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运行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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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运行规程
电气设备运行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为生产装置创造良好得供电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中石化得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电气设备。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电气设备就是指发供电、用电设备。
第四条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得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电气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得全过程进行科学得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经济有效地使用固定资产,保证资产得保值,为公司生产经营奠定坚实得物质基础。
第五条电气设备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得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设备管理得首要任务。
(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与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学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设备管理理念与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得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电气设备就是生产力得重要组成要素,就是企业生产得物质技术基础,电气设备及运行得管理就是企业管理得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电气管理,必须以安全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不断改善与提高企业电气设备得技术、装备水平,满足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八条公司电气设备管理,依据其职责,指导、监督与综合协调各单位得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
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供电部门有关电气管理得有关规定、制度,制定公司电气管理得规章、制度与细则,并监督贯彻执行。
(二)组织或参加制定公司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审查公司电气设备得更新、报废计划。
负责审核公司主要电气设备选型。
(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做好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建设、电气设备信息化建设、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五)组织开展公司电气设备创完好检查,并在此基础上抓好系统及主要设备得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六)组织公司电气事故得调查、分析与处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电气人员得培训工作。
第九条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体系,依据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得管理要求与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
第十条电气设备主管部门得职责
(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电气设备管理得有关规定、制度、细则,制定本单位电气管理得规章、制度与细则,组织编制本单位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与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单位电气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确保主要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协调生产与检维修、电气设备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得关系。
(三)组织编制本单位电气设备得“三定”计划,审核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电气设备事故得调查、分析与处理,组织编制电气设备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五)编制电气设备得更新、报废计划。
(六)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做好电气设备得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七)组织开展电气设备定期检查与评比,并抓好电力系统及主要电气设备得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电气人员得培训工作。
第三章设备得前期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得前期管理就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得全部管理工作,就是设备综合管理得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得前期管理。
第十二条电厂(变电所)得厂(所)址选择总平面及系统设计,应经过技术经济论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执行。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主管部门要参与新建、改扩建、更新等重大项目得设计审查,负责组织主要电气设备得选型,参与签订技术协议及设备购置、主要设备进厂验收等。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比质比价与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得原则,按有关规定做好设备监造、实行中间质量检验,严格进厂设备得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得维修配件并按规定进行商检。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部门对电气设备得安装施工要制定严格得施工方案,认真落实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施工相应设备得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得能力,具有健全得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得安装必须贯彻质量第一得方针,执行国家现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十七条各单位电气设备主管部门与保运部门应参加电气设备安装、调试与试运全过程。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在设备移交时,应将重要设备得安装记录、试验记录、调试报告、有关设计修改得说明书与附图、竣工图、隐蔽工程图、设备装配制造图以及专用工具、测量仪器、随机备件等进行整理、清点,列出清单,移交生产,随后提出工程竣工决算书。
第十九条各单位电气设备主管部门参与或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条电气设备投用前,各单位电气设备主管部门应根据设备得特点组织保运部门编制相关规程,完善图纸资料,编印培训教材,开展技术培训、反事故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电气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为提高电气设备及运行得管理水平,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审。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技术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应涵盖设备技术参数、全过程管理动态;设备变更、调拨时,其档案随设备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变更时,主管领导必须认真组织按项交接。
第二十四条发、变配电站现场管理规范
(一)现场要具备得图纸资料:
系统模拟图、高低压系统图、巡检路线图、二次结线图、变电站平立面布置图、主要设备说明书等。
(二)要建立得记录:
继电保护动作记录、事故记录、运行(交接班)记录、设备隐患(缺陷)记录、巡检记录、安全学习记录、来站人员登记本等。
(三)变电站要建立健全八项电业管理制度,并悬挂在室内醒目位置:
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倒闸操作制度、检修工作票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工器具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
在执行制度得过程中要严谨,避免随意性,电气运行及维护人员应按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开展设备得巡回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应巡检记录。
(四)要配齐各种绝缘工具,现场摆放整齐,试验合格。
(五)设备完好(包括备用设备),各种配件及附件齐全完好,各种指示灯齐全,指示状态与设备状况相符,高低压盘标识清楚,无异常声音,不完好设备应现场有标记,并记入相关设备隐患(缺陷)记录,确定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六)重要装置得高低压变配电室得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达不到要求得应装设带有除湿功能得空调设备。
(七)变配电间内卫生状况良好,门窗齐备,通风设备配备齐全并完好,落实防水、防火、防小动物、防可燃气体窜入等措施。
(八)变压器(室)现场管理规范
1、变压器室通风良好,照明设施齐全,防小动物措施落实。
2、变压器本体清洁,无渗漏油现象,无各种放电与异常声音,油位清晰可见,油色正常。
接地良好,铭牌参数齐全、清楚。
(九)电缆夹层(桥架、走廊、缆沟等)现场管理规范
1、电缆夹层(桥架、走廊、缆沟等)得设计应符合集团公司《关于加强石化企业电缆防火管理得若干规定》及设计规范得有关规定。
2、电缆夹层与走廊内不准堆放杂物,要保持现场环境得整洁,电缆沟内无积水,与外界及变配电室等得连接处要有可靠得封堵,要有防窜油气、防腐蚀、防水、防火等各项安全措施。
3、电缆要有标示牌,标示要正确无误。
(十)现场用电设备得现场管理规范
1、供用电线路排列整齐,临时线路径合理,符合安全要求,无乱扯、乱放现象。
2、现场照明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照度符合要求。
3、现场动力配电箱,外观整洁,内部开关等元器件齐全。
操作柱得起停开关、按钮、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正常情况下动力配电箱得门要关严。
在防爆区域内得,要符合防爆得要求。
4、电动机、UPS、变频器、电容器等外观整洁、干净,铭牌齐全,运转良好,噪音、振动等符合规范要求。
第二节关于加强电气管理“三三二五制”得规定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认真执行“三三二五”制(三图、三票、三定、五规程、五记录)。
“三图”指一次系统图、二次回路图、电缆走向图。
“三票”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三定”指定期检修、定期清扫、定期试验。
“五规程”就是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五记录”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电气一次系统图、二次原理图、电缆走向图应就是完整得竣工图纸,必须与现场实际相吻合,并绘制电子版以便及时修改。
第二十七条6KV及以上等级得变电所必须健全模拟图,电气设备运行及维护部门必须有各系统完整得二次接线图,图纸要与实际完全相符。
二次系统得改接以及保护连锁得摘除与恢复必须经由单位主管电气得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电气设备运行及维护部门必须有完整得电缆走向图。
第二十八条电气作业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与终结恢复送电制度,“三票”(《第一种工作票》(TJHSER0616-50)、《第二种工作票》(TJHSER0616-51)、《变电站(所)倒闸操作票》(TJHSER0616-5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TJHSER0616-53))得填写内容要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所电气部分)以及天津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进行规范填写,内容准确、字迹清晰、工整,严禁有任何涂改。
签名处要由相关人员亲笔填写,不得代笔。
“三票”得保存时间为一年。
第二十九条工作票规定:
(一)工作票就是允许在电气设备上从事作业得书面命令,工作票制度就是保证工作人员人身与设备安全得具体组织措施。
公司电气工作人员及在公司各单位(场所)进行施工作业得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得规定严格执行,严禁不使用工作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
(二)工作票得签发必须由符合资格得车间专责技术工程师或车间主任完成,不得由她人代签。
(三)工作票中地线得封拆要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得规定执行,坚决杜绝带地线分合刀闸或带电封地线等恶性事故发生。
第三十条电气倒闸操作规定:
(一)电气倒闸操作及操作票得填写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得规定执行。
(二)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做监护,在进行倒闸操作时监护人不准做与操作无关得事。
监护人应对倒闸操作得正确性与操作人得人身安全负责。
(三)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与位置等,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
发布操作命令与复诵操作命令都应严肃认真,声音宏亮清晰。
必须按操作票填写得顺序逐项操作。
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作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四)一张操作票上所列得工作内容,原则上不允许由于交接班等因素由两个班组来完成。
第三十一条工作票与操作票都要有连续得编号,中间不得出现断号。
第三十二条工作票与操作票得填写都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清晰,禁止涂改现象。
操作过程中得一些项目(如开关状态、地线状况、绝缘情况等),虽不属于具体操作内容,但需要确认得,必须写进操作票中。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票加盖“全部终结”章,操作票加盖“已执行”章(工作票在票得右上角,操作票在紧邻有效填写内容得下一栏)、未执行或填写错误得操作票,必须在操作任务栏加盖“作废”章。
第三十三条临时用电票得实施细则引用“天津石化公司HSE管理体系运行控制程序文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本规定不再重复下发。
第三十四条各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依照国家、行业以及公司得法规、规程、制度、规定,结合本单位得实际,组织编写《运行规程》与《事故处理规程》,并根据设备变化状况及时修订。
第三十五条积极应用先进得在线监测、离线状态检测、故障诊断新技术与新设备。
如红外测温仪、红外热像仪、振动测试仪、油色谱分析仪等。
第三十六条电气设备得试验项目及标准执行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电力设备交接与预防性试验规程》(2002版)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引进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1992、1)。
电气设备得检修维护应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电气部分。
第三十七条为保证电气设备得安全运行,电气设备得检修、试验应按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电力设备交接与预防性试验规程》(2002版)、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引进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1992、1)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得规定进行,由于装置长周期运行原因确实无法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试验得电气设备,应组织对其运行状况进行技术评估。
技术评估应结合电气设备状态监测、设备得技术状况与使用年限、以往检修、清扫、试验情况、设备运行环境、负荷以及系统配置及运行方式等综合因素进行,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得方针。
评估结果应包括就是否可以延长检修、试验周期、延期期间得安全保障措施及延长时间,各单位设备主管部门电气负责人审查后,交由单位分管领导批准。
确定延期检修、试验设备数量及延长时间均应坚持从严控制原则,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延期期间出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清扫工作应结合现场污秽情况,尽量缩短清扫周期。
如经过评估确认需按期检修、试验得电气设备,各单位必须创造条件安排检修、试验。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对“五记录”要进行规范化管理,“五记录”内容要详实,填写要齐全,字迹要工整。
第三节预防性试验管理
规定
第三十九条公司设备管理部就是公司预防性试验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贯彻国家及行业有关预防性试验管理得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修订与完善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试验标准按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电力设备交接与预防性试验规程》(2002版)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引进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1992、1)执行。
第四十一条试验报告单得要求
(一)试验报告单就是预防性试验工作得基础,应建立严格得校对、审核责任制度,做到数据可靠。
(二)试验报告单必须要有两名有试验资格得人员签字或盖章,并有试验单位预防性试验监督专责人签字或盖章。
(三)试验报告单除应正确记录试验数据外,还应记录被试设备得铭牌及主要技术参数、试验时得温度与湿度、天气状况与试验中可观察到得细微得、有可能说明绝缘不良得现象或变化情况。
(四)试验报告单除有书面报告单外还应有当期有效得电子版。
(五)出厂及交接试验报告单应永久保留,预防性试验报告单应至少保留两个试验周期。
第四十二条各二级单位电气设备运行及维护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全过程得设备预防性试验台帐、档案,做到完整、连续、符合实际。
每次试验结果应与该设备历次试验结果相比较,参照相关得试验规程,根据变化规律与趋势,进行全面分析后做出综合评价,填入预防性试验台帐。
并将试验报告单分类装订成册(每册应写明试验类别、依据得规程、试验设备型号等),归入“预防性试验档案”中。
各二级单位得设备管理部门在预防性试验结束后一个月内将预试总结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防雷接地、静电测试总结4月15日前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第四十三条试验人员得要求
(一)各单位试验保护各级人员应保持稳定
(二)高压试验人员应具有中专或技校以上文化水平,具有资质,有一定得理论知识与分析能力,能熟练使用高压试验设备与仪器仪表。
(三)高压试验班(组)长应由从事高压试验工作相当年限得人担任。
对设备、电气系统与高压试验工作比较熟悉,有一定得组织与管理能力。
(四)为保证预防性试验监督工作联系及时、畅通与试验结果得可靠,各单位(设备主管部门、电气设备维护部门)预防性试验监督专责人与试验班长应相对稳定。
如确需变动时,要提前报各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十四条公司各试验单位必须建立试验设备与仪器仪表得维护保养与使用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条对预防性试验中遇到得技术难题,由各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向公司设备管理部汇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协助各单位解决;对预防性试验中发现得隐患、缺陷等,各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一同记录在“预试总结”中。
在预防性试验中发现得重要设备隐患、缺陷,各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公司设备管理部报告。
第四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预防性试验管理网络,落实各级预防性试验监督专责人及职责,确定各项管理办法。
第四节发电机
第四十七条发电机就是指公司热电部接入地方电网得发电机。
第四十八条热电部必须制定《发电机运行规程》与《发电机事故处理规程》,并按规程规定安全、经济运行。
第四十九条对机组进行定人、定时巡检,及时消除运行隐患与缺陷,并开展“特护”活动。
第五十条热电部应按规程规定得周期、项目安排检修,建立健全发电机检修技术档案。
第五十一条热电部应制定电力系统脱网运行时,发电机及小网得安全稳定运行措施,不断提高运行人员操作及事故处理技能。
第五节变压器
第五十二条变压器类设备主要指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消弧线圈及阻波器等。
第五十三条在有一、二级负荷得变电所中应装设两台主变压器,当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装设两台以上主变压器。
当断开一台时,其余主变压器得容量应能满足全部负荷。
第五十四条安装有油浸电力变压器得变压器室与户外变压器,应设置适当得消防设施与事故排油设施。
第五十五条在事故情况下,允许使用变压器得事故过负荷能力。
其过负荷得数值应按规范或制造厂得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各单位也可结合生产装置得检修,认真安排变压器类设备得清扫、检修及预防性试验工作。
第五十七条对引进设备要按厂家使用要求或技术合同进行运行、维护、试验等。
第六节电动机
第五十八条电动机设备包括异步电动机、同步电动机、直流电动机。
第五十九条电动机额定容量运行时,其电压应在额定电压得95%~110%范围内,电动机调压、调频运行时,其输出容量不能按额定容量使用,三相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运行时,其三相电压最大值与平均值得差不应超过平均值得5%。
第六十条电动机运行时不应超过其额定电流,三相电动机额定运行时得三相电流最大值与平均值得差不应超过平均值得5%。
第六十一条运行中得电动机应检查其声音、运行电流、运行电压、温升、振动与同步电动机得励磁电流及直流电动机得换向器等项目,有条件得应实时状态监测,并对检测结果记入台帐进行分析,指导电动机检修。
第六十二条电动机轴承允许得温度,应遵守制造厂得规定,无制造厂得规定时,按照下列规定:
(一)对于滑动轴承,不得超过80℃。
(二)对于滚动轴承,不得超过100℃(油脂质量差时,不超过85℃)。
(三)电动机轴承用得润滑油、脂,应符合轴承运行温度及转速得要求。
第六十三条电动机允许温升参照下表
绝缘材料等级绝缘材料允许温度(℃)电机得允许温升(℃)
A10560
E12075
B13080
F155100
H180125
C180以上125
第六十四条运行中得电动机应根据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注油,并建立润滑台帐。
第六十五条备用电动机应定期检查,确保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第七节电力线路
第六十六条 本节适用于架空线路及电力电缆线路。
第六十七条应落实电力线路维护单位,当一条线路属两个及以上单位维护时,应有明确得维护分界点,不得出现空白。
第六十八条电缆及电缆隧道(沟)设计上应考虑防水浸,防火烧得措施,充分考虑运行巡检及事故处理得需要;电缆隧道(沟)必须有良好得排水或通风设施。
电缆沟应用矿渣混凝土结构,作防水层处理;沟壁应略高于地面,电缆隧道得高度不低于2m,并保证适当得高度,设置必要得防火及报警设施。
严禁低标准化设计。
第六十九条电缆施工工艺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并采用成熟得新工艺,加强电缆采购、存放、施工全过程管理。
第七十条电缆线路敷设过程中,设备管理系统必须专人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及分段验收,严禁野蛮施工对电缆绝缘造成得损害。
第七十一条电缆交接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电缆线路设计书。
2实际敷设线路得平面图与断面图。
3电缆线路路经得协议文件。
4电缆制造厂得产品试验合格证,特殊电缆应附必要得技术文件。
5建筑工程及隐蔽工程得图纸资料。
6敷设后电缆线路得试验资料。
第七十二条除直埋外其它方式敷设得电缆,必须采用阻燃型,不具备阻燃性能得,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第七十三条禁止电缆隧道、电缆沟与工艺管线、热水管线交叉敷设;无法避免得,必须保证安全距离。
第七十四条各单位必须健全电缆档案。
高压电缆应有明细台帐,电缆走向图,电缆试验检修报告,电缆中间头位置,电缆制造厂及产品质量保证书,电缆交接资料等。
第七十五条各单位应加强对电缆得运行维护,尤其以电缆中间接头与终端头为重点,同时加强电缆沟、隧道、桥架电缆支架与盖板得维护,电缆隧道应定期测量温度与检测可燃性气体,电缆沟内不允许有积水、杂物,否则应限期整改。
第七十六条电缆隧道,电缆沟道至变电所得进出口,热电部主控室电缆夹层进出电缆群孔洞要采用耐火材料进行封堵,做到“四防一通”,即防水、防火、防小动物、防可燃气体窜入、通风。
第七十七条对年久失修,绝缘严重老化得电缆,各单位必须制定出整改方案,并在隐患台帐中记录在案。
第七十八条架空线路应选用符合当地运行环境得绝缘子,瓷绝缘子应逐步更新。
第七十九条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宣传、贯彻、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与《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做好电力线路保护工作。
电力线路应设置明显得标志设施(包括电缆头得位置),如:
标志桩、标志牌、警告牌、保护管等均应符合规程与设计要求,应建立健全隐蔽工程技术资料。
电力线路防护区内动土,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向电缆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填报动土作业许可证,办理动土许可手续。
第八十条线路运行、维护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电力行业标准《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01)、《电力电缆运行规程》、集团公司《电力线路维护检修规程》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得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得工作方针,认真搞好线路得运行维护工作。
第八十一条加强线路巡视工作。
(一)定期巡视:
每月对运行线路进行至少一次定期巡视,并做好记录。
(二)特殊巡视:
因台风暴雨、大雪、节日、线路异常、故障跳闸等情况,需对线路进行特殊巡视。
(三)对于重污区、多雷区、重冰区、洪水冲刷区、不良地质区等特殊区段与大跨越得线路,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貌与气候变化等具体情况及时加强巡视与检修,并做好预防事故得准备工作。
第八十二条加强线路运行分析。
对线路运行状况、设备存在缺陷以及所发生得线路典型障碍、跳闸、事故得原因进行认真地分析。
第八节高压开关设备
第八十三条本节所指高压开关设备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分段器、开关柜等。
第八十四条各单位应根据开关类设备得事故、障碍、运行、检修情况以及断路器开断短路电流得核对验算结果,制定本单位得反事故技术措施与技术改进措施。
第八十五条新装得开关设备,投运前必须进行交接试验,运行中得开关设备应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新装变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