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风俗习惯文化习俗之欧阳德创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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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风俗习惯文化习俗之欧阳德创编

风俗

时间:

2021.03.07

创作:

欧阳德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绍兴人民丰富了这方沃土的文化积淀,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越文化。

传承、演绎达数千年之久的绍兴民风习俗,就是这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至今尚在绍兴社会和人民生活中产生巨大影响。

旧绍兴府境内的河姆渡文化遗址举世瞩目,它的发现向世人昭示:

早在七千年前的上古时代,先民们就在这一带土地上生息、垦殖、繁衍。

骨耜、稻谷的出土,表明当时的农业生产,已开始从“火耕”发展到“耜耕”;筑土构木的“干栏式”建筑遗迹的发现,证实当时的建筑结构已适应江南水乡的自然环境;刻有各式图案、绳纹的石、玉、陶、骨、木制饰物、工具和器皿的出土,更展示出古越先民原始文化艺术风貌,已能从中窥见当时越人鸟图腾崇拜等若干民俗事象。

四千年前的舜禹时代,在现今绍兴境内留有不少遗址、传说和风俗。

绍兴城东南的禹陵、禹庙、禹祠,是古往今来人们瞻仰朝拜、凭吊祭奠古代治水英雄夏禹的圣地。

据宋嘉泰《会稽志》载:

“三月五日,俗传禹生之日,禹庙游人最盛。

无贫富贵贱,倾城俱出。

”大禹栉风沐雨,含辛茹苦,“三过家门而不入”,率领部族治洪济民的英雄业绩和献身精神,千百年来一直为越民所景仰和传颂。

春秋战国时期的绍兴,由于所处地理环境和历史条件的殊异,在民风习俗方面形成许多独特的形态和鲜明的特征。

《说苑·奉使篇》述云:

古越先民“处海垂之际,屏外蕃以居,而蛟龙又与我争焉,是以剪发纹身,烂然成章”。

断发纹身为先秦时期越人的习俗。

春秋战国时期,吴越争霸,越王句践兵败受辱,“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卧薪尝胆,灭吴雪耻,其发愤图强精神,千古流芳。

史传越王无余,“质朴,不设宫室之饰,从民所居”;越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剑,轻死易发”。

越之民,“水行而山处,以船为车,以楫为马,往若飘忽,去则难从,锐兵任死”。

这些都充分体现出勤劳、质朴、勇悍、刚烈的古越民风。

秦汉时期越地的民风习俗对后世的影响就更为具体和深刻。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曾亲临会稽巡视,力图推行中原文化。

延至汉代,则“会稽儒风之盛,冠于东州”。

据历代绍兴志书所载,这一时期忠臣系踵,孝子连闾,历历有根证;民勤俭,好学笃志,尊师择友,弦诵之声比屋相闻。

不奢靡,士大夫家占产甚薄,节衣缩食,以足伏腊;崇孝悌,尚廉耻,畏刑辟,乡之长老多厚重,耻言人过失。

子弟稍纵恣,辄以规矩绳之;其仕进,率砥砺名节,各以诗文名其家;农工商贾勤力敦笃,不敢犯非其分。

妇人慎内闲而修女事,尚志节;谨祭祀,耻不以诗书训子,自商贾鲜不通章句,舆隶亦多识字,妇女无交游,虽世姻竟不识面,大家女,耻再醮等等。

凡此种种,无不反映越地长期形成的好诗文、尚教化、图仕进、重廉耻、谨祭祀、崇节孝等民风习俗。

绍兴既有稽山之青,又有镜水之秀,人杰地灵,物产丰饶,向称文化之邦,鱼米之乡。

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的优越,农副业、手工业的发达和商贸经济的发展,使绍兴有较多机遇与外地开展广泛交流。

每当北方兵荒马乱、战火纷飞之际,往往会有为数众多的北人南迁绍兴,其中尤多名家雅士、文人墨客。

他们影响着绍兴的政治、经济的方方面面,也影响着越地的文化和风俗。

史传“晋迁江左,中原衣冠之盛咸萃于越,为六朝文物之薮。

高人文士云合,景从声名,遂为江左之冠。

唐以后文雅不替,风流翰墨昭炳相接,故名人往往多爱游其地。

宋南渡之后学徒益盛”。

譬若“修禊”,本系中原古代迷信习俗,传至绍兴后,经东晋书法大家王羲之邀名士雅集兰亭,饮酒赋诗,挥毫作书,赋以新意,遂相沿而成新俗,使原来已有茂林修竹之胜的兰亭名声更著,至今以书法圣地名扬海内外。

民风习俗本为一种非制度、不成文的文化现象,相沿成风,相习成俗。

正如清嘉庆《山阴县志》编纂者所述:

“风俗不能有而无恶,自昔然矣。

”历代绍兴官府在肯定、褒扬修桥铺路、舍棺掩、收养弃婴孤老、劝募施粥赊衣等越中美俗的同时,对社会上一些不良风习亦采取整饬措施。

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绍兴知府李亨特曾“择其尤为民害者十条,勒石仪门,名曰‘十禁碑’”,其所禁内容涉及“藉命勒索”、“胥役讧讼”、“纵放营马”、“官河水阁”、“江桥横泊”及“设局诱赌”等。

“后积习为之一变”。

民国元年(1812),绍兴成立万国改良会,以“改良不善之风俗,摈绝无益之嗜好,增进社会之幸福,扶助世界之进化”为宗旨。

据当时《新剧》杂志第一期所载,改良会执事者谢斐麟等人,决定“从戏曲改良入手”,以谋“感化性情,促进道德”。

于是创办绍兴戏曲改良社,组建新剧第一模范团,希冀通过戏曲的改良,谋求转变社会风气,革除不良习俗。

历代绍兴官府及宗教界人士,重视“神道设教”。

凡生前于社会做过好事,于人民有杰出贡献者,死后往往被人们奉祀为神,以祭祀方式,寄予信赖。

如舜王庙、马太守庙、陆放翁祠、包公殿、张神庙、葛公祠等。

但同时也渗透着浓厚的封建迷信意识,把人当作神灵偶像来礼拜,长年香火不绝,成为良莠不分的民间习俗。

而今,这类充满封建迷信的习俗当然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与时代同步发展而富具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绍兴相继修葺的鲁迅纪念馆、秋瑾故居、徐社、陶社、周恩来祖居、蔡元培故居、沈园、越王殿、禹陵等,供海内外人士瞻仰、参观。

大禹的卓苦之风,句践的慷慨之志,陆游的爱国情操,秋瑾、徐锡麟的献身精神,鲁迅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风格等等,汇集浓缩而成的绍兴风尚,将永存青史,宏扬四海。

后人既受惠于前人的历史文化积累和良风美俗,又承担着前人遗下的沉重的精神负累,肩负着移风易俗的历史使命。

今存绍兴民风习俗中某些糟粕,诸如摆阔气、讲排场(以婚嫁、丧葬为最)、重男轻女、封建迷信等陋习,犹待大力摒弃和彻底清除。

绍兴历史绵长,幅员广袤。

“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本卷所述风俗,以绍兴城区及绍兴县为主,兼及上虞、嵊县、新昌、诸暨等县(市)。

第一章岁时习俗

绍兴的岁时节令习俗,历代史传地志和其他古籍记载甚多,它不仅历史悠久,而且颇具地方特色。

时移世易,许多习俗已有变更。

这里择要记述于后,时间沿用农历。

春节

正月初一,为春节之始,古称“元旦”,又称“新正”、“大年初一”,为绍兴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

放开门爆竹俗称“放开门炮仗”。

旧时,此举寓有驱邪除疫和“高升三级”之意。

绍兴民间且有“早放(爆竹)早发(财)”之说,故从凌晨三四时开始,爆竹声即此起彼落,比户不绝,以增添新春喜庆气氛。

贴春联绍俗家家户户贴春联,有“元旦书红,万事亨通”,“新正开笔,诸事大吉”之说。

旧时,春联多书“天增岁月人增寿,春满乾坤福满门”等套语。

如今,春联仍书吉语,但内容新颖,富有时代气息。

接神旧时,放开门炮仗后,即于厅堂置汤团、茶叶、水果等供品,家长率家人整肃衣冠拜天地菩萨、灶司菩萨等,祈求神灵保佑,新年万事大吉。

如今,此类寓美好祝愿于偶像的迷信习俗已经少见。

吃福橘、汤团、如意糕和喝元宝茶旧时,大年初一起床后循俗先吃“烟火食”(即以柴火烧煮之食物)后方可开口说话。

如今,通常以汤团、如意糕作早餐,并吃福橘。

新正,主家习以元宝茶待客,茶水中循俗置金橘、橄榄、蜜枣等,寓有团圆、如意、幸福等祝愿。

拜年又称“拜岁”、“叩岁”、“贺新年”。

旧时,男主人先率晚辈入本族宗祠祭拜列祖列宗,随即返归自家厅堂叩拜除夕所悬先祖遗像。

然后,晚辈按辈份、排行,依次叩拜尊长。

晚辈向尊长祝福,尊长回施教诲及祝愿。

最后,晚辈间交拜贺年。

其时,子弟一边鸣锣击鼓(俗称“敲年锣年鼓”),一边绕圆圈行走,以相娱乐。

如今,拜年遗风犹存,但礼仪大为简化。

正月初二起,携桂圆、荔枝、美酒、白糖和糕点等礼品走亲访友,恭贺新禧。

亲友则以酒菜盛情款待,改日再行回拜之礼。

此俗大抵以早为敬。

1950年起,人民政府提倡文明过节。

元旦至春节期间,绍兴城乡普遍开展拥军爱民、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及慰问退休干部、职工等活动,同时举行各种联欢会、联谊会与文娱表演及体育竞赛等。

走喜神方正月初一开门出行,旧有“走喜神方”之俗。

行前,须从历本寻出喜神所在方向,后循此方向而行。

如历本言“大利东北,不利西南”,则自家门出发,向东北方向进发,而不朝西南方向举步,以此求得喜神护佑,获取佳运。

此俗今废。

数罗汉旧时,有于正月初一至府城开元寺数罗汉之俗,意在卜全年凶吉,且为自娱。

开元寺罗汉堂塑有罗汉500尊,无一雷同。

入堂数罗汉时,须按先跨入罗汉堂之脚,确定数罗汉方向。

若左脚先跨入,则自左至右按本人年纪岁数,一岁一尊,数至与己岁数相同之罗汉,即以其名号、神态卜新年之未来。

如是长眉罗汉,便为长寿;如是伏虎罗汉,则身体健壮。

赶鸡睡实系“赶紧睡”谐音,意指正月初一夜须提早上床安睡。

节前人们忙碌多日,正月初一又起床特早,小孩亦因连日玩耍,十分疲劳,故晚饭后即提前将家禽赶进埘舍,早早关门安歇。

此俗沿袭至今。

禁忌春节期间,为求吉利而忌讳甚多。

如忌扫地、倒垃圾,怕扫除和倒掉财气与运气;忌动用刀、剪,怕遭皮肉病痛之苦;忌食稀饭及汤,以防出门遇雨;忌打破碗、盆等器皿,怕破财,倘有失手,则须说“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借以消灾自慰。

还忌吵嘴,忌倒马桶、夜壶,以免亵渎神灵。

最忌讳提及“死”、“穷”等字眼。

大人怕小孩多嘴失言,多于年内即行训诫,并张贴写有“童言无忌”、“百无禁忌”字样之红纸条。

此类忌讳多带迷信色彩。

以上禁忌之俗,今已逐渐淡化。

吉语求乞往昔,绍兴有谚云:

“讨饭是年初一到年三十夜”。

乞丐于春节期间,以“送摇钱树”、“跳泥神”、“跳黄牛”、“羊扫地”、“讴顺流”等方式求乞。

“讴顺流”,通常为两丐合演,一人提竹篮,另一人捧巨型纸质“金元宝”,于户主门前,抛接“金元宝”并互相唱和:

“新正大发财,元宝滚进来。

“顺流!

“大元宝,叠库房。

“顺流!

“小元宝,买田庄。

“顺流!

“零碎银子起楼房。

“顺流!

“今年造起前三厅。

“顺流!

“明年造起后三堂。

“顺流!

“当中造起桂花亭。

“顺流!

“桂花亭造好有句话。

“顺流!

“冬穿绫罗夏穿纱。

“顺流!

……

此类习俗现已不行。

五路日五路者,五路财神也,俗以正月初五为财神诞日。

是日,商家均有接财神之举,祈祷财运亨通,利市百倍,并自此日起开门营业。

一般人家,亦有供奉财神者。

此俗今废。

迎春绍俗重农桑,每于立春前一日举行迎春牛活动。

是日,“自府县以下之官吏,均高车大马而出”,“备有春牛太岁”,以“占来岁农事之如何”。

春牛有鼓乐前导,差役鸣锣开道,旗伞仪仗相随,太守或知县辈“父母官”“持竿而驱行”,地方士绅鱼贯相送,观者如潮。

及至农村,农民笑脸拱手相迎,以迎接“父母官”所送春牛,作为农事伊始标志。

自此,农民结束春节期间娱乐,着手备耕生产。

在绍兴府城,则“于立春前一日,府县粮捕厅各官皆朝服仪从,出五云门迎春于东郊,舁芒神土牛入城,置府署。

土牛之色依钦颁历本所载《春牛图》而画,黄为谷,赤为日,青为风,黑为水,以占水旱丰歉。

迎春之次日,击碎春牛,乡人拾其土块归而藏之,冀得畜牧神植之兴旺。

元宵

节期正月十五日,又称“上元”、“元夕”、“元夜”、“灯节”。

元宵前二日即正月十三日,俗称“上灯日”。

入夜,开始悬灯挂彩,历时6天,至十八日方休,故此日又称“落灯日”。

十五日夜,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或提灯逛街。

灯彩殊形异制,或模拟飞禽走兽,或仿制楼台亭榭;或使灯彩旋转,名为“走马灯”;或于灯上悬挂灯谜,任人猜射。

绍兴于元宵前后举行灯会之俗历史悠久。

宋嘉泰《会稽志》云:

越中放灯街衢,观者云集。

明张岱于《陶庵梦忆》中描述万历二十九年(1601)绍兴龙山灯会盛况:

“沿山袭谷,枝头树杪,无不灯者,自城隍庙门至蓬莱岗上下,亦无不灯者,山下望如星河倒注,浴浴熊熊,又如隋炀帝夜游,倾数斛荧火于山谷间。

”观灯者“一入庙门,头不得顾,踵不得旋,只可随势潮上潮下,不知去落何所”。

近年,灯会又趋兴盛,成为大众新春联欢或庆祝节日的一种形式。

元宵之夜,城区主要街衢比户悬灯,琳琅满目。

灯彩内容从“五谷丰登”或“观音送子”、“如来念经”等发展为表现建设成就的文字或图案;灯内的照明亦从蜡烛等改为电源灯。

乡间,则演戏自娱,俗称“灯头戏”。

演戏场数无定规,一般演三五夜,多者演至月底,故绍兴有“十八天的灯头戏”之说。

民间迄今还有元宵节吃汤团(又称“元宵”)之俗。

是为昔日“上灯汤团落灯糕,正月十五吃元宵”之沿袭。

嵊县等地,于正月十四晚餐吃菜年糕,以祈清目,俗称“亮眼汤”,此俗流传至今。

花朝节

节期二月初二及二月十二日。

二月初二称小花朝节,俗传此日为百花生日;二月十二称为大花朝节。

宋时,龙山西麓有西园,系一郡游览胜地。

每逢二月初二开园,称“开龙口”。

人众争先入园赏花。

西园圮后,花朝节转为花市节,“是日,士人竞买花木,植之园圃”。

近年,常于此时在龙山内举行各种花卉展销会。

是日,嵊县、新昌一带还有吃油菜炒年糕之俗。

春分

春分,农民将余下的水稻、黄豆等种子磨粉蒸糕,糕面置红枣,俗称春分糕,用以食用及馈赠亲友,寓祈祝新年五谷丰登之意。

此俗乡间犹存。

旧时,绍兴巨姓望族循例于春分、秋分举行祠堂祭祖仪式,俗称春祭、秋祭。

部分人家亦有“做春分”(祭祖)之习。

上巳节

节期三月初三,又称“重三”、“春禊”。

古时,每年农历三月上旬巳日(魏时,定为三月初三),有至水边焚香沐浴,以祓除不祥之俗。

因时值暮春,故称“春禊”。

东晋永和九年(353)三月初三,书圣王羲之偕孙绰、谢安等名士42人雅集兰亭,曲水流觞,饮酒赋诗,所写《兰亭集序》誉为“天下第一行书”。

从此,越中文人纷纷仿效,相沿成习。

1985年,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将此日命名为书法节。

此后,每逢农历三月初三,兰亭书会会员及海内外书家名流,必雅集兰亭及王羲之故宅戒珠寺,怀古续胜,纪念书圣,切磋书艺,举办书展。

旧时,绍兴妇女有于此日戴荠菜花之俗。

故越谚云:

“三春戴荠花,桃李羞繁华”。

嬉禹庙

俗传三月初五为夏禹诞辰之日。

明清之际,朝廷多以每年春秋二仲月遣使祭禹,而民间则于是日前往禹庙踏青,俗称嬉禹庙。

清康熙《会稽县志》云:

“夏禹生日,禹庙游人最盛。

士绅乘画舫,丹垩鲜明,酒樽食具甚盛丽,宾主列坐,前设歌舞。

小民尤相矜尚,虽非富饶,亦终岁储蓄,以为游湖之行。

”此风于今尤盛。

清明节

是为绍兴大节,习俗甚多,有祭祖、扫墓、踏青、插柳戴花、放风筝、荡秋千、焚火、蹴鞠(皮球)等。

祭祖旧时,每逢清明节,各姓宗祠均大开正门,焚香点烛,祭祀列祖列宗。

主祭人行三跪九叩大礼后,按辈份大小依次叩拜。

午间,则由值年者循例置办酒席,欢宴族人。

宴后,各家还可领取猪肉、禽蛋、烧饼之类。

祠堂祭祖之俗今不存,但偶有于家中设祭拜祖先者,俗称“拜大人”。

扫墓俗称上坟。

每岁以清明前后旬日祭墓,倾家盛服而出。

画船箫鼓,来往如梭,纵百里之遥,十世以上,犹必提羹酒往焉。

甚为华靡,张岱《陶庵梦忆》云:

“虽监门小户男女,必用两座船,必巾,必吹鼓,必欢呼畅饮”。

墓前祭品亦颇讲究,山阴《平氏值年祭簿》所列:

“墓前供菜十大碗,八荤二素,内用特鸡。

三牲一副,鹅、鱼、肉,水果三色,百子小首一盘,坟饼一盘,汤饭杯筷均六副。

上香,门霄烛一对,横溪纸一块,大库锭六百足,祝文,酒一壶,献杯三只。

”今仍行扫墓之俗,但礼仪大为简化。

学校亦于是日组织学生祭扫烈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踏青清明时节,习惯于借扫墓之机,就近游览名胜古迹。

旧时,大家闺秀亦于此时破例出门。

故有“正月灯,二月鹞,三月上坟船里看姣姣”之谚。

插柳戴花“清明不戴柳,红颜成皓首”。

旧时,家家户户均于此日在门、床等处插柳枝。

儿童循俗戴柳条圈,以为此举可免虿毒。

妇女于发髻插柳叶,除借此免虿毒外,亦为祈求永葆青春,并寓“春留人间”之意。

放风筝风筝,俗称鹞。

旧俗,清明为春季放风筝最后一日,人们多有意截断鹞线,任其远逸,俗称放断线鹞,以为此举可带走一年晦气。

绍兴民间尚有于清明吃艾饺之俗,以为此举可免染患疮毒。

立夏

立夏日,习食樱桃、竹笋(俗称“健脚笋”)、蚕豆(豌豆俗名)或蚕豆糯米饭,饮老酒,孩童吃囫囵鸡蛋。

午时,大人小孩均称体重,谓可免疰夏。

此俗延续至今。

旧时,俗云立夏坐门槛即会疰夏,故尚有是日忌坐门槛之俗。

端午节

节期五月初五,又称端阳、重五、重午、天中节等。

旧时,人们常于此日佩带香袋,大家小户均悬钟馗或姜太公像,截菖蒲为剑,与艾叶同插于门窗、床铺,并贴朱书“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诸邪回避”、“五月五日天中节,赤口白舌尽消灭”、“艾叶为旗,招四时之吉庆;菖蒲作剑,斩八方之妖魔”、“蒲龙献瑞,艾虎呈祥”纸条于门窗、墙壁,以雄黄染小儿之额及手、脚心,或于前额书“王”字。

嵊县、新昌等山区则多于小孩手臂或手腕系五色丝线。

以上习俗旨在驱邪祛病。

如今,仍有喷洒雄黄酒及燃苍术、白芷、蒜皮、蓼草等烟薰室内之习。

此日,食端午粽,亦有食“五黄”(黄鳝、黄瓜、黄鱼、黄酒、雄黄豆或黄梅)及苋菜、荷包蛋之习。

俗传雄黄可祛邪,苋菜可避痧,荷包蛋可免因淋雨致病。

旧习多于端午节演出《白蛇传》。

绍兴城区尚有“上府山看蜒蚰螺(蜗牛)”之俗。

此俗源于箔业工人端午节中餐受坊主酒席款待后,多在下午休业时涌向府山,袒胸赤膊,躺卧于山坡晒太阳,从山下远望,宛如蜗牛之蜿蜒。

此时,人们竞相观看,并多以有否上府山看蜒蚰螺相询。

1949年后,锡箔业衰落,箔业工人转业,此俗不存。

夏至

夏至日照最长,故绍兴有“嬉,要嬉夏至日”之俚语。

旧时,人不分贫富,夏至日皆祭其祖,俗称“做夏至”。

除常规供品外,特加一盘蒲丝饼。

其时,夏收完毕,新麦上市,因有于是日吃面尝新习俗,谚曰“冬至馄饨夏至面”。

亦有做麦糊烧者,即以麦粉调糊,摊为薄饼烤熟,亦带尝新之意。

绍兴龙舟竞渡因气候故,明、清以来多不在端午节,而在夏至。

是日,观者云集,热闹非凡。

此风至今尚存。

《至后九九气候歌》云:

“一九二九,扇子不离手;三九二十七,雪水甜如蜜;四九三十六,出汗如淴浴;五九四十五,头戴秋叶舞;六九五十四,乘凉不入寺;七九六十三,上床寻被单;八九七十二,思量盖夹被;九九八十一,家家打炭墼。

天贶节

节期六月初六。

谚云:

“六月六,猫狗浴”。

此时绍兴天气转热,俗传人于是日淴浴,可保一年不腻不垢。

此日亦行曝书、晒衣,以防虫蛀霉变。

分龙

节期六月廿三。

俗传是日为火神菩萨生日。

火神以火为灾,人们以“水龙”抗御,是以有“分龙”之俗。

分龙,可谓结合地方传统节日施行消防演习。

是日,各路水龙会会员扛抬水龙至赛场接受检阅,并表演喷水灭火。

民国期间,绍兴城区有义龙局20所左右,水龙会员1200人左右。

七夕

节期七月初七。

俗传是日为牛郎、织女天河相聚之时,有七夕乞巧之俗。

宋嘉泰《会稽志》载,是日“立长竹竿于中庭,上设莲花,谓之巧竿,以酒果饼饵祭牛女”。

明清以来,民间仍于是日燃香点烛,以瓜果祀织女星。

妇女则于七夕前一日晚间,供井水、河水对羼之水碗于庭院,至七夕端之阳光下,将小针轻掷水面,以阳光折射下针影所成意像,卜子女未来。

如针影状如书,则以为男孩必聪颖,会读书,有出息;如针影呈尺形,则以为女孩必心灵手巧,善女红等。

妇女有采红色凤仙花染指甲、以槿树叶汁洗发及氽巧果为饵之习。

巧果,系用面粉、白糖为料,捏成蝶形,放入油镬氽成。

此俗今已少见。

中元节

节期七月十五,俗称鬼节。

俗谓农历七月十三至十八,阴间鬼魂至人间自由活动,为此,于此时请僧人作盂兰盆会,做水陆道场,追荐亡灵,祭祀祖先,诵经超度,礼忏冥福,俗称做七月半。

绍兴为水乡,“陆赈之外,复有水赈,又剪纸为莲花灯,放乎中流,谓能照见九幽十八狱,通宵达旦,举国若狂,博穷鬼之欢”。

清康熙《会稽县志》谓是日“浮屠燃灯,人家或燃灯于树,或放之水中,喧以箫鼓,儿童则垒瓦塔为灯”。

节间,习于祠堂、庙宇或野外搭草台,演《目连救母》、《女吊》、《男吊》、《跳无常》等。

今民间仍有做七月半祭祖之俗。

中秋节

节期八月十五日。

旧俗于是夜置月饼、老南瓜、水果等于庭院,焚香点烛,拜月亮婆婆。

绍俗“男不拜月,女不祭灶”。

礼拜后家人围坐赏月,祭品依然陈之桌上,让月光照射,俗谓“取月华”。

如今,盛行中秋赏月,家人欢聚,分享月饼,亲友之间亦以互赠月饼为时尚。

中秋节寓人月双圆之意,亦称团圆节。

秋分

秋分,新婚之女习于此日归宁。

旧时,绍兴巨姓望族于是日开祠祭祖,称秋祭。

观潮节

节期八月十八。

绍兴地处钱塘江南岸,绍人习于是日前往三江、楝树下一带观赏钱江之潮。

清嘉庆《山阴县志》载:

“八月十八日,有观潮会。

自三江至柁坞山,延袤六十里,皆有观者。

每自午至未乃止。

”古时,尚有舟子于舱内迎潮设祭之俗,称“接潮头”。

如今,仍有八月十八日前往三江、海涂观潮之习。

重阳节

节期九月初九,又称重九。

宋嘉泰《会稽志》载:

“重九相约登高,佩萸泛菊,不甚食糕,而多食栗粽,亦以相馈,然是日俗忌不相过。

”如今,仅遗登高与食重阳糕之俗。

重阳糕以米粉和枣栗等制成。

1988年,浙江省定重阳节为老年节。

冬至

又称“长至”。

一年中,此日夜晚为时最长,故民间有“困(觉)要困冬至夜”之说。

绍人重视冬至,不仅须去先祖坟顶加土添泥,且祭祀祖先,称“做冬至”。

谚云“冬至大如年”。

是日比户团聚宴饮,一如除夕吃年夜饭之俗,然亲朋间互不拜贺。

此外,尚有吃馄饨之习。

忌讳甚多,如忌说不吉利之语,忌吵骂滋事,妇女不归宁,出嫁妇女务必于是日回夫家等。

越俗大抵冬至前下缸酿酒。

《至后九九气候歌》云:

“一九二九,相唤不出手;三九二十七,篱内吹觱篥;四九三十六,夜眠如露宿;五九四十五,太阳开门户;六九五十四,贫儿争意气;七九六十三,布衲担头担;八九七十二,猫狗相阴地;九九八十一,犁耙一齐出。

旧时,冬至前,一般于十月十日剪纸作男女衣服,送至先祖墓前焚化,俗称“送寒衣”。

冬至夜,有“生火熜”习俗,以祈人财两旺。

腊八节

节期十二月初八,传为释迦牟尼成佛之日,寺院煮粥施舍结缘。

是日,以文火炖米、豆、栗、莲、枣、白果等为“腊八粥”。

相传食之能祛病延年。

佛教以四月初八为浴佛日,俗有妇女须烧“八字”香,以博来生富贵。

十二月初八为洗佛日,妇女有烧外八寺香之俗。

此举须首尾三日,必雇舟船,带具菜饭,先后到融光寺、弥陀寺、寿胜寺、显相寺、大佛寺、鹫峰寺、翠峰寺和钟山寺进香,或诵经念佛,或请人宣卷。

此俗今不存。

送灶

俗传十二月廿三晚为灶神上天庭述职之期。

相传灶神系玉帝派来人间至各家监察善恶之神,故于其“上天奏事”之日,家家户户均须以酒食祀之。

供品中忌用豆腐,以求吉祥,并必备老嫚投奉之饴糖,俗称祭灶糖或元宝糖,使其食后粘嘴,免讲人间坏话。

俗谓灶神全年茹素,是日却必饷以一鸡。

古时,多以雄鸡祭灶神,谓作灶君上天坐骑。

后改用堕民所制之搁富。

搁富,竹扎纸糊,形似油灯架,作灶君上天所乘之轿,寓祈来年发财致富之意。

送灶时,燃放爆竹,撒草豆于屋面,俗谓备灶神马料。

祀毕,将灶神像和搁富一并焚烧,意即欢送灶神上天。

除夕迎灶神返户入座,此后,每月朔望,皆供素食。

如今,观念变化,加以柴火灶逐渐淘汰,送灶习俗已极少见。

祝福

又称“请大菩萨”,系一年中最为隆重之祭祀活动。

无固定之日,一般择送灶至除夕间之吉日行之,迟不过立春,以与祝春福相别。

祝福所祀神像印有“南朝圣宗”四字。

相传宋为元所灭,遗民慑于异族统治者淫威,多于深夜子时,悄悄祭祀南宋皇帝。

此种带有民族意识之祭祀活动,后演化为答谢神明保佑及祈求来年幸福之举。

自腊月二十日到三十日除夕,绍俗不呼“日”而称“夜”,如“二十日”呼作“二十夜”,意在提醒主妇、女佣,岁暮临近,祝福与过年诸事须抓紧准备。

绍兴儿歌有云:

“二十夜,连夜夜,点起红灯做绣鞋,绣鞋做好拜爷爷。

”祝福前,先打扫厅堂,洗擦祭器,而后宰杀家禽以作福礼。

绍语“鹅”、“我”同音,故多称“鹅”为“白狗”,又称鸡、鸭、鹅等家禽为“牲屠”。

以家禽作福礼,一律忌称“杀”,而呼“装扮牲屠”或“化牲屠”以图吉利。

一般人家多用三牲福礼,殷富者用五牲或七牲。

福礼盛于大桶盆中,上插筷子,旁备厨刀,并伴有牲血一碗,称为全鸡、全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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