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作文点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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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作文点评
人性的光辉
高一(13)梅佳祥
牌坊和门面早已更新换代,可那门框下的人未变,那颗蒜,那个味也未变。
早餐,一日的起点,更是最重要的一点。
俗话说“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不求吃得好,但要吃得饱。
从小我爸就告知我早餐的重要性,养成这一好习惯。
于是如此这般,我要走的陆他已经为我铺好了。
他是谁?
他是刘七,他开了一家羊肉粉,一吃就是十年。
刘七老实大方,刚开业时没几个主顾,听我爸说,他是闻着那味跟过去的。
没过几天,小店已经爆满,巷外也常排起小长队。
刘七一个人开店,从购材料,烧火,熬汤,作料,店面的一切事物均由他一个人打理,不紧不慢,富有节奏,就连洗碗也是他一个人来做。
不久后,刘七受到电视台采访,记者问他一个人开这么火爆的店累不累?
是不是有什么绝技?
刘七这么说道:
“咱就一个普通农民,等了小半辈子的钱来城里开家羊肉馆,还能养活自己,挺好!
也得多亏村里人帮我准备了这么多的碗,我也趁这个机会向他们问好,说声谢谢。
”
刘七白手起家,在那不足二十平米的小作坊里做出了名气,做出了他自己的味。
刘七羊肉粉,坐进去就是上帝,刘七亲自来问你需要什么,还帮你端到你面前的小木桌上,人少时,亲自帮你夹泡菜,掰蒜。
提起蒜,不得不说刘七家的配料做的确实好。
量大,味香,老坛泡菜和老碗陈蒜即使一大特色。
蒜味是很重的,特别是对我这种小孩子来说,但刘七家的蒜不同,不刺鼻还带有一点清香,每次刘七都亲手帮我掰蒜,每次也都笑着跟我说:
“多吃点,长高高。
”
有年冬天,或许是刘七结婚了吧,店里多了一个女人,手脚特利索,跑前跑后的,常客们自然而然的叫嫂子叫美女。
我不懂,但我跟着喊,刘七更是乐开了花,那天特地不收钱请我吃了一大碗加肉版的羊肉粉。
刘七是个能干的人,他越做越大,一年四季没有假期,每日清晨都站在门前拉客,声音洪亮,人流挤满了小店,也不换店,也不装修换址,他就这么简单的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后来街道改造,“刘七羊肉粉”迎来“店主”第一次拆迁改址,新店设备齐全,地板桌椅透亮,全部焕然一新。
我曾梦到过,梦到自己找不到刘七的店了,只见一帮老熟人和刘七在街对面冲着我喊,刘七羊肉粉!
十年前,他叫刘七,十年后,他还是他,那个开羊肉馆的刘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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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光辉
高一(13)班王崇静
他----和我差不多大,一岁都大不到。
他是一个长的比较帅气的小伙子,剪着阳光帅气的发型,一双眼睛总是炯炯有神的,总是微笑着的。
在家里也是娇生惯养的,在外也是让人宠着的那种,许多人都认为他这种人是经不起打击的,其实不然,他作为我的哥哥,给我做了一个榜样。
哥哥是三舅家的孩子,长辈们都特别宠爱他,因此他的脾气特别不好,在外人看来,他是经不起任何打击的,但他的坚强让人刮目相看。
三舅原本是一名矿工,在我九岁那年,矿场发生了一场事故,导致了舅舅的下半身瘫痪,在医院待了近半年,出院仍然不能走动,轮椅成了他的行动工具。
全家人心里都十分的压抑,舅妈为此哭了好几天,妈妈看见也跟着哭了,我没有看到哥哥哭,但我总是看到他的眼睛红红的,眼里总有雾气的感觉。
一个只有十岁的小男孩眼里带着血丝,那得有多伤心,但他没有当着任何人哭,在舅妈哭时,他会用他那双小小的、白白嫩嫩的小手替舅妈擦干眼泪。
舅舅无法到街上剃头发,剃胡子了。
刚开始这些都是舅妈代劳,可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一家人也还要生活,厂里赔的钱当时医疗费就花去了一大半。
两三年后,舅妈就开始找工作了,所有舅舅的一些琐事,哥哥就很自觉的替舅妈承担了下来,他会很小心翼翼地舅舅剃发,剃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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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些,哥哥从来不会跟任何人说,在学校他是佼佼者,在家里,虽然长辈们都特别宠他,舅妈根本就舍不得他干什么事,可是他总会做许多家务,帮助舅舅做他能做的事,对于我来说,他是可怜的,但是他的脸上总是洋溢着笑容。
不幸运的人总是会有倒霉的事降临在你身上。
在我进入高中的第一个星期的时候,年近48岁的三舅去世了,都已经熬过了六七年了,大家都认为会好起来的,可后来不知怎么的病情一下子就恶化了,临死前的十天里,三舅什么也不吃,靠喝葡萄糖挺了十天。
在这期间,哥哥总是让舅妈教他熬一些粥,然后端到病床旁说:
“爸爸,喝一点吧,这是我亲自煮的哟!
特别的香,你尝一口把那,这是我刚学会的。
”。
这是我每次去时哥哥都会说的话,舅舅会尝一小口,然后就吐出来。
舅舅去世那天,刚好是我开学上课的第一天,爸爸知道我胆子小,没准妈妈给我请假。
周末我回到家中,看见哥哥在我家,往日的笑容不见了,我叫他只看了我一眼,就盯着电视,但他的目光是缥缈的,眼睛都已经肿了起来,我又见到了七年前所见到的血丝,甚至更严重,原本就瘦的人显得更加地瘦了,后脑勺的发丝中,隐约可见几丝白发了。
这才十六岁啊!
妈妈见到我,立马把我叫到了卧室,告诉了我舅舅去世的消息。
我震惊了一下,然后眼泪就流了下来。
妈妈出门前说:
“哎!
要是你哥哥能像你这样哭出来就好了。
”然后,妈妈又走回了我床边坐下说了一些话。
我怕才得知舅妈怕他在家睹物思人,所以让哥哥来我家呆一段时间。
在葬礼中他也没哭,还和爸爸一起安排一些事项,只是眼睛一天比一天的血丝多,一天比一天肿。
后来,哥哥回家了,听舅妈说,哥哥没有她想象的那样,而是经常对着舅妈笑,只要一看到舅妈发呆,就会给她讲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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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光辉
高一(13)班潘云霞
那一刻,他的身上在发光。
外公是个慈祥的人,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那张始终微笑着的笑脸。
那微笑仿佛能化清世间一切浑浊,给人清明之感;它能让人忘却忧愁,一切的烦恼都会被他的笑所抹去;它能带给人无穷的力量,给人希望。
然而,在他的微笑中,掩藏的是他饱经风霜的过去。
又是一年春节,我们一家回到老家过节,走进外公屋子,一双胶鞋格外耀眼。
这是一双十分破旧的军绿鞋,鞋子上已有几个破洞,可外公就是不舍得扔,他说那是他第一双用自己劳动买的鞋。
外公生来命苦,家里穷,从小就没过上什么好日子,孩童时期,他就只有一双哥哥穿剩的用毛线织的鞋,那是他唯一的鞋,只有在冬天的时候才穿。
夏天的时候,外公就打着光脚成天东街跑西街窜,别人见了就笑他说:
“这娃儿又光着脚跑来玩了。
”那时外公会理直气壮的直起身子说:
“光脚健康!
”接着又光脚跑别处玩了。
到了冬天,大雪给整个村子铺上了一层洁白的被条,寒风呖呖,当人们都穿着棉袄时,他还穿着两件单薄的上衣,哥哥的毛线鞋穿着太大,走路时啪啪的响,村子里人们见他这样,都乐呵呵的笑。
我问外公那时不冷吗,他也笑着说:
“冷啊!
冷的时候我就绕着村子跑,跑几圈就暖和了,跑的时候鞋子啪啪的响,就像参加一场百米赛跑,周围伴随着观众的掌声,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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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还真的有趣,你可别说,就因为这个,我当年在学校运动会上还拿了第一名呢!
”说完,外公的脸上露出慈祥的笑容,面对过去艰苦的生活,他也依然用微笑面对。
外公读完高中后便开始四处找事干,他帮别人背过重好几斤的东西,走上几公里,只为那一点点的报酬。
从小习惯光脚的他,即使已成人,却还是整天光脚干活,他的身影时穿梭在田野里,拿起工具就可以干上一天,有时甚至忘了吃饭,就这样整日的奔波劳碌,他用自己的劳动换来了人生中第一桶金,用粮食换来钱后,外公将钱全都交给母亲,曾姥姥疼惜外公,就去集市上买了一双胶鞋。
那时外公穿上它,那一刻,他的身上再发光,那是幸福的光芒。
外公喜出望外,干活都更有劲了,可他还是舍不得穿,将鞋保存到一个小箱子里,说等到重要场合时才穿。
外公第二次穿上那双鞋是他和外婆相亲的时候,向来不注重装束的外公向别人借了套西装,穿上那双崭新的胶鞋就去相亲了,可别说,外公穿西装的样子也还是有模有样。
就这样的相识,外公和外婆结婚了,记得外公第三次穿上那双胶鞋的时,是在婚礼那天,后来小两口过着劳累但是幸福的生活。
一次天刚刚下过大雨,外公背着背篼上山砍柴,外公本打算光脚去的,在外婆的强烈要求下,他才穿上那双胶鞋上山。
经过一场雨水的冲洗,山路十分的滑,外公拉着路边的藤蔓慢慢前行着,砍完柴后天已黑,又只好借助微弱的月光下山,谁料脚一踩空,便滑了下去,背篼里的柴都洒落了出去,而外公的鞋也因此破了几个洞,那时天太黑,无法捡起木柴,外公就只好拖着受伤的腿回家。
回家后,外婆给他包扎了一下,叮嘱他日后千万要小心,外公却还是倔着说:
“我身体壮着呢!
”后来,外公将那双鞋保存在小箱子里,他说,那是他唯一值钱的东西,因为那里面满满的都是怀念。
外公在说这些话时,他始终微笑着,那一刻,他的身上再发光,那里是他曾经的光辉岁月,是他平凡而幸福的一生,那是幸福的光芒。
如今外公再也不会像从前那样光脚跑了,病魔缠绕着他,外婆也离他先去,只剩他一人独自坐在门前远望着,但那唯一不变的,是外公那慈祥的笑容。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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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光辉
高一(7)班曹立昕
他摇摇晃晃地走在街上,两手各提一个修房子用的水泥筒,筒里的泔水在这样炎热的天气里难免有些发酵,身上被油污染得变了色的衣服散发出令人作呕的味道。
行人们一边捂着鼻子,一边皱起眉头,躲避怪物似的从他身边快速走开,他却对人们傻笑,露出有些泛黄的牙齿,继续向前走。
上初中时,别人就告诉我他是一个傻子,住在小区后面的山腰上,没有家人,每天到街边的餐馆要些剩菜剩饭来喂猪为生。
大家都叫他杨傻子,我也觉得他是个傻子。
一天中午,几个同学好奇地想去看看他养的猪,我加入了他们。
穿过污水横流的小巷,走过一个又一个垃圾堆,我们来到了小区后的山腰上,看见了他的家---两间用灰色砖头砌成的平房,一间他住,一间养猪,房前有一块菜地,种着一些蔬菜。
总到近处,猪的排泄物的刺鼻味扑面而来,猪的声音和令人心烦的苍蝇声混合在一起。
房子上的瓦片间有几块白红蓝相间的塑料布,屋檐与砖墙中伸出的房梁间结了蛛网,几个泔水桶随意摆在猪舍门前,两头小猪在猪舍里来回地走。
他的房门关了,我们受不了臭味,就走了。
春去秋来,几年过去,我已经上了高中。
国庆假期,在家休息的我出门购物,十月的太阳照在他身上依然很暖和。
在上一个小坡时,我遇到了他,他像从前一样,提着两个泔水桶,桶并不是很满。
他油腻的头发结成一团,胡子上有午饭剩下的残渣,身上穿一件不太合身的红色运动服和一条宽松的棉裤,运动服的领子翻起,上面有两个周围发黑的洞。
他对我傻笑,眼角的几道皱纹压在一起,我也对他笑笑。
他提着桶下了坡,我也走到了坡上,我转过头去,看到他摇摇晃晃地继续走着,鼻子不禁有些酸。
别人还是叫他杨傻子,但我不觉得他是傻子。
谈一下,这篇文章的优点和缺点。
如果由你来改,你将怎么修改?
在黄昏里看夕阳
高一(7)班杨审
边际衔着半圆,似有很多的蜡烛在燃烧,层林都披上了红色,然后向天空深处散去。
我慢悠悠地走向蜿蜒无限延伸的小巷里。
这里古朴、雅致、参差不齐的用泥砖砌成的老屋,一层一层的。
门前几乎都有着几个老人坐在靠椅上,晃来晃去,沉默闲静。
他们的嘴唇都露出一丝一丝的笑意,仰视着那五彩的晚霞,是那么的祥和、安宁与温暖,真让我羡慕。
其中,有一间老屋从来都不关门,因为没门,环堵萧然,任风吹雨过,但屹立不倒。
里面住着两位和蔼慈祥的老人。
因为他们在这一带家喻户晓。
他们靠收集可回收的废品为生,艰苦又幸福。
每个小区里的人们都想帮他们,可都一一被委婉地拒绝了。
曾不少人多次提供帮助还是同样的结果。
“人活着就是对社会有用,我们只有还有一口气,还能动,就一定要靠自己的双手吃饭。
虽然我们只能收集废品,但这已经足够了,我们多收集一些废品,就减少了对环境的一些污染,我们很乐意,谢谢各位好心人的帮助。
”这是老人理直气壮地对热心人说的话。
这样一来,居民们只好把可回收的废品放在自己家门口,让老人来捡。
他们只要能捡到一个瓶子,脸上也是开满了笑容的花,赏心悦目。
他们就这样每天开心地过着艰辛的生活。
有一次,在黄昏时刻,有一个胆大的小偷当街行窃,却被牵着手的那两位老人看见了,他们无能为力地大声嘶喊着有小偷,有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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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虽不洪亮,却被小区里的保安听到,及时抓住了小偷。
从此,两位老人也是维护小区治安的一员,他们带着哨子,只要他们一吹哨子,治安人员立马就支援。
这样小区里的社会风气也因他们的存在而变得美丽。
还有一次让我着急万分,疑惑万分。
黄昏,天空中乌云铺天盖地地席卷着小巷,肯定是要下暴雨了。
我像飞奔的马一样向老人的住处狂奔,马不停蹄地赶到那里,却空无一人。
然后,我又向老人常去的地方寻找,这时,天空像撒着豆子一样,直刷刷地打在我身上,那直叫痛。
最后,我在一个公园里看见了他们,两老夫妻坐在亭子里,手搭着手,一会儿你看看我,一会我看看你。
然后又微笑着看着边际。
我顺着他们的目光看去,就只有蜿蜒的山,也只知道我的脸被豆大的雨打的铁青。
他们却是那么的安详、平和。
突然,慈祥的奶奶微笑着说:
“你看那夕阳多么美啊!
”
“是啊,那是多么美啊!
”
“要是我们就住在那光芒里该多好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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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不觉竟然走到这小亭子里来了。
谈一下,这篇文章的优点和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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