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外脚手架分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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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脚手架分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11

脚手架分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中国·安义盈创小微企业园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中骏·蓝湾香郡第一标段房建工程。

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守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本项目的外脚手架分项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双方责、权、利和义务关系,保证质量、安全和进度,满足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完全履行。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本项目建设工程分包事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小微创业服务中心和电子商务中心工程

工程地点:

安义县工业园区东阳大道旁

结构类型:

框剪结构

2.1.乙方承包内容为:

2.承包的范围:

2.2.1.所有外墙脚手架、井字架、平台架、搅拌机、砂浆机、钢筋制作棚平台及所有的安全防护搭设,安全通道根据实际搭设(并每栋号不小于4*12米的安全通道)、临边围护(超过500*500必须应作油漆花杆)<电梯井、采光井必须搭设井字架并隔层满铺>、楼梯临边围护(应作油漆花杆)、踢脚板,每层必须无条件配合加固混凝土泵送管。

(注:

但必须满足本工程外立面装修立体施工需要),其具体内容另见施工专项方案。

2.2.2.脚手架的搭拆,直至主体及装饰工程满足各项工序的施工要求,如搭设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由乙方负责返工所有费用。

2.2.3.围墙以内的安全通道、围挡成品木工上下料平台、临边、洞口防护等,现场所有防护棚及防砸棚和安全通道,包括现场办公区、现场生活区防砸棚按投影面积400平方米内由乙方负责;超出400平方米,竹笆片及搭设人工工资(按16元/平方米计算)由甲方负责,且乙方应无条件提供钢管、扣件等材料;超出现场围墙以外的,甲方应另行补贴。

(本工程完工后,甲方购的竹笆片赠送给乙方)

2.2.4.应使用符合南昌地区要求的安全网,但必须使用难燃以上的安全网(每条规格1.8.米*6米,重量达到2.6公斤)。

 

2.2.5.钢管、扣件等主材及其他辅料应按要求进行检测,如果地方没有要求,乙方应保证产品合格方可进场,否则由此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2.2.6.要求做到安监站及南昌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所有进场的钢管外侧须全部重新刷油漆,颜色由乙方自定但应统一,剪刀撑及扶手、临边围护应漆红白每色以各50cm的交叉上漆,没有刷漆在工程量结算时扣除人民币3.0元/平方米。

2.2.7.乙方应负责陪同各主管部门的检查与指导并及时对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与反馈。

3.承包方式

本工程项目的外脚手架采取包工包料包验收,整改按甲方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成方式承包。

即由乙方提供安装搭设外脚手架、四口五临边围护、钢筋和线材制作场防护棚、砂浆机操作棚、施工电梯防砸棚及平台架钢管搭设、塔吊附墙安装配合搭设桥架、附墙抱箍操作架、满足屋面构件施工所需的外脚手架使用期间内的安全网应长期拉紧、绑扎牢固、美观大方及作业人员所有劳保用品、用具。

4.承包价款及工程量计算方式

4.1.上部脚手架按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纸总说明的建筑面积计算:

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捌元(小写)¥58.0元,包括外架所有的材料、人工费、管理费。

 

以上单价包括:

4.1.完成项目计划进度奖3.0元/㎡,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奖5.0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奖3.0元/㎡,经管理部门评定按期完成周进度计划考核结构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后随月进度同时拨付;

4.2.该承包单价已含乙方管理费、劳务费各类补贴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要求增加单价或其他费用;

4.3.乙方应承担1.5%劳务费用,由甲方统一缴纳;

4.4.承包单价已含乙方钢管外架、安全防护设施搭拆的主材、人工、机具、管理费及各类补贴等一切费用在内。

4.5.单价为一次性包干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其它费用。

4.6.部分内脚手架搭设只计算人工工资每立方米按4.0元计算,其它费用不另计算。

5.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5.1.项目部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等级,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施工。

5.2.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必须达到顺利交付使用,不能顺利交付使用的,其发生返修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因此影响工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罚金10000元。

5.3.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福建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试行)、《质量安全施工检查评分汇总表》、建筑工程外脚手架专项验收标准及现行规范等要求执行,且应提供工程组织搭设方案、超大跨度、高度专家论证的证件。

(注:

A、按省级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标准施工;B、现场所有防护棚及防砸棚和安全通道、所有临边围护按现场需要及项目部的要求搭设。

5.4.应做到横平竖直、外观整齐规范、架板铺设安全整齐、安全网挂设完整美观、无探头板、工完料清。

5.5.如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或误读图纸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工期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处罚金10000元。

5.6.材料质量要求:

钢管采用符合国标要求及相应配套扣件,安全网、竹笆片、钢笆片等材料必须达到规范质量要求;如南昌地区有要求作材料进场检测,乙方应提供材料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提供的材料经检测不合格,乙方应承担其检测及复检的所有费用。

5.7.乙方搭设的脚手架、卸料平台施工电梯平台和外架上下成型转料平台必须达到优良挂牌认可;人货梯两侧和中部应用竹笆板做围挡。

5.8.外架悬挑部位所用槽钢长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受力应设在轴线处,并需经过甲方现场负责人确认,绝对禁止采用阳台或悬挑板直接受力;如发现槽钢长度不足造成阳台受力,经纠正仍未按时整改甲方有权购买槽钢进行强制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加20%采购费用。

5.9.材料、外架质量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定期检查计划报甲方项目部审批,不能及时按要求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超过1天罚款1000元。

5.10.乙方必须无条件接收甲方对外架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工作,无视甲方提出的质量整改要求,抵制、不听劝阻、盲目蛮干的工人,乙方应予以辞退;因外架施工质量不能一次通过验收,整改期限超过规定的1天时间罚款1000元,第二次复验仍未能达到要求予以加倍处罚;若3次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及时自行采取拆除返工及更换施工队,其完成的工程量不予计算,所产生的工资纠纷乙方自行处理。

5.11.乙方未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擅自停工的罚款10000元,擅自退场的,甲方有权把乙方的工程尾款作为违约金没收。

6.付款方式

6.1.工程款分阶段支付,完成至三层先支付完成工程量的____%,封顶后支付____%,拆架前支付____%,拆完所有外架支付至总工程款的____%。

注:

每次拨付工程款前,如在施工操作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受过项目部处罚的款项须提前缴纳项目部再拨付工程进度款。

6.2.付款程序:

每期节点完成前五天乙方须将完成工程量的详细计算书送交各幢号长校对后报施工技术负责人核对后送安全、质量负责人审核后,送现场负责人审核后,送工程负责人审批后交财务组作为拔款的依据,幢号长须将当期质量、安全进度的奖罚情况在审批表中的注明详细奖罚数额;

注:

月进度款付款流程送交

班组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的工程量

幢号长及安全员审核后,结合当月进度、配合、任务书完成、质量、安全及工期的奖罚情况签署奖或罚情况后填写申请表交班组长(幢号留件)

技术负责人核对签署意见交班组长

 

 

现场负责人审核后签署意见交班组长

现场负责人审批后交班组长

质量、安全负责人审核后签署意见交班组长

 

班组将审批后申请表及工人工资表交财务组

发放工

人工资

余款由班长领取付生活费、辅材费

 

 

6.3.工资发放:

每期付进度款前2天乙方须将当月工人考勤及工资总额供资情况上报财务组,财务组应根据暂住证、身份证及花名册结合工资表在拔付工程款前先配合并督促乙方先发放完工人工资后,剩余工程进度款方可拔付给乙方。

7.甲方职责

7.1.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计划编制、优化,下达施工任务书;

7.2.协调业主、监理、施工班组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7.3.负责乙方的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7.4.当乙方与工人发生工资纠纷时,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发放工人工资,必要时甲方有权按乙方提供的工人工资表,从乙方进度款中直接代为发放工人工资。

7.5.提供乙方1套完整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资料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文件。

7.6.负责施工技术方案、规范、规程、安全的交底。

7.7.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提供施工用水、电接点(接点以外部分工料费由乙方负责);

7.8.提供乙方垂直运输机械;拆除脚手架时若为14层以上,甲方应提供塔吊作为拆架转运材料机械,若为14层以下,甲方应提供施工电梯作为拆架转运材料机械。

7.9.要求乙方更换甲方项目部认为不称职的施工人员。

7.10.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7.11.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若不能及时支付,乙方有权停工,所造成的经济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职责

8.1.乙方的工人进场后,乙方必须向甲方项目部报工人花名册、计生审验证、身份证、施工员证复印件及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由甲方项目部统一办理上岗证、暂住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8.2.乙方每个工人进场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合同后领取工作卡,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属项目部参与施工人员。

8.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必须遵守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按照设计要求和甲方的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并对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8.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有足够的专业操作水平,每栋号必须配备至少5名具有足够能力的施工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并应持有特殊作业证方可上岗,且特殊作业证需交由项目部资料室保管。

8.5.乙方应提供每栋必须配备3个卸料平台,同时满足模板安装的装卸料需要,乙方接到项目部通知安装卸料平台必须在1小时内安装加固完成交付使用,否则出现其他班组的误、停工,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8.6.乙方负责承担工人工资发放责任并如实填报工资表,凡因工人工资原因向甲方闹事或向有关部门投诉的罚款10000元/次,并按发放工资承诺书等工资发放规定执行。

8.7.乙方人员不得随意挪用和破坏现场非乙方的各种设施、设备、材料,如确需使用必须经甲方有关负责人同意方可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严重的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的造成事故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对事故的经济负全部责任。

8.8.乙方应对施工质量连续跟踪控制、检查,每层外架工序完成后,班组长及技术人员必须进行自检,达到合格后报甲方项目部复核、检查,合格后方可移交下道工序。

8.9.乙方所有进场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提供厂家合格证给项目部才可施工,场内所有材料、机具自行保管、看管。

8.10.乙方如有发现其他班组人员偷取钢管、扣件及其他材料等现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项目部,由甲方出面处理并进行处罚,其处罚款归乙方所有。

来确保乙方的材料和利益不受损失。

但乙方人员不能私自对偷取人员进行自行处理,如自行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元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因偷取事件造成的责任。

(注:

甲方项目部确保以偷一罚十的比例对偷窃者进行处罚,处罚的款项、财物归乙方所有)

8.11.乙方须无条件提供项目部及各主管部门所需的内业资料,如未能按要求提供甲方所需的内业资料,提供具有外脚手架资质的劳务公司挂靠,费用乙方自理,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10000元/次的罚款,并采取强制措施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内业资料,方可支付工程进度款。

8.12.乙方在外脚手架拆除后应24小时内清理运出工地,否则滞后一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

10000元/次的罚款。

 

9.施工工期及进度要求

9.1.从外架开始搭设之日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拆除完之日止,工期定为___个月

(约____天),提前一月内或超期一个月双方不互相扣补,超出时间按照遗留部分每平方米

____元/天计算租金,以此类推。

(超期工程款必须次月100%付清)

9.2.根据甲方项目部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的时间、期限,保证按质、按量、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9.3.因乙方安装施工工艺、质量,不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误读图纸等造成的施工时间延误,工期不顺延。

9.4.若由于乙方施工人员素质、技术含量不高、人员不足、材料不及等原因,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的,每延误4小时罚款500元,每延误1天罚款2000元。

项目部有权增加人员及材料由乙方负责,工期拖误1天抵十天。

安装卸料平台应配合项目部及时完成,每超时1小时罚款1000元并以此类推。

9.5.由于本项目施工工期较紧,乙方施工过程应满足项目部及其他各班组同步的要求,若因乙方未能达到进度、质量同步要求而影响其他班组的进度,甲方处乙方罚金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10.生产管理制度

10.1.项目部有项目经理负总责,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财务组成,各职能人员统一服从项目经理领导,分级管理,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10.2.项目部制定和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遏制质量通病、整治施工环境的处罚,是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违反者一律受到处罚,由甲方开出罚款通知单交乙方,款项在拨付工程款时交至财务处后再拨付工程款。

10.3.乙方应根据所承担的任务配备足够的施工力量,保证施工任务准时、按质、按量完成。

10.4.本工程价款属一次性包工,属本工程范围内的不计任何计时工,各种材料的装卸由相关各种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

10.5.乙方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统一调度,若乙方施工人员不听从甲方指挥的或甲方发现乙方施工人员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岗位调整或辞退。

11.治安及计划生育

11.1.班组长要对本班组员工加强管理教育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甲方和建设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11.2.严禁违法犯罪人员和违反计划生育人员进入工地,一经发现,除报送有关部门处理外,乙方应全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视情节每人每次处伍佰元以上的罚款。

11.3.乙方人员不许在工地赌博、闹事或外出闹事,违反者罚款3000元/次,不听管理人员劝阻立即改正的加倍罚款,不服管理甚至打骂管理人员的每人罚款5000元/次(发生医疗费时由肇事者承担),触犯法律、治安管理条例的送公安派出所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打架斗殴不论是否有理双方各罚款3000元,自付医疗等一切费用。

以上条款属班组长(承包人)责任制,如有违反以上条款的,所罚款金额应在拨付进度款前缴纳财务方可拨付工程进度款,如乙方不按时缴纳罚款,甲方有权在当期进度款中代扣作为项目部的治安及计划生育奖励金及经费。

12.履约保证金

12.1.本合同约定的协议条款采取履约保证金制度,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元)。

13.奖罚制度

根据现场进度、质量、安全情况产生的奖罚数额应当月在进度款中支付或扣除,具体详现场安全技术、工期交底为准。

具体如下:

主楼交接工期为0.5天,超出半天无法完成,罚款500元并以此类推;

14.其他约定

14.1若乙方未按龙岩市劳动管理规定,聘用施工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乙方全部承担有关部门处罚费用并处罚金2000元,被甲方检查发现的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

14.2住宿与食堂管理按:

AB、C、D执行

A.甲方项目部统一管理乙方班组人员宿舍;床架、床板等由乙方自行购买,甲方概不负责:

每间活动房分配住5个人以上或三对夫妻房,如超出分配基数使用宿舍每平方米按11元/月收费(乙方需要超出分配基数使用宿舍应预交11元/平方米×3个月的费用)。

B.宿舍生活用水、用电:

用水——每个工人按10度/月;用电——每间按每月15度;超出该用水、用电基数由乙方承担(超出费用从甲方拨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C.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食堂统一管理,班组人员不得在宿舍煮饭及违规使用“三炉”及电热棒,如不配合统一管理,被甲方项目部人员发现每次罚款人民币1000元,乙方所使用的宿舍每平米按11元/月向甲方项目部缴付租金(租金款按甲方拨付给乙方的进度款直接扣除)。

D.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区的标准化管理,乙方应按《宿舍区暂行管理条例》执行,详见附件二内容。

14.3.乙方在主要工序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的退场时间组织工人退场。

14.4.本工程项目乙方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生转包视为乙方违约弃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4.5.班组长(承包人)每天上午7点30分至晚上23点30分电话必须能随时联络上,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以上条款属班组长(承包人)责任制,如有违反以上条款的,所罚款金额应在拨付进度款前缴纳财务方可拨付工程进度款,如乙方不按时缴纳罚款,甲方有权在当期进度款中代扣作为项目部经费。

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至付清所有承包款时失效。

补充:

本合同全文每一个字本人都已确认,绝不后悔,如有违约,本人愿意接受甲方处罚或负法律责任。

附件一:

班组安全生产承包协议书

附件二:

宿舍区暂行管理条例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包协议书

 

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责任挂钩,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遵章守纪,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所负责施工项目应符合相应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

2.班组长应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工作,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未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管理好他们的人身安全。

3.班组长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听从专职安全员或施工员的指导,接受改进措施,做好上下班的交接自检工作。

4.班组长应选派一名对安全熟悉且责任心强的人员当本组安全员,并支持其工作,发动本班组员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在保证工期、质量、本班组工人工资的同时,工资总额中预留5%作为安全生产活动奖罚基金,待工程竣工后,如无安全事故如数退还,安全生产活动奖罚基金由甲方安全专项基金中支出。

6.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在施工中如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取得显著成绩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贰佰元奖励,成绩突出者上报公司给予嘉奖。

7.如无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贰佰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上报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查处。

8.日常操作中,上班不戴安全帽,不穿胶底鞋,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伍拾元,爬外架、爬乘塔吊和故意损坏安全设施者(含外墙钢管架),每人每次罚款壹佰元。

9.经有关安全部门检查,违反安全规定被罚款者,其罚款金额由责任者负责。

10.附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如下:

10.1.对于接到公司质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隐患通知后不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者处壹仟元罚款。

10.2.现场施工管理不按规定执行者,处以伍佰元以下罚款。

10.3.各种脚手架不按要求和规定标准搭设者,处以贰仟元以下罚款,没有正确使用“三宝”罚款贰佰元。

10.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不符合检评标准者,处以伍仟元以下罚款。

10.5.建筑机械使用违反规定或安全要求者,处以叁佰元以下罚款。

10.6.施工用电违反安全要求者,处以叁佰元以下罚款,使用“三炉”罚款贰佰元。

10.7.防火防爆措施不落实,违反安全规定者,处以叁佰元/次罚款。

10.8.在工地评比中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组织者给予叁佰元奖励。

10.9.在公司安全检查中,项目(单项)在评分85分以上者,给予贰佰元奖励。

10.10.在公司安全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先进个人或先进班组者给予贰佰元奖励。

10.11.抢险救灾中有功者,给予伍佰元奖励。

10.12.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提出安全方面的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者给予伍佰元奖励。

10.13.不遵守“三不伤害”在工地参与打架斗殴者不管事由对错均罚款伍仟元/次。

11.安全、文明施工

11.1.乙方必须无条件严格按照现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甲方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规定施工,严禁违章作业,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有违章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11.2.施工前乙方应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交底记录。

11.3.乙方所用的机具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电线、电缆必须符合施工用电安全要求。

11.4.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准打架、斗欧、偷盗、赌博、偷工具等,否则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在伍仟元内,情节严重送公安部门处理。

11.5.严禁带病、酒后作业,否则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在壹仟元内,情节严重送公安部门处理。

11.6.严禁高空抛掷物件,无论物件体积大小掉落一次罚款壹仟元,造成人员受伤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工人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工作卡,穿着统一工作制服,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上班,否则经发现罚款伍拾元/人次。

11.7.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须戴安全帽,须穿胶底鞋,违者发现一次罚款伍拾元;

11.8.施工前应认真检查作业环境,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纠正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11.9.乙方施工使用的机具、材料等,按甲方指定的地点放置整齐,不得堵塞施工道路,应做到当日工完料清,保持场地整洁有序。

11.10.各楼层、各处的余料及时清理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放置整齐。

11.11.生活区垃圾必须统一放置在卫生桶内,工人不得在工地及生活区随地大便,若发现一次除责令其清洗外,另罚款伍佰元。

11.12.乙方工作范围内的文明施工不达标的,甲方责令限期整改至达标,若未整改甲方有权派员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1.13.施工中因乙方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事故一切责任及赔偿费用均由乙方自负;因甲方安全防护措施未到位,造成的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赔偿均由甲方负责;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单起费用在叁万元以内(包括叁万元)由乙方自理,较大事故费用(包括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扣除保险理赔外剩余部分乙方负责70%,甲方负责30%。

11.14.在乙方不及时、主动处理安全事故者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直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11.15.在乙方自身外架及模板支撑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下,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对甲方工期造成影响的一切费用。

11.16.乙方禁止招用童工,若因乙方违法招收童工,造成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11.16.1.根据劳动法用工年龄规定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法规的规定,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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