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监测评估指标及评估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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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监测评估指标及评估方法

XX县“十三五”规划纲要

实施监测评估指标及评估方法

一、监测评估指标及责任分工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属性

权重

负责部门

经济发展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

预期性

6%

县统计局

人均生产总值增长速度

预期性

4%

县统计局

财政收入

预期性

5%

县财政局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

预期性

5%

县发改局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预期性

5%

县统计局

旅游接待人数

预期性

4%

县文体局

城镇化水平

预期性

4%

县住建局

科技教育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预期性

5%

县教育局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约束性

5%

县教育局

环境资源

耕地保有量

约束性

6%

县国土局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约束性

5%

县水务局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化学需氧量

二氧化硫

氨氮

氮氧化物

约束性

8%

(2%)

(2%)

(2%)

(2%)

县环保局

环境资源

能源消费

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约束性

6%

(3%)

(3%)

县发改委

森林增长

森林覆盖率

森林蓄积量

约束性

4%

(2%)

(2%)

县林业局

人民生活

城镇就业

城镇登记失业率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预期性

8%

(4%)

(4%)

县人社局

养老保险

城镇参加基木养老保险人数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

概率

约束性

8%

(4%)

(4%)

县人社局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约束性

2%

县人社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2%

县人社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2%

县卫生局

人口

约束性

4%

县计生委

注:

我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监测评估指标及权重表,参照市的做法,从经济发展、科技教育、资源环境、人民生活四个方面进行评估,其中约束性指标权重占52%,预期性指标权重占48%,与市权重占比一致。

在预期性指标中,取消了居民消费率、研究与实验经费支出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等5项指标。

二、单项指标监测评估方法

(一)经济总量指标

1.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速/人均生产总值增速

(l)指标定义。

指当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的比值,是反映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情况的重要指标。

(2)评估内容和权重。

评估2个子项指标,分别为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和经济增长速度两同步以及经济增长速度,分值分别为80分和20分。

两同步子项指标为定量评估指标。

通过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按城乡人口比例进行加权求和,得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然后与经济增长速度进行比较。

(3)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总量指标完成情况

评估指标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上半年

GDP增速(%)

人均GDP增速(%)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城镇人口(万人)

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

农村人口(万人)

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4)评估方法和结果

评估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两同步子项指标

80

指标分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城镇人口/总人口)+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农村人口/总人口)]/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其中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该子项指标分值≥O.9时,即视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实现同步,得分为80分;当指标分值

经济增长速度

子项指标

20

经济增长速度为预期性指标,实际增长速度达到8.5%,即可得满分20分;增长速度<8.5%时,得分=生产总值增速/8.5%×20。

评估结果

加总2个子项指标得分。

(负责部门:

县统计局)

2.财政收入

(l)指标定义。

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

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财政收入是衡量政府财力的重要指标。

(2)评估内容和权重。

根据我县《纲要》,财政收入主要评估两个子指标,分别为全部财政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两个子指标的评估方法相同,分值分别为50分、50分。

(3)指标完成情况。

财政收入指标

评估指标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上半年

财政收入(亿元)

财政收入增速(%)

财政收入年度计划(%)

财政收入占GDP比重(%)

(4)财政收入结构。

根据财政收入的结构情况给出定性评估,主要从财政收入中税收占比、服务业税收占比,支柱产业税收占比和高新技术产业税收占比等情况进行判断。

(5)评估方法。

分为定量和定性两部分,定量部分评估3个子项指标,分别是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增量、财政收入增速,分值分别为40分、20分、20分。

定性部分主要评估财政收入结构,分值为20分。

评估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年度计划

完成情况

40

完成年度计划得40分,未完成的按照(年度计划-实际完成)/年度计划×40扣分。

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增量

20

累计增量达到0.5个百分点得分为20分,未达到0.5个百分点的,按照比例得分,得分公式为:

得分=累计增量值/0.5×20。

财政收入增速

20

财政收入增速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得20分,否则按照比例得分,得分公式为:

得分=财政收入增速/全省财政收入增速×20。

财政收入结构

20

主要从税收占比、服务业税收占比、支柱产业税收占比和高新技术产业税收占比等情况进行判断。

评估结果

加总4个子项指标得分。

(负责部门:

县财政局)

(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l.指标定义。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2.指标完成情况。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单位:

亿元

评估指标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上半年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年度计划

增速

3.评估方法:

达到分年度计划目标得100分,未到达当年计划目标时,按照实际达到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例进行折算。

(负责部门:

县发改局)

(三)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l.指标定义。

指当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是评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优化程度的重要指标。

2.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服务业增加值及增速

单位:

亿元

市内各县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上半年

服务业增加值

服务业增加值占比

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服务业增加值

服务业增加值占比

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服务业增加值

服务业增加值占比

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服务业增加值

服务业增加值占比

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平泉县

XX县

隆化县

滦平县

3.评估方法和结果。

评估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增量

服务业增加值增量

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100

将市内各县按上述3个子项指标分别进行排序,完成较好的排名在前,完成较差的排名在后,将各子项指标排序的序号加总,经过标准化处理,形成初步得分。

计算公式:

初步得分=100-(我县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增量排名序号+我县服务业增加值增量排名序号+我县服务业增加值增速排名序号-3)

(负责部门:

县统计局)

(四)旅游接待人数

1.指标定义。

包括入境国际旅游者人数、和国内旅游者人数。

入境国际旅游者人数:

指来中国参观、访问、旅行、探亲、访友、休养、考察、参加会议和从事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宗教等活动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的人数。

不包括外国在我国的常驻机构,如使领馆、通讯社、企业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来我国常住的外国专家、留学生以及在岸逗留不过夜人员。

国内旅游者人数:

指我国大陆居民和在我国常住1年以上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离开常住地在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设施内至少停留一夜,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人数。

2.指标完成情况。

旅游接待人数

单位:

万人

评估指标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上半年

旅游接待人数

年度计划

增速

3.评估方法:

达到分年度计划目标得100分,未到达当年计划目标时,按照实际达到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例进行折算。

(负责部门:

县文体局)

(五)城镇化水平

1.指标定义。

指城镇化发展速度和质量的总体情况,是衡量经济发展、城乡结构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

2.评估方法:

达到分年度计划目标得100分,未到达当年计划目标时,按照实际达到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例进行折算。

各县城镇化率

单位:

%

省份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上半年

平泉县

XX县

隆化县

滦平县

……

3.评估方法和结果

评估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城镇化率

100

以我县现状城镇化率为基础得分,同时将我县城镇化率增幅与当年城镇化率增长最快县的增幅进行比较计算相对得分,加总得出子项指标得分。

计算公式:

得分=[城镇化率+(100%-城镇化率)×(本县城镇化率增加幅度/全市城镇化率最大增加幅度)]×100。

(负责部门:

县住建局)

(六)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1.指标定义。

不在校学习的16-59周岁人口中,初次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接受学历教育的平均年限。

2.指标完成情况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

%

评估指标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上半年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年度计划

增速

3.评估方法:

达到分年度计划目标得100分,未到达当年计划目标时,按照实际达到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例进行折算。

(负责部门:

县教育局)

(七)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1.指标定义。

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数(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中)占高中阶段教育学龄人口(15-17周岁)的比例,是反映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情况的核心指标。

2.指标完成情况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单位:

%

评估指标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上半年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年度计划

增速

3.评估方法和结果。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当年全省计划目标得100分,未达到当年计划目标时,按实际达到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例进行折算。

评估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高中阶段教育

毛入学率

100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划分为3档,<80%的最低起评分为75分,80%--90%的最低起评分为85分,≥90%的最低起评分为95分,以每档中增长率最低的为起评分,增长率最高的为上限分,其余的在起评分和上限分之间插值计分。

(负责部门:

县教育局)

(八)耕地保有量

1.指标定义。

指必须确保的耕地面积,是反映基本农业生产能力和农产品供给能力的关键指标。

2.指标完成情况

耕地保有量

单位:

千公顷

评估指标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上半年

耕地保有量

耕地保有量年度指标

3.评估方法。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等结果,采取自查、抽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县“十三五”耕地保有量指标进行评估。

4.评估结果。

调查结果≥下达指标的,得100分;调查结果<下达指标的,得0分。

(负责部门:

县国土局)

(九)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1.指标定义。

指工业按新水取用量计的用水量与工业增加值的比值,是反映工业用水效率提高的重要指标。

2.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单位:

%

评估指标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上半年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年度目标

3.评估方法。

确定我县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度目标,年度实际下降幅度达到或超过目标值得100分,未达到目标值的得分按比例进行计算(指标年度实际下降幅度/指标年度下降目标值×100)。

4.评估结果。

按评估方法计算得分。

(负责部门:

县水务局)

(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l.指标定义。

指报告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总量分别与基期相比的降低幅度。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是反映大气污染治理成效的主要指标,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减少是反映水污染治理成效的主要指标。

2.评估内容。

评估4个子项指标,分别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每个子项指标完成得25分,未完成得O分。

3.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完成情况

单位:

%

指标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上半年

化学需氧量

年度减排

年度减排目标

二氧化硫

年度减排

年度减排目标

氨氮

年度减排

年度减排目标

氮氧化物

年度减排

年度减排目标

4.评估方法和结果

评估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化学需氧量年度减排目标

完成情况

25

依据县政府批准实施,报省环境保护厅备案的减排总目标作为评估依据。

完成25分,未完成0分。

二氧化硫年度减排目标

完成情况

25

同上,完成25分,未完成0分。

氨氮年度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25

同上,完成25分,未完成0分。

氮氧化物年度减排目标

完成情况

25

同上,完成25分,未完成0分。

评估结果

加总4项子指标得分。

(负责部门:

县环保局)

(十一)能源消费

1.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1)指标定义。

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与基期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相比的降低幅度,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核心指标,也是反映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指标。

(2)评估内容。

评估2个子项指标,分别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分值分别为40分和60分。

(3)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单位:

%

评估指标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上半年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

万元GDP能耗降低计划目标

“十三五”累计完成进度

“十三五”节能目标进度目标

(4)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2017年我县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目标责任、结构调整、重点工程、节能管理、技术推广、经济政策、监督检查、县场化机制推广、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等9个方面。

(5)评估方法和结果。

评估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10

完成得10分,未完成0分。

“十三五”累计进度目标完成情况

30

完成得30分,超过进度目标适当加分,未达到按完成情况予以扣分,低于进度目标70%以下得0分。

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含以下9项)

60

共计60分。

#目标责任

(7)

工作完成较好的给予积极评估,完成不好的给予消极评估,并据此给出相应分值。

共计7分。

#结构调整

(7)

标准同上,共计7分。

#重点工程

(7)

标准同上,共计7分。

#节能管理

(7)

标准同上,共计7分。

#技术推广

(7)

标准同上,共计7分。

#经济政策

(7)

标准同上,共计7分。

#监督检查

(6)

标准同上,共计6分。

#县场化机制推广

(6)

标准同上,共计6分。

#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

(6)

标准同上,共计6分。

评估结果

合计,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负责部门:

县发改委)

2.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1)指标定义。

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与基期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相比的降低幅度,是反映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成效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2)评估内容。

评估3个子项指标,分别为目标完成、任务与措施、基础工作与能力建设,分值分别为50分、25分、25分。

(3)目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完成情况

单位:

%

评估指标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上半年

上半年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年度目标

“十三五”累计完成进度

“十三五”目标累计进度目标

(4)任务与措施。

2017年我县低碳试点示范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在低碳产业试验园区和低碳社区建设工作中,是否制定了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是否实施了跟踪评估,是否完成了年度任务。

(5)基础工作与能力建设。

主要包括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制定与落实、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评估制度建设、资金保障、组织领导和公众参与4项工作。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制定方面,是否将地区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纳入地区“十三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跟踪分析执行情况;排放核算与评估制度建设方面,是否按要求定期编制并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制定评估实施方案、开展年度评估、开展自我评估并及时提交报告;资金保障方面,是否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制定支持低碳试点示范的财税、金融政策;组织领导和公众参与方面,是否建立领导小组及部门分工机制、设立专职管理机构、开展公共机构低碳示范活动、广泛宣传绿色低碳理念。

(6)根据我县是否开展区域碳排放总量控制并实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情况进行评估。

(7)评估方法和结果。

评估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5

完成25分,未完成的按完成率乘权重计分。

“十三五”累计进度

目标完成情况

25

完成25分,进度目标每超出10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2分。

未完成的按完成率乘权重计分。

任务与措施完成情况

(含以下5项)

25

共25分。

#调整产业结构

(4)

以指标评估结果乘权重计分,共4分。

#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

(4)

以指标评估结果乘权重计分,共4分。

#调整能源结构

(4)

以指标评估结果乘权重计分,共4分。

#增加森林碳汇

(4)

以指标评估结果乘权重计分,共4分。

#低碳试点示范建设

(9)

共9分。

制定低碳试点示范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得3分。

实施跟踪评估,得3分。

完成年度任务,得3分。

基础工作与能力建设

(含以下4项)

25

共25分。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制定与落实

(3)

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纳入全县“十三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跟踪分析执行情况的,每项各得1分。

共3分。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评估制度建设

(9)

按要求定期编制并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得3分,制定评估实施方案、开展年度评估、开展自评估并及时提交报告的,每项各得2分。

共9分。

#资金保障

(9)

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制定支持低碳试点示范的财税、金融政策的,每项各得3分。

共9分。

#组织领导和公众参与

(4)

建立领导小组及部门分工机制、设立专职管理机构、开展公共机构低碳示范活动、广泛宣传绿色低碳理念的,每项各得1分。

共4分。

加分项

2

对开展区域碳排放总量控制并实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地区,加2分。

评估结果

合计,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负责部门:

县发改委)

(十二)森林增长

1.指标定义。

指森林的发育生长情况,是衡量生态环境质量、增加森林碳汇的重要指标。

2.指标完成情况

森林增长

评估指标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上半年

森林覆盖率(%)

森林覆盖率年度计划(%)

森林面积增加(万亩)

森林面积增加规划目标数(万亩)

造林任务完成(万亩)

造林任务完成年度计划数(万亩)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森林蓄积量年度目标(万立方米)

3.评估方法和结果。

评估2个子项指标,分别为森林增长目标完成情况和森林资源管护情况,分值分别为80分和20分,其中森林增长目标完成情况评估森林面积、增加造林任务、完成森林蓄积量三项,分值分别为20分、20分和40分。

评估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森林面积增加

20

森林面积增加按完成数占“十三五”规划目标数的比例计算得分,超额完成按满分计。

造林任务完成

20

以年度计划数为评估依据,按完成数占计划数的比例计算得分,完成或超额完成按满分计。

森林蓄积量

40

以森林蓄积增长情况为主,结合森林抚育经营任务完成情况、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情况和公益林管护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森林蓄积增长按完成数占“十三五”规划目标数的比例计算得分,最高40分计。

森林资源管护情况

(含以下4项)

20

定性评估指标。

#林地保护

(8)

重点考虑非法占地和毁林开垦两个方面,各占4分,根据年度监测情况进行评定。

#采伐管理

(4)

主要依据森林乱砍滥伐等情况进行评定。

#森林防护

(4)

依据森林灾害,包括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等进行评定。

#档案管理与

资源监测

(4)

根据重大非法占地案件、重大毁林开垦案件、重大乱砍滥伐案件、重大森林灾害案件的查处情况,以及森林资源档案更新和年度监测情况进行评定。

评估结果

加总4项子指标得分。

(负责部门:

县林业局)

(十三)城镇就业

由2个二级指标组成,分别为城镇登记失业率和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1.城镇登记失业率

(1)指标定义。

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扣除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港澳台及外方人员)、城镇单位中的不在岗职工、城镇私营业主、个体户主、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之和的比值,是反映城镇失业情况的重要指标。

(2)指标完成情况。

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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