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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大楼日常管理制度.doc

银行办公大楼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的日常管理,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开拓、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更好地行使机关的管理、指导、监督、协调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机关工作秩序

第一条为使机关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各部室工作协调配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作息时间。

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各部室要指定专人登记,于次月初由部(室)、中心负责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

作息时间变更,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县府办的要求,提出调整意见,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第三条办公秩序。

机关人员在办公时间不准办私事,不准高声喧哗,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吃零食、打瞌睡,不准在办公室下棋、打扑克,不准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

第四条办事规程。

坚持层层负责制原则,要求按程序办事,实行部室员工对总经理(主任),总经理(主任)对分管行长,行长对董事长。

部室负责人在职责、职权范围内要积极负责,不推诿、不拖延。

部室负责人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分管行长报告。

重要事项必须向行长报告或提交行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讨论。

有关领导对部室负责人的请示报告应及时答复,需研究讨论的,答复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7天。

第五条基层有关请示事项的答复时间规定。

综合管理部在收到支行(部)请示件后,要及时登记,并在领导阅示后及时送各部室办理。

部室自收到请示件后一般应在5天内答复,最长不得超过10天。

部室如果一时难以解决或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答复的,要将有关情况书面或电话向请示单位解释,不得无故擅自拖延。

第六条文件传阅规定。

综合管理部收文后应进行收文登记,收文后先送行领导轮阅(急件可直接送分管领导阅示),然后将需要承办和落实的文件按行领导批阅意见送承办部室,由综合管理部做好登记和督办工作。

各部室文件传阅应于1-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返还办公室。

传阅后应在传阅件上签名和注明日期。

第七条请假规定。

机关工作人员临时休息或不能按时到岗的必须向部室负责人请假,部室负责人必须向分管行长请假。

机关工作人员无故离开工作岗位2天以上的,相关部室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向行领导报告。

第八条会务管理。

会务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一)会务安排。

行领导或部室负责人召开会议,必须提前通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根据会议的级别、大小和性质认真做好会务工作。

(二)会议纪律。

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遵守会议秩序,关闭手机或调整手机铃声为震动,做到不聊天、不抽烟。

提前离开会场必须经行领导同意。

(三)会议室使用。

会议室使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总行大楼会议室包括三楼、四楼、五楼、六楼会议室。

会议室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使用,并负责会场布置、安全、卫生及设备管理。

2.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会议定的环境卫生。

如因人为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

3.会议结束后,使用部门要及时关闭电灯、空调等,确保各种电器断电,并关闭门窗。

第二章总行大楼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为加强总行大楼的安全管理,确保大楼优良的办公秩序,共同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条大楼维护。

大楼日常维护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大楼安全管理由营运保障部负责。

第十一条大楼使用管理。

大楼的使用管理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营运保障部负责按排值班守卫人员。

值班守卫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大楼安全。

(二)总行大厅大门、营业部大厅边门根据工作日作息开放,节假日统一关闭。

节假日期间,营业部大厅安全守卫人员交接班须从营业部大厅正门出入。

(三)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下班后须离开大楼,如需加班务必及时到门卫登记,并要求开门办公。

机关工作人员晚间、节假日进出大楼或辅楼必须从伸缩移门进出,并经值班人员登记。

(四)营业部营业终了后应关闭大门,如需加班必须经值班人员登记,并从大厅边门进出,禁止从大门出入。

(五)不得将闲杂人员带入大楼,如有维修、施工等工作需要,必须由相关部门人员陪同进入,并由值班人员作好登记。

(六)值班人员每日下班后对总行大楼进行巡查,必须检查大楼内楼道是否锁好门窗,关闭照明、切断电源。

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员工车辆停放。

总行员工车辆停放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总行后院停车位日常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总行大门至营业部大门两边停车位日常管理由营运保障部负责

(二)总行后院停车位必须保证押运车辆、公务用车的停放。

(三)总行后院车辆停放根据部室实际划分停车位,按统一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具体详见划分清单)。

因停车位有限,其他员工车辆可停放于中心广场公共地下停车场。

(四)为确保客户车辆停车,员工一律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总行大门至营业部大门两边。

第十三条大楼用电管理。

大楼用电管理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大楼内所有外用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维修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安装。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不得自行外接电线、电话、网络等。

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违反规定造成事故发生,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三)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原则。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切断电源。

24小时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安全。

(四)为确保安全用电,各办公室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路、电器设备等要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大楼消防管理。

大楼消防管理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总行大楼消防管理由营运保障部负责。

(二)机关人员不得携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总行。

(三)机关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不得随意动用、开启各类消防、电力设备,不得随意触摸楼内安全消防报警开关或按纽。

(四)营运保障部要组织各部门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五)营运保障部要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并要作好检查登记。

对检查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报告分管行长,同时联系相关专业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六)营运保障部要组织各部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部门常规性的安全检查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营运保障部组织全面检查2—3次,重点检查防火设施、防盗安全等,对发现的治安隐患要及时整治,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

第三章机关清洁卫生制度

第十五条为了搞好机关清洁卫生,使卫生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创造优美的机关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六条部室工作人员卫生职责范围及标准。

(一)范围。

本部室各办公室。

(二)标准。

桌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烟灰缸勤冲洗,无污垢;地面无纸屑、无痰迹、无烟蒂;门、窗及玻璃每季擦拭,保持干净明亮;沙发、座椅保持干净,无污迹异味;如有仓库,则物品摆放整齐,做到无鼠害、无虫害、无霉变。

第十七条卫生保洁员卫生职责范围及标准。

(一)范围。

董事长、行长(副行长)、监事长办公室,五楼会议室、六楼会议室,302、402、502会议室,一至六楼楼梯、各楼层走廊、厕所,一楼大院、车库、办公楼沿街卫生包干区域等。

(二)标准

1、董事长、行长(副行长)、监事长办公室。

地面、桌子、立柜、茶几、沙发每天擦拭一次,纸篓垃圾及时清除,保持干净卫生;门窗玻璃每月擦洗一次,保持干净明亮。

2、五楼会议室、六楼会议室、302、402、502会议室。

无会时桌椅、地面每天打扫一次,并摆放整齐,烟灰缸保持干净。

有会时会后及时清扫,确保每次使用干净整洁;门窗玻璃每月擦洗一次,保持干净明亮;空调每月擦拭一次灰尘,保持清洁。

3、一至六楼楼梯、各楼层大厅、走廊、厕所。

下班后或早上上班前擦拭楼层大厅、楼梯、走廊、厕所沙发等一次,每天上下午各巡视楼梯、走廊一遍,随时清理纸屑、烟蒂、痰迹,不得有灰尘、蜘蛛网,保持干净卫生;走廊玻璃每月擦洗一次,保持干净明亮。

4、厕所内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厕所垃圾。

5、机关大院、车库每天打扫一次卫生,搞好院内花木的养护,保持花叶干净,花坛、花盆内无烟蒂、杂物。

6、办公大楼外立面墙体,每年初清洗一次。

第十八条值班门卫、协警、监控中心卫生职责范围及标准。

(一)范围。

值班室、监控中心、办公楼大厅、辅楼办公室、值班室监控中心。

(二)标准。

辅楼大厅办公室每天清扫,确保地面干净无灰尘、纸屑、烟蒂、痰迹,物品放置有序。

门窗玻璃每月擦拭一次,保持干净明亮;大院自行车按规定停放整齐,严禁乱停乱放;保持室内干净卫生。

第十九条个人卫生。

机关工作人员应注重仪容仪表,保持服饰整洁;要爱护公共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果壳、烟头纸屑,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二十条实行垃圾袋装化。

各部室应将日常垃圾装入垃圾袋,茶水烟蒂等倒入厕所旁指定位置。

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评比。

综合管理部设卫生督查员一人(兼职),负责对各部室办公环境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保洁员、值班门卫、协警有关卫生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与指导。

第四章食堂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为加强食堂的统筹管理,营造优良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四条食堂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分配,团结协作。

第二十五条食堂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

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进入食堂作业,必须做到仪容整洁,着统一工作衣帽,要讲究卫生,操作前必须洗手。

上班期间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主动接受安排

第二十七条保持餐具、厨具操作间和仓库卫生。

操作间锅灶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卫生,厨具每次使用后擦拭干净,消毒柜内物品放置整齐有序;地面每天清扫、擦洗,保持干净卫生,垃圾及时清除;操作间的洗刷池无污垢,保持本色;门窗玻璃每季擦拭一次,保持干净明亮无油渍;餐厅桌椅摆放整齐,经常保持干净无尘土、无油渍。

仓库内米、油、盐、酒等放置整齐,保持干净卫生,无鼠害

第二十八条保证供餐服务时间。

根据机关作息时间保证工作餐供应。

各部门如需增加用餐人员要提前通知食堂负责人,以便厨房准备工作,逾时报餐,造成用餐不便,由各部门自行解决。

第二十九条所有工作人员应爱护食堂用具,不得损坏,不得外借,并做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

第三十条食堂工作人员每天应对炉灶等设备进行检查,检查设备完好后方可进行使用,发现设备存在操作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

第三十一条设备使用操作完毕,应及时关闭。

下班时,应对炉灶设备进行检查切断电源。

第五章机关理论学习制度

第三十二条为进一步提高总行机关干部员工的理论和政治水平,更好地为基层支行做好指导、服务、检查与监督工作,促进全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条理论学习的目的。

通过理论学习,提高机关干部员工队伍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三十四条理论学习的组织。

人力资源部应指定专人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辅导、督促员工加强业余学习,做到总行领导、部室负责人、党员带头学,其他人员主动学。

第三十五条理论学习的内容。

学习主题根据各时期宏观政治、经济、金融形势结合本行工作实际确定。

机关理论学习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学习党和国家政治理论;

(二)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和上级有关精神

在具体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三)学习金融法律法规。

(四)学习本行各项业务知识和内控管理制度。

(五)其他需要学习的内容。

第三十六条理论学习的时间。

坚持机关学习日制度。

人力资源部应制定全行全年学习培训计划。

机关每月至少组织各类学习培训一次,各部室每月必须组织本部室员工学习一次。

学习必须有记录。

第三十七条理论学习的方法。

每次组织学习都要讲究学习方法和学习效果,学习要有计划性和针对。

组织学习前应充分准备好学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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