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和甲方走到一起了监理怎么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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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和甲方走到一起了监理怎么办
想想有点可笑,这个行业有时候有些简单的东西倒搞的很是复杂,复杂的东西倒是没有人理会。
监理不要向委托方负责的,向这种事甲方老板知道了很可能会炒掉其管理人员,监理无可奈何之下,应该由公司领导出面,直接找其委托方商谈。
对于这种情况也不用太过慌张,本身就很正常嘛,原因楼上的各位也说的很清楚了。
作为我们监理还是要注意该做的工作一定要做,监理通知、联系单之类的该发就发,实在做不通工作可以先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最好是书面),涉及到大的原则问题该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定要报,避免自己稀里糊涂的就被埋了进去。
甲方和施工方走到一起,这是中国特色!
因为中国的甲方大多不是出资者,项目建好后他又不是接管者,他们有特定的地位,一般能当上甲方的负责人都是有权、有势、有后台人的人,后台硬就青云直上,后台出事就会被抓出来!
这一点民众是清楚的!
监理只有左右协调,保护好自己,尤其是文字的证据一定要留,一般业主只是口头说,不落到书面上。
所以监理一定要擅于写书面材料,掌握书面的艺术。
在实际工作中,这种情况经常遇到。
遇到原则问题,可以通过书面告知建设单位,不管建设单位是否回复,只要他们收到监理的发文就可以了。
至少原则上的问题,建设单位如何解决是他们自己的事。
1、监理要注意方式方法,千万要对事,不要对人,不传讹造谣,不说小话。
2、遇到问题尽量采用书面方式交流,尤其是要利用会议,会议纪要上反映出来效果最好。
抓住这些人的心里,暗箱操作的人最清楚利害关系,利益己占,责任人担,遇事推诿,为避免这些行为:
与会人员开会前先签到,下发纪要一定要及时,会议纪要表述要清清楚楚,条例分明,解决办法抓住关键点。
3、把遇到的问题尽量摆在桌面上商谈。
4、一定要把监理的正确意见表达清楚。
(在开监理例会、协调会中效果最好,书面文字、建议采用多印,多送,相关的管理领导都要给到)。
5、项目监理部要团结一致,遇事共同协商,管理层次清晰。
6、监理工作一定要勤勉、严谨,避免受人以柄。
总之要做到:
“复杂的问题客观办”。
本人本别先后从事过施工,甲方,监理等岗位,深知道各方之间及内部矛盾。
现在我就一一道来:
(1)施工单位内部矛盾
项目经理和挂靠包工头之间的矛盾:
项目经理好担心挂靠包工头乱来,因为包工头只追求利润,反正骂都是骂项目经理,所以作为监理或负责任的甲方代表,一定要利用这点来挑起他们之间的矛盾,让他们互相消耗。
包工头和下面班组长或施工员的矛盾:
在工地做的班组长或施工员都是老江湖,他们看见包工头那么好赚,是不会甘心就这样被包工头剥削的,他们会千方百计而又隐蔽地骗包工头,包括多签工时等,或者施工员千方百计要老包用自己的队伍,所以施工员之间又会有矛盾,所以付责任的监理或甲方代表可以充分利用这点,遇到质量问题,和项目经理讲,多发文,或开会上提出,造成舆论氛围某个班组不行,那么其他施工员就会打击不行的班组,从而换掉不行的施工班组。
施工员和材料员之间的矛盾:
是人都知道材料员是个很肥的位置,一般都是亲信做,所以要知道真实的材料问题,就要挑起施工员和材料员的矛盾,因为施工员平时很辛苦施工,他一般会成肚子气没地方出,当他乱出气的时候就会乱爆黑幕。
(2)监理单位内部矛盾
总监或总监代表与监理员之间的矛盾:
多数是总监或总监代表收黑钱,下面的监理员吃白果,所以作为监理员,要多汇报,让总监去决策,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一定要抛给总监去处理,别给总监推卸责任,这样,就逼得总监抓正来做。
监理行业目前是个发展时期,有的业主代表是临时工作,且工作也不规范,业主代表和施工单位的个别人为了个人得到好处,走到一起,监理很为难,在全国都是通病,做为一个监理第一要保护好自己,责任重于泰山;第二要保证结构安全,结构安全了其它的是次要问题,第三采用一切可以运用的方式发挥监理的作用,限制工程质量下降的程度,最大程度的提高工程质量;第四可以求助于建设主管部门,常与建设主管部门沟通情况,争取得到建设主管部门的支持。
第五可以通过监理例会等会议做思想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说明如果....将会有什么后果,让业主代表理解监理,站在监理一边来。
(3)建设单位内部矛盾
先说建设单位多为政府或国企部分,他们内部千方百计要争权夺利,互相打压。
个个争着做大哥,所以要充分利用这点,千万别装b,要低调,有什么让他们慢慢斗吧。
再说建设单位多为私营企业部分,由于私营企业很实际,都请d老行专做甲方代表,那些人滑得很,老压榨施工单位,而又很会把责任推给监理。
作为监理对于这种人一定要小心,什么事都要抓正来做,按规范来做,即使有甲方代表在场也千万别吃施工单位的饭,抓正来做,他们也拿你没办法,有些时候甚至可以发文给甲方,告诉他这是不对的,或者直接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质监站安监站。
监不下去最多不和他验收,大家一拍两散
监理这个角色更多的时候是处于甲方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夹层之间,要做好,看协调能力了,不卑不亢!
不过做起来很难,看综合能力了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本来就是两个关系比较近的主体,现在有了监理单位,主要是为了应付某些程序。
再者,目前监理在起的作用是主要是管理工程质量呀!
所以我认为,监理还是需要有原则的,该发监理通知就要发。
当然,协调还是需要好好去努力的!
施工方与甲方走到一起,并不是只能干“坏”事,从合同角度上来看他们是合作方,对有些事情是可以相互协商的,因为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
如果双方协商好了,从某些角度来看还有利于工程的开展。
而受甲方委托的监理方,应从公正、公平、公开的角度严格履约监理合同赋于的责任和义务,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及投资进行严格的管理,严格要求施工方执行监理程序。
做为监理,一面是甲方一面是施工方,一定要把这两方面微妙关搞清楚,有时要讲一些原则,不能让甲方代表和施工方走的太近,这对后期的验收结算不利,会给甲方造成损失,也会给自己制造麻烦.
自1988年监理制开始试点以来,5年后逐步推开,1997年《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作出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面推行阶段。
但是应当承认,目前仍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相距甚遥。
楼主所说的“①甲方和施工方站在一起”是目前的一种普遍现象,尤其是在国家投资或多元投资主体开发的公共设施领域里,简直是司空见惯;在私营开发商处“②甲方(代表)和施工单位站在一起”也确实存在。
这些都充分说明中国一直以来都是“大业主、小监理”的模式,至今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①国家甲方和施工方站在一起
国家投资模式,甲方的后台支持多半是政府控股的经济实体,说白了还是为了政客们的政绩,所以建设工程规模越大、影响越大,监理就越难做。
甲方要的是进度和效益的最优组合(目前被迫开始逐渐重视安全生产);而质量第一通常在甲方那里是句空话。
因为其一,质量是由承包商施工导致的(设计无问题),坏了修修补补问题不大;其二,能中标做大项目的单位都是有技术、有经验、有信誉、有经济实力的大型施工企业,质量保证措施应该很健全完善。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监理的主要职责是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其他的控制在实际操作层面根本不起作用,如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等。
)甲方的实际操作者,因为个人经济利益驱使,自然而然地站在承包商一边……
简言之,店大欺客,奴大欺主。
②私企甲方代表和施工单位站在一起
私营业主涉足建设工程领域里,基本上以房产开发为主,它需要的是利润最大化,其余的都委任甲方代表搞定,对于甲方代表的管理要求就是让其无忧无虑地赚钱、赚社会影响和商誉(后二种是比较与时俱进的私营业主);至于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等等都是儿童时期的理想主义夜曲画,因为它要把工程造价压低、把监理费减半,最好给它白白打工……这就是资本家的盘剥伎俩!
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因为法制不健全、经济基础薄弱、特殊国情等等,不仅允许它们存在,而且令其大搞钻营。
私企老板在钻营,它雇佣的甲方代表便都纷纷效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阳光大道”上发家致富。
施工企业因为资金雄厚、人员众多;有时为了过渡一下,什么标都接;于是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就理所当然了。
想不让他们站在一起都难!
简言之,双狼中间走,小心咬你手!
解决方案:
(一)看官中的甲乙丙丁去做建设部部长或者国务院总理、国家主席什么的……
(二)比较实用:
(1)知识渊博、以诚待人,在双方之间不暴露弱点;
(2)以数据说话,多记录(文字、图表、录音、影像资料等);
(3)广交朋友,尤其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朋友,用邀访方式等去协调组织开展监理活动;
(4)语言艺术,为业主多方位服务,同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5)善用法律、心理学,瓦解承包商和甲方代表的攻守同盟,尤其是关键问题原则问题上。
(6)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个人认为,这是监理行业普遍现象。
现在是甲方现场,监理处于弱势地位。
个人认为遇到楼主的情况会这样处理:
看涉及的数额大小,较大看是否直属领导已知道,如果直属领导已知道并默许,但总监、副总监并不知情,关系到个人责任问题应该上报。
如不涉及个人责任,是否上报看个人,一般施工方会分出部分利益。
如果个人无利益,也无责任,可以明哲保身,也可以积极上进。
这类问题普遍存在,我也碰到过不少,也碰到过一俩个老狐狸。
处理办法其实很简单,首先要认清监理的权力来自业主授权,是属于技术服务。
在工作上要不骄不燥,实事求是,要具有监理工作的独立性。
在日常生活上不妨也交交朋友。
只要不违反原则,监理委托合同能正常履行,甲乙方现场关系暧昧,可以别管他;如果让监理充当傀儡,承担责任,而干其违法勾当,定然不能置之不理。
这个很简单嘛,以不变应万变啊,监理规范、各种技术规范、各种规范程序是监理的最好防御和进攻的武器啊,如果能量不够就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被人家利用就行啊
1、监理要谨慎,维护好本公司的利益最重要;该坚持坚持、该合作合作。
2、不要被别人害了,里外不是人,出力不讨好。
原则问题要有过程保持纪录,并通过必要的监理过程知会相关各方。
玩政治的人知道任何时候都不会授人以柄。
3、必须坚持的意见,由个人的世界观决定。
4、有时是施工、建设两单位共同利益决定的。
一般是从主管部门套钱,公对公,国有企业经常有。
有时是建设单位代表个人的勾当,应慎重对待。
5、不要与人为敌,不要当反腐英雄,不要同流合污,要光明正大、光明磊落,保全自己最重要。
多方式、多渠道的解决问题,熟练的掌握专业技术,对于一个监理工程师来说远远不够。
文字资料要及时、完整。
世上的任何事都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的,我们应该辩证的看问题,作为监理,首先要弄清事情的真相,如果是见不得阳光的事,就应该揭发他,及时制止这个不良风气。
请看看监理的定义:
“监理”是一个外来组合词。
我们所说的监理:
是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一项准则,对某一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守“理”者不问,违“理”者必究;同时,这个执行机构或执行人还要采取组织、协调、疏导等措施,协助有关人员更准确、更完整、更合理地达到预期目标。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所实施的专业化社会化监督管理活动。
工程监理具有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的特性。
这个现在是普遍存在的,原有有3.
1我国监理制度尚在起步阶段,和发达国家的制度差别很大。
2我国对于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传统的以技能出成绩。
把管理,协调当成嬉戏的思想根深蒂固。
3我国目前监理的整体水平不够,很多方面只能按照规范照搬式的检查而已,没有从质量,进度,成本上对项目起到实质性作用。
处理方法
1要对中国的改革有信心,要相信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2要相信,管理是可以出效益的,预防总比治理好。
3提升监理水平,提高管理监督实实在在的效益。
甲方才能用你用的放心,舒心,开心。
1、要坚持自己的原则,遇到问题,更应该是书面形式,因为在这种情势下,很容易发生扯皮事件,要多发联系单,通知单,必要的时候签发局部暂停令;
2、加强监理队伍建设,加强内部管理,不能单独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更不能收受好处。
如果自身都不过硬的话,怎么去管理呢?
3、利用好手中的权利,不能签字盖章的就是不能签,看看到最后整理资料的时候谁找谁,同时要留存现场的影像资料,作为依据;
4、这种情况主要是甲方的现场代表在搞鬼,要通过领导和领导之间的谈话,直接或间接的进行反映‘
5、可以借助当地安、质监站进行约束,比如质监站会到场进行验收,如果你没同意的话,就当面和质监员讲清楚,相信质监站会相信监理的;
"甲方代表和施工方走到一起".这话说的很婉转的,"这是弄私企老板的钱."就不给面子了,呵呵,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啊。
做为监理,一面是甲方一面是施工方,一定要把这两方面关系搞清楚,要讲一些原则,处理不当,也会给自己制造麻烦。
甲方代表和施工方走的太近,从公开层面上讲应该是好事,监理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按合同义务协调甲乙双方的关系,对监理是一件省心省力的好事,是积极的方面。
一般较大的工程,不管是国企还是私企,最终都要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如质监、审计。
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既是对建设各方负责的态度,也是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监理作为第三方对影响工程质量和其它损害国家或他人利益的行为视而不见,置诺惘闻,最终将使自身受到损害。
这是消极的方面。
监理工作责任主要有三方面,就是工期、质量、投资则三个关键要素,但实际上是很难以做到全面控制的。
因此监理应为自己留有余地,不能顾了暂时满足甲乙双方的口味,最终影响到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要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以规范标准或合同为依据,召集专题会议或发函等沟通形式,留下文字的、声像的实录资料,这是保护自身的最好手段,以备不测。
如果你真的发现了确凿的违法乱纪的事实,你是否保留收集证据,或者进行举报,那就看你有无职业道德和公民良知了!
监理作为独立的行为主体,已经存在很多年了,其实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还是相当简单的:
那就是该咋办就咋办,一切按制度来,一切按规范来。
监理只有左右协调,保护好自己,尤其是文字的证据一定要留,一般业主只是口头说,不落到书面上。
所以监理一定要擅于写书面材料,掌握书面的艺术。
还要搞好人际关系。
甲方和施工单位走在一起,很正常的,也很多的。
监理为何不敢得罪甲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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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为监理要向甲方拿监理费的问题,这个利益捆绑了监理公司的手与脚,这个中国的法律不完善造成的,钱要有第三方来支付,监理的执行力度就不会让甲方牵着鼻子走,还有监理人员也不是甲方说好就好的,甲方应该没权利来评论的,否则你不听甲方的,就叫你出发,说你这个监理不好,监理公司为了拿钱,没办法只能换人了。
这样才能体现监理的管理力度,执行好国家的法律法规。
才能确保国家的财产用在该用的地方。
不知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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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之所以设立监理,就是要求监理做到公平公正,保证所监理的工程在质量、安全、成本、进度等各方面达到规范要求,如果在大是大非面前没有站稳自己的脚跟,当然会感到困惑,当你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的时候,反而会得到别人的尊重。
所以,监理要做的事就是,原则问题千万不能放过。
1.监理应该跟施工方好好沟通,尽量不要起冲突,因为在不和谐的环境下对项目不一定有利!
2.工作中,监理尽量不要下口头的指令,严格点讲,应该出工作联系单,情况严重的还要停工通知!
3.每一个变更,都必须有书面的材料,以便以后甲方与施工方之间的工程结算有证据.
总之,监理一定要做好甲方与施工方之间的沟通工作,把握好监理的职权!
做好监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