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勘察记录员必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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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勘察记录员必备).doc

岩土工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

前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及岩土工程勘察行业一系列相关规范的颁布,对岩、土的鉴定和编录提出了新的规定,描述内容和精度要求也更加严格,公司原编制的工程地质勘察岩土现场描述规程,已经不能满足现今野外工作的需要。

为了推行和适应现行国家标准,统一规范我院野外描述的程序和内容,指导岩土工程勘察基础工作,保证取得第一手资料的详实、准确、可靠,特编制本技术规程。

本规程由总则、岩石描述、碎石土描述、粘性土及粉土描述、特殊土描述和附录等章节组成。

内容主要包括描述员的工作职责和常见岩土的鉴定描述要点。

岩土工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

目次

1总则…………………………………………………………1

1.1一般规定……………………………………………2

1.2量尺记录………………………………………

1.3取样与测试……………………………………………

1.4地下水…………………………………………………

1.5探井验收及编录………………………………………

2岩石描述………………………………………………………

2.1一般规定………………………………………………

2.2岩石的鉴定与描述………………………………………

3碎石土描述………………………………………………

3.1一般规定………………………………………………

3.2碎石土的鉴定与描述………………………………………

4砂土描述……………………………………………

4.1一般规定………………………………………………

4.2砂土分类与描述………………………………………

5粉土描述

5.1一般规定………………………………………………

5.2粉土的鉴定与描述…………………………………

6黏性土描述……………………………………………………

6.1一般规定………………………………………………

6.2粘性土的鉴定与描述…………………………………

7特殊性岩土描述……………………………………………………

7.1湿陷性土…………………………………

7.2红粘土…………………………………

7.3软土…………………………………

7.4混和土…………………………………

7.5填土…………………………………

7.6多年冻土…………………………………

7.7膨胀岩土…………………………………

7.8盐渍岩土…………………………………

7.9风化岩和残积土…………………………………

7.10污染土…………………………………

附录A

附录B现场记录表

附录C触探试验记录表

ccgec

岩土工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野外描述是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基础内容之一,应客观反映所揭露的地层属性和层位的分布,正确记录描述岩土对象的形状、特征及包含物等,为内业资料分析整理提供准确完整的第一手资料。

1.1.2从事现场描述的人员为描述员,应持证上岗。

一般由具有工程地质专业技术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包括在职和退休技术人员),其他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应通过本院统一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颁发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1.1.3以我院名义从事的描述员工作,必须使用院统一的记录纸和相应的表格标签。

描述记录一律使用铅笔,不得用橡皮擦拭,需要改正时,可将更改内容划一横杠,把正确内容在旁边写出。

土(岩、水)样标签或回次卡可使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

1.1.4记录应在钻探进行或井探过程中同时完成,记录内容应包括岩土描述、地下水观测及钻进过程记录。

记录表应符合附录B、附录C的要求。

1.1.5钻探现场记录表的各栏均应按钻进回次逐项填写。

在每个回次中发现变层时,应分行填写,不得将若干回次,或若干层合并一行记录。

野外描述应内容齐全,所有记录栏目都要留有印记,不得出现漏项,严禁事后追记,注意保持记录的整洁。

一个钻孔(探井)描述完成后,描述员首先进行自查,确认无误后,在相应的责任栏上签字,及时送交项目技术负责人。

现场记录不得誊录转抄,误写之处可以划去,在旁边作更正,不得在原处用橡皮擦拭涂抹修改。

1.1.6岩土定名应符合现行岩土工程分类标准的规定。

描述术语及记录符号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鉴定描述以目测、手触方法为主,可辅以部分标准化、定量化的方法或仪器(包括袖珍贯入仪、点荷载仪、孟塞尔色标、砂土粒度样模等)。

1.1.7关于钻进过程的记录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使用的钻进方法、钻具名称、规格、护壁方式等;

钻进的难易程度、进尺速度、操作手感、钻进参数的变化情况;

孔内情况,应注意缩径、回淤、地下水位或冲洗液位及其变化等;

取样及原位测试的编号、深度位置、取样工具名称规格、原位测试类型及其结果;   

钻探施工时间,岩芯采取率、RQD值等;

其它异常情况。

1.1.8钻探成果

  钻探成果应包括下列各项:

  野外描述记录;

  岩土芯样;

1.1.9野外作业开展之前,技术负责人应向包括描述员在内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说明该工程技术要点,施工条件和注意事项,预计的勘探点深度和数量,取样和测试要求等,并将收集了解到的场地地层、地下水等情况进行必要的介绍。

在现场描述过程中,描述员如发现异常(如遇溶洞、人防或特殊地层等),应及时把情况反馈给技术负责人。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勘探孔,每回次应完整保留孔内取得的岩土样品,并填写回次卡,标明样品的名称和回次深度,按先后顺序存放在岩芯盒中,终孔后,经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放弃。

1.2钻探知识 

1.2.1钻孔规格

  1.2.1.1钻孔口径和钻具规格应按附录A选用。

 1.2.1.2钻孔口径应根据钻探目的和钻进工艺确定。

采取原状土样的钻孔,口径不得小于108mm,仅需鉴别地层的钻孔,口径不宜小于36mm;在湿陷性黄土中,钻孔口径不宜小于150mm。

 1.2.1.3深度超过100m的钻孔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钻孔包括定向钻进、跨孔法测量波速,应测斜、防斜,保持钻孔的垂直度或预计的倾斜度与倾斜方向。

对垂直孔,每50m测量一次垂直度,每深100m允许偏差为±2°。

对斜孔,每25m测量一次倾斜角和方位角,允许偏差应根据勘探设计要求确定。

钻孔斜度及方位偏差超过规定时,应及时采取纠斜措施。

1.2.2钻进与护壁

 1.2.2.1钻进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要求鉴别地层和取样的钻孔,均应采用回转方式钻进,取得岩土样品。

遇到卵石、漂石、碎石、块石等类地层不适用于回转钻进时,可改用振动回转、冲击等方式钻进。

  

(2)在地下水位以上的土层中应进行干钻,不得使用冲洗液,不得向孔内注水,但可采用能隔离冲洗液的二重或三重管钻进取样。

  (3)钻进岩层宜采用金刚石钻头。

对软质岩石及风化破碎岩石应采用双层岩芯管钻头钻进。

需要测定岩石质量指标RQD时应采用外径75mm的双层岩芯管钻头。

(4)在湿陷性黄土中应采用螺旋钻头钻进,亦可采用薄壁钻头锤击钻进。

操作应符合“分段钻进、逐次缩减、坚持清孔”的原则。

  1.2.2.2对可能坍塌的地层应采取钻孔护壁措施。

在浅部填土及其它松散土层中可采用套管护壁。

在地下水位以下的饱和软粘性土层、粉土层和砂层中宜采用泥浆护壁。

在破碎岩层中可视需要采用优质泥浆、水泥浆或化学浆液护壁。

冲洗液漏失严重时,应采取充填、封闭等堵漏措施。

  1.2.2.3钻进中应保持孔内水头压力等于或稍大于孔周地下水压,提钻时应能通过钻头向孔底通气通水,防止孔底土层由于负压、管涌而受到扰动破坏。

  1.2.2.4预计采取原状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钻孔,应按《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及其它相应的测试标准的规定钻进。

1.2.3采取鉴别土样及岩芯

  1.2.3.1在土层中采用螺旋钻头钻进时,应分回次提取扰动土样。

  回次进尺不宜超过1.0m,在主要持力层中或重点研究部位,回次进尺不宜超过0.5m,并应满足鉴别厚度小至20cm的薄层的要求。

  1.2.3.2在水下粉土、砂土层中钻进,当土样不易带上地面时,可用对分式取样器或标准贯入器间断取样,其间距不得大于1.0m。

  取样段之间则用无岩芯钻进方式通过,亦可采用无泵反循环方式用单层岩芯管回转钻进并连续取芯。

 1.2.3.3在岩层中钻进时,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岩芯管长度,在软质岩层中不得超过2.0m。

岩芯采取率应逐次计算。

完整岩层岩芯采取率不宜小于80%;破碎岩层的岩芯采取率不宜小于65%。

  对需要重点研究的破碎带、滑动带,尚应根据工程要求提高取芯率,必要时尚应进行定向连续取芯。

  1.2.3.4钻进过程中各项深度数据均应丈量获取,累计量测允许误差为±5cm。

1.2.4地下水观测

  1.2.4.1钻进中遇到地下水时,应停钻量测初见水位。

为测得单个含水层的静止水位,对砂类土停钻时间不少于30min;对粉土不少于1h;对粘性土层不少于24h。

并应在全部钻孔结束后,同一天内量测各孔的静止水位。

水位量测可使用测水钟或电测水位计。

水位允许误差为±1.0cm。

  1.2.4.2钻孔深度范围内有两个以上含水层,且钻探任务书要求分层量测水位时,在钻穿第一含水层并进行静止水位观测之后,应采用套管隔水,抽干孔内存水,变径钻进,再对下一含水层进行水位观测。

  1.2.4.3因采用泥浆护壁影响地下水位观测时,可在场地范围内另外布置若干专用的地下水位观测孔,这些钻孔可改用套管护壁。

1.3量尺记录

1.3.1粘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以及全风化或强风化地层,每回次钻进0.5米左右为宜,最多不得超过1.0米,中等风化~未风化岩石回次进尺不宜超过2.0米,每回次记录一次。

当出现变层时,应准确记录分层界线。

1.3.2回转钻进进尺控制可采用机上余尺法,任一时刻孔底深度D用下式计算:

D=S-L-H……………………………①

式中S—钻具总长(m),包括机上钻杆、钻杆、钻头(或取土器、标贯器)和各种接头的长度总和;

L—机台高,孔口表面至钻机转盘顶面的垂直距离(m);

H—机上余尺,钻机转盘顶面至机上钻杆顶端的距离(m)。

1.3.3冲击钻进进尺深度控制可采用刻度标记法。

从钻头开始,在吊锤及钢丝绳上,自下而上每隔0.5米用粉笔或其他标记物做出明显连续的标记。

起钻前,量测孔口至地面以上第一个标记线的距离,当次孔底深度等于累计标记线尺寸减去该距离。

1.3.4每回次起钻之前,必须量测机上余尺或刻度距离,以便随时掌握当次的孔底深度;如果某一回次深度内发生变层,则变层界线为孔底深度减钻头底端至变层部位的高度。

记录分层界线精度要求误差不超过0.1米,对于土层中的夹层,当厚度大于0.5米时,应单独分层。

1.4取样和测试

1.4.1为取得高质量的土试样,应根据钻进地层,使用适合的钻进方法和取土器。

在取样之前,认真检查刃口的完整性,铁皮(塑料筒)安装牢靠到位。

国内目前常用的取土器的规格及性能见表1。

1.4.2对黄土类土,土样直径不应小于120mm,其他类别的土样不小于108mm。

采用冲击钻进时,取样前宜使用120mm取土器进行清孔,并保持孔底干净,残留的虚土厚度不应大于5mm。

从钻孔(探井)内取出的原状土样,应即刻封存;能够及时(当日或次日)送达实验室的土样可用胶带封存,否则应使用蜡封。

封土时注意将填写完整的土试样标签粘贴在取土筒的侧面(避开取土筒的闭合缝),字迹上端为土样的上方。

同时在描述记录表右侧栏中填写土样编号和取土深度,如有其他情况,可在备注栏中标出。

在土样的存放和运输过程中,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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