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通用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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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通用版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
年龄,住址。
劳动合同
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因
,根据《劳动法》第条
第款第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编辑
________同志,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进入本单位。
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现因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___条_______款,自年月日起与______同志劳动合同。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一联由企业留存
兹有xx同志,于二〇xx年xx月xx日被我单位录用,并签订年劳动合同。
因xxx,根据《劳动合同法》第xx条xx项规定于二〇xx年xx月xx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以按规定发给x个月经济补偿金、x个月医疗补助费,特此证明。
(盖章)
二〇xx年xx月xx日
二联交当地社会保险机构
兹有xx同志,于二〇xx年xx月xx日被我单位录用,并签订年劳动合同。
因xxxx,根据《劳动合同法》第xx条xx项规定于二〇年月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以按规定发给x个月经济补偿金、x个月医疗补助费,特此证明。
(盖章)
二〇xx年xx月xx日
三联随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的档案交当地劳动就业办公室
兹有xx同志,于二〇xx年xx月xx日被我单位录用,并签订年劳动合同。
因xxxx,根据《劳动合同法》第xx条xx项规定于二〇xx年xx月xx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以按规定发给x个月经济补偿金、x个月医疗补助费,特此证明。
(盖章)
二〇xx年xx月xx日
(劳动者姓名)________(劳动保障卡号:
__________),于年月进入本单位(劳动保障证号:
___________),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__款(款项摘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年月日与其终止□/解除□(两者“√”选其一)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六条解除的应选择:
□单位提出/□个人提出)。
如对本证明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
1、证明内容应该填写清楚、完整,不得涂改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中劳动者本人提出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此证明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劳动者本人,一份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其中非本市户籍人员选择回原籍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存入个人档案中的一份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劳动合同
终止或者解除部分部分条款选摘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姓名)____(劳动保障卡号:
),于年月进入本单位(劳动保障证号:
),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款(款项摘要:
),于年月日与其终止□/解除□(两者“√”选其一)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六条解除的应选择:
□单位提出/□个人提出)。
如对本证明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
1.证明内容应当填写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中劳动者本人提出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此证明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劳动者本人,一份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其中非本市户籍人员选择回原籍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存入个人档案中的一份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劳动者姓名)(劳动保障卡号:
),户籍为市区街道,于年月进入本单位(劳动保障证号:
),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款(款项摘要:
),于年月日与其终止□/解除□(两者“√”选其一)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六条解除的应选择:
□单位提出/□个人提出)。
如对本证明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第十二条
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1]?
编辑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文一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劳动者: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在签订本协议后即予以解除,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协议生效后全部予以终止。
第二条、薪酬、社保及经济补偿金
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甲方已履行用人单位全部义务,依法向乙方足额发放薪酬、办理社保及支付各种经济补偿金。
在签订本协议之后,乙方不得因劳动关系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三条、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
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甲乙双方已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乙方的社保由乙方自行接续办理。
第四条、保密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六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甲方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不能正常经营,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试用期合同),经双方表示同意;双方确认劳动关系于年月日解除;
二、乙方工资发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为止,在本协议生效日一次结清。
甲方确认乙方已完成所有工作交接。
三、根据《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保密条款及双方所签的《保密协议》的效力;
四、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同时解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年月(签字或签章):
年月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文三
甲方:
贵州湄窖酒业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劳动合同,工作年限月,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双方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20xx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结清以下款项:
a)甲方20xx年度月平均工资¥元。
b)根据《劳动合同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共计¥元,大写:
c)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资产损失赔款:
共计¥元。
3.甲方为乙方缴交社会保险金至20xx年12月31日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1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7.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书面通知“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指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二、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因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中对劳动者应予赔偿的损失作了具体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四、劳动者自动离职或不辞而别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应履行通知义务而未履行,自动离职或不辞而别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按《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默认分类2009-09-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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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2008-10-0920:
04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情况。
一、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3、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流程:
负责部门:
人力资源部
参与部门:
用人部门财务科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
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
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
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
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
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
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法定解除
(一)单位解除
1、过失性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过失性辞退的法定情形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流程:
负责部门:
人力资源科
参与部门:
用人部门财务科
(1)通知工会:
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
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工作交接:
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
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劳动合同解除:
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
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备案:
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证据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无过失性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过失性辞退的法定情形有: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流程:
负责部门:
人力资源科
协助部门:
工会用人部门财务科
(1)通知工会:
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
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提前通知:
人力资源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3)工作交接:
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
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和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
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
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经济性裁员(20人以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做了相关规定。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负责部门:
人力资源科
参与部门:
工会全体职工用人部门财务科
(1)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20人或占企业人数的10%)
(2)上报有关部门:
拟定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
(3)工作交接:
各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们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
在员工们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员工们的薪资和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
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们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
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劳动者解除
1、劳动者单方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只要员工依照法定的解除预告期书面通知公司即可解除合同。
流程:
负责部门:
人力资源科
协助部门:
用人部门
(1)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
(2)工作交接:
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
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劳动合同解除:
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按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索取赔偿:
如果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期限、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非必经流程)
(7)备案:
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劳动者随时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流程:
负责部门:
人力资源科
协助部门:
用人部门财务科
(1)【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根据法律规定不需事先告知的除外。
)
(2)工作交接:
具体由用人部门安排员工进行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
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及经济补偿;
(4)劳动合同解除:
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备案:
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约定解除
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当条件符合时,合同解除。
流程:
负责部门:
人力资源科
参与部门:
用人部门财务科
当约定情形发生时:
(1)工作交接:
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2)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
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时,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果有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
(3)劳动合同解除:
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并结清薪资、补偿,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4)出具离职证明: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5)备案:
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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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程序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的变更:
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劳动合同解除需要依据一定的程序进行,本文就为大家介绍了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仅供大家参考。
第三十四条在具备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的前提下,还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1.提前通知。
除了法定的职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解除、随时通知解除以及职工因严重过失无需通知解除的情况外,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2.征求意见。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同级工会。
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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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3.履行相关手续。
根据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情况,用人单位分别按有关规定履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发人事通知或命令。
任免权限在上级机关的应由上级机关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命令,由所在用人单位履行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手续。
(1)职工在路局管内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