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违章分类及处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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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ANGKUANGYE

鑫旺矿业

新疆鑫旺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新疆鑫旺矿业有限公司

新疆鑫旺矿业有限公司发布

编制人:

孙修祥林奕民

审核人:

张志凌焦建民

邹国辉王维刚

批准人:

陈邦民

目录

一、特类违章 1

二、一类违章 1

三、二三类违章(综合类违章) 2

四、竖井天溜井类违章 4

五、斜井、单巷类施工违章 5

六、采矿类违章 7

七、电机车、电瓶车、铲运车等运输管理类违章 7

八、大型机电设备类违章 8

九、小型机电设备类违章 9

十、高、低压供配电类违章 10

十一、通风类违章 12

十二、火工品管理、放炮类违章 13

十三、安全管理类违章 14

违章分类及处罚标准

一、特类违章

1、严重违章爆破。

包括:

未经班长批准爆破、非爆破工放炮及放炮无安全警戒、不清点人数的责任者。

2、严重违章指挥。

使用不符合用工条件员工,未在入职前进行专项体检,指使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指使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指使员工冒险蛮干作业等。

3、天井施工作业不系安全绳,没有佩戴使用保险带。

4、私藏私拿火工品。

5、酒后驾车行驶作业(包括井下铲运机、装岩机、电瓶车、柴油机车、地面铲车、挖机等)。

6、严重渎职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

7、井下作业地点发生工伤事故不立即组织抢险人员、故意逃跑者。

8、散布谣言、惹是生非、挑衅煽动工人闹事、罢工。

处罚标准:

公司安环部、采矿厂主要负责人、采矿厂各工段长、采矿厂安全科一经发现有上述违章行为,对违章人员一次处罚2000元并停工学习。

情节严重的报采矿厂经理同意,可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二、一类违章

1、重要岗位人员在岗时间睡觉。

2、工作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去认真积极处理、不进行敲帮问顶就让工人进行作业,或者敷衍了事,不认真仔细敲帮问顶。

3、带电检修、移动设备,开关没关闭进行检修。

4、绞车工、信号工、把钩工在上班期间做与本工种无关的事,或脱岗串岗。

5、工作地点无风作业。

6、酒后下井或下井上岗操作。

7、安全员弄虚作假,不认真落实敲帮问顶、爆破管理、运输管理,上班时应付了事、不认真负责。

处罚标准:

公司安环部、采矿厂主要负责人、采矿厂各工段长、安全科一经发现有上述违章行为,对违章人员一次处罚500—1000元并停工学习。

三、二三类违章(综合类违章)

1、出入井不登记或登记造假,处罚责任人50元。

2、上下班乘坐矿车(井下发生重大事件除外),处罚责任人200元。

3、蓄意破坏通风、安全设施、危险标志、警示牌、警戒牌,随意停开风机,处罚责任人300元。

4、井下作业地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处罚责任人300元。

5、井下、地面人员在采矿厂范围内打架斗殴的,处罚参与者各500元。

6、绞车司机放飞车的,处罚责任人300元。

7、殴打谩骂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人员,寻衅报复的,处罚责任人500—800元。

8、维护处理危险巷道、地段不从外向里的,处罚责任人300元。

9、增加采空区等危险源点的监控。

发现透水预兆不采取措施,继续指挥作业的,处罚责任人500元。

10、巷道贯通不落实安全措施或无措施的,处罚责任人300元。

11、工人下井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水靴、戴好矿灯、佩戴自救器、防尘口罩,违者处罚100元。

12、井下作业地点安全帽帽带不系好,处罚责任人50元。

13、井下作业地点不戴好防尘口罩,处罚责任人50元。

14、井下作业地点没戴自救器,处罚责任人50元。

15、井下工作面没有长短专用检撬工具,处罚责任人200元。

16、上下安全出口不畅通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17、不挂安全标志牌和各种牌板不全的,处罚责任人50元。

18、作业场所的氧气瓶和乙炔瓶不按照规定放置的,处罚责任人50元。

19、每天不组织召开班前会的,处罚责任人100元

20、不按时参加班前会的,处罚责任人50元。

21、班前会迟到、不签字人员,处罚20元。

22、井下休憩地点及周边必须保持卫生清洁,烟头捡起放到垃圾桶内,或堆在一起清理出去,违者处罚100元。

23、井下随意大便,处罚责任人100元。

24、井下各中段警示牌、宣传牌必须保持干净,时常擦洗,违者处罚100元。

25、在顶板破碎、两帮不安全的地点休息,处罚100元。

26、工作面井筒内安全设施不齐全,缺梯子、扶手、扶绳或损坏严重的,处罚责任人100元。

27、风管、水管、电线电缆吊挂不符合规定的,处罚责任人50元/处。

28、顶板有浮石危石不及时处理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29、在运输爆破器材时,未通知信号工或绞车司机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30、炸药与雷管未分开运输,处罚责任人200元。

31、斜井提升运输时地轮不全、不转、不清理,阻车器没及时检修,处罚责任人50元。

32、井下各工作地点,放炮器不使用时将其存在安全地点,放放炮器不得与钥匙在一起,必须由爆破员随身携带,不能由他人保管或转借他人,违者处罚200元。

四、竖井天溜井类违章

1、绞车工不按规定填写运转检查日志的,不做好交接记录,处罚责任人50元。

2、绞车工带病作业或安全装置甩掉不用的,处罚责任人50元。

3、闲杂人员擅自进入绞车房,检查人员进入绞车房不进行登记的,处罚绞车工及相关责任人50元。

4、绞车房必须保持干净卫生,每班把机械擦干净、打扫干净,牌子擦干净,违者处罚50元。

5、从事下列作业未佩戴安全绳、保险带或未正确使用的:

①井筒内或井架上检查、安装、拆除设备。

②在井筒内检查处理悬吊设备、管线、电缆或在吊盘上进行作业。

③井筒施工时的钻工。

④爆破后到井圈或模板上清理浮石。

以上违规违章者处罚2000元。

6、没有防坠落措施或措施不严,没有防坠警示牌,处罚责任人100元。

7、天井施工工作台搭设不牢固的处罚,责任人300元。

8、绞车房未配备消防器材,处罚责任人50元。

9、提升钢丝绳每日进行检查,每周以0.3/秒以下速度详查,每月未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罐道绳每月未进行一次详查,以检查记录为准,按规定每少一次罚款100元。

10、提升设备上禁止使用断股、接头或其它易造成事故的缺陷钢丝绳,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1、单绳提升时钢丝绳和提升容器之间使用桃形环,绳卡不得少于5个,违者处罚200元。

12、与上中段贯通的天溜井设标志、照明、护栏、格筛,每少一项,处罚责任人100元。

五、斜井、单巷类施工违章

1、违反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处罚责任人200元。

2、吊桥固定不牢固的,处罚责任人100元。

3、运输大巷大件物料捆绑不牢就下放的,处罚责任人100元。

4、提升安全防护装置失灵继续进行操作的,处罚责任人100元。

5、绞车工不按规定填写运转检查日志,不做好交接班记录的,处罚责任人50元。

6、绞车房内外必须打扫干净、机械擦干净、牌子擦干净,违者处罚50元。

7、绞车房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检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处罚当事人50元。

8、斜巷提升不挂保险绳的,处罚违章责任人300元。

9、单独进入盲巷、废弃巷道、偏僻地点,处罚责任人100元。

10、斜巷提升不使用声光信号,处罚责任人100元。

11、井下装岩机在不安全地点强行作业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12、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矿车连接装置,处罚责任人100元。

13、推车放飞车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14、喷射砂、石料配合比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处罚责任人100元。

15、喷浆不冲洗顶帮的,处罚责任人50元。

16、喷浆后不及时养护的,处罚责任人100元。

17、井底车场、主要机电硐室、井下调度室未安装电话,处罚责任人50元。

18、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安全行人通道都应有照明,没有照明地点每一处罚款50元。

19、装岩结束后未将装岩机清理干净,开至安全地点,放下铲斗,断开电源,第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

20、旧巷和无人作业的危险地段未在适当位置设栅栏和悬挂明显标志牌,每处处罚责任人50元。

21、斜井井口未设置灵敏可靠的阻车器,处罚责任人200元。

22、斜井内人行道一侧,每隔30米未设躲避硐室,井底车场未在安全地点设躲避硐室,处罚责任人200元。

23、坡度为7—15度时,未设人行踏步;坡度在15—30度时,未设人行踏步和扶手;坡度在大于30度时,未设人行梯子,处罚责任人200元。

24、提升钢丝绳的尾部未设环形兜车安全绳,处罚责任人100元。

25、用于连接的链和插销不牢固完好,处罚责任人100元。

26、人、物混合串车提升,处罚责任人500元。

27、斜井井口变坡处未安设托滚地轮,斜井井筒每隔一定距离(15—20米)未安设托滚滚筒,每少一处处罚责任人50元。

28、斜井提升放飞车,一次处罚责任人500元。

29、矿车渣面装有超出车缘的大块,不得在斜井提升,必须破开放好,不能超出矿车边缘,违者处罚200元。

30、不及时随手关闭风门的人员,每次处罚50元。

六、采矿类违章

1、不敲帮问顶、不排险、不进行工作面安全按确认就进入工作面作业人员,每人处罚200元。

2、放炮作业不进行人员清点、不放警戒线、不发出放炮通知的违章人员,每次处罚500元。

3、不放炮时,放炮人员必须将放炮器钥匙随身携带,不得与放炮器连在一起,违者处罚100元。

4、在溜井口处理大块时不系安全带,处罚100元。

5、不戴防尘口罩,处罚50元。

6、不戴矿帽处罚200元,矿帽带没系好处罚50元。

七、电机车、电瓶车、铲运车等运输管理类违章

1、电机车喇叭、闸、沙箱装置缺损或失灵继续开车,处罚责任人100元/项。

2、电机车起动未鸣笛,行至转弯道、交叉口、风门、硐室、坡度大或噪声大的地点不鸣笛,处罚责任人50元。

3、司机在电机车运行中探身车外及不坐在车座上,每项处罚50元。

4、电机车开车时带人,处罚责任人100元。

5、机车损坏不检查、不汇报,处罚责任人100元。

6、机车超速超载运行,处罚责任人100元。

7、矿车掉道后,电机车硬开硬拉,处罚责任人100元。

8、电机车司机发现有扒、蹬、跳车的不加以制止,处罚责任人200元。

9、装岩前未处理好顶帮浮石,处罚责任人100元。

10、斜坡及平巷运输车辆车速过快或操作不规范、车辆拐弯处不鸣笛,处罚责任人100元。

八、大型机电设备类违章

1、空压机、各种绞车保护装置要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失灵一处处罚责任人100元。

2、空压机、各种绞车有保护甩掉不用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3、每月对各种应注油设备注油1至2次,不注油的处罚责任人100元。

4、设备检修、运行记录齐全,违者处罚100元。

5、空压机、绞车司机未持证上岗,处罚责任人100元。

6、空压机房、绞车房必须有:

①岗位责任书和操作规程②设备运行记录③大中小检修记录④班中检查记录⑤交接班记录⑥来客登记。

一项不合格处罚50元。

7、储气罐上安装的安全阀和空压机安装的压力表、温度表都必须灵敏、准确、可靠。

不灵敏、不准确或缺少,处罚责任人50元。

8、井下机电设备未接地,电器柜未设护罩,处罚责任人50元。

9、要求设备整洁,不准有冒、滴、漏现象,违者处罚50元。

九、小型机电设备类违章

1、每台设备使用必须有责任牌、使用说明牌,缺一块牌处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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