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都格乡保兴煤矿整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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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都格乡保兴煤矿整合
水城县都格乡保兴煤矿(整合)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
水城县都格乡保兴煤矿
编制单位: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乙字第3311号
二〇一三年一月
目 录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立项依据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等四县(区)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06]205号),水城县都格乡保兴煤矿(整合)[以下简称:
保兴煤矿(整合)]由原水城县保兴煤矿、通达煤矿整合而成,整合规模为45万t/a。
保兴煤矿(整合)根据国家对煤炭行业的产业政策调整,本着将矿井做大做强的原则,现决定由整合规模45万t/a提高至60万t/a。
1.2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水城县都格乡保兴煤矿(整合);
建设单位:
水城县都格乡保兴煤矿;
建设地点:
水城县都格乡新盘村;
建设性质:
整合扩建;
建设规模:
原煤生产能力60万t/a;
服务年限:
设计服务年限20.3a。
1.3 项目建设概况
1.3.1 建设内容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等四县(区)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06]205号),保兴煤矿(整合)由原水城县保兴煤矿、通达煤矿整合而成,原整合规模为45万t/a,现变更为60万t/a。
保兴煤矿(整合)位于水城县都格乡新盘村,井田范围隶属于水城县都格乡管辖,井田面积4.2265km2,保有资源量3289万t,工业储量2254万t,设计可采储量1703万t,设计服务年限20.3a。
矿区内可采煤层为3、5-2、5-3、7、10、13-1、13-2、15-2、23-2、33号煤层共10层煤。
矿井原煤以焦煤为主,其次为瘦煤和贫煤,具有低中灰~中灰分、特低硫~中高硫、低挥发分、发热量高等特征。
项目分南、北两井建设井下开拓系统,分南、两井建设生产系统及行政福利设施,主要建设工程内容见下表一、表二:
表一 工程项目组成一览表(南井部分)
工程
名称
项目组成
工程内容
备注
主
体
工
程
井
下
生产系统
南井主平硐
表土段混凝土碹支护,基岩段采用锚网喷支护,净断面14.6m2,掘进断面15.7m2,胶带机运输煤炭,防爆蓄电池电机车牵引矿车运输人员、材料,同时担负进风、排水、管线铺设任务
新建,已建
南一轨道
斜井
表土段混凝土碹支护,基岩段采用锚网喷支护,净断面8.5m2,掘进断面9.3m2,轨道运输、绞车提升,担负矿井南一采区部分人员、材料、设备的辅助运输、进风及排矸任务
新建,已建
南一回风
斜井
表土段混凝土碹支护,基岩段采用锚网喷支护,净断面8.5m2,掘进断面9.3m2,担负矿井南一采区回风任务
新建,已建
南三轨道
斜井
后期开采南二、三采区用,利用原保兴二井主斜井改造,井筒地面不承担运输任务
现井筒封闭,后期启用
南三回风
斜井
后期开采南二、三采区用,利用原保兴二井回风斜井改造
现井筒封闭,后期启用
巷道工程
总长度6960m,其中:
岩巷5370m,煤巷及半煤岩巷1590m
新建,在建
地面生产系统
地
胶带运输机走廊
砖混结构,断面3.0×2.7m,主平硐胶带运输机走廊长4m,转载站至储煤场走廊长55m
新建,待建
转载站
框架结构,断面9×7.5m,建筑面积:
135m2
新建,待建
卸载站
框架结构,断面6×6m,建筑面积:
72m2
新建,待建
压风机房
选用GA75(A)-0.75型风冷式螺杆式空压机3台(二运一备),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115.5m2
新建,待建
绞车房
选用JTP-1.6×1.2/24型提升机一台,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170.5m2
新建,待建
通风机
选用FBCDZ54-8-No20型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二台(一用一备)
新建,已建;已安装减振基座,消声器
瓦斯抽放站
选用2BEK-40型真空泵各6台(四用二备),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97.5m2
新建,已建;实墙结构隔声,安装减振基座
储煤场
棚架式储煤场,轻钢结构,建筑面积:
1156.5m2
新建,待建
排矸场
利用原保兴二井工业场地并向东面沟谷扩展,占地面积3.71hm2
原有,环保设施未建
辅助
工程
机修车间
承担矿井机电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轻钢结构,建筑面积:
1296m2
新建,已建
综合库房
存放矿井生产耗材及消防器材,轻钢结构,建筑面积:
885m2
新建,待建
坑木加工房
加工矿井生产使用坑木,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135m2
新建,待建
地面爆炸材料库
砖混结构,炸药库建筑面积:
42m2,雷管库建筑面积:
24m2
新建,已建
运输工程
进场道路4.78km;工业场地内窄轨铁路400m
进场道路已建,窄轨铁路待建
公
用
工
程
行政
福利设施
办公楼
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566m2
新建,已建
食堂
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448m2
新建,待建
单身公寓
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2161m2
新建,已建
灯房、浴室、任务交待室联合建筑
职工洗浴、任务交待等,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1580m2
新建,未建
公
用
工
程
供电
由都格35kV变电所引二回10kV电源线路至北井工业场地10kV变电所,再由北井工业场地10kV变电所引二回10kV线路至南井工业场地10kV变电所,引二回10kV线路至南井辅助工业场地10kV变电所
新建,待建
变电所
工业场地内建10kV变电所一座,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252m2
新建,已建
供热
采用DZL2—1.25AⅡ和DZL1—1.25AⅡ型卧式链条炉排蒸汽锅炉各一台作供热热源,环评要求取缔锅炉,前期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供热,待瓦期抽放稳定,瓦斯发电站建成投产后,利用瓦斯发电余热供热
新建,待建
水源工程
设计推荐距南井工业场地主平硐西北面水平直线距离约740m处的溪沟水作南井生活、消防用水水源;设计推荐经矿井工业场地井下水处理站处理后的井下水作矿井井下及地面生产系统用水水源
新建,待建
矿井水处理站
设计建矿井水处理站一座,采用预处理+混凝沉淀+过滤+部分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5760m3/d
新建,待建
生活污水处理站
工业场地设矿井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具有脱氮除磷功能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规模为240m3/d
新建,待建
说明
排矸场、地面爆炸材料库为南、北井共用
表二 项目组成一览表(北井部分)
工程
名称
项目组成
工程内容
备注
主
体
工
程
井
下
生
产系统
北井主平硐
表土段混凝土碹支护,基岩段采用锚网喷支护,净断面8.5m2,掘进断面9.3m2,铺设钢绳胶带输送机,担负北井煤炭运输,同时担负进风、排水、管线铺设任务
新建,待建
北一轨道
斜井
表土段混凝土碹支护,基岩段采用锚网喷支护,净断面8.5m2,掘进断面9.3m2,轨道运输、绞车提升,担负北井人员、材料、设备辅助运输、进风及排矸任务。
利用原保兴一井主斜井改造,待建
北一回风
斜井
表土段混凝土碹支护,基岩段采用锚网喷支护,净断面8.5m2,掘进断面9.3m2,担负北井回风任务
利用原保兴一井回风斜井改造,待建
巷道工程
总长度3873m,其中:
岩巷3858m,煤巷及半煤岩巷288m
新建,在建
地面生产系统
地
胶带运输机走廊
砖混结构,断面3.0×2.7m,转载站至储煤场走廊长48.5m
新建,待建
转载站
框架结构,断面9×7.5m,建筑面积:
135m2
新建,待建
卸载站
框架结构,断面6×6m,建筑面积:
72m2
新建,待建
压风机房
选用GA55(A)-0.75型风冷式螺杆式空压机3台(二运一备),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97.5m2
新建,待建
绞车房
选用JTP-1.2×1.0/24型提升机一台,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104m2
新建,待建
通风机
选用FBCDZ54-8-No19型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二台(一用一备)
新建,待建
瓦斯抽放站
选用2BEK-40型真空泵各4台(二用二备),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221m2
新建,待建
储煤场
棚架式储煤场,轻钢结构,建筑面积:
706.5m2
新建,待建
辅助
工程
机修车间
承担矿井机电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轻钢结构,建筑面积:
216m2
新建,未建
综合库房
存放矿井生产耗材及消防器材,轻钢结构,建筑面积:
432m2
新建,未建
坑木加工房
加工矿井生产使用坑木,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135m2
新建,未建
运输工程
进场道路280m;工业场地内窄轨铁路153m
新建,未建
公
用
工
程
行政
福利设施
办公楼
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74m2
新建,已建
食堂、单身公寓
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1570m2
新建,待建
灯房、浴室、任务交待室联合建筑
职工洗浴、任务交待等,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1963.8m2
新建,待建
供电
由都格35kV变电所引二回10kV电源线路至北井工业场地10kV变电所
新建,待建
变电所
工业场地内建10kV变电所一座,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252m2
新建,待建
供热
采用DZL1—1.25AⅡ型卧式链条炉排蒸汽锅炉一台作供热热源,环评要求取缔锅炉,前期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供热,待瓦期抽放稳定,瓦斯发电站建成投产后,利用瓦斯发电余热供热
新建,待建
水源工程
设计推荐距北一回风斜井西北面水平直线距离约465m处的泉水作北井生活、消防用水水源;设计推荐经矿井工业场地井下水处理站处理后的井下水作矿井井下及地面生产系统用水水源
新建,待建
矿井水处理站
设计建矿井水处理站一座,采用预处理+混凝沉淀+过滤+部分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4320m3/d
新建,待建
生活污水处理站
工业场地设矿井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具有脱氮除磷功能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规模为120m3/d
新建,待建
1.3.2 生产工艺
全矿划分为南、北两井开采,南井生产能力为45万t/a,北井生产能力为15万t/a。
南、北两井均采用平硐开拓方式,南井划分为一个水平,三个采区,水平标高为+1330m,北井划分为一个水平,两个采区,水平标高为+1100m。
南井首采区为南一采区,北井首采区为北一采区,矿井投产时,南一、北一采区同时生产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南一、北一采区首采煤层均为5-2号煤层。
南井先开采南一采区,再开采南二采区,最后开采南三采区;北井先开采北一采区,后开采北二采区。
南、北井均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后退式回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南井采用高档普采工艺,北井采用炮采工艺。
南、北井均采用分区式通风方式,回采工作面和各掘进工作面均采用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为压入式。
本矿井按煤与瓦斯突出设计和管理,设计在南井辅助工业场地设置高、低负压两套抽采系统对南井瓦斯进行抽采,在北井工业场地设置高、低负压两套抽采系统对北井瓦斯进行抽采。
设计瓦斯抽放稳定后,建设瓦斯发电站,对瓦斯进行利用。
南井主平硐采用机轨合一布置,胶带机运输煤炭,防爆蓄电池电机车牵引矿车运输人员、材料,井下原煤经主平硐两段(井内段、出井段)钢绳芯强力胶带运输机运到井口转载站,原煤转载后经胶带运输机直接运入棚架落地储煤场,装载机装车外运;南一轨道斜井地面生产系统采用轨道运输、绞车提升,根据地形井口布置平车场,矸石、材料从轨道上山上下;矸石由轨道斜井运出井后,矸石用矿车运至矸石周转场,经移动式翻车机将矸石卸入矸石周转场内,后运往砖厂综合利用或运往排矸场处置。
北井井下原煤经主平硐胶带机运出后,直接运到井口转载站,原煤转载后经胶带运输机直接运入棚架落地储煤场,装载机装汽车外运;北一采区轨道斜井地面生产系统较采用轨道运输、绞车提升,根据地形井口布置平车场,人员、矸石、材料从轨道上山上下;矸石由轨道斜井运出井后,矸石用矿车运至矸石周转场,经移动式翻车机将矸石卸入矸石周转场内,后运往砖厂综合利用或运往排矸场处置。
设计推荐距南井工业场地主平硐西北面水平直线距离约740m处的溪沟水作南井生活、消防用水水源;推荐距北一回风斜井西北面水平直线距离约465m处的泉水作北井生活、消防用水水源。
设计矿井采用燃煤锅炉作采暖供热热源,待瓦斯抽放正常后,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
由于燃气锅炉对瓦斯浓度要求较高(>25%),低浓度瓦斯得不到综合利用,矿井瓦斯利用低,故环评要求矿井瓦斯综合利用于发电,并利用瓦斯发电余热作矿井采暖供热热源。
考虑瓦斯发电站建设的滞后性,前期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供热,待瓦期抽放稳定,分别在南、北井工业场地建设瓦斯发电站,利用瓦斯发电余热供热。
设计由都格35kV变电所引二回10kV电源线路至北井工业场地10kV变电所,向本矿井供电,再由北井工业场地10kV变电所引二回10kV线路至南井工业场地10kV变电所,引二回10kV线路至南井辅助工业场地10kV变电所。
矿井原煤主要供发耳电厂、野马寨电厂作动力用煤,同时可作冶金、化工及民用煤。
1.3.3 建设周期
矿井建设工期为27.1个月(含施工准备期3个月,联合试运转2个月),移交当年可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1.3.4 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38951.62万元,环保工程投资838.17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2.15%。
1.4 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相符性
1.4.1 与煤炭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性
《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煤炭工业发展的重点任务是:
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有序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有效保护矿区生态环境。
同时明确规定,黑龙江、湖南、四川、贵州、重庆、云南等省(市),要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切实减少煤矿企业数量;规划期内,重点对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青海、甘肃、新疆、四川、贵州、云南的矿区实施矿业权整合。
本矿井为《贵州省水城县整合矿井、生产结构调整及合理矿权设置规划方案》中规划整合矿井,由原水城县保兴煤矿、通达煤矿兼并重组而成,整合规模为60万t/a。
本矿井为整合扩建煤矿项目,开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对保证地方经济发展具有一定意义。
1.4.2 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产业政策》(2007年第80号公告)规定了煤炭产业准入和开发建设的规定:
即开办煤矿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煤矿资源回收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整合、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5万t/a。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规定了煤炭行业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
鼓励120万t/a及以上的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效选煤厂建设,限制未按国家规定程序报批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地区限制单井井型低于15万t/a的煤矿项目。
淘汰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国有煤矿采矿登记确认的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淘汰单井井型低于3万t/a规模的矿井,淘汰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3%)生产矿井。
目前,保兴煤矿(整合)前期各有关手续均申请办理或办理完毕,具备开办煤矿应有的相应资质,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
本矿井属整合煤矿,矿井生产能力为60万t/a,设计采区回采率大于80%,设计开采煤层硫份含量均低于3%,本矿井开发建设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煤炭行业淘汰和限制类项目。
1.4.3 与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
首先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加大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电力、煤炭、造纸、印染、制革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其次是着力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加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
本矿井为整合矿井,为淘汰落后生产力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
矿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设计和环评均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矿井水及生产、生活污废水处理率为100%,并开展了最大限度的资源化利用,矿井取消燃煤锅炉供热,无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着力削减了污染物排放量。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1.4.4 与环保技术政策符合性
1)与二氧化硫污染控制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2]26号)的规定:
各地不得新建煤层含硫份大于3%的矿井。
同时还规定:
除定点供应安装有脱硫设施并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用户外,对新建硫份大于1.5%的煤矿,应配套建设煤炭洗选设施。
对现有硫分大于2%的煤矿,应补建配套煤炭洗选设施。
本矿井开采原煤折算硫分均低于3%,原煤主要供发耳电厂、野马寨电厂作动力用煤,发耳电厂、野马寨电厂均按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要求安装有脱硫设施。
本矿井整合建设符合上述环保技术政策的要求。
2)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避免和减少矿区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中规定了禁止和限制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
保兴煤矿(整合)井田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点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矿井开采煤层硫份均低于3%。
在开采过程中承诺加强生态保护和相关防治措施,矿井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在可接受范围内。
因此,保兴煤矿(整合)开发不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禁止和限制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范围内。
保兴煤矿(整合)建成后,其矿井水经处理后将尽可能地进行资源化利用;矿井营运期矸石运至排矸场处置,处置率为100%,同时要求业主采取制砖综合利用措施;矿井瓦斯设计建瓦斯发电站进行发电,瓦斯利用率可达95.92%;对沉陷破坏的土地已要求进行综合治理与土地复垦,复垦率要求达到98%。
因此,保兴煤矿(整合)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
1.4.5 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协调性
《六盘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
做大做强煤炭产业,加强煤炭的整体规划和勘探,走规模化、集约化、集团化路子;加快现有矿井技改扩能和地方煤矿的整合,提高煤炭行业集中度;在整合、改造现有煤矿的同时,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着力提高煤炭安全生产和技术水平。
到2015年,全市煤炭产量达到1.3亿吨。
保兴煤矿(整合)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地方煤矿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生产能力,促进地方煤矿的整合,为保证地方煤炭规划产量的实现,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此,本矿井的建设符合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
1.4.6 与区域其它规划的协调性
根据《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为“西部半湿润亚热带针阔混交林、草山喀斯特脆弱环境生态区、黔西中山常绿阔叶林水土流失控制生态亚区、柏果—盘县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为水土流失严重,森林覆盖率低,生态环境保护应以水土保持为目标,积极扩大森林面积,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
本项目地面工程施工、地下开采引发的地表移动变形以及煤矸石堆放将会局部加重该地区的水土流失,建设方已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对水土保持作专项投资,加强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同时,通过矿井沉陷区土地复垦、矿区生态综合整治及水土保持工作,将推动地方的生态建设工作。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生态建设规划的要求。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1 环境空气
评价区环境空气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类区。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本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目前能满足2类区标准要求。
2.1.2 地表水环境
本矿井污废水排放一级受纳水体为白包寨小溪,二级受纳水体为清水河,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地表水体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1.3 地下水环境
评价区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Q1、Q2、Q3井泉监测项目中除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它各监测指标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评价区地下水水质总体状况尚好。
2.1.4 声环境
评价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工程建设前矿井场地周边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2.2.1 生态环境
评价范围为井田范围4.2265km2向外扩展500m,评价范围11.23km2。
2.2.2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为三级评价,地下水位变化影响范围8.37km2,地下水评价范围扩大至生态评价范围11.23km2,重点为评价范围内具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及饮用井泉。
2.2.3 地表水环境
评价地表水体为白包寨小溪、清水河,白包寨小溪段为矿井南井排污口下游至清水河汇入口,径流长2.5km,清水河段为白包寨小溪汇入口下游2.5km,全长径流5km。
2.2.4 大气环境
南、北井工业场地分别评价,分别以南、北工业场地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范围,重点为南、北工业场地外200m;运煤道路中心两侧各200m范围。
2.2.5 声环境
南、井工业场地及南井辅助工业场地分别评价,南、北工业场地及南井辅助工业场地厂界外200m、运煤公路中心两侧各200m范围。
2.2.6 固体废物
排矸场外围500范围。
2.2.7 环境风险
南、北井瓦斯抽放站厂界外围500m;排矸场外围500m;地表水评价范围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 项目污染源、污染物产排情况及治理措施
项目污染源、污染物产排情况及治理措施见表三、表四、表五、表六。
从表三、表四、表五、表六可知,矿井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
3.2 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七。
表三 水污染源、污染物产排情况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序
号
污染物种类
原始产生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处理后排放情况
排放去向
污染源
污染源特征
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浓度
(mg/L)
排放量
(t/a)
1
矿井水
主要为井下开采工作面涌水
水量:
4320m3/d
南、北井井下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分别为5760m3/d、4320m3/d,采用预处理+混凝沉淀+过滤+部分深度处理+部分消毒处理工艺,SS去除率≥95%,COD去除率≥85%,Fe去除率≥40%,Mn去除率≥20%,矿井水经处理后复用于井下防尘洒水、地面生产系统防尘洒水、瓦斯抽放站补充水、浴室、洗衣房用水、场地、道路防尘洒水及绿化用水,剩余达标排放
水量:
2793.05m3/d
矿井水经处理后部分复用,剩余达标排入白包寨小溪
SS=500
SS=788.40
SS=25
SS=25.49
COD=110
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