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国际贸易考试案例分析同名19739.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6178130 上传时间:2023-06-17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78.1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纺织品国际贸易考试案例分析同名19739.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纺织品国际贸易考试案例分析同名19739.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纺织品国际贸易考试案例分析同名19739.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纺织品国际贸易考试案例分析同名19739.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纺织品国际贸易考试案例分析同名19739.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纺织品国际贸易考试案例分析同名19739.docx

《纺织品国际贸易考试案例分析同名19739.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纺织品国际贸易考试案例分析同名19739.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纺织品国际贸易考试案例分析同名19739.docx

纺织品国际贸易考试案例分析同名19739

纺织品国际贸易考试案例分析(同名19739)

外贸案例分析

v案例1

v我某公司于7月16日收到法国某公司发盘:

“马口铁500公吨,单价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份装运,即期L/C支付,限7月20日付到有效”。

我方于17日复电:

“若单价500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

法国公司当日复电:

“市场坚挺,价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速复”。

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趋涨。

我方于19日复电:

“接受你方16日发盘,L/C已由中国银行开出。

”结果对方退回L/C。

合同是否成立?

合同不成立,你方17日的发盘已经构成了还盘,他方16日的发盘已经不成立。

v

v案例2

v中国A公司向日本B公司发盘:

可供H型机床50台,每台CIF东京3500美元,在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

B公司收到发盘后立即电复,接受你方发盘,但在订立合同后一个月装运。

A公司收到后未作答复。

vA、B公司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对发盘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也就是对原发盘的否认,叫还盘,也就是变成一个新的发盘了,a公司未作进一步的还盘,合同不能成立。

合同法第三十条有针对实质性变更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除此之外的变更为非实质性变更。

v

v案例3

v我国某出口公司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

“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

”在成交前,该出口公司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该出口公司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当,当货物运至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了当地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品质比样品低7%,但未提出品质不符合合同的品质规定。

买方以此要求该出口公司赔偿其15000英磅的损失。

请问:

该出口公司是否该赔?

本案给我们什么启示?

该出口公司没有充分的理由拒绝赔偿。

因为卖方行为已经构成双重保证。

在国际贸易中,凡是既凭样品买卖,又凭说明买卖时,卖方所交货物必须既符合样品要求,同时又符合说明要求,否则,买方有权利拒收货物。

本案中,合同规定水分为14%,杂质不超过2.5%。

以此来看,双方是凭说明进行买卖,我方所交货物只要符合合同规定就算履行义务。

但是,我方在成交前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并且没有注明“参考样品”字样,签约后又电告对方所出运货物与样品相似,买方有理由认为这样业务既凭样品又凭说明进行交易。

因而买方检验货物与样品不符,有权索赔。

本案例启示我们:

(1)在国际贸易中,若向对方邮寄参考样品,一定注明“参考”字样。

(2)对于卖方在签订合同时,如能用一种方法来表示品质的,尽可能不要再提供其他的可能与前一种品质表述方法不太一致的表示品质的方法,以免买卖双方就此产生争议与纠纷。

(3)对于买方来说,如果要用几种方法来共同约束的话,要尽可能在合同中订明,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v案例4

A出口公司与国外买方订立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

“番茄酱罐头200箱,每箱24罐×100克”,即每箱装24罐,每罐100克。

但卖方在出货时却装运了200箱,每箱24罐×200克。

国外买方见货物重量比合同多了一倍,拒绝收货,并要求撤销合同。

请问,买方有权这么做吗?

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的包装规格明显不符,已构成违约。

 卖方的做法可能给买方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与损失 可能影响商品的销售,使买方的原有商业目的落空。

 

在贸易管制严格的进口国,进口商在进口许可证中申报的数量与实际到货不符,会遭到海关当局的质询,甚至被怀疑逃避进口管制、以多报少、偷漏关税等行为而被追究责任。

 所以,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撤销合同。

v案例5

v某公司定购钢板400M/T,计6英尺、8英尺、10英尺、12英尺四种规格各100M/T,并附每种数量可增减5%的溢短装条款,由卖方决定。

今卖方交货为:

6英尺,70M/T;8英尺,80M/T;10英尺,60M/T;12英尺,210M/T,总量末超过420M/T的溢短装上限的规定。

对于出口商按实际装运数量出具的跟单汇票,进口商是否有权拒收拒付?

国际贸易中,一般对溢短装条款解释为不但总量受其约束,所列每种具体规格和数量亦受其约束。

例中虽然总量符合要求,但卖方所交每种具体规格的钢板均与5%的约定相差甚大,其中12英尺钢板超装运110%,这是违反合同的。

所以买方对于其所开票据完全有理由拒收拒付

v案例6

2006年某出口公司对加拿大魁北克某进口商出口500吨三路核桃仁,合同规定价格为每吨4800加元CIF魁北克,装运期不得晚于10月31日,不得分批和转运并规定货物应于11月30日前到达目的地,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支付方式为90天远期信用证。

加方于9月25日开来信用证。

我方于10月5日装船完毕,但船到加拿大东岸时已是11月25日,此时魁北克已开始结冰。

承运人担心船舶驶往魁北克后出不来,便根据自由转船条款指示船长将货物全部卸在哈利法克斯,然后从该港改装火车运往魁北克。

待这批核桃仁运到魁北克已是12月2日。

于是进口商以货物晚到为由拒绝提货,提出除非降价20%以弥补其损失。

几经交涉,最终以我方降价15%结案,我公司共损失36万加元。

 本案中的合同已非真正的CIF合同  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只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本案在合同中规定了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时限条款,改变了合同的性质,使装运合同变成了到达合同,即卖方须承担货物不能按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

  吸取的教训:

1)在CIF合同中添加到货期等限制性条款将改变合同性质。

2)象核桃仁等季节性很强的商品,进口方往往要求限定到货时间,卖方应采取措施减少风险。

3)对货轮在途时间估算不足;对魁北克冰冻期的情况不了解。

v案例7

v2000年5月,美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江西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订合同购买一批日用瓷具,价格条件为CIFLOS-ANGELES,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出口方需要提供己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

出口方随后与宁波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

8月初出口方将货物备妥,装上承运人派来的货车。

途中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错过了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

得到发生车祸的通知后,我出口方即刻与进口方洽商要求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船期延展半个月,并本着诚信原则告知进口方两箱瓷具可能受损。

美国进口方回电称同意延期,但要求货价应降5%。

我出口方回电据理力争,同意受震荡的两箱瓷具降价1%,但认为其余货物并未损坏,不能降价。

但进口方坚持要求全部降价。

最终我出口方还是做出让步,受震荡的两箱降价2.5%,其余降价1.5%,为此受到

v的船名为Safety,预计到达张家港的时间为8月10日。

但直到8月18日Safety轮才到港,我方去办理提货手续时发现船上根本没有合同项下的货物,后经多方查找,才发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在7月20日由另一条船运抵张家港。

但此时已造成我方迟报关和迟提货,被海关征收滞纳金人民币16000元。

我方向出口方提出索赔。

在船名船期通知错误这一问题上,责任在卖方是不容置疑的。

因为根据CFRA7的规定,卖方有义务将转船的变化情况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能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来提取货物。

可是本案的卖方没有这样做,使得我方不得不设法打听货物的下落甚至支付滞报金之类的额外费用。

故仲裁庭裁决出口方赔偿滞报金给我方。

v案例9

v我国东北地区某外贸公司某年9月按DAF满洲里条件与某俄罗斯商人签订了一笔东北大米的出口合同。

合同规定的数量为5000公吨,可分批装运,交货期限为当年12月底之前。

签约前,卖方即开始备货,安排铁路运输,并于12月30日前将5000公吨大米分批发运出去。

买方在满洲里接收了货物,但经检验发现有短量现象,同时发现有一部分货物在次年1月5日到达满洲里的。

于是买方向卖方提出异议,指出卖方违反交货期和短交货物,并就此提出赔偿。

卖方以铁路承运人出具的运输单据证明自己按时交了货,并以商检证和铁路运单上所载明的数量说明自己是按量交货的,因此拒绝理赔。

v问:

卖方能否拒赔?

按照DAF条件成合同属于到达合同。

在到达合同下,卖方要在规定的交货期内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运到约定的交货地点,实际交给买方,才算完成交货义务。

卖方要承担在此之前的有关风险、责任和费用,其中包括货物损坏、灭失以及短少的风险。

本案中,合同约定的交货条件是DAF满洲里,说明交货地点在满洲里。

卖方有义务在12月底之前将8000吨货物交到满洲里,而实际上,一部分货物是在次年1月份到达满洲里的,这就违反了合同规定,构成违约。

卖方凭铁路承运人出具的运输单据只是证明自己在12月底之前发运了货物,并不能证明按时完成了交货。

另外,货物在到达满洲里时发现了短少,其风险也应该由卖方承担。

上述分析表明,卖方拒赔是没有道理的。

v案例10

v我某出口公司按CFR条件向日本出口红豆250吨,合同规定卸货港为日本口岸,发货物时,正好有一船驶往大阪,我公司打算租用该船,但在装运前,我方主动去电询问哪个口岸,卸货时值货价下跌,日方故意让我方在日本东北部的一个小港卸货,我方坚持要在神户、大阪。

双方争执不下,日方就此撤消合同。

问题:

试问我方做法是否合适?

日本商人是否违约?

不合适。

选择港的使用;合同中规定的卸货港为日本口岸,按照惯例,进口商在装运前应通知出口商,否则出口商可自行决定,可在日本的任何一个港口卸货;我方去电询问纯属多此一举,这种做法不妥当;日方撤消合同没有正常理由,违约的原因是价格下跌,属正常商业风险,不能作为撤约的理由。

v案例11

v我国某出口公司先后与伦敦B公司和瑞士S公司签订两个出售农产品合同,共计3500长吨,价值8.275万英镑。

装运期为当年12月至次年1月。

但由于原定的装货船舶出故障,只能改装另一艘外轮,至使货物到2月11日才装船完毕。

在我公司的请求下,外轮代理公司将提单的日期改为1月31日,贷物到达鹿特丹后,买方对装货日期提出异议,要求我公司提供1月份装船证明。

我公司坚持提单是正常的,无需提供证明。

结果买方聘请律师上货船查阅船长的船行日志,证明提单日期是伪造的,立即凭律师拍摄的证据,向当地法法院控告并由法院发出通知扣留该船,经过4个月的协商,最后,我方赔款2.09万英镑;买方方肯撤回上诉而结案。

倒签提单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识破,产生的后果是严重的。

但是在国际贸易中,倒倒签提单的情况还是相当普遍。

尤其是当延期时间不多的情况下,还是有许多出口商会铤而走险。

当倒签的日子较长的情况出现,就容容易引起买方怀疑,最终可以通过查阅船长的航行日志或者班轮时刻表等途径加以识破。

v案例12

v我国某外贸公司向日、英两国商人分别以CIF和CFR价格出售蘑菇罐头,有关被保险人均办理了保险手续。

这两批货物自启运地仓库运往装运港的途中均遭受损失.

v问这两笔交易中各由谁办理货运保险手续?

该货物损失的风险与责任各由谁承担?

保险公司是否给予赔偿?

并简述理由

与日本商人的交易:

由卖方办理货运保险手续;与英国商人的交易:

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手续。

在这两笔交易中,该风险与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保险公司对于“与日本商人的交易”应对该货损给予赔偿,CIF条件下由卖方投保,保险合同在货物启运地启运后生效;保险公司对于“与英国商人的交易”不会对该货损给予赔偿,FOB、CFR条件下由买方投保,保险合同在货物越过船舷后生效。

v

v案例13

v某年2月,中国某纺织进出口公司与大连某海运公司签订了运输1000件丝绸衬衫到马赛的协议。

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又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的运输投保了平安险单。

2月20日,该批货物装船完毕后启航,2月25日,装载该批货物的轮船在海上突遇罕见大风暴,船体严重受损,于2月26日沉没,3月20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索赔,保险公司以该批货物由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为由拒绝赔偿,于是,进出口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偿付保险金。

 

v问题:

本案中保险公司是否应负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基本险是可以单独投保的险种.主要承保海上风险造成的货物损失,包括平安险、水渍险与一般险。

平安险对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一般不予负责,除非运输途中曾发生搁浅,触礁、沉没及焚毁等意外事故。

平安险虽然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但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应负赔偿责任,本案中,进出口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而所保的货物在船因风暴沉没时全部灭失,发生了实际全损,故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其提出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v案例14

v“明西奥”轮装载着散装亚麻子,驶向美国的纽约港。

不幸,在南美飓风的冷风区内搁浅被迫抛锚。

当时,船长发现船板有断裂危险,一旦船体裂缝漏水,亚麻子受膨胀有可能把船板胀裂,所以船长决定迅速脱浅,于是,该船先后4次动用主机,超负荷全速开船后退,终于脱浅成功。

抵达纽约港后,对船体进行全面检修,发现主机和舵机受损严重,经过理算,要求货方承担6451英镑的费用。

货主对该项费用发生异议,拒绝付款。

试分析本案?

根据共同海损的含义,货主无权拒付。

从案例陈述的过程中可得共同海损成立;为了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合理措施而引起的损失,应用获救的各方和船方共同承担

v案例15

v国内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以CIF条件向法国采购奶酪3公吨,价值3万美元,提单已经收到,但货轮到达目的港后却无货可提。

经查,该轮在航行中因遇暴风雨袭击,奶酪被水浸泡,船方将其弃于海中。

于是我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赔。

请问:

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我方应向何方索赔?

不一定。

如果法国方面保的是一切险或者加保了淡水雨淋险,那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如果保的只是最低险别,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v案例16

v我国A公司向加拿大B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4月份装运。

B公司于4月10日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

此证按《UCP500》规定办理。

证内规定:

装运期不得晚于4月15日。

此时我方已来不及办理租船订舱,立即要求B公司将装期延至5月15日。

随后B公司来电称:

同意展延船期,有效期也顺延一个月。

我A公司于5月10日装船,提单签发日5月10日,并于5月14日将全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交银行办议付。

试问:

我国A公司能否顺利结汇?

为什么?

A公司不能结汇理由:

(1)根据<UCP500>规定,不可撤销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本案中A公司提出信用证装运期的延期要求仅得到B公司的允诺,并未由银行开出修改通知书,所以B公司同意修改是无效的。

(2)信用证上规定装运期“不晚于4月15日”,而A公司所交提单的签发日为5月10日。

与信用证规定不符,即单证不符,银行可以拒付。

英文题目汇总TrueorFalse判断对错

1.Anofferismadebyatradertoexpresshisintentiontoconcludeatransactionbasedontheproposedconditions.(t)要约是由贸易商表示他打算达成交易的基础上提出的条件。

2.Afirmoffercanbewithdrawnbeforeitreachestheofferee.(t)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可以撤回

3.IfcompanyBmakesacounterofferagainsttheoffermadebycompanyA,Aisnomoreboundbythetermsandconditionsheproposedinhisoffer.(t )

4.Thepurposeofusingasampletospecifythequalityrequiredistoavoidspecifyingthequalityinwords.()

5.Theconditionedweightisusedinthetextiletradebecausethetextilematerialsaresensitivetohumidity.(t)

6.UnderINCOTERMS2000,acontractwiththetradetermsstartingwiththeletterCshouldnothaveaclausestipulatingthetimeofarrivalofthegoods.(t)

7.UnderINCOTERMS2000,itisthebuyer’sobligationtoinsurethegoodsbeforeshipmentiftheFOBtermsareused.(f)

8.AtraderinShanghaicanagreetotheCFRLondontermtoimportthegoodsfromtheU.K..(f)

9.AtraderinBeijingcanadopttheFOBBeijingtermtoexportgoodstoJapan.(f)

10.Ifabuyerisnotabletomakeanexitcustomsdeclaration,he/sheshouldnotagreetousetheEXWterm.(t)

11.UndertheCIFterm,thesellershouldtakeallresponsibilitiestoensurethatthegoodsarrivesafelyattheportofdestination.(f)

12.Ininternationaltrade,ashippercouldbeeitherthesellerorthebuyer.(t)

13.AllriskswillbecoveredifthegoodsareinsuredagainstAllRisks.(f)

14.InatransferableL/C,theword“transferable”shouldbeexpresslystated.()

Identifyingthecorrectanswer(s)选择正确答案(单选或多选)

1.Whichofthefollowingcanmakeanoffervoid(abcd)

a.Itsvalidityelapses.b.Theoffereemakesacounteroffer.

c.Ithasbeensuccessfullywithdrawn.

d.Theofferorbecomesbankrupt.

2.()isanappropriateformatforapricequotedforexportation.

a.$15.00/SETCIFLondonb.USD20.00FOBShanghai

c.EUR25.00/PCCPTBeijingd.RMB25.00/PRCFRHamburg

3.Comparedwiththeothermodesoftransportation,thecharacteristicsofoceantransportationisthat(abc).

a.theseafreightchargesaremuchlower

b.thetransportcapacityismuchhigher

c.highertransportriskscouldbeinvolved

d.journeytransportareshorter

4.Inlinertransport,(abcd)is/arerelativelyfixed.

a.thecallingportsb.thesailingroute

c.thesailingscheduled.thefreightrate

5.Damageduetorainorfreshwateriscoveredunder(bc).

a.FPAb.Allrisksc.WA

d.FPAplusFreshWaterand/orRainDamageRisk

6.Withregardtotheriskstobebornebytheseller()

a.D/P>L/C>D/Ab.D/A>D/P>L/C

c.O/A>D/P>L/Cd.D/A>O/A>D/D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