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酒店员工守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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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酒店员工守则
XX酒店
员
工
手
册
员工手册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员工素质要求
第三章工作行为规范
第四章劳动务例与制度
第五章福利待遇
第六章酒店其他规定
第七章奖惩制度
第八章安全制度
第九章修订与解释
第一章总则
1、序言
我们热忱欢迎您加入XX酒店工作,为了造就一流酒店从业人员,保持本酒店系统化的管理水平,特编辑本《员工手册》。
册中所有条文已经酒店总经理批准,各位员工务必全面了解并切实遵守。
从今天起您的言行举止将直接影响到酒店的风貌和声誉,我们衷心希望您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潜力,为酒店树立良好的口碑。
我们大家无论职务高低都要精诚合作,尽责尽力,酒店的成功离不开您的一份努力,只要您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潜力,都有被酒店委任和升职的机会。
忠于职守,热心勤勉及礼貌主动是本酒店提倡的精神,深盼大家能充分投入,发挥一技之长,彼此真诚合作,共为XX酒店带来光辉业绩。
2、适用范围
本手册原则上适用于XX酒店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及试用期员工,以和约聘请的管理人员,如合同内所列条款与本手册有所冲突,则以合约为准。
3、酒店简介:
4、经营宗旨:
本酒店将通过一流的服务和高效的经营管理向宾客提供最舒适的住宿和最周到的服务。
本酒店将锐意经营,增长利润以促进投资和扩展业务,把酒店办成具有科学管理水平的一流酒店。
本酒店将努力培育专业人才,鼓励员工不断改进经营管理以提高服务水平。
5、酒店组织机构
酒店组织机构图
第二章员工素质要求
作为XX酒店的员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1、准则
酒店声誉重于一切
2、服务精神
微笑:
对客人表示欢迎,使客人感到亲切和愉快。
礼貌:
待人处事要温文尔雅,和颜悦色。
整洁:
经常保持个人和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
责任:
全心全意,一丝不苟地做好本职工作。
公德:
爱护公共财物,拾金不昧。
协作:
以协作精神,真诚合作,共同努力实现酒店的经营目标。
3、道德规范
文明、服从、耐劳、守时、诚恳、敬业、乐业。
4、仪表仪容
工作服:
要整洁、挺括、无破损、无皱纹、无丢扣。
头发:
保持清洁美观大方,无异味。
男士后不盖领、侧不过耳;女士短发或束发,前不盖眼,发不零乱。
指甲:
要干净,修剪整齐,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面部:
要保持面部整洁,常修面。
男士不留胡须、大鬓角;女士不可浓妆艳抹。
饰物:
除手表和戒指外(服务员不得戴戒指),不戴任何饰物。
鞋子:
男女均以深色、干净、不皱、无破损、鞋面干净光亮。
穿皮鞋或布鞋均要穿深色袜子,女士也可穿肉色袜子。
5、个人卫生
要勤洗澡、勤更衣,保持干净,身上无异味。
每天早、中、晚要刷牙,保持口腔卫生,牙齿洁白,不吃有异味食品。
第三章工作行为规范
1、遵纪守法,执行规章,服从分配,听从调动,严守机密。
2、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本酒店的经营效益,爱护酒店财产,反对铺张浪费、窃取酒店财物。
3、同事之间团结协作,服从领导;平等待人,待客热情,注意礼节、礼貌。
4、各级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营私舞弊。
不准同宾客拉关系办私事或给亲友特殊优惠。
5、不准索要小费、不准偷听、偷看或传播黄色书刊及淫秽制品。
6、服务时不可与客人过于亲近过或纠缠。
宾客对男女员工如有不轨行为,应设法回避并报告上级主管。
7、酒店实行的是指纹打卡制度,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代他人签到签离,不得擅离职守。
因工作需要外出不归,应当面向本部门主管一级以上领导说明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
8、在工作(服务)场所,要礼貌待客,站立服务。
不得倚靠墙壁或家具,不可高声谈话或闲聊,避免当着宾客整理头发或衣物。
9、工作时间不准打私人电话,外来电话如无急事亦不代转,不准在工作时间内陪同亲友在酒店吃住、娱乐等消费。
10、服务时间不得吸烟、吃零食及看报刊杂志,不得大声喧哗,哼唱歌曲,不准擅离岗位,不得私自会客,下班后或上班前不得在酒店内游荡闲逛。
11、不准挪用酒店物品或使用酒店为宾客提供的一切客用设施。
12、员工进出酒店必须走员工通道,不得任意在客房、餐厅、大堂等招待宾客场所穿道行走。
13、酒店组织召开的会议,期间手机必须处于震动或关机状态,不得发出响声。
第四章劳动条例与制度
1、用工原则
凡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身体健康、服从领导、遵守纪律、体检合格者均可录用。
2、培训期、试用期
每一位受聘员工需经过三天试工期(无薪),员工通过三天试工期后,需再经过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只支付试用期工资,不享受正式员工的劳保福利。
试用期满,先经部门考核,总经办最终审查,合格后即可转为酒店正式员工。
3、工作时间
员工工作时间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个人用餐时间除外),如因经营需要其超时部分,部门可在适当时间安排补休。
4、加班
酒店因工作需要加班,员工不得无故推托,其加班超时部分按第3条执行。
5、工资与奖励
(1)工资:
酒店实行等级工资制,酒店根据员工的职务、职责、岗位及所具有的资历、表现和能力等情况,确定工资等级和档次,尽量做到公正、合理。
(2)由低职位晋升高职位时,自批准之日起要通过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部门考核并提出对新职位的是否胜任书面资料,得到批准后方可享受新职位报酬。
(3)在内部流动时,如本人调动后的工资与原职位的等级工资不等时,工资也应作相应调整。
(4)各级人员在工资制度执行时一律从低级档位开始,逐步按比例进入高档位。
6、调职与晋升
(1)根据酒店工作需要,员工可能被调动到其他部门工作,员工必须服从酒店的调动。
(2)在内部流动时,如本人级别低于现职位的须试工一至三个月。
(3)实行职务能上能下,工资能升能降,等级工资随着职务的变动而变动的机制。
7、员工离职
(1)人员调整:
酒店因经营情况实行冗员。
(2)劝退:
员工工作能力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3)辞退:
员工不遵守酒店的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
(4)开除:
严重违反酒店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或给酒店造成重大损失者。
(5)辞职:
员工正常提出离职要求。
8、员工离职程序
(1)员工离职:
管理人员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一般员工提前半个月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部门上报总经办审核,交总经理批准。
(2)在到达离职时间,员工需到仓库上交酒店配发的服装(清洗干净)、工牌、及其它物品,如遗失则照价赔偿(正常磨损除外),部门负责人离职时须对所负责部门的财产账目进行清点和核对,如遗失将负赔偿责任。
(3)酒店人员调整、辞退员工除按其违纪处罚外其它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开除员工酒店将扣除其工资和培训费及保证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4)凡由酒店出资培训或派出学习的员工,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提出辞职或自行离职的,按酒店制定的《培训费用赔偿标准规定》执行。
第五章福利待遇
1、休假:
员工及管理人员每月都享有3天休假,当月假期当月休完,一般员工由部门排休,年假必须经过总经办同意后方可休假。
2、生日假:
员工生日当天可以享受生日假1天。
3、婚假:
工作满一年员工凭结婚证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
4、丧假:
工作满一年员工其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不幸逝世凭证明可申请3天有薪丧假。
5、事假:
员工无适当理由不得请事假。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一般员工3天内(含3天)由部门经理或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由部负责人同意后报总经办审核呈总经理批准,总经办备案,事假无薪(扣除请假天数工资及当月满勤奖)。
6、病假:
员工请病假需提前半天出具县正规医院有效证明,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核后生效,病假无薪,无满勤奖。
7、膳食:
酒店为所有员工免费提供膳食,员工必须持总经办发放的就餐卡用餐,未经许可不得在餐厅以外地方用餐,用餐者须严格遵守用餐规定。
如酒店不提供膳食,则给予员工适当的生活补贴。
8、员工住宿:
员工住宿需经部门同意,总经办批准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内宿人员须严格遵守宿舍的管理规定。
9、员工培训:
酒店因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酒店的规章制度、理论知识学习、工作中的实际操作等均属于培训范围),受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如违反按酒店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酒店其他规定
1、个人资料
㈠员工所填写的各类表格,应如实将正确资料填上,做到忠诚老实,不隐瞒、不造假。
㈡为避免有关资料不真实而导致员工正当权益的损失及员工本人、家庭成员有关记录的变化,例如:
迁移地址、婚姻状况、学历、分配、调动、晋升、出国、生育及涉及刑事、行政判决处理等,均应及时告知总经办。
㈢如有隐瞒,虚报造假,一经发现或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一律由本人负责,酒店有追究责任和作出处理的权力。
2、工作证件及工号牌
㈠证件发放:
所有员工在加入酒店员工队伍时,由酒店按规定发给工号牌(实习生证)。
穿制服的员工当值时应佩戴好工号牌(实习生证),将员工证件佩戴于左胸前,部门领导及保安员、总经办有权随时检查有关证件。
㈡证件遗失:
如遗失员工证或工号牌,须向酒店总经办报失并按照规定办理交费补领手续(工本费20元)。
3、工作制服
㈠酒店将根据员工岗位及工作需要,按规定发给员工工作制服。
㈡员工穿着必须保持整齐、清洁、端庄、大方,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除因公或批准外,不能穿着制服到外逛街、到酒店营业场所、其它店外营业场所消费。
㈢员工制服应妥善保管好,如有损坏(自然磨损除外)、丢失应照价赔偿;离职时,必须将制服洗净后交回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拾遗
㈠凡在酒店房间、包厢及其它场所拾到的钱物应交给酒店总经办,若找不到失主的,由酒店统一处理,拾物者酒店将给予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㈡拾遗上交时应在失物招领本上记录全部细节,如物品形状、发现物品的位置、发现者及物品接管者等。
㈢失物归还由总经办负责,失主在领取失物时须在招领本上签字确认。
5、宾客设施
除因上司指派或工作关系外,员工不得在招待宾客场所或客房逗留(下班后个人到酒店消费除外,但不得穿工服)。
除因工作需要或酒店针对不同部门岗位员工的工作需要外,主管级以下员工不得搭乘客用电梯(员工如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可以乘坐电梯,如工作车、送餐等)。
未经部门领导批准,员工不得使用酒店客用饮食及娱乐设施。
6、员工物品、客人酒水等寄存
员工个人包裹及其他物件不得借酒店的地方寄存。
除先经部门主管核准放行外,员工不得携带任何行李物件、包裹等物离开酒店,也不得带个人皮包、手提袋上班。
所携物品在离店时须自动呈交保安人员查看。
7、处理投诉
㈠全体员工必须高度重视宾客的投诉,耐心听取宾客的意见和建议,态度诚恳、认真。
投诉事件要紧急处理,而超越员工本身权力时,应通知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领导马上解决。
如果客人投诉的事件不能立即解决,应书面记录投诉细节,并勿忘多谢客人指正和对事件致歉,然后迅速通知或转报有关部门人员。
㈡无论客人投诉的事项大小,处理如何,必须有事后交待。
㈢投诉事项如涉及本人,记录不得涂改、撕毁,更不能造假,违者从重处理。
㈣投诉经调查属实可作为奖励和处罚的依据。
8、保密制度
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酒店资料、酒店的一切有关文件资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如有查询者先到酒店办公室联系。
9、酒店钥匙管理规定
(1)各营业场所下班后的钥匙一律统一分类存放于前厅部总台的钥匙柜内,由总台当班接待员负责保管、发放、登记和控制。
楼层的机械钥匙应存放于专用的钥匙柜内,由专人保管。
(2)酒店的钥匙管理一律按照“谁保管、谁发放、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人,所有相关人员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对所保管和领用的钥匙一定要做到妥善保管或随身携带,不可随意将钥匙放置于其他任何地方或交给他人保管。
(3)如违反本规定,造成酒店设施、设备、物品损坏、丢失、被盗、钥匙遗失或其它严重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将按直属管理的隶属关系追究直属上司或部门经理的连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0、爱护酒店财产、维护环境卫生
㈠爱护酒店的一切工作器具,注意所有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节约用水、用电和易耗品,不准随便拿用公物,不得把有用的公物扔入垃圾桶。
㈡员工如蓄意或疏忽而损坏酒店财物或器具,酒店可根据所损坏物品价值扣除员工薪水以作赔偿。
员工如有盗窃行为,视情节程度将被处罚或立即开除而不给任何补偿,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法办。
㈢养成讲卫生的习惯,不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等杂物。
如在公共场所发现有纸屑、果物等,应随手拣起,以保持酒店内清洁优美的环境。
11、酒店三级会议及培训制度
根据酒店规范需要,酒店全面实施三级培训制度,即:
第一级、各部门利用班前会进行培训。
第二级、部门对员工的综合培训。
第三级、酒店总经办组织的全体员工的培训。
三级会制度,第一级,酒店召开的各部门负责人例会。
第二级、各部门召开的管理人员例会。
第三级、每天营业前,各部门召开的班前例会。
第七章奖惩制度
1、宗旨
为维护酒店与员工的正常利益和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酒店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奖优罚劣”的基本方针,即:
㈠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㈡小过即改,过往不咎。
㈢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酒店的每位员工必须严于律己,不折不扣地按照酒店各项制度和规定办事,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
2、员工奖励条例
㈠对改革酒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㈡在酒店工作中自觉奉献,创造优异成绩者。
㈢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显著者。
㈣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㈤为保护酒店和宾客生命财产做出贡献者。
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㈦提高及维护酒店声誉有积极影响者。
㈧拾金不昧者。
㈨从事技术革新,产品创新,设备改革有成效者。
㈩其他对酒店有重大贡献者。
3、纪律处分
㈠纪律处分执行程序
※员工过失类别次数,以半年累计次数为准。
员工在半年内累计过失三次(含三次)以上,作重大过失一次,加扣除罚金50元。
※员工在半年内重大过失后再违纪一次予作黄牌警告,加扣罚金80元。
※员工被黄牌警告后再违纪一次予以红牌警告,加扣罚金100元(以年累计为准)。
※员工被红牌警告后再违纪一次予以违纪辞退(以年累计为准)。
※各级管理人员凡违纪者,将按加倍处罚的原则执行本制度。
※凡管理人员对过失、违纪发现不处理或未按规定处理,并不上报者,一经发现,将按失职处理。
※员工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的,按上述条款处罚。
※凡无故不签处罚单者,一律作加重性质处理。
㈡纪律处分条例:
⑴员工犯有下列条款之一者,作罚款警告或过失处理,罚金5元~30元,如果再次犯同样过失,依次累扣。
A、工作粗枝大叶,态度不认真。
B、当值时仪表仪容不整,着装不规范,不佩戴工号牌及实习证。
C、接电话不使用敬语,在酒店内粗言秽语。
D、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E、将食品带出员工餐厅或带入宿舍内。
F、下班未关空调、灯、自来水,离开宿舍后房内无人犯同类行为。
G、非当班时间私自在店内逗留游逛。
H、开会、培训迟到。
I、上班未经许可佩戴不该佩戴的首饰及手机、个人皮包等。
J、工作不慎,遗失或损坏酒店财产(视情节轻重定)。
K、离岗时间超过正常允许范围。
L、服务时不使用敬语、礼貌用语,或用禁语。
M、不按部门规定时间或未经批准提前就餐。
N、在工作场所内私自存放顾客用剩的酒水、饮料、食物以及打包等物品。
O、在工作时间哼小调、吹口哨、嬉闹奔跑、吃东西,在经营场所双手叉腰,整理头发或衣物、化妆、照镜子、敲单子、打响指等有失职业风范的动作。
※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性质类似,按上述条款处理。
⑵违纪(罚10元~60元)
A、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一次性罚款5元,10分钟以内一次性罚款10元,20~30分钟以内一次性罚款30元,超过30分钟至60分钟以内一次性罚款50元,60分钟以上作旷工一天论处)。
B、无故早退,按A项处理。
C、当值时打瞌睡。
D、拾遗不报。
E、擅自离开工作岗位10分钟以上。
F、故意偷工懈怠。
G、违反安全守则规定(性质严重者将另行处理)。
H、私自调换宿舍,不遵守安全制度,拒绝交验包裹。
I、在禁烟区吸烟。
J、利用工作之便,在客房内洗澡、看电视。
K、未经部门同意,私自调班、顶班。
M、委托他人、替他人签到签离。
N、对宾客粗暴不礼貌,与客人争辩。
O、使用客用设施及走非指定通道。
P、工作时间串岗,接打私人电话。
Q、拿取或偷窃、偷吃酒店、客人的食物。
R、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决定)。
S、服务不周、闲逛,与他人闲聊。
U、未经批准,自作主张,造成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决定)。
V、当值时间收听或收看与工作性质无关的音频、视频,看书刊、杂志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上述条款处理。
⑶黄牌警告(罚金50~100元)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黄牌警告处理。
A、早退(30分钟以上作旷工半天论处)。
B、旷工(1次)(连续旷工一天为1次,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
C、未经部门同意,私自调休。
D、偷带酒店物品出店(情节严重,将另行处理)。
E、酗酒、赌博或打架。
F、违反操作过程,造成严重后果。
G、拒绝总经理授权的有关人员的检查。
H、蓄意损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
I、未经批准私自将客人遗留物品收藏。
J、对上司不礼貌,违反或不服从主管上司合理的工作分派和调动。
※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上述条款处理。
⑷红牌警告(罚金80~200元,情节严重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红牌警告。
A、擅自动用消防设施。
B、利用职权假公济私,打击报复。
C、搬弄是非,破坏团结。
D、将酒店的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私藏。
E、对抗正确的业务督导,煽动他人破坏或企图破坏正常的工作程序。
F、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本酒店声誉或其他员工(情节严重的)。
※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上述条款处理。
⑸无薪留职
员工因多次违反酒店规定并且无悔改表现,或有严重违纪时,在考核是否对其作某种处理之前,可给予为期最长三十天无薪停职处分,直至作出处理决定为止。
如该员工被涉及到刑事审理中,在此种情况下,酒店可延长停职到审案结束为止。
⑹违纪辞退或开除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辞退或开除处理。
A、不服从正常调动。
B、态度恶劣,公开场合顶撞上级领导,造成严重影响。
C、经常违反酒店规定,性质严重并造成重大后果。
D、违反安全规定,性质严重并造成重大后果。
E、恶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
F、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假另谋职业。
G、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
I、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私分小费。
J、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吵架。
K、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L、有意向外单位泄露酒店内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使酒店利益遭到损害或仿造酒店文件谋取私利。
M、触犯国家刑事法律。
N、因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条例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审查的。
O、当班殴打宾客、同事。
P、偷窃、骗取客人、同事、酒店的财物。
Q、当班聚众闹事,煽动及参与殴打事件或煽动员工集中怠工等活动。
R、旷工连续三天或累计三天者。
S、严重违反酒店有关规定并造成重大影响。
※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上述条款处理。
第八章安全制度
为确保宾客和酒店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位员工要牢记安全第一、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安全守则和防火措施。
1、安全守则
㈠严格遵守酒店管理当局和各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防护工具。
㈡熟知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状况,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位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㈢遵守消防安全的规定,严禁滥用各种电器设备和乱拉电线。
㈣严禁将枪支弹药、剧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
㈤保护宾客和酒店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每个员工的义务。
如遇险情,要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积极协助部门主管或有关部门排除险情。
㈥未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员工不得在店内和员工宿舍留宿他人。
㈦不得擅自动用和挪用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工具。
㈧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规、法令、条例。
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对包庇和知情不报者,由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2、防火措施
㈠启用手动报警器或电话报警,也可以通过电话总机报警,电话报警应讲清火警的具体地点、燃烧物品、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部门。
㈡利用现场灭火器材积极灭火。
㈢若火势可导致生命危险时,应协助及指导有关人员由防火通道撤离现场,切勿使用电梯。
㈣在失火区域关闭所有门窗。
㈤听从消防人员和有关领导的指挥。
3、包裹检查
除经部门主管以上人员书面批准外,所有员工均不得携带任何行李、衣物、包裹等进入酒店大楼营业区域,所携带物品应主动交保安人员检查,保安人员有权检查员工所携带外出的包裹物品等。
4、紧急事故
㈠在紧急情况下,如台风、火灾、爆炸等,员工必须服从保安部或总经理的指挥。
㈡全体员工必须鼎立合作,见义勇为,全力保护酒店财产及宾客、员工的生命安全。
㈢如遇意外发生,应加设标志,警告无关人员勿接近危险区,及时通知保安部、值班经理和总经理迅速进行处理。
5、人身安全
㈠员工下班休息时间外出休闲、访友等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不参与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㈡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规定》条款。
第九章修订与解释
1、本《员工手册》解释权在总经理办公室。
2、本酒店如出台新的规定和制度,以出台的时间最近的标准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