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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离职管理制度

合同与离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用工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离职流程,确保公司及员工个人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合同及离职管理。

三、职责

3.1总经理室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控制机制,确保本制度的产生、修改、取消和管理的基本要求能够有效地执行。

3.2人力资源部

Ø负责制定、解释、修订本制度,负责员工合同的鉴定和离职手续的具体办理;

Ø离职员工信息与各类合同的归档、保管。

3.3各部门

Ø各部门主管应做好员工合同签订、与辞职员工的离职面谈及工作交接。

Ø各关联部门要做好离职手续办理各项工作。

四、合同管理

4.1合同签订原则

Ø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Ø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严格履行。

4.2合同类别及附件

Ø合同类别:

《聘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

Ø合同附件:

《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4.3合同签订规定

4.3.1新员工合同

Ø新进员工应在查验其与原单位已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其它能证明该员工与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Ø管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研发关键岗位、高层管理人员)。

Ø普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制胶、配料都关键岗位的人员还需签订《保密协议》。

4.3.2合同期限

公司员工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一般为1年,续签合同的期限根据岗位需要和个人表现确定:

Ø管理人员一般为1年,重要岗位2~4年。

Ø技术及技术管理岗位为2年,重要岗位2~5年。

Ø主管以上岗位续签或时间超过2年的,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

Ø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3.3劳动合同续签

Ø员工合同期满前1个月,人力资源部将《劳动合同续签/终止意见表》传给员工本人和用人部门。

Ø员工合同续签手续必须在上一个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妥。

4.4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Ø员工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由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处理。

Ø由公司出资进行学习培训(具体参见《培训管理制度》)或其它涉及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赔偿情形的员工,合同期内个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员工按国家有关法规及有关协议的规定向公司作经济赔偿。

如员工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对于违约的员工,公司保留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Ø如公司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员工经济补偿。

4.5合同争议的处理

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处理。

五、离职管理

5.1员工离职分类及管理

Ø个人原因自动辞职的;

Ø试用期内但发现不能胜任的;

Ø转正后合同期内因不合公司要求而被解雇的;

Ø公司战略调整的裁员离职。

5.1.1个人原因自动辞职的

Ø由离职人员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仅管理人员)及《辞职审批表》(分管理人员、普通员工两种),连同用人部门的《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Ø部门主管应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5.1.2试用期内但发现不能胜任的

试用期间,若发现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由所在部门填写《终止试用审批表》提出终止试用申请,并按流程进行审批。

5.1.3转正后合同期内因不合公司要求而被解雇的

Ø由用人部门编写一份有关被解雇人员情况的书面报告,报相关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审批。

如情况属实,且达到解雇的标准,则由人力资源部填写《提前解除劳动协议通知书》至用人部门及其个人。

Ø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详见《行为准则及奖惩手册》)如严重过失、刑事犯罪、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公司将立即开除,并要求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及保留起诉权力。

5.1.4公司因经营需要战略性裁员的员工离职

为促进公司人才流动与更新,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战略目标,公司可视情形进行一定比例的裁员。

5.2离职通知

所有劳动合同的解除,都需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个人,为保证后续工作的开展,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对辞职通知作如下规定(考虑到人才培养和适才适岗,员工离职可先由原部门领导填写《员工退工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岗位情况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其他岗位,若没有合适岗位或其能力难以符合新岗位,则按规定的离职手续办理):

5.2.1员工方面提出离职

Ø管理人员提出离职须提前30天通知公司。

财务、研发、审计、采购、营销、设计、行政中的关键岗位等须提前60天,部门主管(包括各厂长)以上级别员工,须提前90天。

对于关键岗位和主管级以上的岗位,公司需对其进行必要的离职审计。

Ø普通人员提出离职须提前15天。

关键岗位如制胶、配料等,特殊工种如锅炉工、叉车司机、电工、金工等须提前30天。

Ø其它未列明情况详见附件《劳动合同书》。

5.2.2公司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Ø合同期满或战略性裁员,公司需提前30天向不再续签管理人员发出书面通知,普通人员需提前15天;

Ø对于不能胜任本职位或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提前15天向员工出具书面通知。

5.3离职程序

5.3.1离职通知提交(具体见5.2离职通知)

5.3.2离职面谈

Ø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要对所有离职人员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的原因,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Ø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5.3.3离职手续办理

Ø本部门

a)离职岗位的工作交接及安排

b)审核并确认离职员工移交工作全部完成:

☐未办或正在办理的工作的交接

☐保管软盘光盘等电脑信息目录

☐办公书籍、印章、锁匙

☐办公设备如电脑及笔记本电脑等其他工具交接

☐收回所有业务帐号

☐通知与之有业务联系的客户

Ø后勤管理

a)收回宿舍钥匙

b)水电费结算

c)宿舍押金的退还

Ø财务统计部

d)各类借款、发票结算、罚款

e)工资、赔偿金、押金的发放

Ø法务部

a)审核合同违约、培训合同违约及经济赔偿结算的合法性

b)编制、审核所有合同

ØIT管理部

a)公司邮箱的取消

b)公司远程办公帐号的取消

Ø人力资源部

f)审核并确认离职员工的行政物品移交完成

g)门卡、工作牌、手机、呼机回收

h)负责确定合同违约、培训合同违约及经济赔偿金额,工资结算

Ø办公室、董事长

负责离职人员的最终审批。

5.4离职办理注意事项

Ø离职人员需细心保存好工作档案及文件,并认真指导继任人,不得恶意破坏及销毁工作档案及文件,否则将依法严肃处理。

Ø离职员工不能亲自办理离职结算手续时,需填写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办结算手续。

5.5离职后续工作

Ø在离职人员已完全办理好离职手续的情况下,人力资源部应向离职人员提供《离职证明》,用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

Ø人力资源需及时建立离职员工档案,做好与离职人员定期交流、联系。

六、执行

6.1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如今后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6.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及解释,经董事长审批签发。

6.3本程序自2006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七、附件(合同样本及相关表格)

7.1合同样本及附件

《聘用合同书》

《劳动合同书》

《保密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

7.2相关表格

HR-006-01:

《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

HR-006-02: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HR-006-03:

《员工退工通知单》

HR-006-04:

《辞职审批表(管理人员)》

HR-006-05:

《辞职审批表(非管理人员)》

HR-006-06:

《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

HR-006-07:

《终止试用审批表》

HR-006-08:

《提前解除劳动协议通知书》

HR-006-09:

《离职证明》

合同样本

聘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立劳动(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月。

二、岗位职责

1、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担任工作。

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甲方因机构变动或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乙方应服从变更。

3、乙方应做好本职工作,提高职业技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设施,保证乙方正常、安全地开展工作。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甲方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若有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的工资分配形式,按甲方规定执行。

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货币形式按月付给乙方工作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2、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服从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的指挥和管理。

2、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按不同情况给予乙方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到解聘。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续订

1、下列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可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部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照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已修改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聘用合同期满或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续订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续订后的聘用合同应及时到签证部门办理签证手续。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如甲方生产、经营、技术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在甲方濒临破产的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符合裁员条件裁减人员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2、3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在聘用合同期内,甲方工作确实不能离开的;

(2)乙方系甲方出资聘用或培训,且同甲方另订有协议,不符合协议有关规定的;

(3)乙方在甲方担任重点工作任务而未完结或乙方系签有其他未了结的合同的技术、经营骨干。

7、除本条第5款外,乙方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应继续履行聘用合同并按照乙方在合同中断期间造成经济损失金额的%进行赔偿。

2、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的%进行赔偿,并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甲方有规定的,按甲方规定执行。

如无规定的,培训费的计算:

按乙方培训后的服务期五年内计算每年递减20%,服务期满五年的,不再收培训补偿费用。

九、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会同常熟市人才服务中心做好乙方的年度考核以及转正定级、档案工资晋级等工作。

十、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

十二、合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常熟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任何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之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送常熟市人才中心签证;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一份。

2、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机构(章):

鉴证人(签名):

年月日

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在平等自愿的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作。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如违反,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按排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规定。

应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体健康。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对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一、甲方必须每月结算乙方工资并加以公布

二、工资报酬按下列第()款执行

1、甲方按本单位规定核发乙方工资每月元。

2、甲方按产品计件单价和完成定额,核算乙方的计件工资,经协商乙方同意每月按应发工资额的%发给工资,余额年终况现。

3、经协商乙方同意隔月发放工资。

4、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5、无论何种形式,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

2.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1、对于实行包吃包住的,乙方如中途离厂,必须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按每天元的标准承担食宿费。

2、对于实行计件制的企业,各种款式的工价必须在天内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发到职工处。

3、

4、

九、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十、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附件包括。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协议(内部员工)

甲方:

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常熟市隆力奇生物工业园

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财务秘密达成如下保密协议:

一、甲方规定乙方保密以下内容:

1、隆力奇系列产品的制作方法、技术、配方、数据、程序、设计、工艺;

2、ISO14001有关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

3、原材料货源情况及客户资料;

4、隆力奇系列产品新品开发方法及方向;

5、招投标文件;

6、经营销售策略及客户资料;

7、其他经甲方或甲方的下属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

8、所有甲方的财务数据、审计内容以及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等商业秘密。

二、乙方愿意依据甲方《保密协议》规定执行,严守保密义务。

三、甲方的文件资料,若非甲方业务需要,乙方不得私自带出公司。

关于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计算机软件信息资料,乙方不得通过电子邮件、公司远程网、Internet网发送、传播出去。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职或在离职后三年之内,不得为了自己或他人之利益,直接或间接泄露甲方前述商业秘密(即以告知、交付、传播等其他方式转移使用受甲方雇用期间内所知悉或持有的前述甲方商业秘密于第三人)。

五、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乙方除应赔偿甲方所受之损失外,并应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

并退回甲方给付的所有保密费。

六、如乙方严守甲方商业秘密,则甲方支付乙方保密费30元/月。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年。

八、如发生纠纷,双方约定在常熟市人民法院诉讼维权。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竞业限制协议(参考样本)

甲方:

(企业)                    营业执照码:

乙方:

(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1 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1.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补偿费的金额。

补偿费的支付:

,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三、违约责任

    3.1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  ]倍。

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3.2 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常熟市人民法院裁决。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HR-006-01

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

  你与公司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到期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决定与你续签至年月日。

请你于年月日前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逾期未能续签的,视合同到期自动离职。

特此通知。

                                                                    

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年月日发出的《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

    被通知方:

    年月日

HR-006-02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你与公司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到期限,公司决定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

请你于年月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年月日发出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被通知方:

    年月日

                                                                    

HR-006-03

员工退工通知单

公司人力资源部:

兹有同志,为我部门岗位员工。

由于□试用期不合格□个人原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部门人员精减□其它原因,已不适合再在我部门继续工作,申请退回人力资源部重新安排。

直接领导签字确认:

年月日

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年月日

总经理签字确认:

年月日

HR-006-04

离职审批表(管理人员)

姓名

部门

岗位

学历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

籍贯

进司日期

毕业院校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邮编

离职

原因

签名:

原部门

意见

签名:

后勤

意见

签名:

出纳

意见

签名:

财务审核

意见

签名:

财务结算

意见

签名:

法务部

意见

签名:

IT管理部意见

签名:

人力资源部意见

签名:

办公室

意见

签名:

总经理

意见

签名:

董事长

意见

签名:

1、离职人员应在每个部门办清手续后才能离职,凡公司发的公用财物,如手机、小灵通等均应移交清楚,各类需归还的资料应移交清楚;

2、由总经理负责的体系中所有管理人员离职必须先经过总经理审批,其他部门成员可直接报董事长审批。

HR-006-05

离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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