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6212293 上传时间:2023-06-17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4.9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docx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docx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XX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要求,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内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基层妇幼保健机构项目管理,做好辖区内0-6岁儿童健康管理,监测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对影响儿童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不断降低儿童死亡率,有效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

   三、工作指标

1、新生儿访视率≥90%

2、儿童健康管理率≥90%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妇幼保健机构项目管理

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立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条线项目管理办公室,明确1名分管领导任项目办负责人,制定项目年度实施方案,相关科室人员任具体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本地区项目实施的业务培训、督导等工作,规范开展辖区内项目管理。

(二)改善基层门诊服务条件

1.积极创造条件创建省级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保证房屋、设备、人员等基本条件满足工作的需要。

2.严格规范、全部落实儿童健康管理项目中血常规等免费检测项目。

3.建议各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着重培养眼保健相关专业人员及加大相关设施设备的投入,确保全县儿童近视防控工作规范、落实到位。

(三)建立有效的健康管理模式

1.准确掌握辖区内儿童保健服务对象的信息,是提高0-6岁儿童的健康管理工作的基础。

采取以下途径:

1)通过妇幼卫生信息网络

2)预防接种系统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系统

3)与托幼机构配合

4.)及时做好服务儿童的信息更新:

即迁入、迁出工作

2.逐步按儿童生日体检,取替“六一”体检

3.采取预约、短信通知、电话督促等形式通知儿童进行按时体检。

严格按照新版服务规范要求,确保服务频次和服务内容的真实、有效、规范,确保管理模式与项目报表统计口径一致。

(四)落实项目培训和工作例会

加强业务培训,尤其重视培训效果的考核。

1.县妇计中心根据基层儿保人员工作薄弱环节开展以下专项培训:

1)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预警征象筛查

2)高危儿体弱儿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3)眼保健及视力筛查工作等。

4)早产儿的规范管理

2.通过每月例会进行业务培训

3.搭建信息平台,线上培训、沟通、交流和学习

4.各级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提升服务质量

5.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班

6.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审核项目工作报表。

   五、督导考核

1.县妇计中心每季度开展1次项目督导,半年1次在县卫健委组织下开展绩效考核。

2.绩效考核由日常评价和年终评价组成,采用不定期电话调查、系统核查、人员访谈、第三方电话核查等形式,并于市级项目绩效考核前完成本地区项目绩效考核。

XX县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XX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孕产妇全程管理工作的通知》(X卫妇幼〔2020〕X号),XX市关于印发《XX市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条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妇幼〔2020〕X号)的工作要求,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内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度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贯彻执行XX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要求,规范各级妇幼保健管理机构项目管理,做好辖区内孕产妇健康管理,对影响孕产妇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不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三、工作指标

1、早孕建册率≥90%

2、5次及以上随访服务率≥90%

3、孕16-20周健康管理率≥90%

4、产后访视率≥90%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分级管理服务

根据省、市妇幼健康服务分级管理的规定,按照《XX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XX市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试行)》,推进分级服务、协同管理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供给模式和服务流程的再造,健全上下贯通、衔接互补的服务体系。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及时掌握辖区早孕妇女信息,督促指导孕妇在孕13周前建立《XX省母子健康手册》,并对每个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

有助产资质的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可为妊娠风险为绿色(低风险)孕妇提供产前检查、接产等服务;对妊娠风险为黄色(一般风险)及以上的孕产妇应主动转诊至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妊娠风险评估和孕产期保健服务。

推进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务实应用,对日常接收到的辖区内常住孕妇的待建册信息,积极做好追踪建册和健康管理工作,同时为辖区所有孕产妇做好全程个案管理和服务衔接。

(二)完善服务体系

按照《XX省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评审标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保门诊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设备设施,加强人员配备,强化服务管理。

从事孕产妇保健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取得妇产科或全科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产期保健规范培训,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孕产期保健有关要求,规范开展服务工作。

(三)加强组织管理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立群体保健科,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的业务培训、督导等工作,制定项目年度实施方案,规范开展辖区内项目管理。

各镇医疗保健机构要对应成立项目管理科室,明确1名项目负责人,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具体负责对本院项目实施的业务培训、自我质控等工作,制定项目年度实施方案,规范开展辖区内项目管理。

(四)做好宣传引导

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媒体沟通,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传媒,宣传孕产妇保健项目分级服务的重要意义和管理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努力做好电子化《母子健康手册》的建设和推进工作,加强项目服务内容公示和告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近接受服务。

(五)落实培训例会

县、乡级每月召开本辖区项目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审核项目工作报表,搭建项目沟通、交流和学习平台。

根据新版服务规范内容,定期开展项目培训,针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组织专项培训,并结合项目的规范开展,推广孕期保健适宜技术,不断提高项目服务的质量和内涵。

   五、督导考核

县妇幼保健机构开展项目督导、绩效考核工作。

县妇幼保健机构每季度开展1次项目督导,半年一次考核,覆盖所有项目实施的镇、社区服务中心。

考核督导采取妇幼信息系统核查、现场核查、第三方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并于市级项目绩效考核前完成本地区项目绩效考核。

XX县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国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按照国家及省级要求,根据XX市关于印发《XX市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条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妇幼〔2020〕X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工作方案。

   一、项目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让每位准备怀孕和孕早期的农村妇女都能享受免费增补叶酸服务,有效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工作指标

1、以县为单位,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2、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均达到90%以上。

3、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4、目标人群叶酸服用随访率达到90%以上。

5、目标人群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项目对象

准备怀孕和孕早期的农村妇女。

   三、项目实施流程

(一)叶酸采购

县妇计中心按照年度叶酸需求量进行集中招标确定的产品中选择本地农村孕产妇所需的叶酸片。

采购的叶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国药准字号、剂型为0.4毫克叶酸片、生产厂家必须具备GMP资质、所购叶酸片需提供保险服务。

(二)叶酸组织分发

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计划生育等多种途径,按照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及流程组织开展叶酸发放和管理督导,并按要求上报叶酸需求量。

乡镇卫生院负责将叶酸分发到各村卫生室,指导村卫生室规范科学发放,并对村卫生室组织发放和管理进行监督。

同时,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和管理。

村卫生室卫生人员负责了解本村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为本村准备怀孕的妇女发放叶酸并进行随访管理,收集、整理和上报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及时上报本村高危待孕妇女信息,并负责其服用情况的随访、监督和登记。

(三)信息收集报送

村医按月收集上报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月、季度统计辖区内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上报县妇计中心。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探索建立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立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条线项目管理办公室,专人负责制定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相关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并协助督导检查。

同时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和叶酸发放等工作,提高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和相关知识知晓率,提升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二)建立分工协作制度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人员培训、组织质控和督导考核等。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婚前保健、孕前和孕期保健等工作,认真做好叶酸片发放、随访、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将干预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干预效果和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

叶酸片的入库、储存和发放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育龄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健康妊娠观念。

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主动地普及健康知识,并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四)定期培训总结

针对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中问题、难题,县乡两级每月召开项目工作例会,总结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交流工作经验。

根据新版服务规范内容,定期组织专项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和方案,加强规范化管理。

   五、项目考核与评估

县妇幼保健机构逐级开展项目督导、绩效考核工作。

县妇幼保健机构每季度开展1次项目督导,覆盖所有项目实施单位;考核督导采取妇幼信息系统核查、现场核查、第三方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并于市级项目绩效考核前完成本地区项目绩效考核。

 

XX县2020年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方案

   一、项目目标、工作指标

1.2020年全县35-64岁妇女数近30万人,两癌筛查计划数为25000人。

以镇为单位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2.对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率达到95%以上。

宫颈癌早诊率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60%以上。

   二、项目范围、实施时间

1.项目地区:

师寨、史小桥、欢口、沙庄、首羡、和集、赵庄、王沟、马楼、刘王楼、孙楼、宋楼、金陵、大沙河、向阳社区医院及妇幼保健院16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两癌”筛查工作。

2.目标人群:

全县长期居住和非本县居住在半年以上的35至64周岁的农村户籍妇女2.5万人。

 

   三、检查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三)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四)人员培训

(五)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四、项目实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1、从2019年开始,国家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已调整进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各地”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办公室要加强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组织的工作衔接,按照工作力度不减、管理更加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两癌”检查项目的最低补助标准为人均128.6元。

参照省、市卫生健康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做法,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健全“两癌”检查档案建立、检查督导、培训宣传动员、随访服务、信息上报、质控考核等考核绩效的机制,按劳分配,及时发放劳务补助,调动工作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从而保障“两癌”检查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责:

制定实施方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两癌”检查工作质量考核;开展督导评。

2、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督导考核、信息管理等工作。

3、检查机构的职责:

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各地检查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两癌”检查的分时预约、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秩序维护、个人防护、通风消毒等工作。

发热患者不予预约、检查。

初筛机构:

①开展“两癌”初筛检查;②分类指导;③结果反馈及随访:

④建立“两癌”检查健康档案。

接诊机构:

提供“两癌”检查接诊服务。

第三方检测机构:

按照协议规定提供检测服务,保证检测质量,按要求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委托检测的医疗机构;接受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质量控制。

(三)信息管理。

1、信息内容:

包括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上报、质控及统计分析等内容。

2、管理要求:

要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的质量控制。

3、信息化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利用信息化推进“两癌”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并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对信息的分析、利用及管理能力,为行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五、督导考核

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制订项目考核与评估方案。

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每年组织技术人员至少2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自我质控评估,视情况通报结果,督促整改提高。

注:

此为简略版,具体方案详见《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丰卫〔2020〕XX号文件)。

 

XX县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动我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加强组织管理,提高项目质量,提升服务能力,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2019年版)内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管理,在全县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让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服务对象

符合生育政策一方是本县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县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城乡计划怀孕夫妇,包括新婚夫妇、已婚待孕夫妇、准备生育二孩的夫妇及流动人口。

   三、工作指标

1.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90%;

2.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目标人群覆盖率≥90%。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机构项目管理。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立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条线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条线项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的统筹部署、宣传教育、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质量控制等工作,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乡镇卫生院要对应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专门成立或者指定一个相关科室),明确1名分管领导任项目办负责人,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具体负责对本辖区项目实施业务培训、信息报送、项目督导等工作,制定项目年度实施方案,规范开展辖区内项目管理。

(二)发挥网络优势,广泛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教育。

充分发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系统网络优势,定期举办优生知识讲座,并记录存档,或者播放统一的孕前准备教育专题片,介绍知识、宣传项目意义;设立有关遗传优生、新婚健康、孕前保健等知识的宣传橱窗、专栏、展板;并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媒体沟通,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传媒,采用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方式,向城乡居民普及优生科学知识,宣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树立优生意识,建立文明生活方式,增强计划怀孕夫妇参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群众对预防出生缺陷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关注孕前优生的氛围。

(三)规范开展孕前健康检查,严格质量控制。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各项检查项目主要由县妇幼保健院承担,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19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并对其实施监督。

其它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其他相关服务。

建立省、市、县三级质控体系。

省负责室间质控的实施,室内质控和现场质控的督导;市负责本地区项目室内质控和现场质控的督导、技术指导、培训;县承担室内质控、现场质控的实施,各实验室参加省级每年2次室间质评。

各级服务机构要强化质量意识,加强检验质量的组织领导,完善质控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室内质控,所有检验设备在每次开机均需进行检验项目的校准验证、质控物测定,绘制定量项目指标质控图及进行数据处理分析,查找存在问题,改进质控工作,加强质量管理,切实把好孕前风险评估判断的第一关。

(四)优化服务流程,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1.目标人群确认、宣传推介。

村级卫生室收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信息,提出名单,报乡镇卫生院审核、汇总。

对确认符合条件的给予健康教育、宣传推介,发放《XX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告知推介单》(以下简称《推介单》),并在《推介单》下方盖推介单位章或推介人签名,推介夫妇两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推介单》等相关证件,于周一至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空腹到县妇幼保健院参加免费健康检查。

2.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县妇幼保健院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查后一周内通过手机短信或发放检查报告等方式反馈检查结果,对通过评估发现存在怀孕危险因素的,将给予针对性咨询指导或转诊治疗。

乡镇卫生院配合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关工作,承担健康教育和一般人群优生咨询指导,开展早孕随访和妊娠结局随访。

村级卫生室协助县乡级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动员等工作。

符合条件的夫妇每孩次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检查。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检查,在现居住地结算,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服务。

3.信息收集管理。

县、乡两级服务机构要规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信息录入及网络直报工作,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及时、准确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数等技术服务数据报送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相关数据至市级卫生健康委。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与孕期保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工作有效衔接,通过技术服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出生缺陷一级、二级预防协调推进。

(五)健全工作例会制度,落实专题项目培训。

县每月召开本辖区项目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审核项目工作报表,搭建项目沟通、交流和学习平台。

市县两级根据服务规范内容,定期开展项目管理、临床检验、超声影像、咨询医师专题培训,针对工作薄弱环节,组织专项调研、培训,并结合项目的规范开展,积极推广适宜技术,不断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能力。

   五、督导考核

县、镇、村妇幼保健、卫生机构逐级开展项目督导、绩效考核工作。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办公室,每季度开展1次项目督导、质量控制,覆盖所有项目实施乡镇卫生院;并在县卫健委组织下,于年底前完成项目绩效考核。

考核督导采取服务规范性电话核查和工作现场检查两种方式相结合。

绩效评价后据实按例结算补助资金。

 

XX县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的管理,让育龄妇女获得规范、适宜的避孕服务,满足育龄群众的避孕节育需求,提高本区域内育龄妇女基本避孕手术的有效措施落实率,根据全省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要求和《XX市2020年度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我县2020年度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进一步推进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创新发展,多渠道、全方位、打造立体宣传新格局,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

   二、工作指标

1、区域内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40%。

区域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为当年辖区内协议医疗卫生机构(机构名单附后)提供的免费基本避孕手术例数占当年辖区内实施相应避孕手术总人数的比率。

2、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90%。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辖区内设有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的机构数量÷上述机构的总数×100%。

(在机构内醒目位置有免费发放点标识)

3、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20%。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本地区当年接受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数÷本地区当年采取相应避孕方法的已婚育龄妇女总人数×100%

4、区域基本避孕药具政策知晓率≥60%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政策知晓率=其中知晓提供免费基本避孕药具服务的人数÷辖区内抽查的服务对象人数×100%。

   三、工作措施

(一)免费基本避孕手术

1、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名称

(1)放置宫内节育器术。

适用于育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宫内节育器且无禁忌证者,特别适合保持适当生育间隔拟再次生育的妇女或要求紧急避孕并愿意继续以宫内节育器避孕者。

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妊娠试验,B超等和手术过程。

在符合医学指征的情况下应优先推荐使用免费宫内节育器。

(2)取出宫内节育器术。

适用于以下无禁忌证者:

到期更换或要求改用其他避孕方法或拟计划妊娠,绝经过渡期月经紊乱,闭经6个月以上,因不良反应或并发症须取出,带器妊娠,阴道异常出血等。

取出宫内节育器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B超、胸片、心电图检查等和手术过程。

(3)放置皮下埋植剂术。

适用于健康育龄妇女且无禁忌证者。

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检查、盆腔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核心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妊娠试验,盆腔B超等和手术过程。

在符合医学指征的情况下应优先推荐使用免费皮下埋植剂。

(4)取出皮下埋植剂术。

适用于以下无禁忌证者:

埋植剂使用期已满、计划妊娠、更换避孕措施、不需要继续避孕、因不良反应取出、避孕失败、患有其他疾病不宜继续使用等。

取出皮下埋植剂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心肺听诊,乳房检查、盆腔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核心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盆腔B超等和手术过程。

(5)输卵管绝育术。

适用于经充分咨询,自主知情选择自愿要求输卵管结扎术且无禁忌证者,或因某种器质性疾病如心脏、肝肾脏疾患等要求输卵管结扎术。

输卵管绝育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出凝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