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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业状况分析报告

 

2018年中国就业状况分析报告

 

目录

一、2016年就业发展基本状况4

(一)就业规模继续扩大,增速下降4

1.就业总量保持增长,规模增速下降速度加快4

2.城镇新增就业量依然较高,登记失业率达到多年来最低水平5

3.农民工总量继续扩大,增长速度加快7

(二)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分布更趋合理7

1.三次产业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持续增加7

2.城乡就业结构持续改善,城镇就业人员占比进一步提高8

(三)就业报酬继续稳步增长,增长格局有所变化9

1.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继续保持增长9

2.农民工收入增幅下降10

3.行业工资增长变化较大11

二、2016年就业工作的基本进展情况12

(一)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平稳推进13

1.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仍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13

2.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促进农村贫困人口就业脱贫14

3.积极推进其他重点群体就业15

(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16

1.出台创业创新政策,为创业带动就业创造良好政策环境16

2.创业带动就业数量增加17

(三)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18

1.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18

2.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18

三、2017年中国就业形势展望20

(一)抓好重点群体就业依然是解决就业总量压力的首要任务20

(二)推进资源重组和相关改革仍旧是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关键所在21

 

图表目录

图表12012~2016年全国就业总量及增长率5

图表22012~2016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

图表32012~2016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6

图表42012~2016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及登记失业率7

图表52012~2016年农民工总量、外出农民工数及总量增长率7

图表62012~2016年三次产业就业结构分布情况8

图表72012~2016年城乡就业结构分布情况9

图表82012~2016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

图表92012~2016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速10

图表102012~2016年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及增速11

图表11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分行业年平均工资及增速12

图表122013~2016年全年新登记企业数和增长率17

 

2016年,中国就业局势总体平稳,就业规模继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报酬继续稳步增长。

就业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重点群体就业平稳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强。

面对未来的经济发展,抓好重点群体就业依然是解决就业总量压力的首要任务,推进资源重组和相关改革仍是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关键所在。

一、2016年就业发展基本状况

2016年,中国就业局势总体平稳,就业总量保持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报酬继续稳步增长。

(一)就业规模继续扩大,增速下降

1.就业总量保持增长,规模增速下降速度加快

2016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60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2万人。

2012~2016年,就业总量逐年增长,从76704万人增加到77603万人,增加了899万人,年均增加224.75万人。

然而从增长率来看,2012~2016年就业总量增长率一直处于低位区间且呈现下降趋势,就业总量增长率从2012年的0.37%下降到2016年的0.20%,下降了0.17个百分点,尤其是从2014年开始就业总量增长率下降速度加快,2015年、2016年合计下降了0.16个百分点。

图表12012~2016年全国就业总量及增长率

资料来源:

历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城镇新增就业量依然较高,登记失业率达到多年来最低水平

2016年,城镇就业人员4142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18万人,城镇新增就业1314万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社部”)发布的数据,2013~2016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分别高达1310万人、1322万人、1312万人、1314万人,连续四年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累计城镇新增就业超过5200万人。

图表22012~2016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资料来源:

历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分别为554万人和169万人,比2015年分别减少13万人和4万人。

图表32012~2016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资料来源:

历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2~2016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分别为917万人、926万人、952万人、966万人和982万人,登记失业率大致稳定在4.1%左右的较低水平。

2016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到4.02%,达到多年来的最低水平。

图表42012~2016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及登记失业率

资料来源:

历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3.农民工总量继续扩大,增长速度加快

2016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8171万人,其中,本地农民工11237万人,外出农民工16934万人。

2012~2016年,农民工总量和外出农民工人数持续增加。

农民工总量从26261万人增加到28171万人,增加了1910万人,平均年增加477.5万人。

外出农民工数量从16336万人增加到16934万人,增加了598万人,平均年增加149.5万人。

从农民工总量增长率来看,呈现先降后增态势,2012~2015年从3.89%下降到1.28%,2016年又增加到1.53%。

图表52012~2016年农民工总量、外出农民工数及总量增长率

资料来源:

历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二)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分布更趋合理

1.三次产业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持续增加

2016年,全国就业人员中一、二、三产业就业人员分别为21496万人、22350万人、33757万人。

与2012年三次产业就业人员相比,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减少4277万人,年均减少1069万人;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减少892万人,年均减少223万人;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增加6067万人,年均增加1517万人。

2012~2016年,我国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逐年下降,第二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稳中有降,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显著增加。

目前,我国三次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已从2012年的33.6∶30.3∶36.1转变为2016年的27.7∶28.8∶43.5。

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下降5.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下降1.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提高了7.4个百分点。

可以看到,第三产业就业人员连续5年较大幅度提升,已成为吸纳就业的绝对主力。

图表62012~2016年三次产业就业结构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

历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城乡就业结构持续改善,城镇就业人员占比进一步提高

2016年,我国城镇就业人员41428万人,乡村就业人员36175万人。

与2012年相比,城镇就业人员增加了4326万人,年均增加1081.5万人;乡村就业人员减少了3427万人,年均减少856.75万人;城乡就业结构从2012年的48.4∶51.6调整为2016年的53.4∶46.6。

图表72012~2016年城乡就业结构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

历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三)就业报酬继续稳步增长,增长格局有所变化

1.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继续保持增长

2016年,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67569元和42833元,比2015年分别增长8.9%和8.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分别为6.7%和6.0%。

总体来看,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

从2012~2016年各年的工资水平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与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后者不到前者的65%。

从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整体而言,城镇私营单位的年均增速持续下降。

具体来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0.1%;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1.8%,高于城镇非私营单位1.7个百分点。

但是,城镇私营单位的工资增幅逐年下降,从2012年的17.1%下降到2016年的8.2%。

图表82012~2016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资料来源:

历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图表92012~2016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速

资料来源:

历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农民工收入增幅下降

2016年,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275元,比上年增长203元,增长6.6%。

2012~2016年,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290元增加到3275元,增加了985元,年均增加246元;增长速度整体呈下降趋势,由2012年的11.8%下降到2016年的6.6%,下降了5.2个百分点。

图表102012~2016年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及增速

资料来源:

历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3.行业工资增长变化较大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下,我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对相关行业工资增长产生了明显影响。

以城镇非私营单位为例,2016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为122478元,排名各行业门类首位,排名第二的是金融业,平均工资为117418元,排名第三的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为96638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首次超过金融业,居行业首位。

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增速最高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增长率为13.9%,其次是教育,增长率为11.9%,再次是卫生和社会工作,增长率为11.7%。

增速最低的行业是采矿业,增长率为1.9%,倒数第二的是金融业,增长率为2.3%,倒数第三的是农、林、牧、渔业,增长率为5.2%。

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有6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部分去产能行业企业效益改善,工资增长情况有所好转,例如,采矿业由2015年下降3.7%转为2016年增长1.9%。

图表11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分行业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单位:

元,%

行业

2015年

2016年

名义增长率

全国平均

62029

67569

8.9

农、林、牧、渔业

31947

33612

5.2

采矿业

5944

60544

1.9

制造业

55324

59470

7.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8886

83863

6.3

建筑业

48886

52082

6.5

批发和零售业

60328

65061

7.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8822

73650

7

住宿和餐饮业

40806

43382

6.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2042

122478

9.3

金融业

114777

117418

2.3

房地产业

60244

65497

8.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2489

76782

5.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9410

96638

8.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3528

47750

9.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4802

47577

6.2

教育

66592

74498

11.9

卫生和社会工作

71624

80026

11.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2764

79875

9.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2323

70959

13.9

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局网站。

二、2016年就业工作的基本进展情况

2016年作为“十三五”开局之年,是中国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和转型期的关键之年。

虽然面对经济下行、经济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的双重压力,2016年就业工作还是逆势突围,取得了显著成效。

重点群体就业平稳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强。

(一)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平稳推进

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为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继续推进,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成效明显,就业援助和就业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强。

1.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仍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6年,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加大、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的情况下,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部门采取了应对措施。

第一,加强政策引导,出台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完善精准帮扶措施,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调动各方力量,继续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动机制。

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起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加强部门协同,注重信息共享,实现工作对接,在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等五个方面采取行动,从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第二,提升在校大学生就业能力。

与法国政府确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千人实习生计划协议的实施方案》,选派大学生到法国实习。

第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就业。

例如,实施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等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

第四,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各类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举办了“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第十四届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春秋两季的“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等,还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举办了多场全国性网络招聘活动,持续为尚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和求职指导,此外,专门针对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举办了网络招聘活动。

第五,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军动〔2016〕41号),要求有针对性地动员尚未就业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

2.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促进农村贫困人口就业脱贫

2015年中到2016年底,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文件,明确提出采取税费减免等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同时还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

2016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又下发通知,提出采取资金支持、创业培训等措施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11月底,国办再次发文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从而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在促进农村贫困人口就业脱贫工作方面,2016年、2017年继续在全国开展“春风行动”,通过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为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免费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相应的政策扶持。

2016年4~6月在湖南、广东两省开展劳务协作试点,探索建立湖南和广东之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扶贫部门之间的工作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2016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8号),决定在全国组织千所左右省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

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71号),要求通过帮助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在“十三五”时期帮助1000万人脱贫。

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19号),要求各地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通过加强劳务协作、技能培训促进就地就近就业、稳定就业、技能就业,从而带动贫困人口脱贫。

3.积极推进其他重点群体就业

第一,针对去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问题,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系统力量,缓解东北等困难地区就业压力。

先后出台了《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32号)、《关于实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52号)、《关于开展东北等困难地区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6号)等文件。

在去产能任务重、停产职工多、失业风险上升的重点城市和企业,加强人才援助,提升劳动者技能,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动员群团组织力量,搭建政企合作平台,多措并举,帮扶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停产停工企业职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第二,促进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组织实施了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建立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妇联组织的家政服务培训协作机制。

2016年底,针对零就业家庭、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等,在全国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

(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1.出台创业创新政策,为创业带动就业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2016年初,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充分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潜能作为2016年重点工作之一。

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促进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系统部署双创示范基地和支持平台的建设工作。

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指出创业投资是实现技术、资本、人才、管理等各项创新要素与创业企业进行有效结合的投融资方式,是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

2.创业带动就业数量增加

随着中央和地方各项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实施,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有力地促进了创业主体数量的增加。

到2016年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8705.4万家,全年新设市场主体1651.3万家,同比增长11.6%。

新登记企业保持较快增长势头,2016年全年新登记企业552.8万家,同比增长24.5%;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达1.51万家,同比增长25.8%。

图表122013~2016年全年新登记企业数和增长率

资料来源:

国家工商总局历年数据。

作为创业主体的个体私营经济、小微企业,在吸纳就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2016年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实有3.1亿人,比2015年增加2782.1万人,增幅达10%。

其中,第三产业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实有2.3亿人,占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总数的74.2%。

小微企业活跃度不断提升,新设小微企业中85.8%的为初次创业小微企业,周年开业率达70.8%,近八成开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带动就业作用发挥得更为显著。

(三)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2016年,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职业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1.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

第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159号),提出打造系统省级集中、信息全国共享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平台。

第二,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公开。

推动以“互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在就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推进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全程信息化,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通过“互联网+人社”加快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工作效能进一步增强。

2.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

第一,管理制度优化发展,服务流程进一步简化。

出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对公共就业服务进行规范和管理。

出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9号),提出要依法规范实施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市场监管基础建设,积极推进社会协同共治。

在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中试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规范、引导各服务机构依法诚信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切实解决流动人员存档过程中的问题,下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要求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公开,促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便民利民,规范收费行为,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

第二,公共就业服务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强。

例如,紧密结合各类创业群体的创业培训需求,健全完善创业培训体系,充分发挥优质培训资源作用,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推进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工作。

针对青年创业举办了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例如,开展了“双创活动周”,举办了“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

第三,继续关注市场供求变化情况。

中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中心通过在我国多个城市对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发布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并发布全国十大城市岗位需求和求职排行榜。

第四,建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例如,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方面,2016年5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筹建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中国烟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1月,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正式挂牌。

在创业平台建设方面,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各类创业孵化机构和平台,构建包括大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客等在内的、多方协同的新型创业创新机制。

深入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6年下半年认定了第三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三、2017年中国就业形势展望

2017年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高校毕业生持续增加,化解过剩产能导致的职工分流,人和岗位不匹配的“招工难、就业难”并存等问题,使就业继续承受较大的总量压力,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也将继续凸显。

(一)抓好重点群体就业依然是解决就业总量压力的首要任务

从供给方面来看,未来新增就业总量加大,给就业带来巨大压力。

2017届全国高校毕业生预计达795万人,人数超过历年之最,未来几年高校毕业生数量还会进一步增加。

与此同时,农村转移劳动力规模庞大,2017年,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将继续增加,2017年第二季度末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同比增加了364万人,增长2.1%。

预计2017年城镇需要安排的新增就业人员将超过1500万人。

为了应对就业总量压力带来的挑战,必须继续抓好以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为代表的重点群体的就业。

一是坚持继续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

以就业促进、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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