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站CNG充装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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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站CNG充装管理制度
液化气站CNG充装管理制度
1、气瓶改装档案建立管理制度
1.1由主管副站长负责气瓶改装档案建立工作。
1.2气瓶改装档案包括:
1.2.1改装厂合格证。
1.2.2改装质量证明书(包括:
气瓶质量证明书及复印件、相关改装主要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
1.3气瓶改装档安索取办法:
1.3.1向改装单位索要交复印件和下载电子改装档案。
1.3.2向车主索要相关资料复印和登记。
1.4建立改装书面资料档案和电子改装档案。
1.5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和管理。
2、设备管理制度
2.1设备管理采取定人、定期、负责,一挂牌的“三定一挂”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并及时做好设备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2.2加强技术培训,使站内所有人员必须做到熟悉工艺流程、应急抢险预案、安全操作规程,会维护保养设备,能正确判断设备故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2.3严格遵守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做到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运行中搞好调整,停车后妥善处理,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2.4抓好设备用油用水管理,做到按时检查按质更换,搞好设备润滑,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2.5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所管设行进行仔细检查,认真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防腐、调整、坚固),主动消除脏、锈、缺、乱、漏等缺陷,认真填写运行记录、缺陷记录及操作日记。
2.6所有压力容器、计量仪表、安全阀要统一建立台账,按规定定期检验、维修、保养,并保存好各种记录。
2.7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遇有紧急情况,应按应急措施处理。
2.8管理好设备所配的专用工具、器具及配、备件,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9做好设备的换季维修保养及冬季运行工作,防冻裂、防重物体撞击。
保证各种设备正常,完好无损。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管理和定期检验制度
3.1CNG加气站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按照国家规定加强管理,保证安全使用。
3.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件后,持证上岗作业。
3.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件后,持证上岗作业。
3.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日内,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出厂资料、安装资料、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特种人员作业证等资料到质量技主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证后才能
正常使用。
3.4按照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使用的规章制度,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5按照国家规定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检验,检验工作由有资格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单位进行。
检验周期按照国家规定进行。
3.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事故,在采取积极措施处理的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
4、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定期校验制度
4.1CNG加气站使用的压力表、温度计、加气机、气体泄露报警仪、安全阀等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4.2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定期校验的周期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4.3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校验周期满时,加气站应拆下在用的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安装上已经校验好的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将拆下的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送到有资格的校验单位进行校验。
4.4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未到校验周期,但在使用中受到损坏的,也应该送到有资格的校验单位进行校验。
4.5校验后,校验单位出具的校验报告要妥善保存。
5、用户信息反馈制度
5.1为了保证车用天然气气瓶用户方便用气、安全用气,要定期征求车用气瓶用户的意见。
5.2正常情况下,每半年征求用户意见一次,特殊情况下,应缩短征求意见的周期。
5.3征求意见的内容应包括:
5.3.1用户对气体质量的意见。
5.3.2用户对加气站充装工作的意见。
5.3.3用户对加气站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的意见。
5.3.4用户对车用气瓶安全状况的意见。
5.4征求意见采取书面、口头两种方式,结果都应做出记录。
5.5征求来的意见应报告加气站领导,领导做出决定后,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急取达到用户满意。
6、气瓶充装资料保管制度
6.1保管的资料内容包括:
6.1.1充装许可资料
6.1.2充装资料
6.1.3气瓶档案
6.1.4设备档案
6.2加气站应建立档案存放地点,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避免损坏和丢失。
6.3充装许可资料包括:
申请书、充装许可证、《质理管理手册》、各类附件和证明。
6.4充装资料包括:
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充装记录、抽残记录、抽真空记录。
6.5气瓶档案内容包括:
气瓶合格证、气瓶批量质量证书、气瓶监督检验记录、气瓶安装合格证、气瓶使用登记表、气瓶使用登记证、气瓶检验报告书、报废气瓶记录。
6.6设备档案内容包括:
设备购置资料、图纸、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资料、技术参数卡片。
6.7各类资料的销毁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和技术负责人的批准。
6.8各类资料的使用借阅应办理手续,并定期归还。
6.9充气单位负责妥善保管气瓶充装资料,保存时间不应少于半年。
7、不合格CNG车用气瓶处理制度
7.1首次进站加气的车辆和气瓶要进行认真检查,核对每一只气瓶的产品合格证,批量质量证明书,对气瓶的外观进行细致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发现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要立即通知车主,不合格的气瓶坚决不予充分。
7.2CNG车用气瓶气瓶充装前、充装过程中,按照规定对气瓶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有异常现象的,要立即停止充装;已经充装完毕的,要立即将瓶中气体送到安全地带放掉,然后再进行仔细检查,能够将异常现象消除的,可以重新进入充装过程,无法消除或一时无法判定原因的,送车用气瓶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可以继续使用,检验不合格的进行报废。
7.3CNG车用气瓶充装以后,按照规定对气瓶进行认真检查,主要检查气瓶的外观、气瓶的密封性。
如果气瓶外观有明显的变形并且超出国家规定的;气瓶泄漏经过简单处理无法消除的;气瓶有严重变形,气瓶检查人员无法判定能否继续使用的;应将气瓶送检验单位,检验判定合格的可以继续使用,检验判定不合格的报废。
7.4气瓶在使用中发生泄漏、火烧、摔碰、撞击等异常情况的,在现场情况消除以后,将气瓶送回车用气瓶安装单位,由专业检查人员对气瓶进行检查。
无法确定能否继续使用,应将气瓶检验单位,检验判定合格的可以继续使用,检验判定不合格的报废。
气瓶在使用中发生爆炸,待事故处理完毕以后,将气瓶气瓶送检验单位做报废处理。
8.用户宣传教育及服务制度
8.1CNG加气站将国家有关车用气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及时向用户宣传,保证用户能充分了解,提高用户安全使用气瓶的能力。
8.2向用户宣传CNG的基本知识,使用户了解CNG的物理和化学特性。
8.3在加气站适当的位置布置宣传标语、宣传栏、向用户宣传安全使用知识。
让用户知道使用时尽量避免剧烈震动、猛烈撞击、长时间高温下暴晒、不能使用尖税利器碰击瓶体、以及发生事故时简单的处理办法。
8.4向用户宣传车用气瓶应该定期检验,检验的周期,告诫用户不能使用超过检验期的气瓶。
8.5告知用户全市其他加气站的具体位置,使用户能够就近加气,尽最大努力为用户服务。
8.6当用户对车用气瓶安全使用产生质疑时,要及时向用户做好解释和宣传,使用户能够放心使用。
9.防火、防爆、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9.1站内严禁烟火,严禁打手机,严禁堆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
9.2进站车辆要服从指挥,停车后关闭车上所有电器设施,不准随意启动。
9.3站内必须使用防爆电器及工具,动用明火时需有安全部门批准的动火手续才可实施。
9.4严禁穿带钉鞋和化纤服装进入战区,严禁用轻油等易燃溶剂擦洗设备。
9.5站内严禁闲人进入,非本岗人员禁止对本岗设备进行操作。
9.6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不安全行为,值班人员有权制止。
9.7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劳保着装,维护好站内的消防设施,按规定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9.8当班人员每天做一次详细、认真的安全检查,认真做好记录,发展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
9.9在对设备进行维护之前,必须确保设备无突然运转的可能。
接触电气设备之前,必须确保设备与电源之间有明显的断开点,严禁在运行或带压的设备上进行任何维护保养工作。
10.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0.1站长及从事充装作业的冲装中、检查员应经过安全教育,理论和技术培训考核,由市技术监督局发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10.2经过省、市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取证的人员,工作岗位要保持相对稳定。
10.3安全员应经过相应培训取得相关证件。
10.4人员培训考核档案,归公司统一管理。
11.车用气瓶充装事故上报制度
11.1车用气瓶发生的事故包括:
爆燃、泄露后燃烧、爆炸等,一旦事故造成对周围建筑物的破坏或人员伤亡,应按照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及时上报。
11.2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规定,气瓶安全事故的分类为: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11.3车用气瓶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应在1个小时内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11.4车用气瓶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力所能及的抢救,确定隔离范围,抢救受伤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
防止产生次生灾难。
11.5消防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单位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1.6现场事故救援结束,事故救援指挥小组宣布救援工作结束以后,事故单位应清理现场,准备生产恢复工作。
1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定期演练制度
12.1车用气瓶充装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12.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加气站内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疲乏、车用气瓶爆炸、燃烧等可能发生的事故。
12.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响应、事故救援、事故抢险、救援结束、现场恢复,加气站事故状态领导机构、人员分工等内容,保证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序的开展救援工作。
12.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以后,要定期进行演练,一般每半年演练一次。
12.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结束以后,要立即进行总结,找出预案与实际情况的差异,并立即予以改进,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断的完善和改进。
12.6每次事故演练要写出总结并做出记录。
13.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制度
13.1气瓶属燃气汽车重要部件,对其安全性要高度重视,要执行充装前后检查制度。
13.2充装前应首先区分气瓶就否为首次充装,如果是首次充装,要按规定检查抽真空和氮气置换情况,而后再严格检查气瓶的外形,下次检验日期、初始压力,以及车载气瓶是否与原来档案记录一致。
对不符合格件的气瓶坚决不予充装。
13.3非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气瓶不予充装。
13.4在充装过程中,要对气瓶的充装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后要立即停止充气,将加气车辆转移到安全区域进行处理。
13.5按照国家规定,气瓶充装额定压力为20Mpa(标准状况下)。
13.6气瓶充装后,严格检查瓶内压力是否超限,气瓶形状是否有变化,并用检漏仪或肥皂水检查是否有漏气现象,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
13.7充装后按要求做好充装记录。
14.安全隐患和险情上报及处理制度
14.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加气站出现的各种隐患和突发性险情的上报及时处理。
本制度适用于车用燃气分公司安全隐患和险情的上报及处理。
14.2职责
加气站负责安全隐患的上报和突发性险情的前期处理及上报。
安全技术科负责安全隐患的落实及协调整改,突发性险情抢险后的后期处理。
14.3管理内容及要求
14.3.1安全隐患的上报及处理
14.3.1.1加气站员工在生产后巡检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后应立即报告值班站长或班长。
14.3.1.2值班站长或班长报告后应立即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隐患扩大或消除隐患,同时向安技科报告。
报告时应说明安全隐患的具体位置,已形成的不安全状况以及已采取安全隐患的具体位置,已形成的不安全状况以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14.3.1.3若发现的隐患加气站没有能力消除,安技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赴现场,查看隐患的状况及影响,提出整改措施,并限定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期限。
在隐患未彻底整改前加气站应做好坚控工作。
14.3.2突发险情的上报及处理
14.3.2.1加气站发生突发性险情后,当班人员要立即形成有效分工,分为报警组、抢险组和警戒组3个小组,按照突发性事故应急抢险预案的要求对险情进行有效扑救,防止险情扩大。
如险情无法控制,报警组除向安技科和分公司领导报告外,还应拨打119、110报警电话请求支援。
分公司领导和安技科赶到现场后,根据险情大小启动不同级别的抢险预案进行抢险。
14.3.2.2抢险结束后,安技科应及时搜集整理险情发生时的现场资料并妥善保存。
14.3.2.3如加气站当班人员已将险情控制并消除,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应立即通知安技科到现场进行确认。
安技科到现场调查确认后,应填写《加气站抢险信息调查表》(见附表)
15.安全教育制度
15.1应经常教育全站职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充装加气工作。
15.2组织职工学习国家有关特种设备法规和行政规章,按照国家规定期组织生产。
15.3组织职工学习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定、技术标准并适时组织考核,使职工熟练掌握车用气瓶使用安全标准、气瓶充装加气的要求、气瓶安全使用的方法。
15.4组织职工学习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CNG汽车加气质量管理手册》,使职工了解本单位的管理模式、生产组织方法以及应遵守的要求。
15.5组织职工学习本单位制定的各类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命名他们知道如何正确操作、如何安全操作、如何保证安全使用。
15.6组织职工学习本单位制定的各项操作制度,让职工了解做好工作的方式方法。
15.7组织职工学习本单位制定各类记录、表卡、学习填写记录、表卡的具体规定要求,使工作能够有序跟踪。
16.接受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6.1加气站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16.2加气站应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CNG加气工作。
气瓶充装许可证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和涂改。
16.3车用气瓶充装单位名称更名、产权变更、场地变更时、要及时申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才能变更。
16.4采用计算机对车用气瓶充装工作进行管理。
16.5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车用气瓶充装工和的日常安全监察和监督,以及年审监督检查。
16.6每年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已经建档的车用气瓶的种类、数量、充装警示标签样式、当年检验气瓶数量、下一年度检验气瓶计划等内容。
16.7加气站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仪器仪表等定期进行检验和校验。
液化气站安全培训制度
1.新进公司职工(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站长及从事充装作业的充装员、检查员应经过安全教育,理论和技术培训考核,由技术监督局发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3.持证上岗人员证件应在有效周期内。
4.经过省、市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取证的人员,工作岗位要保持相对稳定。
5.安全员应经过相应培训取得相关证件。
6.本站每月应对在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7.人员培训考核档案,归公司统一管理。
气瓶充装前后及充装记录(CNG)年月日℃
序
号
车号
气瓶出厂编号
充装前
检查
检查员
充装
充装员
充装后
检查员
压力
MPa
容积
立方米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说明:
1、气瓶充装前检查项目:
资质、钢印标记、检验周期、外观、余压、固定、使用证、真空度确认。
2、气瓶充装后检查项目:
外观、密封性、压力、瓶温。
3、检查合格打“√”,不合格打“×”存在问题在备注中说明。
4、其余项目按要求填写。
加气站设备巡回检查记录年月日
有问题:
×无问题:
√
时间
进站计量过滤系统
罗茨鼓风机增压系统
容器区
脱水系统
储气区域
压缩机系统1#
压缩机系统2#
卸气区域
仪表风
电控柜
可燃气体报警器
售气机
低压配电室
高压配电室
主管道进气阀
仪表
流量计
有无泄露
有无泄露
声音温度水量
油位油质
阀门开关
油漆剥落/锈蚀
进气缓冲罐1#2#
排污罐
油漆剥落/锈蚀
CNG压缩机
脱水塔A
脱水塔B
加热炉
水分析仪
换热扇
温控仪
泄漏
阀门仪表
油漆剥落/锈蚀
有无泄漏
阀门仪表
温度声音
压力
电机
振动
油质油位
冷却水
副油泵
有无泄漏
阀门仪表
温度声音
压力
电机
振动
油质油位
冷却水
副油泵
拖车连接情况
阀门仪表
拖车压力
空压机油位
过滤器清洁
空气净化器
泄漏
计量显示
枪阀开关
1#电控柜
2#电控柜
其它
变压器
A
B
C
交接班情况:
1、设备运行情况简述:
2、故障设备处理情况:
3、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交接人:
接班人:
站(班)长年月日时分
交接班情况:
1、设备运行情况简述:
2、故障设备处理情况:
3、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交接人:
接班人:
站(班)长年月日时分
脱水装置运行记录
单位:
Mpa、V、A、度
时间
脱水运行时间
脱水装置再生
操作工(签字)
压力
排污
电压
电流
A塔再生情况
B塔再生情况
排污
A塔
B塔
A
B
C
再生温度
再生压力
回气温度
再生温度
再生压力
回气温度
8:
00
9:
00
10:
00
11:
00
12:
00
13:
00
14:
00
15:
00
最大值
最小值
交接班情况:
交接班情况
1、本班A(B)塔运行时间:
吸附量1、本班A(B)塔运行时间:
吸附量
本班B(A)塔运行时间:
本班B(A)塔运行时间:
2、设备运行情况简述:
2、设备运行情况简述:
3、故障设备处理情况:
3、故障设备处理情况:
4、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4、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交班人:
接班人:
交班人:
接班人:
站长:
年月日时分站长:
年月日时分
新瓶和检验后首次投入使用的钢瓶真空度检查记录
序号
车号
气瓶使用证号或出厂编号
真空度检查情况(真空度)Mpa
操作员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