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教职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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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教职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报告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施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节能评估是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节能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能源发展政策,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阶段,通过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论证,核算项目的能源的消费结构和消费量,以及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利用状况,评价各种节能降耗措施的效果;分析项目单位产品和单位产值能源效率指标和经济指标,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从源头上避免用能不合理项目的开工建设。

受项目建设单位锦州富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锦州市科比诺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中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文件,结合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用能情况资料,按照节能评估工作程序的要求,经过严谨分析和论证,对该项目进行了用能评估评价,并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第一章评估依据

1.1评估范围和内容

1.1.1评估范围

锦州威尼斯水城D、E建设项目中所涉及到的全部用能环节。

1.1.1评估内容

锦州威尼斯水城D、E建设项目节能评估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能源供应情况分析。

包括项目建设地能源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项目能源消费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

2.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

包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对能源消费的影响;项目工艺流程、技术方案对能源消费的影响;主要用能工艺和工序,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主要耗能设备,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3.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评估。

包括项目能源消费种类及来源;项目能源消费量分析评估及能效水平分析评估;能源加工、转换、利用情况分析评估。

4.项目节能措施评估。

包括项目节能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5.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1.2评估依据

1.2.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2标准及规范

●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

●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_50189-200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

●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200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

●城市热力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2006)

●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T1237-2003)

●辽宁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采暖居住建筑部分)(DB21-1007-1998)

●辽宁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1/T1476—2011)

●辽宁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1/T1477-2006J10923-2007)

●供热计量技术导则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7107-2008)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2008)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3-2010)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5-2008)

●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8175-2008)

1.2.3产业政策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

●建设部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2005〕55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

●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广目录

●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锦政发〔2008〕30号)

1.2.4目录

●资源综合利用目录

●辽宁省产业能效指导目录(2012)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2009)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2012)

1.2.5相关工程资料

●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2005)

●锦州威尼斯水城D、E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企业提供的资料

 

第二章项目概况

表2-1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锦州威尼斯水城D、E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锦州富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法人代表

何丽

联系人

贾锦峰

联系电话

137********

邮政编码

121013

E-mail

webmaster@

项目投资管理类别

审批□核准

备案□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扩建□

项目总投资

45064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北至规划伊山路,西至规划学校用地以东,南至规划海湾路,东至辽东路。

项目所属行业

房地产开发

建筑面积(m2)

245667

2.1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渤海大学是辽宁省属综合性大学,建于1950年,是中国唯一一所以我国海域命名的综合性大学,位于渤海之滨的历史名城辽宁省锦州市。

  

渤海大学于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锦州师范学院和辽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

锦州师范学院始建于1950年,辽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1年。

学校占地1500亩,总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

设有13个二级学院,63个本科专业和34个高职专业,拥有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哲、法、教、文、史、理、工、管等学科门类,现有硕士研究生、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

  

学校教职员工总数3400人,其中有专任教师1352人,教授196人、副教授383人,博士230人,硕士547人,行政、后勤及离退休人员692人。

专任教师中,有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人、辽宁省优秀专家2人、辽宁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9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入选者5人、千人层次入选者10人、省级优秀科技人才7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优秀教师3人。

2.2项目基本情况

2.2.1项目名称

渤海大学教职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

2.2.2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锦州渤海大学西侧。

具体地址为:

凌西大街以东,吉祥街以西,学苑路以南,机场路以北。

北纬41°5′,东经121°6′。

2.2.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45064万元,全部投资由建设单位自筹。

详见下表:

 

表2-1项目投资资金构成表

序号

费用名称

投资额(万元)

比例

1

土地费用

0

0.00%

2

前期工程费

924

2.05%

3

建安工程费

37198

82.54%

4

市政配套设施费

4207

8.93%

5

开发间接费用

2816

6.25%

6

不可预见费用

100

0.22%

 

合计

45064

100.00%

2.2.4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2年,2012年11月立项核准,2014年11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详见表2-2工程进度计划横道图

表2-2工程进度计划横道图

2.2.5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位于锦州市松山新区,凌西大街以东,吉祥街以西,学苑路以南,机场路以北。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6135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19343平方米。

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218050平方米,第套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共3115户;社区物业面积1293平方米。

详见表2-3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表2-3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项目

单位

数量

规划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86135

规划总建设面积

平方米

219343

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

219343

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含阳台)

平方米

218050

社区物业面积

平方米

1293

容积率

2.55

经地率

35

建筑限高

55

套型户数

3115

规划人口

9348

项目总体规划结构为行列式,由28栋高层住宅构成以及一幢三层的服务用房组成。

沿街道住宅布置为17层,其余住宅布置为18层,以满足景观和采光要求,以满足小区居民需求。

车库和仓房布置在楼下一层。

本建设项目沿街道设置一个北主出入口,在北侧设置两个次出入口。

2.3项目用能情况

本项目消耗的能源主要为电、天然气和采暖用热。

水的消耗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公共灌溉绿地用水及消防用水。

2.3.1热力

本项目采用集中供热方式。

热源来自锦州大唐国际热电有限公司,利用余热为锦州市大部分城区供暖。

本小区接入130/80℃高温热水,通过热交换站,转化为95/70℃低温热水向用户供暖。

目前,热源厂余热量充足,可以满足本小区冬季供暖需求。

2.3.2电力

小区电力由锦州市供电公司负责本小区的供电接入,本项目电力消耗主要为居民建筑电耗。

2.3.3燃气

本项目居民生活燃料为天然气,由中石油北燃锦州燃气有限公司接入,气源来自盘锦辽河油田。

天然气消耗主要来自居民用气消耗。

2.3.4新水

由锦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提供自来水接入,市政供水压力0.20MPa,水量能满足设计要求。

该项目用水主要为居民生活用水和浇洒道路、灌溉绿地用水,此外还包括部分市政用水、公建用水及未预见用水。

2.4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能耗为冬季采暖热耗,以及居民生活电耗、燃气消耗和水耗。

其中采暖热耗所占比例最大。

本项目供暖由锦州热电总公司提供,电力由锦州市供电局提供。

项目所在地配套设施完善,燃气、供水等也均有保证。

第三章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

3.1项目建设地概况

锦州市201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00亿元,增长13.5%;固定资产投资660亿元,增长3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3.6亿元,增长27.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30亿元,增长15.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4亿元,增长17.5%;实际利用外资6亿美元,增长20%;引进域外资金700亿元,增长75%;出口总额14.5亿美元,增长22.9%;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55元,增长16%;农民人均纯收入9307元,增长20%。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16∶49∶35。

实现了全年“两个不低于”的奋斗目标,辽宁沿海第二大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1810套公租房、1800套廉租房、520套经济适用住房、9926套棚改房及1060套农垦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建设指标。

城乡低保和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工作顺利完成。

新建、扩建民办养老机构8所,新增养老床位612张。

新增城市社区办公用房1万平方米,建成农村社区服务站40个。

项目选址区内无国家规定的风景名胜区、革命历史古迹等文物保护对象,无集中式水源地等特殊保护对象,区域内及附近无军事设施等保密单位,无军事国防通讯设施及其他通讯设施等敏感目标,地下未发现矿产资源。

3.2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情况分析

3.2.1热力供应情况分析

2011年,全是集中供热面积达到3110.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531.2万平方米。

本项目热力来自锦州热电总公司供给。

热力管网采用无管沟直埋敷设,管道采用无缝钢管(GB8163-87)。

所有热力管道敷设在人行道下面。

各热力管道的分支点处均有检查井,检查井处设人孔,检查井内均有集水坑、关断阀、放气阀、排水法等,所有关断阀均采用同管径的闸阀,所有的放气阀采用自动放气阀,所有排水阀采用DN25截止阀。

凡是与其他管道交叉、翻高或者翻低的管道均要设置自动排气阀及排水阀。

保温材料采用离心玻璃棉管套,外包沥青玻璃布油毡。

管道热补偿方法采用不锈钢波纹管。

3.2.2电力供应情况分析

本项目电力供应由锦州市供电公司负责。

公司隶属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锦州地区两个县级市(凌海市、北镇市)、两县(黑山、义县)、五区(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松山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共计1.03万平方公里、310万人口、101万用电客户的供电任务。

公司固定资产原值47.236亿元,年售电量48.56亿千瓦时,城市电压合格率99.584%,供电可靠率99.895%,农网电压合格率95.05%,农网供电可靠率99.815%。

截止至2010年末,公司拥有66千伏及以上变电站70座,其中220千伏10座,66千伏60座;主变127台,总容量435.145万千伏安;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159条,回长2424.21公里(含500千伏线路2条),10千伏线路319条,回长6585.19公里。

本项目小区内设三处箱变作为小区内的用电电源。

3.2.3水供应情况分析

2011年锦州市供水日综合生产能力达76.6万立方米,供水管道长度1351公里,供水总量14106万立方米。

本项目由锦州市自来水总公司负责供水。

该公司是全民所有制的国家大二型企业,地址位于锦州市上海路四段十六号。

现有固定资产原值36974万元,净值18577万元。

公司现有水源8座,日供水能力36.6万立方米,供水人口72.2万,供水普及率100%。

二次加压泵站225座,机泵总数611台套, DN75以上输配水管线长度为563公里。

公司现有职工1959人,设有16个处室,7个水厂,5个经营承包公司,15个辅助生产单位。

负责供应锦州市市区绝大部分的生活用水、大部分工业用水及葫芦岛市两家工业企业部分生产生活用水。

本项目小区给水主管线从市府路引入,小区设水泵房经加压后将生活用水供应到各户。

3.2.4燃气供应

居民用气方面,采用天然气气源,由中石油北燃锦州燃气有限公司接入。

中石油北燃(锦州)燃气有限公司前身是锦州市燃气总公司,  公司现有职工1400人,行政业务部门近30个,燃气储气能力为11.4万立方米,主气源为辽河油田天然气与锦州石化公司的苯乙烯贫气,负责向全市30万燃气用户供应燃气,年燃气销售量近7700万立方米,年销售燃气收入近9400万元。

本项目燃气管线由凌西大街燃气管线引入到小区内的加压站,然后通过支线输送到各户。

3.3项目能源消费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锦州市松山新区,项目建设地配套设施齐全,采暖,供电、供水均有保障,可以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城镇住宅面积也同步增长,这也带来了建筑能耗的加大。

目前我国建筑的能源消耗已经超过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1/4,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还在逐步增大,因此对建筑的能耗控制尤为重要。

 

第四章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及标准执行情况评估

4.1锦州地区气候分区

根据《辽宁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1/T1476—2011)划分。

表4-1辽宁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气候分区

气候分区

分区依据

严寒I区

严寒B区

5000≤HDD18<5500

严寒C区

3800≤HDD18<5000

寒冷‖区

寒冷A区

2000≤HDD18<3800

根据辽宁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气候分区和锦州地区采暖期热工计算参数,可知锦州地区为寒冷Ⅱ区。

表4-2锦州地区采暖期热工计算参数

地名

计算用采暖期

室内外温度差△t(℃)

空气渗透耗热量系数B(w/m3)

天数Z(d)

室外平均温度te(℃)

HDD18

Ddi(℃·d)

室外平均相对湿度Φe(%)

锦州

141

-2.5

3458

47

20.5

3.77

4.2居住建筑节能指标

4.2.1居住建筑节能主控指标。

4.2.1.1辽宁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的采暖节能率这一指标,在1981年的住宅通用设计采暖能耗的基础上节能65%。

4.2.1.2居住建筑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的耗热量指标不应超过下表的限值。

表4-3居住建筑耗热量指标

气候区属

‖(A)

城市

锦州

耗热量指标qh(W/㎡)

≤3层

21.0

4~8层

18.3

9~13层

16.9

≥14层

15.0

4.2.1.3居住建筑冬季采暖的室内热环境,应达到如下指标:

(1)卧室、起居室的逐时最低温度不应低于16℃,日平均温度应≥18℃。

(2)通风换气次数,不低于0.5次/小时。

4.2.2体形系数

锦州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应大于下表规定的限值。

表4-4锦州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

建筑层数

≤3层

4~8层

9~13层

≥14层

锦州地区

≤0.52

≤0.33

≤0.30

≤0.26

4.2.3窗墙面积比

锦州地区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下表规定的限值。

当窗墙面积比大于下表的限值时,必须按照《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4.3节的要求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并且在进行权衡判断时,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最大也只能比下表中的对应值大0.1。

表4-5锦州地区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限值

朝向

窗墙面积比

0.30

东、西

0.35

0.50

注:

(1)敞开式阳台的阳台门上部透明部分计入窗户面积,下部不透明部分不计入窗户面积。

(2)表中的窗墙面积比应按开间计算。

表中的“北”代表从北偏东小于600至北偏西小于600的范围;“东、西”代表从东或西偏北小于等于300至偏南小于600的范围;“南”代表从南偏东小于等于300至偏西小于等于300的范围。

4.2.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额

表4-6锦州地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

维护结构传热系数Km(W/㎡·K)限值

严寒C区

寒冷A区

屋面

≥9层

0.40

0.45

4~8层

0.40

0.45

≤3层

0.30

0.35

外墙

≥9层

0.60

0.70

4~8层

0.50

0.60

≤3层

0.35

0.45

架空或外挑楼板

≥9层

0.50

0.60

4~8层

0.50

0.60

≤3层

0.35

0.45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

1.5

1.5

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户门

1.5

2.0

阳台门下部分芯板

1.2

1.7

外窗

窗墙比≤0.20

≥9层

2.5

3.1

4~8层

2.5

3.1

≤3层

2.0

2.8

0.20<窗墙比≤0.30

≥9层

2.2

2.8

4~8层

2.2

2.8

≤3层

1.8

2.5

0.30<窗墙比≤0.40

≥9层

2.0

2.5

4~8层

2.0

2.5

≤3层

1.6

2.0

0.40<窗墙比≤0.50

≥9层

1.8

2.3

4~8层

1.8

2.0

≤3层

1.5

1.8

周边地面

≥9层

0.56

0.38

4~8层

0.83

0.56

≤3层

1.10

0.83

地下室外墙

≥9层

0.61

0.40

4~8层

0.91

0.61

≤3层

1.20

0.91

4.2.5外窗综合遮阳系数

锦州地区外窗综合遮阳系数不大于下表中规定的限值。

当外窗综合遮阳系数不满足上述规定时,必须按照《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第4.3节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表4-7锦州地区外窗综合遮阳系数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

遮阳系数SC(东、西向/南、北向)

≤3层建筑

4~8层的建筑

≥9层建筑

窗墙面积比≤0.2

---/---

---/---

---/---

0.2<窗墙面积比≤0.3

---/---

---/---

---/---

0.3<窗墙面积比≤0.4

0.45/---

0.45/---

0.45/---

0.4<窗墙面积比≤0.5

0.35/---

0.35/---

0.35/---

4.2.6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密闭性能

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能。

锦州地区1~6层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规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不低于6级。

4.2.7负荷计算

集中采暖和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4.2.8不应采用直接电热采暖

除当地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或者建筑所在地无法利用其他形式的能源外,锦州地区的居住建筑内,不应采用直接电热采暖。

4.2.9计量仪表

热力站的总管上,应设置计量总供热量的热量表(热量计量装置)。

集中采暖系统中建筑物的热力入口处,必须设置楼前热量表,作为该建筑物采暖耗热量的热量结算点。

4.2.10水力平衡计算

室外管网应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

当室外管网通过阀门截流来进行阻力平衡时,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差值,不应大于15%。

当室外管网水力平衡计算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在热力站和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设置静态水力平衡阀。

4.2.11供热量控制装置

对于未采用计算机进行自动监测与控制的换热站,设置供热量控制装置。

4.2.12分室(户)管理

集中采暖(集中空调)系统,必须设置住户分室(户)温度调节、控制装置及分户热计量(分户热分摊)的装置或设施。

4.2.13热泵系统

当选择土壤源热泵系统、浅层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地表水(淡水、海水)源热泵系统、污水水源热泵系统作为居住区或户用空调(热泵)机组的冷热源时,严禁破坏、污染地下资源。

4.3公共建筑节能指标

4.3.1体形系数

锦州地区建筑的体形系数应小于或等于0.40。

当不能满足规定时,必须按《公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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