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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土建施工材料与试验监理细则72页详细

 

北京地铁14号线土建施工监理03合同段

 

材料与试验

监理细则

 

北京方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地铁14号线

土建施工监理03合同段总监办

二零一一年三月

第一章检测单位资质审查的监理要点

要审查一个检测机构是否是一个合格的检测机构,要首先审查其几个证书是否具备,具体来说就是:

计量认证证书、见证检测证书、专项检测证书,还有一个是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推荐)。

第一节计量认证

计量认证是指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质检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的考核认证。

具体哪些项目通过了计量认证,必须详细审查其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而并非代表能检测所有项目。

老计量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2020年4月1日《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6号)施行以后,新证书有效期为3年。

获得计量认证证书的检测机构应在其对社会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使用计量认证标志,即CMA标志。

显然,计量认证是市住建委检测资质的基础条件,必须先通过计量认证,才有可能取得市住建委检测资质。

 

 

第二节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2020年11月1日实施。

专项检测包括: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四大类。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2)桩的承载力检测;

  (3)桩身完整性检测;

  (4)锚杆锁定力检测。

  2、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

  

(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4、钢结构工程检测

  

(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4)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我们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核检测单位的专项检测的范围,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测。

如桩承载力、锚杆锁定力必须取得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证书。

市住建委专项检测、见证检测以外的检测项目,应审核检测单位是否取得该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但检测依据不能是外地地标。

(地铁监督组的要求)

案例:

1、某单位委托不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资质的北京恒永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桩承载力、锚杆锁定力检测,市住建委已对检测所进行立案处罚。

2、某单位依据江苏省《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技术规程》。

地标进行基桩承载力检测,市住建委已对检测单位进行批评。

资格证书样板

 

第三节见证检测

见证检测主要是指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对材料、试块、设备等进行的见证取样和送检。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材料试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材料试验)见证取样和送检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北京市建委京建质(2020)289号文件《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对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试验)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中针对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及监理等所承担的相应职责做出规定。

本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材料试验)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七)防水材料;

(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九)沥青、沥青混合料;

(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十一)建筑外窗;

(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十三)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十四)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显然,回填土试验不属于100%见证项目。

为加强对回填土施工质量的控制,根据轨道公司企标30%见证规定,除土工击实试验和30%见证试验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外,其余70%回填土试验可由现场试验室完成,为此要求施工单位设现场试验室,配备试验人员和相关土工试验设备,承担试样制取、养护、送检以及对部分试验项目进行试验(如土的压实系数、钢筋焊接、钢筋机械连接的工艺试验、受冻临界、拆模、张拉等同条件试件强度试验等。

为确保标养试件的质量控制,施工现场应设标养室或标养箱。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好材料取样记录、试块和试件的制作、养护记录等。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现场见证工作。

不需要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配备见证人员。

见证人员应由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见证人员确定后,应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

(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见附件07)

见证人员更换时,应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将更换后的见证人员信息告知检测机构和监督机构。

见证取样方法、抽样检验方法应严格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执行。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

试验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试件编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并由见证人员和试验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填写见证记录(见证记录见附件08),由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共同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放、封样、送检等全过程工作。

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

 

质量监督站:

检测机构:

我单位决定,由同志担任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

有关的印章和签字如下,请查收备案。

见证取样和送检印章

见证人签字

建设单位项目部名称(盖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部名称(盖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单位项目部名称(盖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附件2:

见证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取样部位:

样品名称:

取样数量:

取样地点:

取样日期:

见证记录:

 

见证取样和送检印章:

试验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签字:

年月日

 

 

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推荐)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录可从市建委网站()上查询。

第二章、工程物资进场报验与现场试验

第一节施工物资资料

施工物资资料是反映工程所用物资质量和性能指标等的各种证明文件和相关配套文件(如使用说明书、安装维修文件等)的统称。

工程物资主要包括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设备等,轨道交通工程所使用的工程物资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产品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材质单)、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和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进口商品商检证明、有资质检验单位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工程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与实际进场物资相符。

合格证必须包含以下要素:

产品名称(产品标记)、供货数量、出厂日期(生产日期)、有效使用期(如没有要求可不填写)、执行标准、生产批号、备案编号(需要备案的材料,应填备案编号,在北京市建委网上查)、厂名、厂址。

合格证上产品标记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要求,合格证必须加盖生产单位质检章(或单位公章),必须保证合格证字迹清晰、表面整洁。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程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验,并将复印件存档(有条件的可保存原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供货单位因特殊原因确不能提交质量证明文件原件的,应出具书面说明材料。

其他关于市建设工程材料的使用管理及确保达到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的各项要求应严格按(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20〕722号文件规定执行。

凡使用的新材料、新产品,应由具备鉴定资格的单位或部门出具鉴定证书,同时具有产品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进行试验或检验。

新材料、新产品还应提供安装、维修、使用和工艺标准等相关技术文件。

进口材料和设备等应有商检证明(国家认证委员会公布的强制性认证[CCC]产品除外)、中文版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版的安装、维修、使用、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有一个原则是大家应该掌握的,就是工程上用的各种物资来源必须合法、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同时还要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的约定。

在新材料应用过程中,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工艺、工程验收的企业标准,须在市住建委备案(监督站的要求)。

第二节材料进场检验

建筑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应由建设、监理单位汇同施工单位对进场物资进行检查验收,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C4-1)。

主要检验项目包括:

1、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2、实际进场物资数量、规格和型号等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计划要求;

3、物资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4、按规定须抽检的材料、构配件是否及时抽检等。

5、按规定应进场复试的工程物资,必须在进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取样复试。

第三节 型式检验报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1、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2、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3、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4、正常生产,按周期进行型式检验;

  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第四节性能检测报告

有隔热、隔声、阻燃、绝缘等特殊性能要求的材料,一定要注意索要相关特殊性能检测报告,如绝缘性能要求、耐火等级性能要求等;如地铁车站装修要求使用A级不燃装修材料等。

第五节试验计划监控要点: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制订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工程检测试验计划,施工试验计划的编制应科学、合理,保证取样的连续性和均匀性。

计划的实施和落实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

检测试验计划的编制应依据《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20(2020年7月1实施),包括原材、主体结构、见证试验等取样数量、阶段、部位、时间等及现场实体质量、使用功能检测等都要有一个总体的安排。

如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部位、留置组数,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方案在工程检测试验计划中必须体现。

我们监理单位要对检测试验计划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检测试验计划符合规范、合理、有序。

第六节对施工单位现场试验室的要求

1、试验环境

混凝土、砂浆:

成型静停温度2020℃

混凝土标准养护条件温度2020℃;湿度≥95%

混合砂浆标准养护条件温度2020℃;湿度60%~80%

2、所需设备及工具(按现场试验项目而定)

混凝土试验:

坍落度测定仪(捣棒长65cm,

16mm),试模(抗压、抗渗)。

砌筑砂浆试验:

砂浆稠度仪(捣棒长35cm,

10mm),试模(边长70.7mm立方体)

回填土试验:

环刀、切土刀、钢丝锯

常用的器具:

台秤、天平、电炉、刮刀、油灰刀、钢板、推车、铁铣、温度计、湿度计、秒表等。

混凝土、砂浆标准养护设备。

(养护室或养护柜)

(监理单位应具备的试验仪器设备:

适情况而定,回弹仪、钢筋保护层测定仪等)。

第三章建筑工程的实体检验

实体检验的定义:

现场实体检验就是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或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简称实体检验或现场检验。

实体检验如此重要,以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0第3.0.3条第9款明确规定: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正是根据这条规定,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北京市多项地方标准均制定了实体检验的具体要求。

北京市对建筑工程的实体检验要求,主要有以下11类,可以汇总为以下18个检验项目:

1、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实体检验,包括强度检验和钢筋保护层检验2个实体检验项目;(依据GB5020202020、DBJ01-82-2020要求);

2、砌体结构的实体试验,包括水平灰砂浆饱满度检验和小砌块砌体中混凝土芯柱密实度检验2个实体检验项目;(依据GB5020202020、DBJ01-81-2020)

3、钢结构安装质量在验收中需要进行大量的工程实体试验,具体项目共有六类。

这六类检验内容可以归纳为6个实体检验项目:

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焊缝质量检验:

(内部缺陷;外观缺陷;焊缝尺寸。

高强度螺栓施工质量检验:

(终拧扭矩;梅花头检查;网架螺栓球节点。

柱脚及网架支座质量检验:

(锚栓紧固;垫板、垫块;二次灌浆。

主要构件变形检验:

(钢屋架、桁架、钢梁、吊车梁等垂直度和侧向弯曲;钢柱垂直度;网架结构挠度。

主体结构尺寸检验:

(整体垂直度;整体平面弯曲。

4、住宅工程外窗气密性、水密性的实体试验;(国标、地标要求)

5、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的实体检验;(国标、地标要求)

6、建筑节能工程的墙体节能构造、外窗气密性实体检验;(国标要求)

7、建筑节能工程的玻璃幕墙气密性检验;(国标要求)

8、保温板材与基层粘结强度的实体试验;(国标、地标要求)

9、建筑工程中锚固件拉拔力的实体试验;(国标要求)

10、外墙传热系数和外窗气密性检验;(国标、地标要求)

11、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的实体试验。

(行标要求)

第四章有关混凝土的监理控制要点

第一节几个主要的规范、规程:

Ø《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02020,2020-04-01实施。

Ø地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1-82-2020,2020-06-01实施。

Ø行标《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1998-06-01实施。

Ø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企标《轨道交通工程结构混凝土裂缝控制与耐久性技术规程》,备案号:

JQB-196-2020,建企标备函【2020】25号.2020-12-06实施。

Ø北京市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2020,2020-02-01实施。

Ø北京市地方标准《预防混凝土结构工程碱集料反应规程》DBJ01-95-2020,2020-08-01实施。

Ø《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20(2020年7月1实施)

Ø《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GB/T50107-2020(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

Ø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京建发(2020)745号),2020年12月22日开始实行。

Ø《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2020,2020年7月1日实施。

第二节普通混凝土的试块留置规定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2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如冬施时的受冻临界强度、同条件养护28d转标养28d,拆模、张拉、放张和临时负荷,有抗渗性能时留置抗渗试块。

具体参见《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20第六页表的规定)

第三节混凝土强度评定

混凝土强度是影响钢筋混凝土结构可靠性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保证结构的可靠性,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GB/T50107-2020(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规定进行混凝土强度评定。

1、混凝土强度评定三个评判条件。

一是混凝土标养试件强度评定结果;二是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评定结果;三是监理单位平行检验混凝土强度评定结果。

三项评定的依据均为《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除盾构管片生产外,现场浇注混凝土仍应按5.1.3统计方法和5.2非统计方法进行评定。

三项评定结果都合格,混凝土强度才合格,任何一项不合格,或检验结果无效,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20)进行有损或无损检测后重新进行评定,作为混凝土强度处理的依据。

按照北京市地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1-82-2020,第9.1.5条的规定:

住宅工程及重点工程应实行结构平行检验,平行检验应由监理单位采用回弹法或国家规定的其他方法,对结构混凝土构件的强度进行抽样测试。

测试应选择主体构件中的梁、板、墙、柱等重要受力构件,每个强度等级至少抽取同类构件数量的2%,且每个强度等级不少于5件。

(1)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的混凝土标养试件应分别进行评定,每个分部可分为若干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由强度等级相同、试验龄期相同、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

(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应分别按要求留置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并分别对不同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评定。

也就是说这两个分部同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3)平行检验混凝土强度评定主要是对主体结构梁、板、墙、柱等重要受力构件进行评定,每个强度等级至少抽取同类构件数量的2%,且不得少于5件。

平行检验可由监理单位实施,但回弹检测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使用的回弹仪必须合格,并按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周期为半年且不大于6000次),每次使用前应对回弹仪进行率定,按要求做碳化,检测完成后应按要求进行计算。

如果监理人员和设备不符合要求,可委托有主体结构专项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完成。

回弹检测依据规范《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泵送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J/T01-78-2020进行检测。

2、同条件养护试件等效养护龄期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部位适当的位置,并采取相同的养护条件。

等效养护龄期是指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度.日时所对应的龄期。

日平均温度应取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在环境(不完全指大气温度,如暗挖,应取洞内相应结构部位温度)的最高、最低温度的平均值。

0度及以下不计入龄期,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少于14天,也不宜大于60天。

低于14天一般不存在,如冬季环境日平均值低于0度,最长龄期为60天。

第四节冬施混凝土的相关要求

项管中心2020.11.19《关于加强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

规程规定,室外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最低气温低于-3℃,即进入冬季施工。

1、冬施期间,混凝土最低水泥用量不宜低于300kg/m3;

2、当环境温度低于-10℃时,混凝土浇注前,应将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和金属预埋件加热至正温;

3、混凝土分段浇注时,新旧混凝土施工缝1.5米范围内的前段混凝土和长度在1米范围内的外露钢筋进行包裹保温,并使接缝处原混凝土温度高于2℃;

4、为防止混凝土早期受冻,混凝土最低入模温度应满足暗挖工程5℃,明挖工程和高架桥10℃;

5、为保证后期结构强度,暗挖工程拆摸时间不得早于3天,拆摸时,混凝土和环境温度之差不得大于15℃;明挖工程墙体混凝土拆模时间不得早于7天,其它部位拆模时间不得早于5天,同时,拆模时混凝土与环境温度不得大于15℃;高架桥等地上工程的混凝土拆模时间不得早于7天,同时,承台、墩柱、箱梁拆模时,混凝土与大气温度之差不宜大于10℃;

第五节混凝土结构的实体检验

1、混凝土结构强度的实体检验方法较多,主要有回弹法、回弹超声综合法、拉拔法、钻芯法等。

国家标准推荐的常温条件下混凝土强度的实体检验方法,是利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来判断。

利用同条件试件进行混凝土强度实体检测,由于操作简单、成本低廉,检测结果与实际强度的相关性较好,所以成为国家标准推荐的方法。

其基本要求是:

同条件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脱模后放置在结构附近进行养护。

2、检验的数量

实体强度检验用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应该按照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来留置。

在北京地区,由于标准规定按8度抗震设防的混凝土结构的最低强度等级为C2020以每个大于等于C2020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试件,小于C2020等级的可以不留。

对于大于等于C2020个强度等级,应至少留置3组试件,以满足非统计方法评定强度的要求。

最好则应留置10组或10组以上,这时可以采用统计方法来评定混凝土结构的强度等级。

具体留置数量与部位,应视结构的规模与重要性来决定。

留置试件应选取结构中受力较大的构件或部位,由监理、施工单位根据其重要性共同商量加以确定。

3、检验数据与结果判定:

试块的试压,应该按照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有关规定执行。

试块试压后的数据,可以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0规定乘以换算系数1.10,然后再按照GBJ107并对照设计要求进行评定。

引入换算系数1.10,意味着验收时允许将试压结果提高10%进行验收。

这是充分考虑结构实际强度增长与标准养护试块的强度增长有一定区别,经过大量试验作出的规定。

4、如果出现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被判为不合格的情况,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结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

再根据检测结果进行验收。

当出现这种情况时,称之为异常情况下的验收。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0的规定,异常情况下验收最终可以按照4种不同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

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返工重作,重新验收)

第二种情况: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检测合格,应予验收)

第三种情况: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设计认可,可以验收)

第四种情况: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加固处理,让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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