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农民工工资方案与应急处理预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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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农民工工资方案与应急处理预案1
重庆万盛国际商贸物流园工程
保证农民工工资方案以及应急处理预案
重庆三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三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本方案。
建设单位:
重庆盛东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重庆轻工业设计院
监理单位:
重庆中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重庆三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建筑名称为:
重庆盛东商贸物流园综合商贸城
(一)、
(二),位于重庆市万盛区,本项目设计范围用地红线内土建、给排水、电气、通风、防雷设计。
室内精装修、室外景观设计等不在本设计范围内。
2、本工程为重庆市万盛国际商贸物流园,由重庆盛东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修建,该建筑为一类高层商住楼,主要包括住宅、商业、餐饮、娱乐、车库等功能,该建筑地下1层车库,地上4层商业用房一单元12层住宅,二单元13层住宅,建筑面积为:
121259.53m2。
3、本项目建筑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住宅一二单元为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其框支柱抗震等级为一级,其余框架及框支梁抗震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修正后基本风荷载为0.25KN/M2,耐火等级:
商业为二级,住宅为一级,建筑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
级。
二、基础工程概况
本工程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研发楼及配电房为独立柱基础,采用机械开挖,人工清底;1#、2#、3#厂房为人工挖孔桩基础,该出土方量就三、主体结构工程概况
本工程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研发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最高建筑高度22.2m。
1#、2#、3#厂房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面骨架结构采用焊接工字钢铰接连接,采用0.476厚压型钢板+75厚矿棉板屋面。
四、施工步骤
本工程分为三个施工段,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研发楼为第一施工段,1#、2#厂房为第二施工段,3#厂房为第三施工段。
主要分为四个流水歩距,即:
基础工程;
主体结构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钢结构工程。
五、劳动力使用情况
工种、级别
按工种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管理人员
8
8
8
8
8
8
8
8
测量工
2
2
2
2
2
2
2
2
普工
20
30
30
40
60
60
60
40
电工
2
2
2
2
2
2
2
2
驾驶员
5
5
5
4
4
4
4
0
混凝土工
2
10
20
30
40
40
40
5
模板工
0
30
80
80
60
30
10
4
机械设备
维修工
2
2
2
2
2
2
2
2
机械操作手
4
4
8
12
12
12
12
0
挖孔桩工人
40
60
60
0
0
0
0
0
钢筋工
0
20
30
50
30
10
0
0
钢结构
安装工
0
0
4
4
20
40
40
0
合计
85
173
251
234
240
210
180
63
六、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
1、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的相关规定,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工程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交纳职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专款专用。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或者农民工集体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计算标准、工资结算方式、工资支付时间及工资支付方式等内容。
3、按照《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清欠预警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08]65号)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4、为了加强农民工的管理,成立农民工管理小组,建立进出场登记制度、考勤统计制度和工作量审签制度,加强出勤记录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及时对已完成工作量的确认和审签工作,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发放。
5、对于建设单位按合同要求支付的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完善机制,明确相应责任人,防拖欠工作应切实做到专人负责、申诉有门、处理及时、客观公正。
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预算、安全、财会及各工段负责人组成的防拖欠及调解领导组。
负责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对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农民工上访的调解、处理工作,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6、认真清查,防止发生拖欠和克扣行为,从更好地维护建筑业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出发,检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进场时间、出勤记录、工资发放情况记录。
掌握第一手资料,从源头上堵住恶意作假和拖欠行为。
7、对查出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责任人,责令其及时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定清欠计划,限期发清。
对恶意拖欠、克扣工资的责任人,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8、对携款潜逃者,及时向上级单位反映,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并且建立有效机制,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由防拖欠常设办公室负责接待来访举报,及时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9、抓好教育,提高农民工政策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班前安全活动等场合,对农民工进行权益保障方面的培训,引导他们基本了解和掌握国家对农民工维权内容和方式,增强防范意识和规避风险能力,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避免矛盾激化,共建和谐社会。
10、公示纠纷调解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把工资纠纷调解程序告知所有施工人员,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杜绝无序管理事件的发生。
11、应急反应,保证工资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平时做好农民工身份核查及出勤统计工作,一旦出现农民工因工资纠纷反应强烈,出现停工抗议、围攻项目部等情况,防拖欠调解组及有关方面成员要立即赶赴现场,首先对农民工进行劝告、解释、安抚,稳定其情绪;并着手进行调查、协调、处理,要做好相关记录。
12、根据项目的工程量和进度,设置相应的农民工工资应急备用资金。
在招收农民工时把好关,核定身份证,进行体检,抓好培训和考核,订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
13、汇总、统计本项目农民工的出勤及定额完成情况,工作情况和遵章守纪情况。
14、协调小组应及时对矛盾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和协调,并尽可能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
15、如拖欠情况属实,必须督促当事人及时付清欠款;当当事人不能履行时,项目部将启动农民工工资应急备用资金,按时进行发放,保证农民工利益不受损失。
16、当由于特殊因素使然不能及时控制局面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求助,维护秩序,以免事态扩大。
17、如出现当时人携款潜逃,项目部得知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向公安部门报案,以利及时采取各种措施来减少损失。
七、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八、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
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
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我公司督促施工单位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
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6、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
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的行政举措。
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
决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
具体措施为:
1、施工单位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让施工单位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4、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5、严格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
十、应急处理预案
如遇因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而引发突发事件应根据情况尽快处置,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1、一般群众事件的处理
1)、发生一般性群体事件后,处理小组成员及时赶赴现场,同时要尽快将情况向相关领导报告。
处理小组相关人员也应及时赶到现场,协助领导现场组织处理,防止事态扩大、转化。
2)、处理小组人员赶到现场以后,要尽可能在短的时间内疏导、疏散现场人员。
同时积极协调、处理相关的拖欠事宜,化解矛盾。
2、重大群体事件的处理
1)、因解决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堵街、堵路,严重堵塞交通、围堵政府或政府部门等重大群体事件,应立即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綦江区、市相关管理部门汇报。
2)、应急处理小组的全体成员接到发生重大群体事件的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领导处置。
3)、发生重大群体事件后,所有到场的处置人员,应保持清醒、冷静,处置工作以劝解、疏导、疏散闹事人员为主。
同时,要尽快找到当事双方(或多方)负责人,协调、化解矛盾,积极解决相关问题。
4)、如遇发生恶性群体事件,处理小组所有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处置、同时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报告公安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请求支持和援助。
十二、农民工管理小组
组长:
联系电话:
副组长:
联系电话:
副组长:
联系电话:
组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十三、应急处理小组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