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6201998 上传时间:2023-06-17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695.9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内江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内江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内江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内江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内江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内江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docx

《内江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江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内江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docx

内江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内江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内江市统计局

内江市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13〕9号)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内府发【2013】7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通过普查,摸清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全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

通过对5个县(区)的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质量达到方案规定标准。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内江市统计局和内江市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2494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46个,增长1.2%;产业活动单位16057个,增加590个,增长3.8%;有证照个体经营户60200个,减少10650个,下降15.0%(详见表1-1)。

表1-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2494

100.0

    企业法人

5682

45.5

    机关、事业法人

2876

23.0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3936

31.5

二、产业活动单位

16057

100.0

    第二产业

2488

15.5

    第三产业

13569

84.5

三、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60200

100.0

    第二产业

2184

3.6

    第三产业

58016

96.4

 

图1-1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结构情况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743个,占38.0%;制造业1594个,占12.8%,批发和零售业1542个,占12.3%。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

批发和零售业31404个,占52.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5655个,占26.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076个,占6.8%(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个)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个)

合 计

12494

60200

采矿业

288

25

制造业

1594

207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60

19

建筑业

238

192

批发和零售业

1542

3140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3

15655

住宿和餐饮业

389

406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2

213

金融业

48

-

房地产业

241

23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36

37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46

14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9

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82

4076

教育

1004

86

卫生和社会工作

491

88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32

73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743

-

  注:

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26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16个。

图1-2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单位: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5682个,比2008年末减少601个,下降9.6%。

其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5%,私营企业占67.7%(详见表1-3)。

表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5682

内资企业

5653

 国有企业

85

 集体企业

156

 股份合作企业

48

 联营企业

19

 有限责任公司

991

 股份有限公司

220

 私营企业

3847

 其他企业

28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2

外商投资企业

17

图1-3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及结构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38091人,比2008年末增加87700人,增长19.5%。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08161人,比2008年末减少27600人,下降11.7%。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

制造业185067人,占34.4%;建筑业91960人,占17.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2352人,占11.6%。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

批发和零售业107804人,占51.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7195人,占17.9%;住宿和餐饮业24214人,占11.6%(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38091

208161

采矿业

41559

340

制造业

185067

1010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061

76

建筑业

91960

1237

批发和零售业

31358

10780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800

37195

住宿和餐饮业

10495

2421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641

765

金融业

2296

房地产业

8644

83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891

164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695

58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493

3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961

16658

教育

37678

581

卫生和社会工作

21405

28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423

322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2352

  注:

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12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65人。

图1-4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分布

单位: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3221.02亿元。

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37.7%,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62.3%。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5224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1.9%。

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

工业1875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33.0%;批发业789个,占13.9%;零售业667个,占11.7%。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175965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2.8%。

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

工业80047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9.5%;建筑业40246人,占9.8%;批发业10915人,占2.7%。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35.14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0%。

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

工业270.87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27.98亿元,占7.1%;其他未列明行业127.31亿元,占4.0%;(详见表1-5)。

表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资产总计

(亿元)

合 计

5224

175965

935.14

工业

1875

80047

270.87

建筑业

201

40246

69.97

交通运输业

214

9682

17.03

仓储业

9

146

2.41

邮政业

12

215

0.16

信息传输业

20

243

0.4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

224

0.89

批发业

789

10915

51.59

零售业

667

7466

27.88

住宿业

111

1589

2.87

餐饮业

266

7120

12.02

房地产开发经营

88

2479

121.66

物业管理

63

2421

1.7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8

8151

227.98

其他未列明行业

544

4919

127.31

  注:

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6个,从业人员102人,资产总计0.27亿元。

图1-5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结构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42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7%;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4894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8.5%。

六、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

业法人单位占45.5%,比2008年末下降了5.4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23.0%,上升了2.2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31.5%,上升了3.2个百分点。

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76.4%,提高了1.5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7.4%,下降了0.4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6.2%,下降了1.1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18.2%,比2008年末下降了6.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1.8%,提高了6.1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60.3%,比2008年末上升了0.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39.7%,下降了0.6个百分点。

全市法人单位数最多的是资中县2860个、占22.9%;其次是东兴区2564个、占20.5%;再次是隆昌县2406个、占19.3%。

法人单位从业人数前3位依次是:

威远县126216人、占23.5%;市中区125832人、占23.4%;隆昌县103857人,占19.3%。

(详见表1-6)。

1-6表县(区)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分布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人)

比重(%)

合计

12494

100.0

538091

100.0

市中区

2391

19.1

125832

23.4

东兴区

2564

20.5

94138

17.5

威远县

2273

18.2

126216

23.5

资中县

2860

22.9

88048

16.3

隆昌县

2406

19.3

103857

19.3

图1-6县(区)法人单位分布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3.6%,比2008年末下降了2.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6.4%,提高了2.0个百分点。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5.4%,比2008年末下降了0.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4.6%,提高了0.8个百分点。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个体经营户数前三位依次是:

资中县30.9%;隆昌县22.5%;威远县17.7%;从业人员前三位依次是:

资中县32.5%;隆昌县25.8%;威远县15.7%。

表1-7按县(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和从业人员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人)

比重(%)

合计

60200

100.0

208161

100.0

市中区

9365

15.5

27146

13.0

东兴区

8050

13.4

26997

13.0

威远县

10636

17.7

32695

15.7

资中县

18597

30.9

67577

32.5

隆昌县

13552

22.5

53746

25.8

图1-7县(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分布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第三产业包括:

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

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

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标准确定。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入学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