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监考手册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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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监考手册新

文档编制序号:

[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事业单位考试监考手册新

2016年度宜昌市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考务办公室

二○一六年五月

一、监考人员职责…………………………………………………1

二、笔试时间及操作要求…………………………………………3

三、监考人员指导用语……………………………………………6

四、考场记录单、违纪(缺考)卡填写(涂)说明……………8

五、考场记录单样式………………………………………………9

六、黑板板书样式…………………………………………………10

七、监考人员操作指令……………………………………………11

八、备用卷使用明细表……………………………………………12

九、笔试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13

十、考场安排………………………………………………………14

十一、考场规则……………………………………………………16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18

监考人员职责

一、在主考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实施监考。

遵守监考纪律,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试卷,必须两个监考人员一起领取试卷,领取试卷后中途不得逗留,应直接到所负责的考场。

在考场教室外检查双证(双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引导考生有序进场,对号入座,并将携带的与考试无关物品存放指定位置。

三、开考前,要宣读《考场规则》和《刑九》及有关注意事项,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并按要求在黑板上板书相关考场信息和考试要求(见黑板板书样式)。

四、提前10分钟在两位考生的见证下启封试卷袋,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首先发答题卡,提前5分钟发试卷,听到开始考试铃声,考生方可答题。

五、认真复核每位考生的身份证件、准考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与本人是否一致;督促考生首先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

监考人员应逐一核对,发现错误的,应督促考生立即改正。

(六)加强考场内的巡查,发现考生违纪违规应果断正确处理,并在考场记录单上相对应的条款做好记录,要求违纪考生签名,如考生拒签,由监考人员注明“拒签”,两位监考人员、主考应在记录单相应位置签名。

(七)考试期间,监考人员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私自带出考场;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玩游戏;不抄题、不做题、不念题、不暗示、不影响考生答题,不得从事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情。

(八)按规范填写考场记录单,对违规、违纪、缺考以及其他需要填写的内容应填写准确完整并由两位监考和主考签名,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无误、规范有效。

(十)考试结束前5分钟,关闭考场前、后门,听到考试结束铃响,开始回收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考生交卷签字。

全部卷卡回收完毕清点无误,才能允许考生退场,考后卷卡经市人事考试院工作人员核准后,按要求进行密封。

笔试时间及操作要求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6年5月21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二、铃声设置

08∶00(第一次铃声)考生入场

08∶20(第二次铃声)分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

08∶30(第三次铃声)考试开始

10:

00(第四次铃声)收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考试结束

宣布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开始

12∶00(第五次铃声)收取综合应用能力答题卡

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结束

三、实施步骤

(一)5月20日

检查考点准备情况和监考人员培训情况。

(二)5月21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7∶30考点主考、监考、工作及巡视人员在考点办公室集中,强调考试的重要性,重申监考纪律、考场规则,明确责任。

培训时审核、确认监考人员身份。

同时发放监考证、工作证等证件,并统一核对时间,抽签确定监考人员、监考考场,监考人员领取监考考场的考场座次表。

7∶50监考人员领取题本(合订本)。

8∶00听到铃声,监考人员组织考生进入考场,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要求考生对号入座。

8∶10监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等有关注意事项。

8∶20听到铃声,请两名考生一同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向全场考生公示后填写“验封记录”并签字、开封。

核对试卷和答题卡的科目、数量情况,确认无误后,先向考生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要求考生填写(或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

8∶25发题本,要求考生填写题本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并阅读题本的有关说明,不得向后翻页。

8∶30听到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

8∶40监考人员开始复核考生身份及相关信息:

①再次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②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有关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③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与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9∶00监考人员回收缺考人员的试题本、答题卡,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填写(填涂)缺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和缺考标记等内容,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

9∶50提醒考生距离本科目考试结束还有10分钟时间。

9:

55分发综合应用能力答题卡。

10∶00听到铃声,监考人员宣布本科目考试结束,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

收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同时宣布综合应用能力开始答题。

监考人员整理答题卡,经考点核验人员验收后装封,并在密封条上签字,与草稿纸一并交指定人员保管。

10∶10监考人员要求考生填写答题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

10∶20监考人员向楼层巡视员移交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答题卡袋上签字确认)。

11∶50提醒考生距离考试结束还有10分钟时间。

12∶00听到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

收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确认数量无误后,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监考人员整理试卷、答题卡,送到相应的考点办公室,经考点核验人员验收后装封,并在密封条上签字,与草稿纸一并交指定人员保管。

特别注意:

考试结束后,试卷与答题卡一定要分开装封,避免答题卡漏装与误装。

监考人员指导用语

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监考指导语

考前20分钟,监考员宣布:

你们好!

欢迎大家参加“2016年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全国联考笔试”。

两个科目实行不间断考试,你所在的考场是××考点××楼栋××考场,请核对自己的准考证号和桌角上的准考证号是否一致,如坐错位置,请立即报告,若考试开始后发现,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现在宣读《考场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等相关规定。

考前10分钟,监考员手举试卷袋宣布:

这是本次考试的试卷袋,大家看一下,密封完好无损。

现在请两位考生上来核验后在试卷袋以及袋内答题卡袋上记录,并签名。

(验封签字结束后,当众启封试卷袋,把启封后的试卷袋放置桌上,到要求时间再发放)

现在分发答题卡和草稿纸(8:

20分)。

首先检查答题卡有无脏污或折叠等,需要更换的请举手报告。

现在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指定的位置。

准考证号从左往右依次填写,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号,每一竖排只填涂一个对应的数字。

答题时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对应的题号上填涂。

如需修改,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净,再选涂新的答案。

不按规定填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注意保持答题卡平整、干净,请勿折叠。

考前5分钟(8:

25分),监考员分发试卷并宣布:

现在开始分发题本,在题本封面相应位置上填写姓名及准考证号。

请阅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有关说明,听到开考指令后再翻页。

打开题本后,如发现有漏印、重印、错印等情况,请举手报告。

考试时间到,监考员宣布:

考试开始,请大家作答。

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员宣布:

现在距考试结束还有10分钟,请大家注意安排好时间。

考试结束(10:

00铃声提示),监考员宣布: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结束,请大家马上放下笔,停止做题,将答题卡反面向上放在课桌右上角。

监考员同时宣布:

请大家进行综合应用能力答题,监考员依次逐个收取答题卡和草稿纸。

二、综合应用能力监考指导语

考前5分钟(9:

55分),监考员按(N字型)发放答题卡

请考生首先检查答题卡有无脏污或折叠等,有问题的请举手报告。

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指定的位置。

准考证号从左往右依次填写,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号,每一竖排只填涂一个对应的数字。

注意保持答题卡平整、干净,请勿折叠。

考试结束前10分钟(11:

50),监考员宣布:

现在距考试结束还有10分钟,请大家注意安排好时间。

考试结束(12:

00铃声提示),监考员宣布:

考试结束,请大家马上放下笔,停止做题,核对题本和答题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是否填写正确,核对无误后,将题本和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课桌上。

现在开始收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在清点试卷和答题卡完毕之前,请大家坐在原位,保持安静,不要离开考场。

(监考员依次逐个收取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

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回收完毕并确认数量无误后,监考员宣布:

现在可以离场,谢谢各位的合作!

考场记录单填写说明

一、考场记录单为双联复写式,需要填写的内容只能用黑色签字笔或原珠笔填写“考试科目名称、考点学校、楼栋、考场、应考人数、缺考人数”等相关内容,严禁用红笔填写。

二、缺考和违纪考生考号登记请填写完整的12位准考证号码。

三、违纪考生情况记录请填写考生姓名、完整的12位准考证号、违纪编号、违纪情况描述。

四、填写好的考场记录单,两名监考人员在考场记录单下方签字和填上日期。

五、填写好的考场记录单一张装入答题卡袋内封装,另一张交考点办公室。

缺考(违纪)人员答题卡填涂说明

一、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场。

收缺考人员的试卷和答题卡,由监考人员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对应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码,并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缺考标识。

二、监考人员在考场记录单上填写缺考人相关信息,并统计缺考人数,并报考点办公室。

三、监考人员发现应试人员违纪属实,应在该考生答题卡上填涂违纪标识。

考场情况记录单

此联装入答题卡袋内按要求密封送回

考试科目名称:

考点(学校)楼(栋)考场

应考人数:

缺考人数:

缺考考生考号登记(请填写准考证号全部位数)

违纪情况记录(填写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违纪编号、违纪情况描述)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填全号)

违纪

编号

违纪情况描述

考生

签名

其他情况记录

违纪情况描述

10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10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103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104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105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106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107在考试开始前答卷,考试结束后继续答卷的;

108在考场及禁止的范围内,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

110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201抄袭、协助抄袭的;

202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203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带至座位未关机、已关机考试中铃响或振动,均按使用处理);

204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该考试结束前,出卖试卷答案的;

210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301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

302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310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注:

发生违纪问题的,请在违纪情况记录中,按要求填写,并在违纪情况描述栏中写明简要情况。

监考人签名、

年月日

黑板板书内容

(监考人员负责黑板板书)

2016年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全国联考)笔试

沉着应试诚信守纪

考试时间

08:

30-10:

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

00-12:

00《综合应用能力》

本考场为三峡职院考点1号楼栋**考场

请考生仔细核对考场信息,不要坐错考场及座位

考生一律不得擅自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请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论处

本次考试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016年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全国联考笔试工作指令

考试时间:

5月21日(上午)08:

30-12:

00

时间

内容

责任人

备注

07:

30

工作人员、监考老师到岗进行考前培训

工作人员

监考老师

准时签到、抽签确立考场。

07:

50

2名监考老师同时领取试卷、工具袋

监考老师

检查试卷、工具袋无误监考老师签字

08:

00

第一次铃声

组织考生进入考场

监考老师

打开前门,关闭后门,一名监考老师在考场前门外检验“两证”,依次放行,两证缺一者不可进入考场;另一名监考老师提醒考生关闭通讯工具放置手机袋内;考试无关物品放置小件寄存处;书写黑板板书内容

08:

20

第二次铃声

启封试卷

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答题卡

监考老师

注意试卷封口方向,不要划破试卷袋,卡必须先数后发,数量不符迅速报告。

N型发放,一名监考老师发放,另一名监考老师维持考场秩序

08:

25

发放试卷(合订本)

监考老师

试卷先数后发,数量不符迅速报告。

08:

30

第三次铃声

开始答题

监考老师

宣布答题开始,对照花名册,检查考生答题卡填写情况

09:

00

做好缺考登记

监考老师

清点份数,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在“座次表”上作好缺考记录,并签字,负责填写缺考人员答题卡,并填涂缺考标识。

09:

50

提醒考生考试时间

监考老师

提醒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间剩余10分钟。

09:

55

发(综合应用能力)

答题卡

监考老师

注意答题袋开口方向,N型发放,一名监考老师发放,另一名监考老师维持考场秩序

10:

00

第四次铃声

第一科目考试结束

收回(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

监考老师

巡视人员

监考老师清点答题卡份数,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连同考场情况记录单一并放入答题卡袋中,交由楼层巡视员复核无误后密封,(注意保存好密封条)。

宣布第二科目考试开始

监考老师

提醒按报考岗位选择答题、正确填涂个人信息、

10:

20

移交(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

监考老师

巡视人员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考场内移交,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

11:

50

提醒考生考试时间

监考老师

提醒考生,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间剩余10分钟。

12:

00

第五次铃声

考试结束

监考老师

巡视人员

监考老师清点答题卡份数,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连同考场情况记录单一并放入答题卡袋中,交由楼层巡视员复核无误后密封,(注意保存好密封条)。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整理试卷、答题卡,清点无误后,按小到大号顺序交考试院人员验收无误装封,并在密封条上签字,要求试卷和答题卡按考场顺序装箱,与座次表和草稿纸一并交考试院人员保管。

考场设置人数未满30人的,未使用的卡和已经使用的卡一并放入答题卡袋封装。

注:

此表印发每一位监考人员

笔试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偶发事件

处理办法

身份证的使用

与报名时证件一致,二代身份证有效

考生有身份证,忘带或遗失准考证

请考生找到最近的打印社下载打印一份

考生有准考证,不能出示身份证

遗失身份证考生,应提前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

不能出示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的,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若考生坚持要参加考试的,须说明原由和签“后果自负”承诺书。

由考点办公室采集考生照片、指纹等信息。

工作人员如实记录情况。

开考后迟到的考生

开考后迟到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

考生提前答完题

考生不能提前交卷、退场

考生答题卡

考生的答题卡使用后,一律不能更换答题卡

试题有明显问题

不做任何解释,考生怎么理解怎么答

缺考卡填涂

缺考人员的答题卡由监考人员填写准考证号及相关信息

考生上厕所

由监考人员或者楼层巡视员陪同

考生忘记填涂答题卡信息

考试中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正确填涂答题卡上的信息,如果考试结束后发现没有填涂的,监考人员不能代为填涂

试卷和答题卡被考生带走

卷和卡袋暂不能密封,立即查找追回,如无法追回时,立即报告主考、巡视人员处理

考后试卷和答题卡

监考人员清点无误,按大小顺号收齐,保管好到考点办公室由考试院工作人员清点无误,方可封装

考生突发疾病

立即报告主考,交考点医务人员救治,病情严重应及时拨打120

考场安排

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第1~52考场(一号教学楼)考务办公室:

J1-117

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第52~99考场(一号教学楼)考务办公室:

J1-119

考场规则

一、开考前30分钟,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考30分钟后,应考人员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应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强行离场或闹场的,按严重违纪处理,交由考场办公室处置。

三、应考人员入场后,必须首先对照自己的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楼栋(考区)、考场及座位号,对号入座;如有疑问,请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

不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属于违纪违规行为。

四、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私人自带的答题材料,否则按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五、严禁应考人员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储存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

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应考人员通过夹带或高科技工具进行考试舞弊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参照公务员违纪违规条例执行。

参加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的考生,可带普通直尺。

六、试卷发放后,考生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

应考人员误填、错填、漏填等不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试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在听到开考指令后方可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八、如发现应考人员在考试中,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替考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考生交卷(卡)签字,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注:

有关部门将组织雷同试卷甄别和相应的违纪认定工作,抄袭者和被抄袭者将同等对待。

各位考生在答题过程中要保管好答题卡,防止被别人抄袭。

考生有被认定为严重或者特别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二十四将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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