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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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银行ⅩⅩ支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1.1.1为正确、高效处置行ⅩⅩ支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面临的突发事件,提高应对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连续性,制定本预案。

  1.1.2制定本预案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

  1.2适用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预防、预警和处置东阳市账户管理系统面临的突发事件。

  1.2.2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以下3种情况: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造成账户管理系统或其节点的崩溃。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造成可用人力资源短缺,严重影响账户管理系统或其节点的正常运行。

  (3)账户管理系统或其节点出现故障,恢复时间超过2个工作日。

  1.2.3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对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影响程度,突发事件划分为灾难事件、严重事件、一般事件3个等级。

  

(1)灾难事件是指不能正常办理部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且恢复时间超过2个工作日的突发事件。

  

(2)严重事件是指不能正常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但恢复时间在2个工作日以的突发事件。

  (3)一般事件是指灾难事件和严重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事件。

  1.2.4处置原则

  

(1)业务连续性原则:

在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连续处理。

  

(2)数据完整性原则:

在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数据的完整性。

  (3)效率性原则:

在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时,各项措施均应讲求经济效率,确保将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围。

  (4)可操作性原则:

在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时,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应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5)重要性原则:

在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时,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进行分级响应和处置。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机构设置

  ⅩⅩ支行支行成立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ⅩⅩ支行领导担任,成员由综合业务部、营业室有关人员组成。

  2.2机构职责

  2.2.1ⅩⅩ支行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本行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

  

(2)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辖区账户管理系统灾难事件、严重事件或一般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收集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

  (4)起草有关文件。

  (5)组织开展辖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告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2.2ⅩⅩ支行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银行领导小组)职责:

  

(1)及时向支行领导小组报告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

  

(2)执行支行领导小组发布的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组织本行及所属分支机构的账户管理系统应急处置。

  (4)组织本行及所属分支机构的账户管理系统应急处置演练。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机制

  3.1.1预防机制的定义

  预防机制是指在账户管理系统日常运行中,为防止因突发事件导致系统出现故障和崩溃,或者为在出现故障和崩溃时能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所预先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行动。

  3.1.2建立和完善备份机制

  账户管理系统业务人员以及技术支持人员实行AB角制。

  3.1.3建立和完善运行维护机制

  ⅩⅩ支行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运行维护主体和职责,确立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办公室负责账户管理系统的技术保障,技术保障人员定期对网络、硬件设备、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积极寻找解决办法。

  3.2预警机制

  3.2.1预警机制的定义

  预警机制是指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对账户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的预测、分析、评估和处置。

  3.2.2预警信息来源

  根据来源不同,预警信息分为系统运行异常信息和外部事件信息。

  

(1)系统运行异常信息是指账户管理系统在运行中,硬件设备、系统或应用软件、通讯网络等出现异常情况的信息。

  

(2)外部事件信息是指可能影响账户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信息。

  3.2.3预警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1)ⅩⅩ支行的业务人员和系统运行维护人员负责收集系统运行异常信息,并向本单位会计部门、综合业务部报告。

  

(2)ⅩⅩ支行领导小组负责收集外部事件信息,通知本单位会计部门、办公室,并报告上级领导小组。

  3.2.4预警分析与行动

  东阳辖各行领导小组应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评估。

对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由东阳辖各行领导小组通知有关单位加强预防,密切监测,并做好应急处置的有关准备。

 

  4报告、决策与指挥

  4.1报告

  人行东阳市支行和辖各商业银行的业务人员和技术运行维护人员应在发现突发事件后的第一时间将突发事件的详细情况向本单位支付结算部门、科技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

本单位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并按本办法的要求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

  4.1.1报告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2)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

突发事件的性质包括硬件故障、软件故障、网络故障、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

凡能说明突发事件原因的,应详细说明。

  (3)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等级。

说明突发事件对账户管理系统及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影响程度、影响围等。

  (4)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情况。

包括现场组织指挥、先期处置措施、系统修复等情况。

  (5)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说明。

说明本级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情况;需要上级协助的,应对需要上级协助事项进行详细说明;需启动上级应急方案的,应向上级提出申请。

  4.1.2报告程序

  4.1.2.1银行报告程序

  银行操作端发生突发事件的,由其账户管理系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向人行东阳支行领导小组报告。

  4.1.2.2人行领导小组报告程序

  对人民银行操作端、银行操作端发生的突发事件,人行东阳市支行领导小组应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并报告上一级领导小组。

  4.1.3报告要求

  

(1)报告应采取书面形式。

情况紧急的,应先行报告。

  

(2)报告容应客观、真实、全面,不得主观臆断。

  (3)报告应按本预案所附的模板填写,便于各级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4.2决策

  4.2.1决策原则

  

(1)划分事权,分级决策

  灾难事件的应急处置由总行领导小组决策;严重事件的应急处置由省领导小组决策,对无法处置的提请总行领导小组决策;一般事件的应急处置由人行东阳市支行领导小组决策,对无法处置的提请上一级领导小组决策。

  

(2)快速反应,研究对策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行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优先考虑组织技术力量对系统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恢复系统运行。

  (3)措施得当,果断决策

  突发事件导致账户管理系统在短时间难以修复的,各行领导小组应果断决策,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4.2.2决策程序

  人行东阳市支行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突发事件原因、影响,决策处置措施;对影响特别严重的,应组织专家会议研究,必要时提请上级领导小组决策。

  4.3指挥

  4.3.1领导小组决策后的应急处置指挥

  

(1)根据人行东阳支行领导小组的决策,领导负责向支行营业室、办公室、银行业金融机构传达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命令;指导和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业务和技术应急处置事宜;掌握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反映应急预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做好应急处置情况的报告工作。

  

(2)会计部门接到命令后,负责协调、指挥业务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收集、整理业务应急处置信息,上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业务应急处置预案。

  (3)办公室接到命令后,负责技术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并收集、整理技术应急预案处置信息,上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技术应急处置预案。

(4)各银行领导小组接到命令后,负责组织本行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人民银行领导小组反映应急预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做好应急处置情况的报告工作。

  (5)东阳市领导小组根据上报信息,分析并决策;确认应急处置结束时,发布结束命令。

  4.3.2领导小组决策后的应急处置指挥

  

(1)根据领导小组决策,领导小组负责向会计部门、办公室,以及辖银行领导小组传达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命令;指导和督促各级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业务和技术应急处置事宜;掌握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对会计部门、办公室,以及辖银行金融机构账户管理系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上报的应急处置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2)会计部门接到命令后,负责协调、指挥业务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收集、整理业务应急处置信息,上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业务应急处置预案。

  (3)办公室接到命令后,负责技术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并收集、整理技术应急预案处置信息,上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技术应急处置预案。

  (4)银行领导小组接到命令后,负责组织本行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人民银行领导小组反映应急预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做好应急处置情况的报告工作。

  (5)东阳市支行领导小组根据上报信息,分析并决策;确认应急处置结束时,发布结束命令。

  5应急处置

  5.1业务应急处置

  5.1.1一般事件的应急处置

  5.1.1.1银行操作端的应急处置

  银行操作端发生突发事件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按下列顺序进行应急处置:

  

(1)部分操作端发生突发事件的,到本系统其他操作端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

 

(2)全部操作端发生突发事件的,到人民银行操作端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

  5.1.1.2人民银行操作端的应急处置

  人行操作端发生突发事件时,按下列顺序进行应急处置:

  

(1)直接到辖其他银行操作端办理业务。

操作人员到本市其他银行操作端,使用自己的操作员代码、密码和本行经管的空白开户许可证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

  

(2)到邻近其他人民银行操作端办理业务。

操作人员其他人民银行操作端,使用自己的操作员代码、密码和本行经管的空白开户许可证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

  5.1.2严重事件的应急处置

  东阳辖所有银行不能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且预计在2个工作日可以恢复的严重事件,由东阳市领导小组发出公告,暂停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

  对于东阳市预计在2个工作日可以恢复的严重事件,按下列方式进行应急处置:

  5.1.2.1银行操作端的应急处置

  参照一般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5.1.2.2人民银行操作端的应急处置

  根据东阳市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到东阳市其他银行操作端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

  具体操作参照5.1.1.2应急处置。

  5.1.3灾难事件的应急处置

  在灾难事件发生期间,人民银行和开户银行采用手工方式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

开户银行对所有银行结算账户业务,都要抄列清单,并专夹保管相关资料。

人民银行对核准类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以及临时存款账户展期业务,要抄列清单,并专夹保管相关资料。

在灾难事件结束、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人民银行和开户银行应对手工处理的银行结算账户业务通过账户管理系统进行全面清理核实。

对于清理核实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应按照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1.3.1本地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应急处置

  

(1)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急处置

  ①开立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急处置

  开户银行对存款人提交的开立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抄列清单1式2份,连同开立申请资料一同报送人民银行。

存款人转开户的,开户银行还应递交存款人销户申请书。

人民银行对审核合格的,在清单上作出标注,同时填写“基本(临时、专用)存款账户核准通知书”,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并注明“应急专用”字样,连同1联清单交开户银行,另1联清单留存。

  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报送待核准开户数据,开户日期为“基本(临时、专用)存款账户核准通知书”上的日期。

人民银行核准通过的,打印开户许可证,并收回“基本(临时、专用)存款账户核准通知书”,并在开户申请书上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及经办人签章后交开户银行;不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书上签署不予开户的原因并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及经办人签章后,连同申请资料一并退还开户银行,同时收回“基本(临时、专用)存款账户核准通知书”。

  ②变更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急处置

  a.变更存款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开户银行将符合条件的存款人抄列清单1式2份,连同变更申请资料报送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对审核合格的,在清单上作出标注,同时填写“基本(临时、专用)存款账户核准通知书”,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并注明“应急专用”字样,连同1联清单交开户银行,另1联清单留存,同时收回原开户许可证。

  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报送待核准变更数据,开户日期为“基本(临时、专用)存款账户核准通知书”上的日期。

人民银行核准通过的,打印开户许可证,并收回“基本(临时、专用)存款账户核准通知书”。

  b.变更其他要素

  符合条件的,由开户银行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暂不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进行备案。

  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进行变更业务处理。

  ③临时存款账户展期的应急处置

  开户银行将符合条件的存款人抄列清单1式2份,连同展期申请资料报送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对审核合格的,在清单上作出标注,同时填写“基本(临时、专用)存款账户核准通知书”,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并注明“应急专用”字样,连同1联清单交开户银行,另1联清单留存,同时收回原开户许可证。

  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人民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办理临时存款账户展期业务,打印开户许可证,并收回“基本(临时、专用)存款账户核准通知书”。

  ④撤销核准类存款账户的应急处置

  开户银行将符合条件的存款人的撤销申请资料报送至人民银行。

审核合格的,由人民银行收回原开户许可证。

  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人民银行分支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办理撤销业务。

  

(2)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急处置

  符合条件的,由开户银行为其办理开立、变更、撤销手续,暂不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进行备案。

  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处理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业务,备案日期为账户实际开立、变更、撤销的日期。

  5.1.3.2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应急处置

  

(1)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急处置

  ①开立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急处置

  a.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急处置

  存款人除了向开户银行提交必须的开户申请资料之外,还应该递交未在本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承诺函。

  开户银行对存款人提交的开立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 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抄列清单1式2份,连同开立申请资料以及存款人承诺书一同报送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对审核合格的,在清单上作出标注,同时填写“基本(临时、专用)存款账户核准通知书”,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并注明“应急专用”字样,连同1联清单交开户银行,另1联清单留存。

  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分支行报送待核准开户数据,开户日期为“基本(临时、专用)存款账户核准通知书”上的日期。

人民银行核准通过的,打印开户许可证,并收回“基本(临时、专用)存款账户核准通知书”,并在开户申请书上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及经办人签章后交开户银行;不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书上签署不予开户的原因并加盖账户管理专用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及经办人签章后,连同申请资料一并退还开户银行,同时收回“基本(临时、专用)存款账户核准通知书”。

  b.其他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的应急处置

  参照本地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急处置。

  ②变更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急处置

  参照本地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急处置。

  ③临时存款账户展期的应急处置

  参照本地临时存款账户展期的应急处置。

  ④撤销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急处置

  参照本地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急处置。

  

(2)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应急处置

  参照本地备案类银行存款账户的应急处置。

  5.1.3.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急处置

  符合条件的,由开户银行为其办理开立、变更、撤销手续,暂不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进行申报。

  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进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申报。

  5.1.3.4久悬银行结算账户的应急处置

  在灾难事件期间,暂停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久悬业 务。

  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久悬业务。

  5.1.3.5银行结算账户年检的应急处置

  在灾难事件期间,暂停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办理银行结算账户年检业务。

  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办理银行结算账户年检业务。

  5.2技术应急处置

  5.2.1硬件故障

  当发生硬件故障时,可变更故障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设置。

  5.2.2网络故障

  人民银行部网络故障,可能导致工作站、客户端无法进行正常业务处理;城市金融网络故障,会导致商业银行无法进行账户的数据登记及查询等。

  排查故障原因,如果属于网络配置的问题,由网络管理员负责解决;如果属于网络设备的问题则更换网络设备,并通知设备供应商进行维修。

如果是部网络故障,更换网线、网卡、切换其他网络接口等进行排障。

如果是广域网故障,与网络服务供应商联系。

  5.2.3电源故障

  当发生电源故障时,可启用备用电源。

  当UPS设备发生故障时,立即办公室联系解决起用发电机。

  5.2.4环境故障

  当运行环境被破坏,应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到适宜环境。

  5.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东阳辖人民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采取必要预防措施,为系统关键岗位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生活条件,确保其人身安全。

同时,应立即做好启用关键岗位备份人员的准备工作,确保系统不间断运行和业务正常处理。

  5.4评估与恢复 突发事件结束后,东阳市领导小组应当对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进行评估和恢复。

  

(1)组织会计部门、办公室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

  

(2)对突发事件影响账户管理系统运行和账户业务处理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汇总。

  (3)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提出科学、合理、有效的改进措施。

  (4)对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及其日常工作进行相应补充完善,提高方案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

  (5)突发事件结束后,东阳市领导小组应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的结束命令,恢复业务正常处理。

  6应急保障

  6.1       组织保障

  东阳支行成立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应有业务和技术人员,并明确人员和联系方式。

  东阳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成立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其小组成员和联系方式应报送人民银行。

  6.2人员保障

  账户管理系统的关键业务及技术岗位应有备份人员,实行AB角制度。

  6.3制度保障

  东阳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的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办法。

应将应急处置实施办法报东阳市领导小组备案。

  6.4物资保障

  东阳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保障账户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的物资需求,设立应急资金,用于突发事件发生时系统的软、硬件采购、维修及日常维护。

  7应急演练

  东阳市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对东阳市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 处置开展演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每两年组织1次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8预案的管理与完善

  本预案根据东阳市账户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发展情况,按照加强系统管理,防系统风险的要求,结合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定期评审、更新。

  9附录

  9.1东阳市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报告模板

  ×××(单位)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报告

  报告人:

                   报告时间:

         

  突发事件一般性描述(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单位等):

  突发事件详细描述(包括性质、原因、影响程度、等级等):

  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已采取措施:

  拟采取措施:

  9.2东阳市账户管理系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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