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年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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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年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
天津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
2017年录取分数线
天津省
专业或方向
科类
录取分数线
美术学
理
综合成绩
494.7
文
496.3
绘画
理
505
文
483.7
视觉传达设计
理
510.7
文
483.7
环境设计
理
502.9
文
496.3
数字媒体艺术
文
470.7
服装与服饰设计
文
482.5
说明:
天津市美术与设计类投档原则为:
对高考总分达到天津市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分排序(综合分折算方法:
综合分=考生文化总分×40%+考生市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投档。
我校在津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艺术文和艺术理投档分数线分别为542.45分和543.5分,考生须达到此投档线才可能被我校录取。
北京市
专业或方向
科类
录取分数线
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
文
专业成绩
86
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方向)
文
85.33
音乐与舞蹈学类(键盘方向)
文
78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
文
75.67
福建省
专业或方向
科类
录取分数线
美术学
文
综合成绩
468
绘画
文
461.6
戏剧影视文学
文
文化成绩
422
摄影
理
363
文
395
广播电视编导
文
430
甘肃省
专业或方向
录取分数线
表演
专业成绩
81.33
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方向)
89.67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81.33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
---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化成绩
399
广西省
专业或方向
录取分数线
绘画
综合成绩
496.6
数字媒体艺术
466.6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化成绩
454
戏剧影视文学
465
摄影
401非一志愿504
海南省
专业或方向
录取分数线
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
专业成绩
201.4
摄影
文化成绩
399非一志愿552
河北省
专业或方向
录取分数线
美术学
综合成绩
476.1文化404
绘画
476.1
视觉传达设计
485.9
环境设计
497.5
数字媒体艺术
479.9文化392
服装与服饰设计
477.6
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
专业成绩
177.6
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方向)
171.7
音乐与舞蹈学类(键盘方向)
164.1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152.8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
161.7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
137.8
河南省
专业或方向
录取分数线
美术学
综合成绩
513.4非一志愿524.2
绘画
非一志愿497.6
视觉传达设计
482非一志愿484
环境设计
486.4
数字媒体艺术
487.8非一志愿522.6
服装与服饰设计
非一志愿509.2
舞蹈学(国标舞方向)
专业成绩
非一志愿161文化334
表演
185
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方向)
152非一志愿145
音乐与舞蹈学类(键盘方向)
152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138非一志愿118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
106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化成绩
427
戏剧影视文学
473
摄影
351非一志愿396
广播电视编导
474
黑龙江省
专业或方向
科类
录取分数线
美术学
文
综合成绩
451.6
视觉传达设计
文
444.8
湖北省
专业或方向
录取分数线
数字媒体艺术
综合成绩
485.8
服装与服饰设计
482.2
专业或方向
录取分数线
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
专业成绩
231.38
表演
245.34
湖南省
专业或方向
录取分数线
戏剧影视文学
文化成绩
483非一志愿514
摄影
472
广播电视编导
380
吉林省
专业或方向
录取分数线
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
专业成绩
83
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方向)
84.67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化成绩
415
415
江苏省
专业或方向
录取分数线
戏剧影视文学
文化成绩
249
广播电视编导
242
播音与主持艺术
233
江西省
专业或方向
录取分数线
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
专业成绩
150.98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化成绩
430
戏剧影视文学
464
辽宁省
专业或方向
录取分数线
舞蹈学(国标舞方向)
专业成绩
89
表演
81
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方向)
84.33
内蒙古
专业或方向
录取分数线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化成绩
415
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
专业成绩
83.33
表演
82
舞蹈学(国标舞方向)
86.33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81
音乐与舞蹈学类(键盘方向)
82.33
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方向)
87.67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
---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
84
山东省
专业或方向
科类
录取分数线
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
理
专业成绩
83.33
文
81.67
舞蹈学(国标舞方向)
理
85.67
文
85.33
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
理
83.67
文
81.67
表演
理
89
文
81
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方向)
理
86文化450
文
86文化342
音乐与舞蹈学类(键盘方向)
理
81.67
文
77.67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理
83.33
文
69.33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
理
86
文
75.33非一志愿82.33
播音与主持艺术
理
文化成绩
376
文
429
戏剧影视文学
理
411
文
460
广播电视编导
理
441
文
464
山西省
专业或方向
录取分数线
美术学
综合成绩
460.8
绘画
457.6
视觉传达设计
465.6
环境设计
465.7
数字媒体艺术
467.7
服装与服饰设计
476.9
陕西省
专业或方向
录取分数线
美术学
综合成绩
467.4
绘画
458.6
服装与服饰设计
447.2
四川省
专业或方向
录取分数线
绘画
综合成绩
472
视觉传达设计
534.26
环境设计
519.8
服装与服饰设计
499.81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化成绩
420
表演
专业成绩
340.8
音乐与舞蹈学类(键盘方向)
321.6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
257.6
新疆
专业或方向
录取分数线
表演
专业成绩
80.33
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方向)
85.67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化成绩
239
重庆市
专业或方向
录取分数线
美术学
综合成绩
476.6
视觉传达设计
457.4
环境设计
475
数字媒体艺术
451.2
服装与服饰设计
430.2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化成绩
458
戏剧影视文学
462
摄影
425
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
专业成绩
非一志愿237.65
表演
235.44
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方向)
218.18非一志愿205.64
录取原则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专业
录取规则
所属学院
美术学
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划定的高考文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60%+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2.5×40%。
我校高考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
(2)高考总成绩满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总成绩满分的40%。
美术与设计学院
绘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音乐类专业
专业或专业类
(招考方向)
录取规则
所属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类
(声乐方向)
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划定的高考文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键盘方向)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还须达到我校专业控制分数线。
我校高考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
(2)高考总成绩满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总成绩满分的40%。
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键盘方向)专业控制分数线见附表2。
音乐与影视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类
(键盘方向)
音乐表演
(器乐方向)
音乐与舞蹈学类
(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
音乐与舞蹈学类
(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
舞蹈类专业
专业(招考方向)
录取规则
所属学院
舞蹈学
(民族舞等方向)
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划定的高考文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还须达到我校专业控制分数线。
我校高考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
(2)高考总成绩满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总成绩满分的40%。
专业控制分数线见附表2。
音乐与影视学院
舞蹈学
(国标舞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专业
录取规则
所属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合格,且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业控制分数线上表。
新闻传播学院
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
专业(招考方向)
录取规则
所属学院
表演
(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
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划定的高考文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还须达到我校专业控制分数线。
我校高考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
(2)高考总成绩满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总成绩满分的40%。
专业控制分数线见附表3。
美术与设计学院
表演专业
专业
录取规则
所属学院
表演
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划定的高考文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还须达到我校专业控制分数线。
我校高考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
(2)高考总成绩满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总成绩满分的40%。
专业控制分数线见上表。
音乐与影视学院
摄影专业
专业
录取规则
所属学院
摄影
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合格,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新闻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专业
录取规则
所属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合格,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新闻传播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
音乐与影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