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小农水.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5931256 上传时间:2023-06-16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2.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查报告小农水.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自查报告小农水.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自查报告小农水.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自查报告小农水.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自查报告小农水.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自查报告小农水.docx

《自查报告小农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查报告小农水.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自查报告小农水.docx

自查报告小农水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自检自查报告

一、2011-2013年农村水利项目计划下达及完成情况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2座中型水库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灌区末级渠系的配套改造为主,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结合实际情况,在搞好分类建设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建设重点,增强示范效应。

建设适度规模的高效节水灌溉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片区。

项目规划为2012年至2014年建设,规划项目位于巧家县蒙姑、金塘、崇溪、老店、包谷垴等5个乡(镇)23个村委会,计划改造和新建渠系工程及进行管道灌溉工程,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88092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88092亩,溉水利用系数平均规划达到0.70,有效灌溉面积提高13.03%,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5%。

(一)2011-2013年度小农水重点县投资计划批复情况

1、2012年度投资计划批复情况

(1)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年度项目由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规划及初步设计,巧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进行技施设计,报经市水利局、财政局进行初审,上报省水利厅、财政厅进行审查批复,省水利厅、财政厅以云水农[2012]88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2608.02万元,其中:

建筑工程投资2265.23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0.00万元,临时工程投资45.30万元,独立费用173.29万元,基本预备费124.19万元。

灌溉单位工程投资1613元/亩。

(2)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年度项目由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巧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进行勘测设计,报经市水利局、财政局审查批复,并报经省水利厅、财政厅核审,市水利局、财政局以昭市水农[2013]46号文批复2013年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2557.15万元。

其中:

建筑工程投资2265.47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0.00万元,临时工程投资44.42万元,独立费用169.91万元,基本预备费127.11万元。

灌溉单位工程投资1476元/亩。

(二)2011-2013年度小农水重点县批复建设内容

(1)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年度项目批复建设主要内容:

在蒙姑、金塘2乡7村内新建和改造灌区渠系配套工程65条,总长131.26km,其中支渠工程18条,长60.92km;斗渠工程7条,长16.85km,配套田间农渠工程40条,长53.49km;建设管道灌溉工程4件,安装低压输水管道48.12km,配套50m3水池18座。

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6165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5万亩。

(2)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年度项目批复建设主要内容:

2013年度规划建设项目地处巧家县崇溪乡,为小海子水库中型灌区灌溉渠系新建和改造及低压输水管道灌溉工程。

灌溉渠系新建和改造工程为在崇溪镇6村内新建和改造灌区渠系配套工程50条,总长113.93km,支渠渠道设计流量0.037m3/s-0.453m3/s;支渠工程6条长85.86km,斗渠工程10条长4.83km,配套田间农渠工程34条长23.24km,配套渠系建筑物230座;6条支渠工程分别为河花堰支渠、老屋下堰支渠、干田支渠、柏木支渠、花山支渠、马洪支渠;低压输水管道灌溉工程为新建管道灌溉工程4件,安装低压输水管道88.95km,配套50m3水池39座。

建设管道灌溉工程4件,安装低压输水管道88.95km,配套50m3水池39座;低压输水管道灌溉4件工程为海子坝管网、白梁管网、花山管网、马洪管网。

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7327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4万亩。

(三)2011-2013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完成工程内容

(1)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年度项目完成工程内容: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年度项目于2012年11月招标,2012年12月初开始进行项目施工,至2013年10月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全面完成投入初步运行使用。

目前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正与中标承建工程的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复查复核,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正在督促施工单位完善。

在工程全面完善后,将及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完成相关资料的编制工作后及时进行工程验收。

(2)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年度项目完成工程内容: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年度项目招标为2013年6月,在招标后由于受汛期及田间已种植农作物的影响,项目于2013年10月初各施工单位才开始进场进行施工准备工作,至2013年10月底各施工单位才正式动工进行工程施工。

至2014年2月底,总计完成支渠工程施工43.26km,占设计支渠总长85.86km的56.2%;完成斗渠工程施工3.32km,占设计斗渠长4.83km的68.8%;完成农渠工程施工13.8km,占设计斗渠长23.24km的59.3%;4件低压输水管道工程已完成3件管网工程配套取水池工程、调节蓄水池(31座)、分水池、阀门井等的开挖、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工程,已完成管道线管槽的开挖工作,正在进行管道铺设安装工作,4件低压输水管道工程约完成总工程量的70%。

(四)2011-2013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1、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年度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2012年建设项目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2608.02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投资120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00.00万元,市级配套50.00万元,县级配套400.0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158.02万元。

现工程资金已到位中央资金120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00.00万元,市级配套100.00万元,县级配套100.00万元;其中市级配套超50.00万元,县级配套差300.00万元。

2、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年度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2013年建设项目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2557.15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投资120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00.00万元,市级配套50.00万元,县级配套100.0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407.15万元。

现工程资金已到位中央资金120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00.00万元,市级配套和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

二、项目前期工作和计划管理情况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三年度工程规划及初步设计,由巧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进行2012年度技施设计及2013年度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

设计合同按国家相关要求由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与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及巧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进行签定,设计合同合法及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其合同基本规范。

承担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规划、勘测、设计的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与巧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其设计资质分别为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和丙级,符合小农水重点县工程设计的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在接受工程规划、勘测、设计委托后,派出了相关技术人员到项目区进行了调查、测量等系列工作,并听起了项目区受益乡镇、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的意见,在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工程的规划设计,设计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其工程设计基本达到技施要求,但由于小农水项目点多面广、涉及面广、工程较为分散,局部工程与群众的要求、与地形地貘实际还是有一定差距,在工程施工中,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单位、受益村委会等协调处理,局部项目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设计,设计变更由项目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先提出,或由项目法人单位直接提出,交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其变更程序基本合乎规定要求,相关设计变更手续基本齐全。

三、招投标开展情况

巧家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2年项目委托云南润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2013年项目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

2012年和2013年项目2家招标代理机构均为云南省水利厅认证的云南水利行业招标代理单位。

巧家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2年和2013项目均上报至省水利厅进行了招标备案,在招标中全程邀请了巧家县监察局和昭通市水利局纪检组进行监督,招标公告和招标结果公示均在中国政府招标采购网上进行了发布公示。

四、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一)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组建情况

在进行小农水重点项目列项目申报时,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保障项目的申报和建设要求,于2012年2月就组建了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对工程建设质责进行了明确,对人员进行了安排。

在项目申报立项后,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工作的通知》(云水建管[2010]35号)的规定要求,为保障工程项目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2012年10月巧家县水务局提出了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县人民政府进行了批复。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国有资产法定代表,负责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招投标、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并负责督促监理、施工单位抓好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协调好施工、监理方与当地群众的关系,负责资金拨付和工程验收等工作。

保障工程顺利进行,按时完工,负责国家投入资金使用及投资回收。

2、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四制”管理措施,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选择信誉良好、技术优秀的施工队伍和监理队伍,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将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报经巧家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及监督。

在工程建设中,我们加强工程管理,严把质量关,杜绝工程质量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由巧家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及监督。

依据总体规划,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认真做好各项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分年度编制实施方案,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配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全面参与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以及建设管理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基层水利人员的技术水平,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加强建设管理,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严格立项审批程序。

建设项目批准立项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勘测和规划设计工作,报送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

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财务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验收管理办法等。

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投资、进度的有效控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为此,县水利部门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程序、管理体制、验收方式、质量保证等各环节制度化。

科学规划、精心设计、认真施工,不做花架子工程,做形象工程,使每一处工程都符合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应有的效益。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各级补助和配套资金实际到位情况

(1)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2012年建设项目应到位各级补助和配套资金2450.00万元,现实到位资金2200.0万;其中中央资金应到位1200.00万元、实到位中央资金120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应到位800.00万元、实到位800.0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应到位50.00万元、实到位100.00万元、多到位50.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应到位400.00万元、差300.00万元。

(2)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2013年建设项目应到位各级补助和配套资金2150.00万元,现实到位资金2000.0万;其中中央资金应到位1200.00万元、实到位中央资金120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应到位800.00万元、实到位800.0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应到位50.00万元、资金未到位,县级配套资金应到位100.00万元、资金未到位。

2、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巧家县人民政府制定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巧家县资金管理办法》、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巧家县农田水利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及《制度》对重点县工程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明确。

(1)、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对项目资金筹集、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以上级补助资金为基础,实行投劳承诺制,以劳折资等方式和多渠道筹资,实施项目工程建设。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按项目进度报账,严防贪污、挪用。

(2)、项目资金的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和监督。

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按已完成工程量据实填写工程资金审批单,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工程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后,连同完成工程量清单及财务原始凭据,方可进行资金拨付。

(3)、加强资金使用的跟踪审查和审计,严格财务制度。

(三)工程质量评定情况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2012年和2013年建设项目严格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验收规程》进行工序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及评定。

根据报经质量监督站批准的项目划分,支渠按150m(或150m)作为一个单元工程、斗农渠按250m作为一个单元工程,渠系建筑物按分类作为一个单元工程;管网按每一座调节水池作为一个单元工程、管网除水池外的其他配套建筑物按分类作为一个单元工程、管道按供水途径作为一个单元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

单元工程下按开挖、钢筋制安、模板、混凝土浇筑等工序进行检测评定,在上一级工序合格的基础上方能进行一级工序施工。

经工序检测评定,工程质量基本合格,主要存在混凝土浇筑存在蜂窝麻面问题及渠系外观不顺直等。

(四)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年度项目目前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正与中标承建工程的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复查复核,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正在督促施工单位完善。

在工程全面完善后,将及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完成相关资料的编制工作后及时进行工程验收。

由于2012年度项目工程施工中仍遗留了局部问题,现工程正在完善中,故2012年度项目还未进行工程决算、审计、验收和移交使用。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年度项目自2013年10月底开始施工,至目前工程只完成总工程量的65%,由于工程正在正常施工中,故工程不能进行决算、审计、验收和移交使用。

(五)建设效益发挥情况

项目各项措施实施:

一是有效利用了巧家县有限的水资源,改善了现有的中低产田地,调整农经作物种植比例,保证了粮食的高产稳产,切实增加项目区农民收入。

增强了当地人民的商品经济、商品生产观念,开拓了市场经济意识。

促进了项目区资源优势和潜力的发挥和挖掘,产业结构调整及农林、牧、渔等多业将得到全面发展,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将得到解决,加强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二是各项措施的实施过程,也就是对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的过程,使土地利用更趋合理,土地产出率得到提高,进而提高环境容量,缓解人地矛盾。

通过对山、水、林、田、路的综合治理,改善了项目区内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同时引导农民进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使农村产业结构向多元化发展,增加农民经济来源。

三是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提高劳动生产率,解放农村劳力,使得农民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第三产业或务工,因此,各工程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区内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是随着各项措施的实施,增强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对灌区的生产将起到重大的保障和推动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农业的经济支柱地位;灌溉用水得到保证。

加快无公害优质稻基地的建设,促进了无公害绿色产品如大棚辣椒、白花蚕豆等的发展。

丰富了巧家县的农业经济市场,推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了灌区内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速度。

项目实施后,节约了灌溉用水,调整了种植结构,使作物生长状况向良性方向发展,具备一定的保水功能,减少了灌区内水土流失现象。

通过进行农业措施上的布局,通过合理的土壤耕作制度、改良土壤结构、增加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可不断改善土壤的养分循环状况;通过灌溉又增加了土壤含水量和空气湿度,从而改变灌区内的小气候。

通过项目的实施,再整合其它项目资金,可形成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现代农业基础设施。

2012年新增灌溉面1.5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92万亩。

项目建成后,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新增节水能力249.1万m3,新增粮食生产能力0.74万t,新增经济作物产值3049万元,农民年人均增收198元。

2013年新增灌溉面积2.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33万亩。

项目建成后,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新增节水能力389.8万m3,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3万t,新增经济作物产值5476万元,农民年人均增收219元。

五、工程建后管护情况

炉房水库工程管理局在已进行的水管体制改革中已明确管理炉房水库枢纽工程及干渠工程,炉房水库灌区配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成验收后,其支渠及田间灌渠由项目建设业主移交给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进行管理。

小海子水库正在兴建,巧家县已成立小海子水库工程管理局,针对本次小海子水库灌区建设配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其跨村以上支渠在项目建成验收后,由项目建设业主移交给小海子水库工程管理局管理;村内支渠及村内斗农渠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建设业主移交给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进行管理。

由于2012年和2013年水小农水工程均未验收,还不能移交管理局及各村用水户协会进行管理使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我们将时对工程产权进行登记并明确产权,落实好管护主体。

一是灌区已经成立用水户协会,在工程移交后让用水者参与用水管理,不断改进和完善协会管理水平,使之真正成为资格独立、农民参与、自主运作、管理科学的民间组织,成为用水者与水管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二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扭转“重建轻管”现象,加大水利工程的管理力度,首先要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三是在充分研究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的情况下,逐步改革现行的水利设施管理体制,使之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把责、权、利结合起来。

按照水系实施分级管理,调动群管组织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把专管和群管相结合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技术管理力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使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

加强和完善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积极探索水利工程管理新方法;五是强化水费征收力度,研究供水的价值规律,探索水费征收科学方法,使水利事业的投入与产出早日步入按成本核算的良性循环轨道。

六、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年和2013年度项目在近年稽察、审计、专项检查中未存在问题。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群众“一事一议”自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难度大。

二是项目前期费用投入大,项目建设管理费用偏少,工程设计、监理及加强管理方面受到限制。

三是工程建后运行管理方面群众意识还未完全转变,维护还需加强。

四是工程外观质量较差,存在蜂窝麻面,线型不规整。

8、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是增加投资额度和比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亟待加强,建议各级政府继续加大投入,调整投资比例,加大省级以上财政的投入力度,减轻县以下地方财政压力,减少群众投劳折资比例,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二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投入,改善农村面貌。

三是建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独立费用方面能够参照基本建设项目按规定列入项目概算审批。

下一步,我县将加强已建工程的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