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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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
尚湖镇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
一、尚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是镇政府下设的非常设机构,在镇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协调本辖区内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指导、督促辖区内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专业人员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向镇政府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对事故隐患的处理意见及建议。
(二)督促、检查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包括个私企业、三资企业)和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贯彻镇政府及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定、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按规定组织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将调查结果及应采取的措施,向镇政府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其他安全生产活动。
(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交流、分析、布置、检查本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六)完成镇政府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
1、镇长安全生产领导职责
(1)镇长是本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分解安全生产考核目标,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负责检查并督促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重点抓好乡镇车船、乡村建筑、农村用电、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5)定期听取安委会和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特大事故隐患。
(6)督促、检查本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审查。
(7)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8)负责落实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装备等相关问题。
2、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镇长职责
(1)分管副镇长是本地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上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订本辖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具体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
(3)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5)指导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加强对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的监督考核。
(6)督促、检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审查。
(7)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其他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抓好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
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
(8)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
3、分管政法副镇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对分管政法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积极宣传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部门研究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
(3)主持制订分管工作范围内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健全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加强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
(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并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加强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场所、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安全监督管理。
(5)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做好善后工作,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
(6)定期向镇安委会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分管建设副镇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对分管建设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组织分管部门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
(3)主持制订分管工作范围内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健全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含拆房)的安全监督管理。
(4)组织对全镇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认证”和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核。
(5)组织开展对本镇范围内建筑职工(含拆房)现场的安全检查,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
(6)组织开展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督查。
(7)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8)定期向镇安委会汇报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5、分管科教文卫副镇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对分管科教文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教育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组织分管部门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
(3)加强学校、医院、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全镇教职员工及学生进行交通、防火、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
(4)主持制订分管工作范围内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开展对学校、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检查,负责事故隐患的整改督查。
(5)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6)定期向镇安委会汇报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6、分管农口部门副镇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对分管农口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农业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组织农口部门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
(3)主持制订分管农口部门范围内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加强对农机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4)组织开展对全镇的农机设备安全大检查,查隐患,查漏洞,查死角,查整改。
严格进行对拖拉机、农用车、联合收割机等农机设备驾驶员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工作。
(5)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做好善后工作,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6)定期向镇安委会汇报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7、尚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公安部门
(1)积极宣传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做好新、改、扩建项目的消防安全“三同时”工作;
(3)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并督察隐患的整改;
(4)加强公共娱乐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5)加强化学危险物品及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及销毁的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烟花爆竹经营、贮存的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对发生的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向镇安委会提供有关消防、交通安全信息。
(二)质量技术部门
(1)积极宣传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的安全法规;
(2)严格把好锅、容、管、特设备购买、安装、验收、使用和检验关;
(3)对锅、容、管、特的生产、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锅、容、管、特操作人员的培训、复审等管理工作;
(5)对非法制造和使用锅、容、管、特“土设备”要坚决给予取缔;
(6)对发生的锅、容、管、特的事故要做好调查、上报和处理工作。
(三)供电部门
(1)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并按规定安装、维护和检修;
(3)组织开展用电安全检查、负责对隐患的整改落实;
(4)配合做好对电工的培训、复审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5)参与电器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卫生部门
(1)贯彻和宣传国家有关劳动卫生防治职业病的法律、法规;
(2)做好劳动卫生人员的培训和尘毒人员的健康检查;
(3)做好有尘毒危害作业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4)做好新、改、扩建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的“三同时”工作;
(5)参与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文教部门
(1)加强对全镇教职员工及学生的交通、防火、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对学校的安全检查,并负责对隐患的整改督查;
(3)参与文教行业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六)劳动部门
(1)加强劳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
(2)督促企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严禁企业使用童工;
(4)配合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七)建设部门
(1)负责对全镇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认证”工作;
(2)负责对进入我镇的外地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
(3)负责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的督查;
(4)负责对本镇范围内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
(5)参与建筑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工商部门
(1)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加强对集贸市场的安全管理;
(3)组织开展对集贸市场和个私企业的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
(4)配合做好重点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工作,并做好有关企业工商年检时的安全生产审查。
(九)工会组织
(1)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
(2)监督企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参与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三同时”;
(4)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综治部门
(1)做好各类事故的预防工作;
(2)做好事故引发矛盾的转化工作;
(3)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4)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一)宣传部门
(1)积极组织好全镇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2)认真及时的报道全镇性的重大安全生产活动;
(3)配合镇安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对安全生产的先进事例组织报道,并对重大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跟踪报道。
(十二)财政部门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监督所需的经费(会议、宣传、检查、救援、隐患举报奖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技措等)列入年度预算,保障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三)安监办
(1)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指导新、改、扩建企业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工作;
(3)协调组织对法人代表、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和安技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4)协调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持证复审上岗;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生产会议及文件精神,分析、交流、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和组织对整改情况的复查;
(7)按规定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并负责调查处理意见的上报,对重大事故配合上级安全部门进行调查;
(8)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
(十四)安监中队职责
(1)对辖区内的村、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
(2)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
(3)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
(4)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和组织抢险,按规定做好事故统计、上报和配合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
(6)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
(十五)安全生产监察员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
(3)在履行安全生产监察职责时,发现不安全等违法行为时,有权中止危险作业或责令其改正;
(4)对存在事故隐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6)执行法律、法规的其他职责;
(7)安全生产监察员执行公务时应出示安全生产监察员证;
(8)安全生产监察员应坚持原则,文明执法,勤政廉政。
8、各行政村(居委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各行政村(居委会)一把手是本村(居委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并督促本村(居委会)企业执行。
(三)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四)经常深入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作业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并报告主管领导和镇安委会处理。
(五)企业发生职工工伤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责成企业报出事故概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延迟报告,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六)完成镇安委会交给的其他工作。
9、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经理)是本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并直接领导本企业的安全专职机构和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要监督企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将此作为考核各级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任命干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之一。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领导制定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合理安排措施经费,并组织力量保证措施计划的实施。
(6)组织领导制订和审定本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7)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并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8)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对各级干部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9)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10)组织好车间、班组的经常性安全活动,推广先进经验。
(11)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职工轻伤事故,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制订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12)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职工重伤、死亡和火灾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同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二、尚湖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安全生产领导会议
镇人民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督促、检查本镇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安委会工作会议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应召开一次由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协调会,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交流、总结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下阶段的安全生产,会议要有记录。
(三)会议一般规定
根据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
召开的各类会议应建立专门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一律实行签到制,出席对象因故不能到会的,必须向召开会议部门的领导请假并要主动“补课”。
各种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尚湖镇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提高镇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尚湖镇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制度:
(一)经常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镇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其他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参加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三)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
持证上岗率为100%。
(四)镇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要监督企事业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做好领证及复审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杜绝无证上岗。
(五)镇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要督促企事业单位开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教育率达100%,并做好安全教育的台帐。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镇安委会和有关部门对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应自查和检查一次本辖区内各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落实情况。
四、尚湖镇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通知》要求,特制定镇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根据全年各重大节日和季节的特点,镇安委会每年检查不少于6次,主要领导参加的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遇特殊情况和上级要求,另行安排,每次检查应有台帐记录。
(二)安全检查要做到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想结合。
重点检查对象一般为辖区内的化工企业,建筑、学校、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等易燃易爆和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单位,并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状况,组织开展好各类专项治理工作。
(三)检查督促企业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测领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检测率要达100%。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或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督促隐患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加强跟踪检查。
五、尚湖镇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把一般事故控制在目标范围内,确保镇的安全生产,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有关部门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二)镇有关部门接到死亡、重伤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三)镇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要按国家规定做好辖区内的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每月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制式的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
遇有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必须立即上报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
并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上报书面事故报告。
(四)事故发生后,镇各有关部门应配合上级展开事故调查,并负责作好事故善后相关工作。
事故调查与处理程序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五)事故调查结束后,镇要对事故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监督落实。
六、尚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危险源点监控管理制度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危险点源控制法是实现超前防范,确保安全生产的群众性监督防治方案。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科学化,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 危险点源控制管理由主任和副主任负责推行和实施。
(二)监督和督促企业成立由行政、安全、工会、技术人员、工人代表参加的危险源点分析、评估和确认小组,对本企业的危险源点进行定性定级。
(三)监督和督促企业对危险源点建立三级监控网络(厂部、车间、班组)和有效运行。
(四)危险源点的确定分类:
(1)有易燃易爆发生火灾的场所;
(2)有易漏电、触电伤人的危险场所;(3)有易中毒窒息、危险的场所;(4)有易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5)有易机具物件挂、绞、碾、碰、挤、压、切、撞、刺危险的场所;(6)有易灼烫、坍塌、淹溺、落物、崩块伤人的场所;(7)有易粉尘超标、环境污染的场所;(8)有易发生噪音、低温、高温、振动、辐射、生物毒性危险的场所;(9)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
(五)危险源点的等级划分:
(1)岗位或作业场所发生事故的概率较高,一旦发生事故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急性中毒和人员伤亡,对企业造成影响的为A级危险源点,定为企业级监控点,由厂部、法人代表负责监控。
(2)岗位或作业场所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一旦发生事故易造成较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的B级危险源点,定为车间(分厂)级监控点,由分管领导、保安科长、车间主任负责监控。
(3)岗位或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概率较小,造成伤害程度和财产损失较轻的为C级危险源点,定为班组监控点,由班组长负责监控。
(六)监督和督促企业统一设置监控牌,标明监控点的名称、监控级别、监控要求、责任人和简明切实可行的监控措施。
(七)监督和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危险源点监控管理制度、台帐资料及制定防范预案。
七、尚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重点安全企业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剧毒、化工、公共聚集场所等行业企业,容易发生事故,为了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根据本镇具体情况,每年编排出重点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确定市级、镇级重点安全生产管理企业;
(二)每年制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率达100%。
(三)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各项规章制度。
(四)坚持推行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率达100%。
(五)督促企业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设施进行申报和检测检验。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达100%,检测检验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六)督促企业每年对职工进行不少于2次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
(七)督促企业每月进行不少于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台帐记录。
(八)每年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统一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