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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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阻碍设计规范》
7建筑物无阻碍设计
7.1
建筑进口
建筑进口为无阻碍进口时,进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该大于
1:
50(图7.1.1)。
7.1.2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建筑进口设台阶时,一定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7.1.3建筑进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就切合表7.1.3的规定。
表7.1.3进口平台宽度
建筑类型
进口平台最小宽度(m)
1
大、中型公共建筑
≥2.00
2
小型公共建筑
≥1.50
3
中、高层建筑、公寓建筑
≥2.00
4
多、低层无阻碍住所、公
≥1.50
寓建筑
5无阻碍宿舍建筑
≥1.50
无阻碍进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棚。
进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应切合表
7.1.5的规定(图7.1.5-1,
图7.1.5-2)
表7.1.5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
建筑类别门扇开启后最小间距(m)
1
大、中型公共建筑
≥1.50
2
小型公共建筑
≥1.20
3
中、高层建筑、公共建筑
≥1.50
4多、低层无阻碍住所建筑
≥1.20
7.2坡道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型、直角型或折返型,不宜设计弧型(图7.2.1-1,图
7.2.1-2)。
坡道双侧应设扶手,坡道与歇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接。
坡道侧面腾空时,在扶手栏杆下端宜设高不小于50mm
的坡道安全挡台
(图7.2.3)。
不一样地点的坡道,其坡度和宽度应切合表
表不一样地点的坡度和宽度
的规定。
坡道地点
最大坡
度
最小宽度(
m)
1有台阶的建筑入
口
1:
12
≥1.20
2
只设坡道的建筑
1:
20
≥1.50
进口
1:
12
≥1.00
3
室内走道
1:
20
≥1.50
4
室外通路
1:
10~1:
8
≥1.20
5困难地段
坡道在不一样坡度的状况下,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切合表的规定(图7.2.5)。
表不一样坡度高度和水平长度
坡度
最大高度(m)
水平长度(m)
1:
201:
161:
121:
101:
8
1.51.000.750.600.35
30.0016.009.006.002.80
7.2.61:
10~1:
8坡道应只限用于受场所限制改建的建筑物和室外通路。
坡道面应平坦,不该圆滑。
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歇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该小于
1.50m(
图7.2.8)。
7.3
通路、走道和地面
乘轮椅者通行的走道和通路最小宽度应切合表
7.3.1的规定(图7.3.1)。
表轮椅通行最小宽度
建筑类型
最小宽度(m)
1
大型公共建筑走道
≥1.80
2
中小型公共建筑走道
≥1.50
3
检票口、结算口轮椅通道
≥0.90
4
居住建筑走廊
≥1.20
5
建筑基地人行通路
≥1.50
人行通路和室内陆面应平坦、不圆滑、不松动不积水。
使用不一样资料铺装的地面应互相取平;若有高差时不该大于
15mm,并应以斜面过分。
人行通路和建筑进口的雨水箅子不得超出地面,其孔洞不得大于
15mm×15mm。
门扇向走道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面积不该小于1.30×0.90m(
图7.3.5)。
墙面伸入走道的突出物不该大于0.10m
,距地面高度应小于0.60m。
供残疾人使用的走道与地面应切合以下规定:
1走道宽度不该小于1.80m;
2走道双侧应设扶手;
3走道双侧墙面应设高0.35m护墙板;
4走道及室内陆面应平坦,并应采纳遇水不滑的地面资料;
5走道转弯处的阳角应为弧墙面或切角墙面;
6走道内不得设置阻碍物,光照度不该小于120Lx。
在走道一侧或尽端与其余地坪有高差时,应设置栏杆或栏板等安全设备。
7.4
门
供残疾人使用的门应切合以下规定:
1应采纳自动门,也可采纳推拉门、折叠门或平开门,不该采使劲度大的弹簧门;
2在旋转门一侧应加设残疾人使用的门;
3轮椅通行门的净宽应切合表7.4.1规定。
表门的净宽
类别
净宽(m)
1
自动门
≥1.00
2
推拉门、折叠门
≥0.80
3
平开门
≥0.80
4
弹簧门(小力度)
≥0.80
4乘轮椅者开启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图
7.4.1-1);
5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察看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图7.4.1-2);
6门扇在一只手操控下应易于开启,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处面高差不该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
渡。
7.5
楼梯与台阶
残疾人使用的楼梯与台阶设计要求应切合表
7.5.1的规定:
表
楼梯与台阶设计要求
类别
设计要求
楼梯与台
1
应采纳有歇息平台的直线形梯段和台阶
(图7.5.1-1)
。
阶形式
2
不该采纳无歇息平台的楼梯和弧形楼梯
(图7.5.1-2)
。
3
不该采纳无踢面和突缘为直角形踏步
(图7.5.1-3)。
宽度
1
公共建筑梯段宽度不该小于
1.50m
。
2
居住建筑梯段宽度不该小于
1.20m
。
扶手
1
楼梯双侧应设扶手。
2
从三级台阶起应设扶手。
踏面
1
应平坦而不该交滑。
2
明步踏面应设高不小于
50mm安全档台(图7.5.1-4)
。
盲道
距踏步起点与终点25~30cm应设提示盲道(图7.5.1-5)
。
颜色
踏面和踢面的颜色应有划分和对照。
7.5.2人使用的楼梯、台阶踏步的宽度和高度应切合表
7.5.2的规定:
表
楼梯、台阶踏步的宽度和高度
建筑类型
最小宽度(m)最大宽度(m)
公共建筑楼梯
0.28
0.15
住所、公寓建筑公共
0.26
0.16
楼梯
少儿园、小学校楼梯
0.26
0.14
室外台阶
0.30
0.14
7.6
扶手
供残疾人使用的扶手应切合以下规定:
1坡道、台阶及楼梯双侧应设高0.85m
的扶手;设两层扶手时,基层扶手高应为
0.65m(图
7.6.1-1);
2
扶手起点与终点处延长应大于或等于
0.30m;
3
扶手尾端应向内拐到墙面,或向下延长
0.10m。
栏杆式扶手应向下成弧形或延长到地面上固
定(图7.6.1-2);
4
扶手内侧与墙面的距离应为
40~50mm;
5
扶手应安装牢固,形状易于抓握。
扶手截面尺寸应切合表
7.6.1的规定(图
)。
表扶手截面尺寸
类别
截面尺寸(mm)
圆形扶手
35~45
(直径)
矩形扶手
35~45
(宽度)
安装在墙面的扶手托件应为
L形,扶手和托件的总高度宜为
70~80mm。
交通建筑、医疗建筑和政府招待部门等公共建筑,
在扶手的起点与终点应设盲文说明牌
(图
)
7.7
电梯与起落平台
在公共建筑中装备电梯时,一定设无阻碍电梯。
候梯厅的无阻碍设备与设计要求应切合表
的规定(图
7.7.2)。
表
候梯厅无阻碍设备与设计要求
设备类型
设计要求
深度
候梯厅深度大于或等于1.80m。
按钮
高度0.90~1.10mm。
电梯门洞
净宽度大于或等于0.90m。
显示与音响
清楚显示轿厢上、下运转方向和层数地点及电梯
到达音响。
1每层电梯口应安装楼层标记。
标志
2电梯口应设提示盲道。
残疾人使用的电梯轿厢无阻碍设备与设计要求应切合表的规定(图7.7.3):
表
此同时电梯轿厢无阻碍设备与设计要求
设备类型
设计要求
电梯门
开启净宽度大于或等于0.80m
。
面积
1.轿厢深度大于或等于1.40m
。
2.轿厢宽度大于或等于1.10m
。
扶手
轿厢正面和侧面应设高0.80~0.85m
的扶手。
选层按钮
轿厢侧面应设高0.90~1.10m
带盲文的选层按
钮。
镜子轿厢正面高0.90m处至顶部应安装镜子。
轿厢上,下运转及到达应有清楚显示和报层音
显示与音响
响。
只设有人、货两用电梯时,应为残疾人、老年人供给服务。
供乘轮椅者使用的起落平台应切合以下规定
(图7.7.5)
;
1建筑进口、大厅、通道等地面高差处,进行无阻碍建设或改造有困难时,应采纳起落平台代替轮椅坡道;
2起落平台的面积不该小于1.20m×0.90m,平台应设扶手或挡板及启动按钮。
7.8
公共卫生间、专用卫生间和公共浴室
公共卫生间无阻碍设备与设计要求应切合表
的规定。
表
公共厕无阻碍设备与设计要求
设备类型
设计要求
入口
应切合本规范第
7章第1
节的相关规定。
门扇
应切合本规范第
7章第4
节的相关规定。
通道
地面应防滑和不积水,宽度不该小于1.50m
。
1距洗手盆双侧和前缘50mm应设安全抓杆。
洗手盆
2洗手盆前应有
1.10m×0.80m乘轮椅者使用面
积。
男卫生间
1小便器双侧和上方,应设宽度0.60~0.70m
、高
1.20m的安全抓杆(图7.8.1-1)
。
2
小便器下口距地面不该大于0.50m(图7.8.1-2)
。
1
男、女公共卫生间应设一个无阻碍隔间厕位。
2
新建无阻碍厕位面积不该小于
1.80m
×
1.40m(图7.8.1-3)。
无阻碍厕
3
改建无阻碍厕位面积不该小于
2.00m
×
1.00m(图7.8.1-4)。
所
4
厕位门扇向外开启后,进口净宽不该小于0.80m
,
门扇内侧应设关门拉手。
5
坐便器高0.45m
,双侧应设高0.70m
水平抓杆,
在墙面一侧应设高
1.40m的垂直抓杆(图7.8.1-5)
。
安全抓杆
1
安全抓杆直径应为30~40mm
。
2
安全抓杆内侧应距墙面40mm
。
3抓杆应安装牢固。
专用厕无阻碍设备与设计要求应切合表的规定(图7.8.2)。
表专用卫生间无阻碍设备与设计要求
设备类型设计要求
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及城市的主要地段,应设无障
设置地点
碍专用卫生间。
入口
应切合本规范第7
章第1节的相关规定。
门扇
1
应切合本规范第
7章第4节的相关规定。
2
应采纳门外可紧迫开启的门插销。
面积
≥2.00m×2.00m
(图7.8.2)。
坐便器
坐便器高应0.45m
,双侧应设高0.70m
水平抓杆,在
墙面一侧应加设高
1.40m的垂直抓杆。
洗手盆
双侧和前缘50mm
处应设置安全抓杆。
放物台
长、宽、高为0.80m
×0.50×0.60m,台面宜采纳木
制品或革制品。
挂衣钩
可设高1.20m的挂衣钩。
呼喊按钮距地面高0.40~0.50m
处应设求援呼喊按钮。
安全抓杆切合本规范第7.8.1条的相关规定。
7.8.3公共浴室无阻碍设备与设计要求应切合表
7.8.3的规定(图7.8.3-1,
图7.8.3-2)
表
公共浴室无阻碍设备与设计要求
设备类型
设计要求
入口
应切合本规范第7
章第1节的规定。
通道
地面应防滑和不积水,宽度不该小于1.50m
。
门扇
1
应切合本规范第
7章第4节的规定。
2
无阻碍浴间应采纳门外可紧迫开启的门插销。
1
淋浴间不该小于3.50m2(门扇向外开启)。
无阻碍淋2
淋浴间应设高0.45m的沐浴坐椅。
浴房
3
浴间短边净宽度不该小于是1.50m。
4
淋浴间应设高0.70m水平抓杆和高1.40m
的垂直
抓杆。
1盆浴间不该小于4.50m2(门扇向外开启)。
2浴盆一端设深度不小于0.40m的沐浴坐台,浴盆
无阻碍盆
一侧应设洗面盆。
浴间
3在浴盆内侧应设高0.60m
和0.90m
的水平抓杆,
水平抓杆长度应大于或等于
0.80m
。
4浴间短边净宽度不该小于
2.00m
。
呼喊按钮
无阻碍浴间距地面高0.40~0.50m
处应设求援呼喊
按钮。
安全抓杆
应切合本规范第7.8.1条的相关规定。
7.9
轮椅席位
设人观众席和听众席的公共建筑,应设轮椅席位。
轮椅席位设计应切合以下规定:
1轮椅席位设在便于到达和分散及通道的邻近
(图7.9.2-1)
;
2不得将轮椅席设在公共通道范围内;
3每个轮椅位占地面积不该小于1.10m×0.80m(图);
4轮椅席位的地面应平展,在边沿处应安装栏杆或栏板;
在轮椅席上观看演出和竞赛的视线不该受至遮挡,但也不该遮挡别人视线。
7.9.3公共建筑中的观众席和听众席的轮椅位数,宜按表
的规模设置。
表
轮椅席位
建筑类型
观众席位数
轮椅席位数
影剧院、音乐厅、礼堂、文化
500~1500
≥2~4
馆等
体育馆、游泳馆(场)
2000~6000
≥4~6
体育场
20000~60000
≥6~10
小型场所、阅览室等
500以下
≥1~2
轮椅席位可集中设置,也可分段设置,但应设无阻碍标记,平常可用作安置活动座椅等使
用。
7.10
无阻碍客房
设有客房公共建筑应设无阻碍客房,其设备与设计要求应切合表
7.10.1的规定。
表
无阻碍设备与设计要求
类别
设计要求
1
应便于到达,分散和出入方便。
客房地点
2
餐厅、购物和康乐等设备的公共通道应方便轮椅到
达。
客房数目
1
100间以下,应设1~2间无阻碍客房。
2
100~400间,应想法2~4间无阻碍客房。
(标准间)
3
400间以上,应用3间以上无阻碍客房。
1
出口及床前过道的宽度不该小于
1.50m(
图
客房内过道
7.10.1)。
2
床间距离不该小于1.20m。
客房门
应切合本规范第7章第4节相关规定。
1
门扇向外开启,净宽不该小于
0.80m。
洗手间
2
轮椅展转直径不该小于1.50m
。
3
浴盆、坐便器、洗面盆及安全抓杆等应切合本规范
第7章第8节的相关规定。
1地点和高度应方便乘轮椅者凑近和使用。
电器与家具2床、坐便器、浴盆高度应为0.45m。
生间应设求援呼喊按钮。
7.11
泊车车位
距建筑进口及车库近来的泊车地点,应划为残疾人专用泊车车位。
残疾人泊车车位的地面应平坦、牢固和不积水,地面坡度不该大于
1:
50。
泊车车位的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
1.20m的轮椅通道,应使乘轮椅者从轮椅通道直接
进入人行通道到达建筑进口
(图7.11.3)
泊车车位一侧的轮椅通道与人行通道地面有高差时,应设宽
1.00m的轮椅坡道。
泊车车位的地面,应涂有泊车线、轮椅线和无阻碍标记,在泊车车位的尽端宜设无阻碍
志牌。
7.12
无阻碍住宅
无阻碍住宅应合用于乘轮椅残疾人和老年人居住。
无阻碍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起居室(厅)、寝室、厨房和洗手间等基本空间,
洗手间宜凑近寝室。
无阻碍居室与设计要求应切合表
7.12.3的规定。
厨房无阻碍设备与设计要求应切合表
7.12.4的规定。
表
无阻碍居室与设计要求
名称
设计要求
1单人寝室,应大于或等于10.5m2。
卧铺
2双人寝室,应大于或等于7.00m2。
3兼起居室的寝室,应大于1m2。
4橱柜挂衣杆高度,应小于或等于1.40m;其深度应小于或等于0.60m。
5应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
1起居室应大于或等于14.00m2。
2墙面、门洞及家具地点,应切合轮椅通行。
逗留及展转起居室的使用要求。
(厅)3橱柜高度,应小于或等于1.20m;深度应小于或等于
0.40m。
4应有优秀的朝向和视线。
表7.12.4无阻碍设备与设计要求
部位设计要求
厨房应部署在门口邻近,以方便轮椅出入,要有直接采光和自然
地点
通风。
面积
1一类和二类住所厨房应大于或等于6.00m2
2三类和四类住所厨房应大于7.00m2。
。
3应设冰箱地点和二人就餐地点。
宽度
1
厨房净宽应大于或等于2.00m。
2
双排部署设备的厨房净宽应大于或等于
1.50m。
1
高度宜为0.75~0.8m
。
2
深度宜为0.50~0.55m
。
操作台3
台面下方净宽度应大于或等于0.60m
;高度应大于或等于
0.60m;深度应大于或等于0.25m。
4
吊柜柜底高度,应小于1.20m;深度应小于或等于0.25m。
1
燃气灶及热水器方便轮椅凑近,阀门及察看孔的高度,应小于
其余
或等于1.10m。
2
应设排烟及拉线式机械排油烟装置。
3
炉灶应设安全防火,自动灭火及燃气报警装置。
洗手间无阻碍设备与设计要求应切合表的规定(图7.12.5)。
表无阻碍设备与设计要求
部位设计要求
位置洗手间应方便轮椅出入。
1坐便器、浴盆、洗面盆(三件洁具),应大于或等于4.50m2。
2坐便器、浴盆、洗面盆(三件洁具),应大于4.00面积(按洁具组m2。
3坐便器、浴盆(二件洁具),应大于3.50m2。
合)
4坐便器、浴盆(二件洁具),应大于或等于3.00m2。
5
坐便器、洗面盆(二件洁具),应大于2.50m2。
6
单设坐便,应大于或等于2.00m2。
坐便器
浴盆
应切合本规范第7章第8节的相关规定。
淋浴
安全抓杆
冷热水龙头应采纳混淆式调理的杠杆或掀压式恒温
水龙头
水龙头。
门、窗和墙面无阻碍设计应切合以下规定:
1门扇应第一采纳推拉门,其次是折叠门或平开门;
2门扇开启最小净宽度及门把手一侧墙面的最小宽度应切合表
的规定;
表
门扇无阻碍设计要求
类型
门扇开启净宽度
门把手一侧墙面宽
平开门
(m)
度(m)
公用外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