定“绿线”依据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进行“绿线”分类,共分为公园“绿线”;生产、防护绿地“绿线”和附属绿地“绿线”三类。

(1)公园“绿线”:

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开放小区及村庄中的公共游园绿地及街头游园绿地的“绿线”。

(2)生产、防护绿地“绿线”:

沿河防护绿地、高压走廊下防护绿地及城区苗圃生产用地的“绿线”。

(3)附属绿地“绿线”:

道路两侧绿化带、道路分车带及交通岛绿地的“绿线”。

二、“绿线”划定标准

总体以规划绿地面积结合现状绿地面积共同确定的面积范围划定“绿线”。

1、公园“绿线”划定标准:

以规划控制绿地面积结合现状绿地实测面积共同划定“绿线”。

2、生产、防护绿地“绿线”划定标准:

(1)沿河防护绿地“绿线”,已建成河岸绿地依据现状边界划定;未建设的河岸绿地,绿线以河道蓝线外规划绿地宽度控制。

(2)高压走廊防护“绿线”,以规划控制绿化带宽度结合现状绿地实测宽度共同划定。

3、附属绿地“绿线”划定标准:

以规划控制绿化带宽度结合现状绿地实测宽度共同划定。

其中道路规划绿化带划定的“绿线”位置以远期实施建设时规划道路红线位置确定的边界为准,道路红线位置调整,“绿线”位置也随之调整,但“绿线”仍按规划绿化带宽度控制。

  部分道路绿地绿线划定见下表:

惠民县城区道路绿地绿线划定

序号

道路名称

起止位置

道路长度(米)

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度(米)

备注

1

东关大街

东环路-东关转盘

1700

两侧各4米

2

东环路

孙武桥-永莘路城区段

1403

两侧各1.5米

3

西关街

西门桥-庆淄路

360

两侧各4米

4

南环西路

魁星阁-城坤桥

740

南侧4.5米

北侧2米

5

文安中路

东环路-南关街

620

两侧各2.5米

6

永莘路(城区段)

大于路口-武定府路

3700

两侧各3米

7

文庙街

府前街-东门街

191

东侧16.5米

西侧3米

8

南关街

南门桥-永莘路城区段

967

两侧各3米

9

武定府路

永莘路城区段-乐胡路

2500

两侧各15米

10

乐胡路

大济路-东关转盘

3000

两侧各11米

11

民俗路

武圣路-孙子兵法城

700

两侧各18.6米

12

幸福河

大济路-永莘路

4200

两侧各45.5米

13

故园南路

南门街-东环路

620

两侧各2米

14

东景大道

东关大街-文安东路

1383

两侧各5米

15

南环东路

魁星阁-永莘路

1600

两侧各3米

16

武圣路

庆淄路-乐胡路

2612

两侧各25.8米

第五章 “绿线”划定方法及步骤

一、“绿线”边界确定

1、采用普查法调查现状绿地状况,对绿地的用地性质、绿地内村落、企业单位、特殊用地、建筑等附属物进行调研勘察、走访登记,地籍访查。

2、与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研和分析。

3、惠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指标分析。

二、“绿线”制图

1、图纸依据《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编绘。

绿线图的编号方法按地籍测绘规范(CH-5002-1994)中的5.2.2的编号原则编号。

2、电子版地形图为矢量(dwg)格式文件

3、绿线定位采用坐标法、地形地物法。

4、对规模较大、单个地块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绿地采用坐标法。

利用GPS、全站仪等测绘工具进行外野数据采集,通过内业数据处理制作地形图。

地形图比例确定为绿地面积在50公顷以下的使用1:

500比例尺,绿地面积在50-100公顷的采用1:

2000比例尺。

6、对项目地块中绿地分布零散、面积较小,单个地块面积不足500平方米的绿地,非主要道路绿化带零散、宽度不足5米的绿地采用现状普查的方式,以地形地物为标注,进行面积统计。

三、打桩放界

1、“绿线”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进行现场坐标测定并埋设界标。

2、界标种类有混凝土界标、带铝帽的钢钉界标和喷漆界标。

 

附表:

惠民县城区公园绿地绿线划定一览表

序号

绿地名称

绿线范围

总占地面积(ha)

备注

1

东护城河公园

东环路东侧,北至武圣路,南至农信社宿舍院

4.5

2

南护城河公园

南环路以南,东至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宿舍院,西至中心医院-结防院西院墙

14.7

3

西护城河湿地公园

惠民一中西侧,南至中心医院-结防院北院墙,北至武圣路

21.4

4

北护城河公园

武圣路以南,西至武圣园,东至东城墙遗址

14.7

5

月亮湾湿地

公园

北护城河以南,东至古城公园,西至北关街

40

6

古城遗址公园

东护城河以西,北护城河以南,大王营街以东,东门街以北

30.7

7

孙子兵法城

乐胡路以南,武圣路以北,南北长999米,东西长88米

8.8

8

武圣园

武圣路以南,庆淄路以东,南北长670米,东西长500米

33.3

9

孙武广场

东环路以西,东门街以南,南北长186米,东西长59米

1.1

10

孙子故园

南广场

故园南路以北,南门街以东,南北长239米,东西长180米

4.3

11

农信广场

东环路以东,南护城河以南,农信社宿舍院以北,南北长109.1米,东西长71.5米

0.78

12

察院广场

府前路以南,察院街以西,南北长180米,东西长11.7米

0.21

13

法院西南角

广场

南环路以北,法院西南角,南北长46米,东西长88.7米

0.43

14

活塞广场

车站路以南,活塞厂宿舍院西北角,南北长46.7米,东西长42.8米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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