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旅游产品同质化竞争的系统动力学仿真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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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旅游产品同质化竞争的系统动力学仿真研究

    [摘要]本文分析了旅行社旅游产品同质化竞争的原因,并通过系统动力学建模和仿真研究了两个以上的旅行社旅游产品同质化竞争所引发的价格战和行业利润不断降低的现象,文章最后给出旅行社避免旅游产品同质化竞争的相应建议。

  [关键词]旅游产品同质化竞争系统动力学仿真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日益提高,外出旅游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在人们旅游过程中旅行社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旅行社通过采购相关的服务项目形成满足旅游者多方需求的整体性组合服务产品,再把组合产品销售给顾客。

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产品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是有形的旅游产品,涉及到食、住、行、游、购、娱六个方面,如餐饮、住宿、机票等。

二是无形的旅游产品主要指相关旅游企业提供的伴随有形旅游产品的各种服务。

我国旅行社发展到至今,大至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1978年~1983年,在1978年以前旅行社属于行政事业导向的,不能算是真正的旅游企业,故未考虑此时段。

1978年改革开放后,旅行社才由事业单位转向为企业化经营,当时只有中国国际旅行社、中国旅行社和中国青年旅行社三大寡头进行垄断经营。

第二阶段为1984年~1995,放权让利阶段,三家垄断的旅行社其外联权逐渐下放到地方和各部分,但是旅行社的设立还有所有制限制。

像1986年出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暂行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一、二类社必须是全民所有制。

1996年~至今,为旅行社大发展阶段,该时期旅游社间形成了垄断竞争格局。

1996年《旅行社管理条例》取消了旅行社所有制限制,2001又进一步允许外资在中国设立旅行社。

随着旅行社所有制的放开,旅行社之间的竞争也由寡头垄断变为垄断竞争。

旅行社的数量由改革开放初的三家发展至2006时的17957家,其中国际旅行社1654家,国内旅行社16303家。

2006年,全国17957家旅行社共实现营业收入1411.03亿元,旅行社实现利润5.79亿元,利润率仅为0.41%,整个旅行社行业处于微利状态。

旅行社业的微利状况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因素造成的,一是旅行社数量太多,处于供大于求的无序竞争状态。

另一方面是由于旅行社旅游产品同质化引起的。

据相关文献研究,认为旅行社有形部分的旅游产品具有天然同质化的倾向,主要是由于旅游线路等有形产品无产权保护、且模仿成本极低。

而旅行社提供的无形产品服务部分,在旅游者购买前是不能被感知的。

如果旅行社本身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品牌声誉时,服务对旅游者的购买决策基本上是不起作用的,此时旅行社旅游产品极易陷入同质化价格竞争格局。

数据来源:

流星毕业论文网,

  二、垄断竞争条件下旅行社旅游产品同质化竞争分析

  我们首先不考虑旅行社提供服务的情况,来研究旅行社旅游产品同质化竞争的结果。

在不考虑服务时,旅游产品之间没有差异或者差异很小,相互之间具有较强的替代性,属于垄断竞争条件。

这里的垄断主要表现为区域性的,因为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一般都是在本区域购买的。

此时旅行社只能按市场价格或低于市场价格来决定自己提供旅游产品的数量,而高于市场价格的旅游产品将没有销量。

这里我们引入连续产量的二厂商古诺(Cournot)模型博弈来分析旅游产品同质化竞争的结果。

  1.两旅行社旅游产品同质化竞争的产量博弈分析

  设一市场有1,2两家旅行社提供同样的旅游产品。

如果旅行社1的产量为q1,旅行社2的产量为q2,则市场提供该旅游产品的总产量为Q=q1+q2。

设市场出清价格P是市场总产量的函数,P=P(Q)=a-b*Q(a/b表示当价格为零时,市场潜在总需求)。

不考虑两旅行社的固定成本,设它们的边际成本分别为c1,c2且c1≠c2,现在两旅行社同时决定各自的产量(即他们在决策之前都不知道另一方面的产量),以使自身利益最大化。

该博弈中两个博弈方的得益自然是两旅行社各自的利润,即各自的销售收益减去各自的成本,它们分别为U1=q1P(Q)-c1q1=[a-b*(q1+q2)-c1]q1,U2=q2P(Q)-c2q2=[a-b*(q1+q2)-c2]q2。

  因两旅行社边际成本c1≠c2,所以单次博弈的纳什均衡产量为:

1234下一页

  q1=(a-2c1+c2)/3b,q2=(a-2c2+c1)/3b①

  均衡利润为

  π1=(a-2c1+c2)2/9b,π2=(a-2c2+c1)2/9b②

  当c1q2,π1π2,即边际成本低的旅行社更具有竞争优势,它能生产更多的产品和获得更大的利润。

边际成本不相同的两旅行社旅游产品竞争的系统动力学仿真研究

  要进行系统仿真,首先必须把静态古诺博弈模型转化为动态的且是关于时间的函数。

假定(q1*,q2*)是一古诺均衡产量组合。

假如企业正在生产的产量组合(q1,q2)位于(q1*,q2*)的邻域,企业i将以一种与其边际利润相符的比率调整其跨期产量:

dqi/dt=kiЭЛi(q1,q2)/Эqi,其中,ki0,i=1,2.即如果扩张产量是盈利的,则该企业将以一个与其边际利润相一致的比率来扩张产量。

根据这一原则我们可以建立如下的系统动力学仿真模型。

  在图1的系统动力学流图中共有二个流位q1,q2,二个流率产量变化率1,产量变化率2,4个辅助变量旅行社1利润、旅行社2利润、市场总供给量、价格,2个常量c1,c2和2个外生变量a,b。

其中旅行社1产量q1、市场总供给量、价格与产量变化率1构成一阶负反馈环。

表明当旅行社1产量增加时,市场总供给量增加,从而引起价格降低,价格降低后产量变化率相应减少,最终限制旅行社1产量q1的继续增加。

另外旅行社2产量q2、市场总供给量、价格与产量变化率2也构成一阶负反馈环。

其作用与旅行社1的机理相同。

这两个一阶负反馈环通过市场总供给量、价格的作用,把旅行社1和旅行社2的产量相互联系起来了。

这是系统动力学流图定性方面的分析。

下面通过这个流图来建立其系统动力学方程

  L1:

q1(t)=q1(t-△t)+△t*产量变化率1

  N:

q1(0)=0

  R1:

产量变化率1=p-c1-b*q1

  C:

旅行社1成本c1=1.5

  A1:

旅行社1利润=p*q1

  L2:

q2(t)=q2(t-△t)+△t*产量变化率2

  N:

q2(0)=0

  R2:

产量变化率2=p-c2-b*q2

  C:

旅行社2成本c2=2

  A2:

旅行社2利润=p*q2

  A:

Q=q1+q2;p=a-b*Q

  C:

a=8,b=2

  INITIALTIME=0,FINALTIME=20,SAVEPER=0.1,TIMESTEP=0.1

  建立了系统动力学方程后,通过vensim软件进行仿真可得到如图2所示的仿真图形。

因两旅行社边际成本不相同,仿真时只需令c1,c2取不同值即可,如本文令c1=1.5,c2=2其仿真结果如下图2所示。

从图2可知系统达到均衡时,旅行社1的产量q1=1.1667,旅行社1的利润为2.7222,旅行社2的产量q2=0.916667,旅行社2的利润为1.68056。

这与由博弈论公式①②计算的结果是一致的。

该结果表明成本低的企业,其生产量和利润都会较大,从而在产量竞争中处于优势。

扩展到n个旅行社间旅游产品同质竞争的仿真分析

  上述仿真模型可扩展到n个旅游企业的寡占市场产量决策,令市场出清价格与市场总产量关系式P=P(Q)保持不变,其仿真分析的思路与上述两企业模型是相似的。

通过仿真研究我们发现随着企业个数n的增加,各旅行社的均衡产量和利润都会下降,价格也会随着供应量的增加而降低。

如果n趋于无穷大,则变成了完全市场竞争的情况,此时各旅行社的利润为零,市场价格等于边际成本。

另外对于n个旅行社其价格P也可采用非线性形式,但不管这些因素如何变化,其基本思路是不变的,即按边际利润来进行产量的调整。

此外如果外生变量a变大而b保持不变时,它表示当市场需求变大时,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各旅行社的均衡产量和利润也会相应变大。

用系统动力学进行仿真研究时,可得出更多有用且直观的信息。

  三、结论

  1.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使旅游产品形成差异化。

旅游产品包括有形产品和服务两部分。

如果不考虑服务质是,则旅游产品会陷入同质化竞争,各旅行社旅游产品就不可能形成差异化,旅行社也不可能建立自己的声誉和品牌。

所以旅行社只有通过高品质的服务质量建立服务品牌,旅游者在购买旅游产品时才会考虑其旅游产品的服务差异性,从而避免同质化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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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从追溯“文化产业”的诞生历程入手,通过引用多个国家的统计数据,指出了“文化产业”研究中存在的理论推崇与实际绩效的矛盾,并从经济理论上加以佐证,文章最后提出了在当前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反思.

[关键词]经济危机;文化产业;经济拉动

自2007年以来,美国“次贷风波”所引发的金融危机导致了全球性经济衰退,中国也未能幸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8年中国GDP季度增幅依次为10.6%、10.4%、9.9%、9%,到2009年第一季度,GDP增幅剧减至6.1%,二季度稍好,也仅7.1%,形势不容乐观.

2009年初的“两会”期间不断有代表呼吁:

将“文化产业”作为“金融危机时期新的经济增长点”[1]。

此前,学术界对“文化产业”的赞美之词一直络绎不绝,诸如“文化产业是全球范围内兴起的新兴产业,在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P1)、“文化产业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展示了自己作为‘朝阳产业’的无穷魅力,并迅速成为21世纪的支柱产业”(P3)、“在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点和支柱产业”(P1),诸如此类的话语在其他论述中亦屡见不鲜。

文化产业真的能够有效拉动经济增长,甚至成为一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吗?

对此,本文持有异议,并拟从外国与中国、理论与实践的层面,指出前述命题中存在的值得商榷之处.

一、突如其来的“文化产业”

1947年,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领军人物阿多尔诺和霍克海默在其专着《启蒙的辩证法》一书中,将商业化和标准化了的大众文化称为“文化产业”,并批评了“文化产业”的平庸、强迫性与单一性。

此后英国的“伯明翰学派”尽管得出了与法兰克福学派不同的结论,但采用了同样的“理论-意识形态”研究范式.

1994年,澳大利亚发表了一个政府工作报告《创意国度》,强调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至此,“文化产业”开始纳入政府施政纲领。

《创意国度》的发表,标志着人们对“文化产业”的态度由原来的理论性思辨转向了现实生活中的倡导与扶持。

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澳洲的经济与文化实力并不占优势,因此其政策主张并没有引起世人太多的关注,直到1997年情况才为之一变.

1997年7月,工党赢得了英国大选,为了应对当时的经济衰退,工党政府进行了机构重组,成立了“文体传媒部”,力图将“文化产业”①作为振兴经济的突破口,并组建了一个“创意产业专家组”,进行创意产业界定、创意产业纲要拟订、创意产业成果计量等工作。

1998年和2001年,“文体传媒部”分别公布了当年的《文化产业行动纲领》,把“文化产业”看作增长最快的部门之一,认为应纳入国家的政治议程。

在英国的鼓噪下,其他国家也纷纷跟进,宣布发展自己的“文化产业”。

一时间,“文化产业”声名大振.

但是英国政府似乎没有从根本上搞清什么是文化产业,以至于它的后继者也陷入了同样的困境。

2000年,奥地利新任命了一位负责艺术管理的国务卿,他宣称:

在未来的文化和经济政策中,文化产业是最有前途的行业。

在当时的奥地利,没人真正知道他在谈论什么,甚至,连这位国务卿本人也不知道“文化产业”到底是什么。

虽然“文化产业”已被纳入了奥地利文化政策争论的核心,但并不意味着人们已经搞清楚“文化产业”能够带来什么样的经济增长、艺术进步或文化发展.

在笔者看来,所谓的“文化产业”不过是从现有的各产业———主要是“第三产业”下属的各行业中抽取一部分,组成一个“新”的产业形态,使之成为继一、二、三产业之后的“第四产业”。

“文化产业”仍然属于传统的三大产业的范畴,只不过在重新排列组合后具有了新的性质与功能。

由于各国/地区对“文化”概念的理解存在很大偏差,各国/地区所抽取的“文化产业”的范围也互不相同(表1)(P53).

表1 各国/地区文化创意产业范畴比较分析表由于各国/地区在“文化产业”的界定上难以达成共识,那么我们有理由质疑:

既然各国/地区的“文化产业”外延各不相同,所得到的统计数据就难免缺乏可比性,那么所谓的“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支柱产业”的说法就值得慎思明辨了.

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

尽管各国/地区在“文化产业”的范围上存在分歧,但仍有很大一部分处于各方外延的重叠之处。

大卫·所罗斯比分析了几种“文化产业”的分类模型,发现在确定“文化产业”的范围时,各方对以下部门没有疑义:

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舞蹈、音乐、音像、电子游戏、视觉艺术、广告、摄影、手工艺、出版。

事实上,这些达成共识的部门占据了“文化产业”外延的大部分,从而使各国的“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又具有了一定的可比性.

二、“文化产业”之经济拉动作用的经验验证

世界各国中,英国在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运作方面一直处于前列,因此我们决定“管中窥豹”:

以英国作为典型,通过英国“文体传媒部”的统计数据透视文化产业的经济作用.123下一页

在英国,政府和学术界高调宣扬文化产业的重要性,给人一种任何地方都能发展“文化产业”的幻觉,似乎“文化产业”成了带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之一,各个地区纷纷宣称要建立本地的“创意中心”或“文化产业区”,将“文化产业”当作一个应当大力扶持和培养的部门,全然不顾各地不同的工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历史传统。

另一方面,“文体传媒部”提供的数据表明:

在英国各大产业中,“文化产业”的经济重要性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大.

以2004年为例(图1),在产生的增加值总额①(GVA)中,“其它服务业”的贡献超过了2/3,稳居第一主力的位置;其次是制造业,其GVA占全部GVA的比重超过10%;剩下的农业、采矿、建筑、旅游和文化产业所产生的“增加值总额(GVA)”占总体增加值的比例都不大,均低于10%,属于“第三梯队”的行列.

只有在“第三梯队”里面,“文化产业”才算得上贡献最大的行业,但从宏观来看,“文化产业”对整体经济增加值的贡献仍然有限。

当然,我们不排除未来英国的“文化产业”将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图1 2004年英国各行业增加值占全部经济增加值的比重  资料来源:

英国文体传媒部  另一方面,从1997~2006年的十年间,英国“文化产业”所产生的增加值在全部经济增加值中的比例一直不高,始终在5%~7%之间徘徊(图2),虽然有增长的迹象但速度缓慢。

依此趋势,要使“文化产业”成为推动经济成长的重要因子,还需待以时日.

资料来源:

2009年1月英国“文体传媒部”的《创意产业经济统计公报》  不但英国的“文化产业”在经济总量中处于次要地位,其他主要发达国家也大抵如此。

图3来自于英国“文体传媒部”的统计,刻画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五个重要成员国的“文化产业”对本国GDP的贡献,即使贡献率最高的英国也不过6%左右,其余四国大都在3%~4%之间。

很显然,这样的态势难以证明“文化产业”对宏观经济成长的重要意义。

考虑到各国“文化产业”统计口径的差别,我们再选取我国香港和台湾地方政府对主要国家“文化产业”的统计数据(表2及图4),作为审视“文化产业”的经济意义的参照。

如果说图3反映了英国人的视角,则表2出自香港人的视角,我们可以从表2得出与图3相似的结论:

美国和台湾省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6%以上,其余国家都在3%~5%之间。

这样,无论是欧洲的英国还是亚洲的香港,其统计数据都支持我们的假设:

“文化产业”在发达国家/地区经济总量中的比例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大!

但表2也同时表明:

“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远远快于一般产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可观的增长潜力,这恐怕是世界各国看好“文化产业”的主要原因了,但良好的发展前景并不等于现实,何况目前主要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规模在宏观经济总量中的比例偏低.

图4所选取的样本中有将近一半来自亚洲,同时也包含欧、美、澳洲的国家,显得更有代表性。

在图4中,美国和英国文化产业的产值占GDP的比例最大,在5%~6%之间;澳大利亚、韩国、香港、台湾的“文化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在3%~4%之间,只有新西兰最低,仅1.7%。

图4同样表明:

“文化产业”在各国/地区GDP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更不是“支柱产业”!

表2 创意产业经济价值———所选国家/地区概览

三、“文化产业”之经济拉动作用的理论探讨

无论在哪个国家,“文化产业”涵盖的部门都多种多样,从“影视出版”、“演艺经纪”到“广告设计”、“文化遗产”……不一而足。

就行政管理来说,上述行业分别由不同的政府机构管辖。

发展“文化产业”,要求与“文化产业”相关的政府机构彼此协调,涉及的机构越多,协调的难度就越大,有时难免出现互相扯皮、互相拆台的现象;从学术研究来看,无论电影、电视、戏剧、广告、网络游戏,都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但我们缺乏适合各个部门的通用研究方法。

各个部门的赢利能力也千差万别,网络游戏、影视节目能够轻易地赚取大把钞票,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主要依靠政府拨款,赢利性差。

因此,我们不能笼统地谈论“文化产业”的经济带动作用,而应按赢利性的大小分别探讨.

[摘 要]文章从追溯“文化产业”的诞生历程入手,通过引用多个国家的统计数据,指出了“文化产业”研究中存在的理论推崇与实际绩效的矛盾,并从经济理论上加以佐证,文章最后提出了在当前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反思.

[关键词]经济危机;文化产业;经济拉动

自2007年以来,美国“次贷风波”所引发的金融危机导致了全球性经济衰退,中国也未能幸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8年中国GDP季度增幅依次为10.6%、10.4%、9.9%、9%,到2009年第一季度,GDP增幅剧减至6.1%,二季度稍好,也仅7.1%,形势不容乐观.

2009年初的“两会”期间不断有代表呼吁:

将“文化产业”作为“金融危机时期新的经济增长点”[1]。

此前,学术界对“文化产业”的赞美之词一直络绎不绝,诸如“文化产业是全球范围内兴起的新兴产业,在许多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P1)、“文化产业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展示了自己作为‘朝阳产业’的无穷魅力,并迅速成为21世纪的支柱产业”(P3)、“在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点和支柱产业”(P1),诸如此类的话语在其他论述中亦屡见不鲜。

文化产业真的能够有效拉动经济增长,甚至成为一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吗?

对此,本文持有异议,并拟从外国与中国、理论与实践的层面,指出前述命题中存在的值得商榷之处.

一、突如其来的“文化产业”

1947年,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领军人物阿多尔诺和霍克海默在其专着《启蒙的辩证法》一书中,将商业化和标准化了的大众文化称为“文化产业”,并批评了“文化产业”的平庸、强迫性与单一性。

此后英国的“伯明翰学派”尽管得出了与法兰克福学派不同的结论,但采用了同样的“理论-意识形态”研究范式.

1994年,澳大利亚发表了一个政府工作报告《创意国度》,强调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至此,“文化产业”开始纳入政府施政纲领。

《创意国度》的发表,标志着人们对“文化产业”的态度由原来的理论性思辨转向了现实生活中的倡导与扶持。

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澳洲的经济与文化实力并不占优势,因此其政策主张并没有引起世人太多的关注,直到1997年情况才为之一变.

1997年7月,工党赢得了英国大选,为了应对当时的经济衰退,工党政府进行了机构重组,成立了“文体传媒部”,力图将“文化产业”①作为振兴经济的突破口,并组建了一个“创意产业专家组”,进行创意产业界定、创意产业纲要拟订、创意产业成果计量等工作。

1998年和2001年,“文体传媒部”分别公布了当年的《文化产业行动纲领》,把“文化产业”看作增长最快的部门之一,认为应纳入国家的政治议程。

在英国的鼓噪下,其他国家也纷纷跟进,宣布发展自己的“文化产业”。

一时间,“文化产业”声名大振.

但是英国政府似乎没有从根本上搞清什么是文化产业,以至于它的后继者也陷入了同样的困境。

2000年,奥地利新任命了一位负责艺术管理的国务卿,他宣称:

在未来的文化和经济政策中,文化产业是最有前途的行业。

在当时的奥地利,没人真正知道他在谈论什么,甚至,连这位国务卿本人也不知道“文化产业”到底是什么。

虽然“文化产业”已被纳入了奥地利文化政策争论的核心,但并不意味着人们已经搞清楚“文化产业”能够带来什么样的经济增长、艺术进步或文化发展.

在笔者看来,所谓的“文化产业”不过是从现有的各产业———主要是“第三产业”下属的各行业中抽取一部分,组成一个“新”的产业形态,使之成为继一、二、三产业之后的“第四产业”。

“文化产业”仍然属于传统的三大产业的范畴,只不过在重新排列组合后具有了新的性质与功能。

由于各国/地区对“文化”概念的理解存在很大偏差,各国/地区所抽取的“文化产业”的范围也互不相同(表1)(P53).

表1 各国/地区文化创意产业范畴比较分析表由于各国/地区在“文化产业”的界定上难以达成共识,那么我们有理由质疑:

既然各国/地区的“文化产业”外延各不相同,所得到的统计数据就难免缺乏可比性,那么所谓的“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支柱产业”的说法就值得慎思明辨了.

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

尽管各国/地区在“文化产业”的范围上存在分歧,但仍有很大一部分处于各方外延的重叠之处。

大卫·所罗斯比分析了几种“文化产业”的分类模型,发现在确定“文化产业”的范围时,各方对以下部门没有疑义:

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舞蹈、音乐、音像、电子游戏、视觉艺术、广告、摄影、手工艺、出版。

事实上,这些达成共识的部门占据了“文化产业”外延的大部分,从而使各国的“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又具有了一定的可比性.

二、“文化产业”之经济拉动作用的经验验证

世界各国中,英国在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运作方面一直处于前列,因此我们决定“管中窥豹”:

以英国作为典型,通过英国“文体传媒部”的统计数据透视文化产业的经济作用.123下一页

在英国,政府和学术界高调宣扬文化产业的重要性,给人一种任何地方都能发展“文化产业”的幻觉,似乎“文化产业”成了带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之一,各个地区纷纷宣称要建立本地的“创意中心”或“文化产业区”,将“文化产业”当作一个应当大力扶持和培养的部门,全然不顾各地不同的工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历史传统。

另一方面,“文体传媒部”提供的数据表明:

在英国各大产业中,“文化产业”的经济重要性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大.

以2004年为例(图1),在产生的增加值总额①(GVA)中,“其它服务业”的贡献超过了2/3,稳居第一主力的位置;其次是制造业,其GVA占全部GVA的比重超过10%;剩下的农业、采矿、建筑、旅游和文化产业所产生的“增加值总额(GVA)”占总体增加值的比例都不大,均低于10%,属于“第三梯队”的行列.

只有在“第三梯队”里面,“文化产业”才算得上贡献最大的行业,但从宏观来看,“文化产业”对整体经济增加值的贡献仍然有限。

当然,我们不排除未来英国的“文化产业”将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图1 2004年英国各行业增加值占全部经济增加值的比重  资料来源:

英国文体传媒部  另一方面,从1997~2006年的十年间,英国“文化产业”所产生的增加值在全部经济增加值中的比例一直不高,始终在5%~7%之间徘徊(图2),虽然有增长的迹象但速度缓慢。

依此趋势,要使“文化产业”成为推动经济成长的重要因子,还需待以时日.

资料来源:

2009年1月英国“文体传媒部”的《创意产业经济统计公报》  不但英国的“文化产业”在经济总量中处于次要地位,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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