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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通用版

Xx通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通信工程安全生产职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通信工程各参建方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结合XX省分公司通信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管理职责,做好防范工作。

第三条“卓越现场4P管理体系”是XX公司现场施工作业的规范。

各作业队应大力学习推广并按照“卓越现场4P管理体系”要求加强工程人员管理、前期准备和过程控制管理,各项现场施工环节必须按照“卓越现场4P管理体系”的关键作业点要求严格执行。

第四条项目部、作业队等与通信工程建设相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管理办法的规定,保障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本办法适用于承建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各作业队应履行通信工程中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XX公司工程建设部职责

L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xx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规定。

2.负责制定xx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紧急预案。

3.组织或配合公司通信工程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4.建立工程安全生产考评体系,负责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日常考评。

5.协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xx公司安全管理项目职责

1.落实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配备相应人员。

2.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和具体操作流程,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紧急预案演习,负责对施工作业队进行安全管理,组织或配合通信工程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4.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5.根据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对各作业队违章操作和安全隐患进行日常考核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按作业队考核办法向省分公司进行报备。

6.针对通信工程施工特点和安全生产工艺要求开展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和项目级安全教育工作,督促各作业队开展二次培训并做好备案。

7.负责组织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时的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

第八条项目部、各作业队等各级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管理。

第九条各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主管施工安全的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必须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定期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第十条各作业队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类别和国家、行业、公司相关规定,制订或明确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标准。

各作业队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技能,并定期参加培训。

第十一条作业队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职、转换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上述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劳务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100分以下)不得上岗。

1.企业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2.项目级安全教育由项目级负责人组织实施,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概况,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斜街配合的安全生产事项,典型事故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作业队要坚持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教育;

2.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教育和法制观念教育;

3.公司安全生产形势、任务、方针、目标的教育;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个人劳动防护知识教育;

5.施工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和作业技能培训;

6.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第十四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定期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工作;违反安全教育制度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

第四章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五条项目开工安全技术交底

各作业队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应组织设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对劳务作业队进行交底,内容应包括:

本施工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交底内容要备案。

第十六条每日安全技术交底

在劳务人员每天作业前,作业队应按照班组为单位向劳务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将交底情况拍照上传项目部备案。

(一)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

1.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安全施工作业流程;

3.与施工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灭火器等安全器材的使用;

5.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注意事项。

(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

1.本施工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2.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3.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5.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七条各作业队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第十八条安全检查所遵循的原则

L领导负责。

安全检查要建立检查组,由主管领导负责,按照逐级负责,系统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6.明确目标。

检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安排。

7.落实整改措施。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做到条条有人负责,件件有人落实。

8.建档管理。

检查人员必须填制现场检查记录建档备查。

第十九条安全检查内容

1.定期安全检查(普遍检查):

定期安全检查是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的,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即“五查”。

2.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是公司范围内开展的、以某一专业性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如用电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等。

3.季节性检查:

季节性检查是在公司范围内开展的,以查防洪、雨季施工、冬季施工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季节性安全检查。

4.日常性检查:

日常安全检查是工程项目部以查具体施工作业安全为内容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检查总结

1.安全检查结束以后,各单位要及时写出书面检查总结。

2.检查总结一般要具体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

务必做到问题清楚,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落实到人。

第六章劳动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各作业队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有关政策、标

准规定,对参与施工生产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发给个体防护用品,保健和防暑、防寒用品。

第二十二条各作业队根据不同作业工程的劳动强度、危害程度和地域分布,参照属地同类或类似工程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作业队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危害,保护员工生命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健康发展。

第二十四条个体防护是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和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广大员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公司的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五条公司重视和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根据女职工不同时期的生理特点,妥善安排适宜工作,不得将笨重体力作业和严重危害生理机能的尘毒作业分配给女职工。

第七章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

第二十六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使用

范围如下: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监督安全生产费用在工程概算中的落实,应按照《关于印发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安全生产费用。

第二十八条各作业队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生产增加项目清单。

第八章安全重点控制

第二十九条工程施工必须先设计后施工,各项施工必须严格按批准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执行,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各生产岗位责任、作业标准和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第三十条各作业队应具备相应有效的劳务资质、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营业执照等证明,在施工合同中须明确双方的劳动安全责任,加强监督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作业队内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员要自觉严格遵守我国道路交通法规。

第三十二条各作业队必须结合所承担的施工任务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检查、考核、值班、奖惩制度及安全分析等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制定并组织实施项目安全保证措施计划,全面落实施工安全责任,强化自我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第九章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三十四条各作业队在发生有人员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医院急救电话请求急救,具备条件的应进行现场抢救,并马上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东莞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人员。

第三十五条公司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任务单位、个人不得以任务理由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安全事故。

第三十六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阻挠和干涉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单位须在接到事故报告1小时内以电话(短信、彩信等)方式将事件基本情况向省公司工程建设部报告。

各单位须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将事件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报省公司工程建设部。

报告内容应包括:

1.事件涉及单位;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

3.事件简要经过及原因初步判断;

4.事件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失踪人数)及人员基本情况、初步估算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

6.其他应报告的内容。

事件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及时补报。

各单位应在事件处置完毕后5日内,将事件完整情况的报告正式报送省公司工程建设部。

报告除以上所规定内容外,还应包括公安、消防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事故(案件)责任和原因的认定书及与事件有关的处理结果等信息。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第三十九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报告。

第四十条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铁通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公司安委会有其他相关规定的应严格按照公司安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工程建设安全档案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作业队的工程建设安全档案必须做到统一规格、式样,选择档案盒或档案夹的装载方式进行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维护、使用、保管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需要存档的安全内容,分为7个档案盒:

档案盒1.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架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和有关安全文件。

档案盒2.施工安全技术标准。

(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类别和国家、行业、公司相关规定,制订或明确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标准)

档案盒3.安全防护用品的购买、配备、领用记录。

安全生产费的使用情况记录。

档案盒4.安全生产检查记录(《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附件2等)、整改记录,需形成闭环。

档案盒5.作业队情况备案表、安全生产协议、作业队人员意外伤害险保单。

档案盒6.作业队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记录。

档案盒7.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包含项目开工交底和每日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部保留电子版、作业队保留纸质版原件)

第四十三条安全员应当按月收集本项目部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工作报告、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等相关资料,并将档案材料按项目、类别分类整理、归档,归档案卷要编写目录、标题。

第四十四条各作业队安全管理专员做好安全档案的统计工作,特别是安全事故的统计工作,从中找出多发事故的原因,发现引发事故的规律性,提出预防安全事故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章作业队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条作业队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架构,并指定专职安全员。

第四十六条人员备案

作业队应当将所属的劳务施工人员交由项目部备案,填写《作业队情况备案表》,项目部应每月监控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动态变化情况。

第四十七条安全生产教育

作业队应当按照第三章要求组织好劳务人员安全培训I,特别是新入职人员培训。

第四十八条安全技术交底

作业队应当按照第四章要求,在劳务人员每天作业前,作业队应按照班组为单位向劳务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将交底情况拍照上传项目部备案。

第四十九条安全检查

作业队应当按照第五章要求,指定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正在施工的作业班组进行安全巡检,并保存巡检记录。

第五十条劳动保护

作业队应当按照第六章要求,为劳务人员配备足够的劳保用品,并购买人身意外险,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第五十一条档案管理

作业队应当按照第十一章要求,对安全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形成7个档案盒。

第五十二条开工审核

作业队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应向项目部提交相关安全管理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才可施工

第十二章工程建设安全考核

第五十三条各单位应对通信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管理考核,对发生一定级别安全事故的,给予有关责任单位相应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各单位应组织定期不定期或专项工程安全检查。

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予以通报批评和处罚,并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

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应加重处罚。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XX公司管内承建通信工程的所有参建单位。

第五十六条公司在承包非通信类弱电工程项目施工中,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应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XX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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