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比赛操作手册.docx
《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比赛操作手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比赛操作手册.docx(6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比赛操作手册
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
比赛操作手册
2009年3月
总则
第一条概述
(一)铁人三项是将游泳、自行车和跑步这三项本身已具有悠久历史的运动项目结合起来而创造的一项新型的体育运动项目,在比赛中运动员需连续一次性完成上述三个项目,首先到达终点的赢得比赛。
(二)铁人三项项目在国际上的管理机构是“国际铁人三项联盟”(简称“国际铁联”或“ITU”),在亚洲是“亚洲铁人三项联合会”(简称“亚铁联”或“ASTC”),在中国(不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北)是“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简称“中国铁协”或“CTSA”)。
(三)举办铁人三项比赛,在促进铁人三项运动发展的同时,力求与举办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并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力求满足比赛承办单位的需求。
(四)举办铁人三项比赛的基本原则是:
安全,公平,便于观众观看、电视转播和媒体报道,保障赞助商的应得权益。
(五)铁人三项比赛的组织工作具有场地不固定、范围大、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的特点。
第二条关于本手册的说明
(一)本手册根据国际铁联铁人三项竞赛规则、比赛操作手册,国家体育总局竞赛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制定。
(二)制定本手册的目的是帮助举办和组织铁人三项比赛的当地组委会(简称“组委会”或“LOC”)或承办单位明确办赛程序、工作内容和具体的操作方法,以保证比赛安全、顺利并按照铁人三项竞赛规则和技术标准举行。
(三)本手册适用于中国境内(不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北)所举办的全国和国际铁人三项赛事(包括铁人三项、骑跑两项、水陆两项、冬季铁人三项、室内铁人三项、越野铁人三项、越野铁人两项等由中国铁协管理的项目赛事),其他铁人三项赛事可参照执行。
(四)本手册将由中国铁协根据客观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并公布在中国铁协官方网站上,网址:
TRIATHLON.SPORT.ORG.CN。
(五)根据某一站比赛的特殊情况或实际组织工作需要,中国铁协及其技术代表可在本手册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制定特别的竞赛组织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比赛的申办和审批
第三条比赛的申办
(一)申办报告:
一般由比赛举办地政府或体育行政部门向中国铁协递交,全国比赛以及洲际杯赛一般于比赛前一年度10月底之前递交,亚洲锦标赛和世界杯赛一般提前2年递交,世界锦标赛一般提前5年递交。
(见附件1:
各类赛事基本情况。
)申办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办赛宗旨和理由
2.拟申办比赛的名称、时间、地点和规模
3.建议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4.经费来源
(二)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备案:
申办单位须取得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同意函并与申办报告一并递交中国铁协。
(三)申办单位需同时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游泳比赛水域的水质检测报告,检测指标至少应包括:
(1)PH值
(2)每100毫升海水中肠杆菌的含量
(3)每100毫升淡水中肠杆菌的含量
(4)每100毫升水中肠球菌的含量
2.建议比赛时间、比赛场地和路线设计方案。
3.游泳比赛水域水温,比赛地的海拔高度、气温、湿度、雨量、风力风向等自然地理资料。
4.国际国内交通状况。
5.接待条件。
6.办赛历史和经验。
第四条比赛的审批
(一)列入竞赛计划
1.收到申办报告后,中国铁协将对建议比赛举办地的办赛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2.确认符合基本办赛条件的,中国铁协将派技术代表赴建议的比赛地进行实地考察。
3.中国铁协根据国际比赛日程、国内竞赛工作安排,参照各申办城市的办赛意向和客观条件制定年度竞赛计划,安排具体比赛时间。
(二)签订比赛协议:
中国铁协与比赛承办单位签订办赛协议。
(三)国家体育总局审批:
中国铁协收到书面申办报告和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同意函后,按照有关竞赛管理办法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批。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筹备委员会
承办单位从申办比赛成功开始,应成立筹备委员会,负责与中国铁协的日常联络,并在组织委员会成立之前代行其职能。
第六条组织委员会
(一)根据所举办比赛的性质和级别,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国家体育总局、中国铁协、地方政府、比赛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赞助商等有关单位的人员共同组成。
(二)承办单位应组织提供合格的赛事筹备、组织和执行人员队伍,提出建议人员名单后,由中国铁协按照有关管理办法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批。
(三)组委会领导机构一般可设以下职位:
名誉主任、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等。
(四)组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执行机构,一般可包括:
办公行政部、竞赛技术运行部、场地器材部、接待与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等等。
(注:
具体机构设置由承办单位根据客观情况灵活掌握,此处仅供参考)。
第七条国际组织指派的人员
(一)世界杯、世界锦标赛由国际铁联指派以下人员:
执委会代表、领队、技术代表、医务代表,以及负责媒体和电视发布、印刷媒体管理、互联网报道、电视拍摄和产品制作、官方摄影、成绩统计和管理等工作人员。
(二)亚洲锦标赛由亚铁联指派技术代表、裁判长和主要技术官员。
(三)洲际杯赛由国际铁联指派技术代表。
第八条中国铁协比赛运行团队
中国铁协根据工作需要选调比赛运行团队,一般包括:
赛事协调小组4至6人,技术代表1人,各类工作人员8至10人,技术官员18至20人,电子计时工作人员4至6人,兴奋剂检查人员3至4人,新闻媒体人员6至8人。
第九条由承办单位选调的竞赛辅助人员
承办单位负责选调以下竞赛辅助人员,一般包括:
辅助技术官员35人,竞赛志愿者70人,救生员6人,机动船驾驶员6人,摩托车驾驶员6人,当地解说员1人;有条件的还应配备:
潜水员4人(带设备),皮划艇(或划板)救生员4人(带设备)。
人员结构及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2。
第十条志愿者
(一)组委会应安排专职部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基础培训和分工、服装和证件发放、食宿和交通服务、答谢仪式等工作。
(二)志愿者的基础培训内容应包括:
基础礼仪培训、铁人三项知识培训、比赛基本情况培训等。
为帮助志愿者增强感性认识,培训可采用幻灯片形式。
(三)志愿者各专项培训工作,由各相关部门负责。
(四)在比赛场地为志愿者提供休息区,供不在工作岗位的志愿者休息。
第三章综合管理
第十一条保险
组委会应为所有参赛人员(运动员、技术官员、官员、工作人员、记者、志愿者等)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死亡赔偿总额不少于每人20万元人民币,医疗急救赔偿额不少于每人4000元人民币。
组委会应在比赛前3天向中国铁协提供保险的书面证明。
第十二条经费预算与管理
(一)组委会应本着满足比赛需要和节俭办赛的原则,合理规划和管理赛事经费。
各类赛事总经费需求可参考附件1。
(如有需要,中国铁协可根据以往办赛经验提供各类赛事详细经费预算以供参考)。
(二)国际比赛奖金等需要使用外汇的应提前安排外汇申请工作。
第十三条行政许可
(一)取得当地政府关于举办比赛和使用比赛水域、公路等区域的许可。
(二)所有的临时建筑施工单位应具备合格的资质。
(三)组委会应制定严密的赛事安保方案并得到公安部门的批准。
第十四条工作计划
(一)承办单位应根据赛事筹备和组织工作总体安排制定长期、短期工作计划,其中包括“比赛周运行计划”和“比赛日运行计划”(模板由中国铁协技术代表另行提供)。
(二)附件3是一般性国际比赛的运行时间表,供参考。
第十五条工作会议
(一)国际组织和中国铁协工作人员抵达赛区后,组委会应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赛事工作会议。
会议由组委会执行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内容应包括各项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及落实。
(二)组委会各职能部门应分别就各项工作与中国铁协技术代表和比赛运行团队成员召开会议,以具体落实各项筹备工作。
一般应包括:
竞赛,运动员报到,医务,计时,技术官员服务,车辆,水质,公共广播系统,通讯和对讲机,安保和证件,媒体,电视拍摄,颁奖等大型活动,广告条幅等等。
第十六条语言服务
国际比赛应提供语言服务。
所有涉及境外参赛人员的信息均须使用英语提供或公布。
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提供其他语种的语言服务。
语言服务一般可由大学生志愿者承担。
第十七条天气预报
组委会应根据工作需要即时获取必要的天气预报信息,为比赛筹备与组织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同时应为参赛人员提供天气信息服务:
赛前5天开始在官方宾馆张贴天气预报,至少包括游泳比赛水域水温、阴晴状况、降雨量、气温、湿度、风力风向等。
第十八条报告程序
(一)赛前按照中国铁协和技术代表要求提供各项筹备工作情况报告。
(二)赛前1年、2个月、14天分别向中国铁协提供一次水质检测报告。
(三)赛后60日内向中国铁协提供赛事组织工作总结及以下资料:
1.文字:
比赛筹备及实施期间的所有工作文件、简报、总结等;
2.图片:
比赛各种场地、设施、物品、人物、活动的照片约200张(电子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少于2M,刻录成光盘提交);
3.报刊杂志:
对比赛有关活动内容进行报导的报纸和杂志;
4.音像资料:
(1)提供电视转播或录播的比赛专辑(规格要求:
1盘DVCPRO6.35mm盒式MP数字录像带,及由数字录像带采集并转刻的可播放DVD光盘2盘);
(2)提供比赛精彩镜头集锦(规格要求:
1盘DVCPRO6.35mm盒式MP数字录像带,及由数字录像带采集并转刻的可播放DVD光盘2盘)。
第十九条知识产权
(一)国际铁联标志:
洲际杯赛、亚洲锦标赛、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当地组委会有权非独家使用国际铁联标志进行有关比赛的广告、宣传和赞助事宜。
当地组委会应在所有的比赛印刷品和制作物上使用国际铁联标志。
当地组委会不应超出赛事相关的范围使用国际铁联标志。
(二)亚铁联标志:
洲际杯赛、亚洲锦标赛,当地组委会有权非独家使用亚铁联标志进行有关比赛的广告、宣传和赞助事宜。
当地组委会应在所有的比赛印刷品和制作物上使用亚铁联标志。
当地组委会不应超出赛事相关的范围使用亚铁联标志。
(三)中国铁协标志:
全国比赛、洲际杯赛、亚洲锦标赛、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当地组委会有权非独家使用中国铁协标志进行有关比赛的广告、宣传和赞助事宜。
当地组委会应在所有的比赛印刷品和制作物上使用中国铁协标志。
当地组委会不应超出赛事相关的范围使用中国铁协标志。
(四)比赛标志:
当地组委会可设计一个比赛标志,根据比赛级别不同比赛标志须分别经国际铁联、亚铁联或中国铁协认可。
国际铁联比赛的标志应按照国际铁联标志模板设计(见附件4)。
比赛标志应被当地组委会和国际铁联使用于所有的比赛印刷品和制作物上。
第二十条疏散计划
(一)由于受到自然环境或突发情况影响,参赛或观赛人群的安全面临威胁,须进行疏散或紧急疏散。
疏散程序可适用于整个比赛场地,或个别、部分区域,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疏散应作为最后的选择。
(二)赛前组委会应制定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计划和具体方案,包括疏散路线、疏散区域、指挥与协调机制、区域和人群分工等等。
组委会安保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和执行整体疏散计划,组委会其他各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针对各自客户群的详细疏散计划。
疏散计划应得到中国铁协技术代表的同意。
(三)发生紧急情况时,由组委会和中国铁协赛事协调小组、技术代表组成的现场指挥机构做出是否执行疏散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
(一)关于比赛延迟、延期和取消的定义
1.延迟:
比赛未按预订时间开始,或开始后因故被中断,视为比赛延迟。
2.延期:
比赛未能在预订的时间段(或经延长的时间段)内完成,并被重新安排到当天的另一个时间段或者另外一天进行,视为比赛延期。
3.取消:
比赛被延迟或延期,且不能够重新开始或重新安排时间进行,视为比赛取消。
(二)延迟、延期的决定
比赛是否延迟、延期,由中国铁协技术代表和组委会竞赛部门牵头,根据自然环境和其他状况进行判断,按照保证运动员安全的原则,会同组委会安保、场地、医务等部门做出决定。
赛事运行计划中应包含延迟、延期情况下的处理程序。
(三)延迟、延期需要考虑的因素
1.比赛不能在夜里进行。
2.至少应为运动员提供20分钟的赛前热身时间。
3.除非有危险情况发生,比赛延迟只能在比赛开始之前执行,即比赛一旦开始就必须持续至结束,不可中断。
4.如果比赛开始40分钟以后出现危险情况而被迫中断,为确保运动员的体能得到相对充分的恢复,1小时之内不得重新开赛。
5.如果第1场比赛开始40分钟后出现危险情况而被迫中断,那么第1场比赛应改在第2场比赛结束1小时后开始。
6.第2场比赛可在预先确定的时间范围内延迟,晚于此预先设定的时间后,该场比赛将延迟到下一个合适的比赛日。
第四章接待和后勤保障
第二十二条运动员(队)服务
(一)统计运动员食宿预订、接送站和返程票预订信息:
组委会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统计报名人员食宿预订、接送站车次和航班、返程票预订需求等,为接待工作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
该项工作可与竞赛部门配合进行,参见第六章第三十四条第
(二)款“报名接收与统计”。
(二)接收运动员(队)报到:
接收运动员报到工作涉及竞赛、接待(食宿、交通、返程票预订)、医务、财务等有关部门,组委会应组织所有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培训和演习。
接收运动员(队)报到工作的详细操作方法见附件5。
(三)比赛信息服务台:
在官方宾馆设置比赛信息服务台,为参赛运动队(员)以及其他参赛人员提供比赛信息,食宿和交通信息(包括送站时间即从宾馆出发时间以便各队核对和知晓),赛前训练信息和预订服务(如:
比赛场地的位置,游泳馆的位置,以及预订服务),日常生活信息(如:
超市、商店、饭店、医院的位置和地图),出租车服务,旅游信息服务、失物招领服务等。
各类信息可由组委会相关部门负责提供。
国际比赛信息服务台应配备英语翻译人员。
(四)赛后按摩服务(一般性国际比赛和全国比赛可选择提供):
赛后在比赛场地为专业运动员提供放松按摩服务。
一般可采取与专业按摩院校或其他社会机构合作的方式,由其提供专业按摩服务,同时为其提供宣传机会。
(五)运动员休息区服务:
在运动员休息区为运动员提供饮用水,有条件的还应提供水果和点心,以备运动员作为赛前赛后的补充。
第二十三条技术官员和工作人员服务
(一)中国铁协将提供所选调的比赛运行团队(包括官员、工作人员、技术官员、记者、计时人员、兴奋剂检查人员等)人员的身份、性别、行程(包括到站、时间、车次等)、返程票预定需求、房间安排需求、证件和参赛物品发放清单等信息。
(二)组委会接待部门根据上述信息安排这部分人员的接待和服务保障工作,建议采用“接站(至驻地)→安排住宿→安排三餐(发放餐券)→发放证件→发放参赛物品→预定返程票→送站”的流程。
参赛物品应包括秩序册、T恤、运动包、当地电话卡等。
(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将上述人员统一安排在同一个宾馆,以便于开展工作。
(四)各宾馆接待组应由一名总协调人综合负责该宾馆住宿人员的接待工作,并应在宾馆显著位置公布总协调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总协调人负责将中国铁协提供的信息即时传达给相关的具体工作人员,同时应保证分管各项工作的人员之间建立充分的衔接与沟通。
例如:
1.负责接送站的工作人员接到客人后应及时通知宾馆负责安排食宿的工作人员,以便其提前安排住宿和餐饮。
2.如果客人住宿在不同的宾馆,负责安排食宿的工作人员还应告知负责接送站的工作人员“谁住在哪个宾馆”,以便接送站工作人员直接将客人送至其住宿宾馆。
3.负责预订返程票的工作人员应将返程车次、时间等信息传达给负责送站的工作人员,以便相应安排送站车辆。
4.负责安排食宿的工作人员应记录所有人员的房间号,随时供组委会和中国铁协工作人员使用。
5.如果有任何信息变动(人员、航班、车次等),中国铁协比赛协调小组将及时通知宾馆接待总协调人,由该协调人负责传达给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食宿
(一)比赛各指定宾馆距离赛场的距离应尽可能地近,原则上最远不超过5公里。
(二)为国内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随队人员提供价格优惠的各档次大会指定宾馆。
原则上“一人一床”,符合卫生标准,配备热水淋浴。
最高标准每人每天食宿费原则不超过130元,建议至少分两个档次,较低档次的食宿费控制在60元/人/天左右。
(三)为境外人员提供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中西自助餐,所有食物应标注英文名称,以便就餐人员尤其是穆斯林参赛人员知晓和选择。
在比赛期间,境外人员驻地的公共场合严禁吸烟。
境外运动员驻地应配备英语翻译人员(志愿者)。
(四)由于各类人员工作时间不统一,技术官员、工作人员、记者等驻地应尽可能安排“自助餐”。
运动队(员)建议也安排自助餐。
(五)食物应确保卫生、新鲜,能够满足运动员训练和比赛的需要。
建议不要提供容易导致就餐人员不良反应的菜品。
(六)比赛当天三餐安排:
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就餐时间及形式。
由于比赛时间较长,午餐一般在赛场解决,可采用“装袋”食品,如“面包、火腿肠、水果、生食蔬菜等”,由组委会有关部门统一配送,并发给各类人员(包括官员、工作人员、技术官员、辅助技术官员、志愿者、记者、医疗人员、安保人员等)。
午餐的配送过程应充分考虑比赛的进程和道路封闭状态,配送时间和方式应与竞赛、安保部门充分沟通与协商后确定。
(七)三餐时间
1.常规就餐时间:
早餐:
07:
00——09:
00;午餐:
12:
00——14:
00;晚餐:
18:
00——20:
00。
2.比赛日就餐时间需根据比赛时间作适当调整:
早餐:
06:
00——09:
00;午餐:
11:
00——14:
30(技术官员、大部分工作人员在赛场就餐);晚餐:
18:
00——20:
00。
(八)中国铁协比赛运行团队人员的驻地、境外人员驻地房间须配备互联网宽带接口。
(九)境外人员驻地应提供货币兑换服务(主要货币:
如美元、欧元等)。
第二十五条交通
(一)在火车站、汽车站和机场设立接待站,做好参赛人员的接送站工作,包括运动员自行车的运输。
参赛人员在车站或机场的等待时间最长应不超过1个小时。
接送外籍运动员(队)的工作人员应有一定的接待外宾经验,如有必要应配备英文翻译人员(志愿者)。
所有人员的送站时间拟定后应提前与其确认,建议可采用在驻地大厅张贴公告的形式。
(二)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帮助所有参赛人员预订返程票。
(三)保障比赛工作用车:
包括竞赛工作车、技术代表用车、技术官员工作车、器材工作车、计时工作人员用车、兴奋剂检查人员用车、媒体工作车、国际铁联电视制作用车(仅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等。
详细的用车计划由技术代表提供。
(四)负责比赛期间各类人员参与赛前训练、比赛以及赛事各项相关活动的用车安排,服务对象包括:
运动员、国际组织官员、中国铁协选调人员、媒体人员、贵宾、观众等。
详细的用车计划根据比赛日程安排拟定,并需经技术代表审核。
第二十六条报销和劳务发放
(一)统一安排技术官员和工作人员的交通费报销和劳务发放。
具体时间和地点与技术代表商定。
(二)报销可采用“来程费用X2”或者“实报实销”的方式,应提前与技术代表商定报销方式和细节,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兼顾各种情况下的报销人的利益。
第二十七条会议室
(一)赛前技术会:
参见第六章第三十七条。
(二)技术官员和志愿者培训:
根据技术代表的需求,提供技术官员、辅助技术官员和志愿者的培训和会议所需场地和设备,会场要提供投影仪(接电脑)、大屏幕、话筒、激光笔、音响设备及饮用水。
具体会议时间和人数由技术代表提供。
参见第六章第三十五条。
(三)赛前、赛后新闻发布会:
根据新闻宣传部门的需求,提供赛前、赛后新闻发布会的会议室和会议设备。
(四)根据组委会其他部门的需求提供会议室和会议设备。
第二十八条临时办公室
(一)国际组织人员办公室:
在国际组织驻地提供临时办公室,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应提供2间国际铁联办公室,亚洲锦标赛应提供1间亚铁联办公室。
临时办公室至少30平方米,并配备以下办公设备:
国际直播电话,传真机,高速因特网接口,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复印纸,白板和笔,常用办公设备,12人用桌椅,饮料和点心等。
(二)竞赛办公室:
距离比赛场地近,步行不超过10分钟或直接设置在比赛场地,至少30平方米,并配备以下办公设备:
直播电话,传真机,高速因特网接口,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复印纸,白板和笔,常用办公设备,桌椅等。
第五章场地建设和比赛器材
第二十九条场地建设
(一)场地建设应参照《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操作手册2009版(比赛场地设置技术标准)》进行。
因客观情况和条件差异,在局部标准上可适当进行调整,具体由中国铁协技术代表决定。
(二)场地建设应考虑基础设施建设,如电力、照明、通讯、网络等。
(三)赛场周围的环境应进行整治和改造。
(四)赛前要对比赛路线进行清扫,并注意避免清扫后被再次污染。
第三十条比赛器材
(一)负责按照《中国铁人三项运动协会操作手册2009版(竞赛器材和物品清单)》提供比赛设施、竞赛器材和物品、印刷品等。
由于各赛事实际情况有所不同,最终的器材数量、规格和标准由中国铁协技术代表决定。
(二)主要竞赛器材和设置至晚于赛前10天到位,以便留出充足的时间布置比赛场地;一般器材和物品至晚于赛前5天全部到位;摩托车和机动船至晚于赛前2天到位,以便有关人员实习与演练。
(三)所有器材物品在批量制作或印刷前均应经中国铁协技术代表审核。
(四)负责所有比赛器材的布置与回收。
第六章竞赛和技术运行
第三十一条概述
作为体育赛事,竞赛工作是核心,组委会其他各部门应以竞赛需求为目标安排各自的工作。
负责竞赛工作的部门应与中国铁协技术代表以及组委会各个职能部门建立密切而顺畅的沟通渠道,向组委会其他部门明确、清晰地提供各项竞赛需求。
第三十二条人员选调与培训
配合组委会有关部门做好竞赛辅助人员的选调(参见第二章第九条)、培训和服装与证件发放工作,负责这部分人员的竞赛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铁人三项竞赛规则、比赛路线、比赛日程安排、基本工作任务等(具体的业务培训由技术官员负责)。
第三十三条竞赛文件的制定
制定或协助技术代表制定各类竞赛文件,包括:
比赛路线图,竞赛日程表,出发名单(分组表),场地布置示意图,参赛人数统计,技术官员工作计划,车辆、摩托车、船只、会议室使用计划,颁奖清单等。
第三十四条运动员(队)服务
(一)发放竞赛规程和比赛信息:
竞赛规程由中国铁协制定,组委会竞赛部门应配合提供必要的信息。
比赛信息包括竞赛信息、食宿预订信息、接送站预订信息、签证申请信息等。
中国铁协将向组委会提供各运动队(员)的联系方式,由组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发放竞赛规程和比赛信息。
组委会应对这些信息保密,且仅用于本站比赛。
(二)报名接收与统计:
竞赛规程和比赛信息发放完毕后,接收运动员(队)报名的工作随即展开。
组委会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报名的接收和统计工作,重点是根据竞赛规程的规定审查运动员参赛资格,并建立数据库,做好信息统计。
同时配合接待部门做好食宿预订、接送站车次和航班、返程票预订等信息的统计。
具体内容见附件6。
(三)配合接待部门做好“接收运动员(队)报到”工作,参见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
(二)款。
(四)配合接待部门做好“比赛信息服务台”工作,主要是提供竞赛信息,包括比赛路线图、比赛日程表、训练信息等,参见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五)自行车维修服务:
比赛期间(赛前3天至赛后1天),分别在官方运动员驻地和比赛场地设自行车维修服务站,为参赛运动员提供专业自行车维修服务。
建议可采用与自行车产品商家合作的方式,由专业商家提供此服务。
自行车维修服务涉及到更换零件的费用,由运动员自理。
(六)比赛服印字服务:
部分运动员可能出现比赛服不合格的情况,组委会应事先联系好印字厂家,以备在需要情况下帮助运动员纠正不合格的比赛服。
费用由运动员自理。
第三十五条技术官员和志愿者培训
参照附件2所列内容安排技术官员、辅助技术官员、志愿者的赛前培训和实习工作,最终工作日程安排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