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大纲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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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大纲解析
第一部分财务会计
第一章总论
1.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
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
2.会计基本假设与会计基础
四大假设:
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货币计量。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应计制,该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属于与不属于两种)
3.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8个。
4.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定义?
5.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
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包括资、利润、现金流量、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有利于增进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和突出重要的会计信息。
第二章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按照持有意图主要分为
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⑵持有至到期投资;
⑶贷款和应收款项;
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取得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只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确认交易费用为当期“投资收益”。
如确认为其他类金融资产,交易费用一律计入该金融资产初始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资”如中途部分转让,剩余部分按照公允价值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两年内不能重新转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后续计量按照公允价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所谓摊余成本,是初始成本加上按照实际利率、期初摊余成本计算的投资收益,减去已偿还本金、实际收到的利息股利,再减去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摊余成本不考虑临时性公允价值变动。
摊余成本(amortizedcost)是指用实际利率作计算利息的基础,投资成本减去利息后的金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过调整后的结果。
期末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该摊余成本实际上相当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摊余成本实际上是一种价值,它是某个时点上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
摊余成本,说白了就是每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综合收益(OtherComprehensiveIncome,简称OCI)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这是一个由新会计准则中新设定的科目,替代以前“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部分用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或减少,也包括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重分类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
以及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对于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进行摊销或于处置时转出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减少。
在利润表里面设置了“其他综合收益”这个项目,列在“净利润”的后面,只是为了向投资者披露这个潜在收益,并不参与当期损益的加加减减。
“净利润”可以表明企业现在赚了多少钱,“其他综合收益”表明企业未来会赚多少钱。
这两个加在一起就是“综合收益”。
以前这类交易,计入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现在独立出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以进一步划分为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而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它是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例如,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
第三章存货
1.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存货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一、存货的定义与确认条件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的内容:
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
(二)存货的确认条件
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
(一)存货成本的内容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其他成本,如为特定客户定制产品而发生的产品设计费)。
(二)不同渠道取得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
(1)外购存货
注意1:
由于发生合理损耗会使存货的单位成本提高。
注意2:
入库前发生的不合理的损耗,不应计入成本。
注意3:
入库后发生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计入管理费用。
注意4:
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应当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再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
2.委托加工的存货(重点)
注意1:
如为一般纳税人,对方要按照加工费用收取17%的增值税,对于受托方来讲是销项税,而对于委托方来讲是进项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就要计入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注意2: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①如果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消费税就应该计入存货成本;
②如果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以后环节抵扣。
(烟丝、化妆品、珠宝玉石等)
3.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的成本
方 式成本构成
自 制成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
投资者投入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提供劳务劳务的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可归属于该存货的间接费用
所谓间接费用是指内部生产经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共同费用和不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各项费用,如多种产品共同消耗的材料等,这些费用发生后应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期间费用不计入有关核算对象的成本,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2.发出存货成本计量
(一)先进先出法
(二)移动加权平均法
(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四)个别计价法
【提示】
(1)发出存货不能采用后进先出法计量。
(2)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本期销货+期末存货
(一)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提示】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如果存货的市价呈上升趋势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所以不用后进先出法。
(后进先出法:
通货膨胀会高估成本,低估价值和利润;通货紧缩会低估成本,高估价值和利润)
(二)移动加权平均法
计算公式如下:
(核心要素)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它是指在每次进货以后,立即为存货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位成本,作为下次发货计价基础的一种方法。
能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但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太适用。
(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某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某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于月末一次计算存货平均单价,比较简便,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和控制。
(四)个别计价法
【提示】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后进先出法被取消原因
新会计准则取消后进先出法的主要原因在于后进先出法将更早期形成的成本留在企业存货中,将最近形成的价格分配给销售成本,这样由于通货膨胀的原因长期累积会低估企业存货的公允价值,降低各期的当期利润。
同时这种方法也使得企业应交所得税减少。
3.期末存货的计量
一、存货期末计量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其中,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收入与费用的差额作为当期损益。
“损益”是指损益类科目,包括: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得税费用、投资收益、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等。
二、存货期末计量方法
(一)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
(二)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
第四章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是指投资方能够在自身账簿和报表中确认对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的时点。
对子公司投资应当在企业合并的合并日(或购买日)确认,(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参照执行)。
合并日(或购买日)是购买方获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实务中,对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等投资的持有一般会参照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条件进行。
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企业合并交易进行过程中,发生控制权转移的日期。
同时满足了以下条件时,一般可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即形成购买日。
有关的条件包括: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2)按照规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
(4)购买方已支付了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初始计量的两种情况:
1.企业合并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的投资);
2.企业合并之外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的难点,是要区别入账价值是按付出对价的账面价值还是公允价值。
后续计量中不管是成本法还是权益法,他们在初始确认的时候都既可能是按账面价值也可能是按公允价值。
方便记忆的话,其实就是除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某些情況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按历史成本入账,其它都是公允价值。
历史成本原则指企业的各项财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发生减值应当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亦称原始成本或实际成本原则,指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应以经济业务发生时的取得成本为标准进行计量计价。
采用历史成本原则的初衷是认为资产负债表的目的不在于以市场价格表示企业资产的现状,而在于通过资本投入与资产形成的对比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这种对比需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权益性证券是指代表发行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证券,普通股和优先股就是常见的权益性证券。
债务性证券表示持有者拥有对证券发行人的债权,债券(不包括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期货、期权以及互换合约则属于债务性证券。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成本法和权益法区别:
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
权益法对应地你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
通常来说,20%以下不确认为长期投权投资,因为占有份额太小,一般划分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大于20%,一般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而又因份额一般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
一般认为达到控制即可使用成本法。
通常认为大于50%,即为达到控制,当然,也有小于也可以达到控制的。
所以,50%并不是一个硬性比。
确认长投,又达不到控制的,使用权益法。
同理,不要卡20%、50%的比例,实质重于形式。
第五章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一)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原则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二)不同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
成本包括:
购买价款、相关税费(此处的“相关税费”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租入固定资产
租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经营租赁;另一种是融资租赁。
经营租赁为了满足经营使用上的临时或季节性需要而发生的资产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形式,它是指出租人不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的一种租赁形式。
承租人在经营租赁中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4.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
接受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在办理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之后,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固定资产折旧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义
(二)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1.固定资产原价
2.预计净残值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三)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四)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
4.年数总和法
会计分录
借:
制造费用(生产车间计提折旧)
管理费用(企业管理部门、未使用的固定资计提折旧)
销售费用(企业专设销售部门计提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研发支出(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固定资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贷:
累计折旧
二、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一)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待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生产车间使用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3.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处置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企业出售、报废或者毁损等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清理”核算,清理的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第六章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2)不具有实物形态
(3)具有可辨认性:
商誉不可辨认;企业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客户关系等也不可辨认。
(4)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商誉是无法具体辨认的资源,由于它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也就是说无法计量其单独的价值,不能单独出售、价值存在的不确定性、价值实现的隐蔽性。
外购的无形资产成本
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为宣传推广新产品而发生的广告费、管理费用等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2.内部研究与开发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1.研究阶段的支出→应确认为管理费用
2.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注: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作为管理费用。
3.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先以成本减去累计摊销额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余额,确定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累计摊销额,基础是估计其使用寿命,只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才需要在估计的使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改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无形资产原价-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的处置
一、无形资产出租
企业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并收取租金,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二、无形资产出售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表明企业放弃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应将所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出售无形资产确认其利得的时点,应按照收入确认中的相关原则进行确定。
三、无形资产报废
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应将其报废并予以转销,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损益。
第七章负债
1.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
流动负债的到期日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内。
包括:
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股利、预提费用、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款等。
清偿能力=清算能力
2.非流动负债
又称为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
非流动负债的主要项目有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
非流动负债主要是企业为筹集长期投资项目所需资金而发生的,比如企业为购买大型设备而向银行借入的中长期贷款等。
非流动负债支付的利息具有抵税功能。
但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
1.实收资本(股本)
股本是用于股份制公司企业的投入资本。
实收资本是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入资本。
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
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2.资本公积
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
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
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
可计入资本公积的贷项有四个内容:
资本(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资本折算差额。
资本溢价是公司发行权益债券价格超出所有者权益的部分,股本溢价是公司发行股票的价格超出票面价格的部分,其他资本公积包括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净利润以外的变动。
资产评估增值是按法定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时,重估价高于资产的账面净值的部分(参见资产评估)。
资本折算差额是外币资本因汇率变动产生的差额。
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转增资本,即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
虽然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并不能导致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增加,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一方面可以改变企业投入资本结构,体现企业稳健、持续发展的潜力;另一方面,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它会增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从而增加公司的股票的流通量,进而激活股价,提高股票的交易量和资本的流动性。
此外,对于债权人来说,实收资本是所有者权益最本质的体现,是其考虑投资风险的重要影响因素。
所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仅可以更好地反映投资者的权益,也会影响到债权人的信贷决策。
3.其他综合收益
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企业在计算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时,应当扣除所得税影响。
替代以前“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部分用途。
4.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
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的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第九章收入、费用和利润
1.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可以说是由于留存收益增加,这与净利润有关。
)
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所实现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实现的收入。
2.费用
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由于资产流出企业、资产损耗或负债增加而引起所有者权益减少。
会计费用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又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直接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和其他直接支出。
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费用,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账户。
3.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
利得和损失总共分为两大类: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损失。
通常指的是“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核算内容。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