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第二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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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第二章
第二章商品和货币
[内容提要]本章是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起点。
它是通过对商品和货币的剖析,揭示商品和货币所体现的社会生产关系,阐明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货币理论以及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
为学习和掌握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以及全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理论基础。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它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
商品的二因素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决定的,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
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货币的本质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种职能,其中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基本职能。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
其基本内容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商品交换以价值为基础,进行等价交换。
其实现形式是:
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自发地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价值规律具有自发地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的分配,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技术,提高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和引起商品生产者两极分化的作用。
[关键名词]商品使用价值价值具体劳动抽象劳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货币流通规律通货膨胀价值规律
第一节商品的价值和价值量
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运动规律是从分析商品开始的。
这是因为商品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最普遍、最简单、最基本的经济现象,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细胞,其中包含着资本主义一切矛盾的萌芽。
同时,由于简单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和起点,因此,有必要先对简单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进行分析,了解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定性及其运动规律,为进一步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奠定理论基础。
一、商品的二因素:
使用价值和价值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任何商品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或两种属性,体现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
(一)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就是物品的有用性,即物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
每一种物品的使用价值都可以从质和量两个角度来考察:
从质的方面看,使用价值是物品的自然属性,是由物品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属性所决定的。
不同的物品,由于他们的自然属性不同,因而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
同一种物品也可以有多方面的使用价值。
物品的多方面的使用价值,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而被不断发现的。
从量的方面看,由于不同物品的使用价值在质上各不相同,因而在量上难以比较。
物品的使用价值在一切社会中都存在,它是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它本身并不反映社会生产关系,因而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内容。
商品必须具有使用价值,但是,并非一切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都是商品。
因为劳动产品要成为商品,必须通过交换让渡给别人使用,因此,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指社会使用价值,也就是说,这种使用价值并不是用来满足生产者自身的需要,而是通过交换用来满足别人的需要,即具有交换价值。
因此,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一般物品的使用价值相比较,其特殊性在于它是通过交换用来满足别人的需要而不是用来满足生产者自身的需要。
政治经济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研究商品的使用价值。
(二)交换价值和价值
“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
”例如,1只绵羊换2把斧子,这2把斧子就是1只绵羊的交换价值。
在市场上,一种商品可以和多种多样的其它商品以不同的数量比例相交换,因此,一种商品可以有多种交换价值。
在交换过程中,各种商品交换的比例是因时因地不同而不断变化的,从表面上看,商品的交换价值好像是偶然确定的,其实不然。
各种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够按照一定的数量比例相交换,说明在不同的商品中存在着某种共同的东西。
这种共同的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因为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在质上是不同的,而不同质的东西在量上是不能比较的。
如果撇开商品不同的使用价值,我们会发现它们都是人类劳动产品,生产它们都耗费了一定数量的人类劳动,这是无差别的一般的人类劳动,即人们的脑力和体力的支出。
这种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就是商品的价值。
或者说,这就是价值实体,是存在于商品的各种交换价值中的共同的东西。
不同商品的价值在质上是相同的,因而在量上是可以互相比较的。
正是在商品价值的基础上,各种不同的商品才可以按一定的数量比例进行交换,因此,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和内容,而交换价值则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一般人类劳动可以形成价值,但它本身并不就是价值。
只有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一般人类劳动才形成价值,劳动形成价值,是商品经济关系赋予它的一种社会形式,因此,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比较劳动和交换劳动的经济关系。
(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统一体。
(1)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统一于商品之中,二者互相依存、互为条件,缺一就不成其为商品。
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就没有价值,因而也就不是商品;价值是商品中最本质的因素,一种物品如果仅有使用价值,但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如空气、阳光等,就没有价值,也不能成为商品;有些物品虽然既有使用价值,又是劳动产品,但没有用于交换,因而没有形成价值,也不是商品。
所以,任何商品都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
(2)使用价值和价值又是相互矛盾的。
具体表现在:
对于商品生产者来说,他生产商品的目的是为了取得价值,而要取得价值,就必须通过交换把自己生产的使用价值转让给别人。
对于商品购买者来说,他购买的目的是得到商品的使用价值,为此就必须支付商品的价值。
无论生产者或是购买者,都不可能既占有某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又同时实现它的价值,这就是矛盾。
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必须通过交换,交换成功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才能够分别得到实现,商品内部的矛盾才能得到解决。
二、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商品的二因素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决定的。
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属性:
一方面是具体劳动,另一方面是抽象劳动。
(一)具体劳动
各种不同使用价值的商品,是由不同种类的劳动生产出来的。
铁器是由铁匠的劳动生产的,木器是由木匠的劳动生产的。
这些生产劳动都是在特定的形式下进行的,都有不同的生产目的、劳动对象、劳动手段、操作方法和劳动结果。
这种在特定的具体形式下进行的劳动就是具体劳动,又称有用劳动。
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
各种各样的具体劳动分门别类,就形成社会分工。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需要的变化,具体劳动的种类也会不断发展变化。
具体劳动体现了人和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永恒条件。
不论在哪种社会形态下,人类要生存和发展,都必须从事各种具体劳动,生产各种不同的使用价值,以满足人们的不同需要。
但是,具体劳动必须同自然物质相结合,才能创造出使用价值。
具体劳动和自然物质是生产使用价值两个不可缺少的要素。
马克思指出:
具体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
正像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这里所指的土地,是泛指自然物质。
(二)抽象劳动
尽管生产各种商品的具体劳动千差万别,但是,它们所创造的各种各样的商品却可以互相比较和交换,这表明在各种不同的具体劳动背后隐藏着某种共同的东西。
撇开生产各种商品的劳动的具体形式和有用性质,那么,不论是木匠的劳动,还是铁匠的劳动,都不外是人类脑力和体力的消耗,这正是一切劳动共有的东西。
这种撇开劳动的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就是抽象劳动。
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是商品经济条件下特有的。
(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关系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并不是两次劳动过程或两种劳动,而是生产商品的同一劳动的两个方面。
具体劳动是从劳动的特性考察的,在质上相异,因而在量上不能比较;抽象劳动是从劳动的共性考察的,在质上相同,只有量的差别;具体劳动表明的是怎样劳动、什么劳动的问题,抽象劳动表明的是劳动多少、劳动时间长短的问题。
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之间也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
(1)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统一性表现在,商品生产者在进行具体劳动的同时,也就支出了抽象劳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是不可分割的,是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方面。
没有具体劳动,也就没有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寓于具体劳动之中;抽象劳动又是各种具体劳动彼此联系的表现,也是商品生产者之间建立经济联系的桥梁。
(2)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表现在,具体劳动能否还原为抽象劳动,取决于商品交换能否成功。
如果商品交换不成功,就意味着商品的使用价值以及生产这种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不为社会所承认,从而具体劳动无法还原为抽象劳动,表现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之间的对立。
只有商品交换取得成功,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为社会所承认,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才能解决。
马克思指出:
“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
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商品的使用价值。
”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并加以科学论证的,它在政治经济学上有重大意义。
这一学说第一次科学地回答了什么劳动创造价值的问题,从而使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提出的劳动价值理论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成为完全科学的理论。
马克思在他的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以及其它一系列重要理论。
总之,马克思的全部经济理论都是建立在劳动二重性学说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三、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所谓私人劳动,是指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私人性质,是商品生产者按照自己的打算和自己的利益进行的劳动。
所谓社会劳动,是指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社会性质,是为生产他人或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而进行的劳动,是作为社会总劳动的有机组成部分的劳动。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产生的基础是社会分工和私有制。
由于社会分工,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他们都是为别人需要、为社会需要而生产,在社会分工体系中,每个商品生产者的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具有社会性质,是社会劳动。
同时,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商品生产者都是独立地进行生产的。
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由个人决定,劳动产品也归他们自己占有和支配,这就决定了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又具有私人性质,是私人劳动。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存在着矛盾。
生产商品劳动的社会性,要求劳动产品在数量和品种上符合社会的需要。
但是,生产商品劳动的私人性,往往使生产的产品不能直接与社会的需要相一致。
这个矛盾的具体表现是:
私人劳动的产品有可能超过了社会需要,或者根本就不适合社会的需要,这样,他的产品就卖不出去,或者不能全部卖出去,私人劳动无法转化为社会劳动,或者不能全部转化为社会劳动,这就产生了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必须通过商品交换才能解决:
通过交换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得到社会承认,成为社会劳动的组成部分。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这是因为:
第一,这一矛盾是商品内在各种矛盾的根源。
商品生产者的劳动首先直接表现为私人劳动,私人劳动要表现为社会劳动,必须通过商品交换。
而要实现交换,生产者就要比较和计量交换双方商品的劳动量,从而就必须把各种不同性质的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这样,在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矛盾的基础上,就产生了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
而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于是又产生了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
由此可见,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以及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都是由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的。
第二,这一矛盾决定私有制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的全过程。
一方面,劳动产品是私人产品;另一方面,劳动产品又是为社会生产的,这就使交换成为必然,从而产生了简单商品经济。
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发展,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也随之发展,这就推动了简单商品经济规模的扩大,进而推动简单商品经济发展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
第三,这一矛盾还决定着简单商品生产者的命运。
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能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以及转化为多少社会劳动,决定着商品生产者盈利或亏损的程度,从而决定着他们的命运。
四、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
商品的价值是质与量的统一。
上面三个问题分析了商品价值的质的规定性,下面分析商品价值量的规定性,即价值的大小或多少是由什么决定的。
(一)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所以,商品的价值量只能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
劳动量是由劳动的自然尺度——劳动时间来计量的,因此,商品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
每一种商品是由许许多多的商品生产者生产的,由于生产中各种主客观原因,每个商品生产者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各不相同。
各个商品生产者耗费在同一种商品上的各自的劳动时间,叫做个别劳动时间。
商品的价值量如果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那就必然会鼓励落后和懒惰,束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商品的价值量不是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这里说的现有的正常的生产条件,是指现时某一生产部门大多数产品生产已经达到的技术装备水平。
这里所说的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指中等水平或部门平均水平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劳动的主观条件。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商品生产者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因为商品生产者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能否符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直接关系到他们在市场竞争中的成败得失。
如果个别劳动时间大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他的劳动耗费就有一部分得不到补偿,在竞争中会处于不利地位,甚至会破产;如果个别劳动时间等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他的劳动耗费能够得到全部补偿;如果个别劳动时间少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除了劳动耗费得到全部补偿以外,还可以获得额外的收益,在竞争中会处于有利的地位。
(二)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
生产商品的劳动,有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之分。
所谓简单劳动,就是指那些事先不需要经过任何专门的学习和训练,每个具有劳动能力的人都能够从事的劳动。
所谓复杂劳动,是指那些需要经过专门的学习和训练才能从事的劳动。
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和在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里有不同的标准,因而这种区分是相对的。
但是在同一国家的同一时期内,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别是客观存在的。
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是就同种商品而言的,生产各种不同的商品,其劳动的复杂程度不同,价值量如何确定呢?
不同商品的价值量是以简单劳动作为计量标准的。
由于复杂劳动包含着比简单劳动更多的劳动量,在相同的时间里,复杂劳动要比简单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因此,在商品交换中,复杂劳动可以折合成多倍的简单劳动。
马克思指出:
“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
”少量的复杂劳动的产品可以和多量的简单劳动的产品相交换。
当然,这种复杂劳动折合成简单劳动的比例,是在生产者的背后,在无数次的竞争和交换活动过程中自发地形成的。
(三)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
以上对商品价值量决定的分析是一种静态分析,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条件的变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及其决定的价值量也会发生变化,因此,还必须对商品价值量作动态分析,这就涉及到劳动生产率及其变化。
劳动生产率是指劳动者的具体劳动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效率。
它有两种表示方法:
一是以单位时间内生产某种产品的数量来表示,二是以生产单位产品所消耗的劳动时间来表示。
在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越多,或者生产单位产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越少,说明劳动生产率越高;反之,说明劳动生产率越低。
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主要有:
劳动者的技术熟练程度;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及其在生产中的应用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分工协作、劳动组织、生产管理等)状况;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的优劣,等等。
其中科学技术及其应用程度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劳动生产率和商品价值量有着密切的关系。
这里的商品价值量是指单位商品的价值量。
因为劳动生产率是具体劳动的生产效率,不管劳动生产率如何变化,同一劳动在同一时间内所创造的价值总量是不变的。
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来说,劳动生产率越高,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使用价值越多,生产单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越少,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小。
反之,劳动生产率越低,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使用价值越少,生产单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大,因此,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而与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
第二节价值形式的发展和货币的产生
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因而也就相应地有两种表现形式,即使用价值形式和价值形式。
商品的使用价值形式就是商品本身的自然形式,它是可以被人们直接感觉到的。
但商品的价值表现形式则不同,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只有在商品与商品的交换关系中通过交换价值才能表现出来,因此,交换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形式。
价值形式的发展,经历了简单的价值形式、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的价值形式和货币形式几个阶段。
分析价值形式发展的过程,目的是为了揭示货币的起源和本质。
一、简单的价值形式
价值形式的发展过程,是同商品交换的发展过程相适应的。
最初的交换发生在原始社会后期的氏族之间,是一种以物易物的直接交换,带有偶然性质。
一种商品的价值偶然的、简单的表现在和它相交换的另一种商品上。
这种价值形式,叫做简单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
用等式表示就是:
1只绵羊=2把斧子
在以上等式中,等式两端的商品所处的地位和起的作用是不同的。
等式左端的绵羊处于主动地位,起着主导作用,它要求把自己的价值相对地表现在斧子上,因此处在相对价值形式上。
等式右端的斧子则处于被动地位,它只是充当绵羊价值的表现材料,把绵羊的价值表现出来,起着等价物的作用,处在等价形式上。
处于相对价值形式绵羊的价值之所以只是相对地表现出来,是因为绵羊和斧子都具有抽象劳动创造的价值,而且在量上1只绵羊和2把斧子的价值相等。
但是,在简单的价值形式中一种商品的价值只是偶然地表现在另一种商品上,商品价值在质上的无差别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表现,商品价值在量上的规定还没有得到准确的反映。
绵羊到底耗费了多少抽象劳动,具有多大价值,人们并不知道。
上述的等式只是偶然交换的结果。
二、扩大的价值形式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出现,商品交换范围不断扩大并成为经常的现象,于是,简单价值形式就发展到扩大的价值形式。
用等式表示就是:
=2把斧子
=50斤小麦
1只绵羊 =1克黄金
=1件上衣
=一定量其他商品
扩大的价值形式,就是一种商品的价值表现在和它相交换的一系列其他商品上,这一系列商品都成为特殊等价物。
由于一种商品的价值有一系列等价物,这样,商品的价值才真正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
同时,由于一个商品可以按不同比例和一系列其它商品相交换,这就消除了价值决定的偶然性,较充分地体现了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价值量。
扩大的价值形式的价值表现比简单价值形式更为充分,但仍然有缺点和局限性,具体表现在:
就商品全体来说,每种商品都有一系列的价值表现,都有无数商品作为自己的特殊等价物,而且各种价值表现都不一样,这说明一切商品还没有一个共同的统一的价值表现,还没有社会公认的共同的等价形式,商品交换还处在直接的物物交换阶段。
随着交换的发展,扩大价值形式的缺点日益明显。
比如绵羊所有者要换斧子,而斧子所有者却不需要绵羊,而要上衣,如果上衣的所有者又不需要斧子,那么交换的困难就更大了。
这种困难反映了物物交换的局限性,表明商品经济的内在矛盾随着交换的发展而日益加深,商品的价值形式必须随着交换的发展而发展。
三、一般价值形式
随着社会分工的扩大和交换的发展,逐渐从无数商品中分离出来一种商品充当一般等价物,通过它来表现一切商品的价值,这就过渡到一般价值形式。
用等式表示就是:
2把斧子=
50斤小麦=
1克黄金=1只绵羊
1件上衣=
一定量其他商品=
从扩大价值形式过渡到一般价值形式,价值表现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一是简单,因为一种商品的价值只表现在一种商品上。
二是统一,因为一切商品的价值都统一地表现在一种商品上。
正因为这种价值表现形式既简单又统一,所以叫做一般价值形式。
充当一般等价形式的商品,就是一般等价物。
在一般价值形式中,一切商品的价值都可以通过一般等价物表现出来的,这样,商品价值作为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的性质,便完全地、充分地表现出来了。
同时,由于一般等价物能够直接同其他一切商品相交换,一般等价物直接当作一般的社会劳动而存在。
生产者只要把自己的产品换成一般等价物,他的劳动就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就可以用这种一般等价物换取自己所需要的一切商品。
一般价值形式克服了扩大价值形式中商品交换的困难,但仍有不足之处,一般等价物还没有固定在一种商品上,它因时因地而不同。
一般等价物不固定、不统一,限制了不同地区之间的商品交换,因而仍须向前发展。
四、货币形式和货币的本质
(一)货币形式
货币形式是指用某种商品(主要是金银)固定地充当一切商品的一般等价物的形式。
用等式表示就是:
2把斧子=
1只绵羊=
50斤小麦= 1克黄金
1件上衣=
一定量其他商品=
货币形式和一般价值形式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不同的只是一般等价物已经固定在金银上。
金银之所以能从其它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货币商品,并不是由于金银天然有什么神秘属性,而是由于金银的自然属性适合于充当货币材料。
贵金属质地均匀,便于分割,体积小而价值大,不易磨损,便于携带,最适合于充当货币,因此,马克思说:
“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
”
(二)货币的本质
货币是价值形式长期发展的结果。
其本质在于,它是固定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
这一本质说明,货币也是一种商品,也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但它又与普通商品不同,是唯一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
其区别表现在:
第一,普通商品只具有由它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使用价值,而货币还具有由它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社会职能所产生的特殊使用价值,其使用价值是二重的。
第二,普通商品的价值要通过货币才能表现出来,而货币本身则作为价值的直接代表而存在,它是表现其它商品价值的材料。
商品生产者以货币为媒介进行商品交换,实际上是商品生产者的劳动交换,因此,货币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
货币的出现,使整个商品世界分成两极。
一极是商品,它们都是特殊的使用价值;另一极是货币,它是一切商品价值的代表。
于是,商品内部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就发展为商品和货币的矛盾。
第三节货币的职能
货币的本质是通过货币的职能体现的。
货币有五大职能,即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
货币充当流通手段时需要有一定的数量,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数量是有规律性的,这个规律性即货币流通规律。
一、货币的职能
货币的职能是指货币在商品经济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它是由货币的本质决定的,是货币本质的具体体现。
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货币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