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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情况调研报告1.docx

预防青少年犯罪情况调研报告1

预防青少年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篇一: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调研报告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调研报告

(豆沙镇中心校)

青少年犯罪已经是不容忽视一个社会问题。

它已经成为世界公认的仅次于环境污染和吸毒贩毒的世界性三大公害之一,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

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更应注意的是青少年犯罪趋向低龄化。

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如何有效地遏制青少年犯罪,对于维护好社会治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试从万古小学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教育现状入手,就青少年犯罪原因及其预防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探讨。

一、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具有盲目性

我们先看看两个案件:

①、20XX年4月22日,本校两个未满十岁的少年翻窗进入一家商店,经村治安人员现场勘查,他们只拿了商店里的香烟、水果糖等物品,而贵重的物品及现金都未动。

②、20XX年2月26日,中坪小学二年级学生黄某和一个中学生翻围墙进入中坪小学,盗窃了学校的篮球、羽毛拍等体育用品。

从这两个个案件充分说明:

青少年身心发育还没有成熟。

他们在考虑问题时具有片面性,思想过于单纯,对犯罪行为的后果认识不够。

导致他们在行使犯罪行为时不加思索,不计后果。

即使事先有预谋也比较简单。

(二)青少年犯罪具有团伙性

由于年龄及社会阅历问题,其违法的胆识和策略都比较差。

青少年为了弥补自身的不足,增强其自身的胆量和掩盖犯罪实事。

便纠合那些有共同兴趣和想法的少年一起闯天下。

因此,在现今青少年团伙作案的数量比较多。

如:

20XX年3月5日,未成年人王某、陈某、张某、蒋某为了满足自己在物质方面的需要,为了增强相互之间的安全感,他们纠合在一起实施盗窃行为。

(三)青少年犯罪具有模仿性

随着我校区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家庭的经济条件越来越好,人们接触信息的途径增多了,同时由于各种传媒在播出、提供节目时,所考虑的大多是经济效益,各种不健康的东西影响到那些单纯、天真的青少年,使他们产生很大的好奇心,例如:

20XX年9月社会青年吴某、赵某等一伙人得知我校的一些学生身上有钱,就学着电视上的不良少年的样子,用袜子套在头上,在半路对这些学生实施了抢劫。

他们的行为就是对青少年犯罪的这个特点的证明。

(四)青少年犯罪具有可塑性,由于青少年对是非的分析力、辨别力、适应力等还不够成熟,他们就象一张“白纸”,现实社会中客观存在的人、事、物就如一支多彩的“画笔”,在这张纸上可以绘出各种各样的图画。

(五)青少年犯罪具有恶作剧性,有些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并非出于物质方面的需要,只是对一些行为的好奇和体验,出于好奇,而从

事某种违法犯罪行为。

三、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很多,总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家庭环境的影响。

家庭,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是人生的第一站。

父母、亲人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

家庭的教育是一个人顺利实现社会化进程的基础和先导。

但是在现实中,一部分家长在对子女的教育上方法措施不当,有的表现为以孩子为中心,溺爱、使孩子任性、为所欲为;有的家长对孩子打骂训斥过度,使孩子对家庭缺乏感情;有的让孩子放任自流,一概不管,其结果使孩子有更多的机会和条件受到不良影响;一部分父母关系不和、离异或家庭成员非自然缺损、父母长期在外地打工等,容易造成青少年出现心理障碍,在心理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伤,以致出现心理发展上的障碍和失调,影响其健康成长。

青少年模仿性强、可塑性大,各方面尚未定型。

其生存在不良的环境里,面对不良恶习或犯罪行为,可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他们。

我国学者对150名少年犯的家庭状况进行了调查,其中缺陷家庭和父母感情不睦的占41.4%,兄弟姐妹有劣迹的6%。

所以我认为:

不良的家庭影响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根源之一。

第二、社会环境的影响。

如今社会已经步入信息化社会,信息的传播途径多种多样,如:

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络等,这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的方便,但也应该看到其背后藏有我们无法控制的消极影响。

同时市

场经济的“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不正之风在少数地方蔓延盛行,也造成不良的社会风气。

而青少年的生理、心理还未成熟,他们的品质心理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会受社会环境的影响。

各种不良信息的传播,严重地侵袭着青少年的思想健康。

更有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青少年的好奇和盲动,引诱、腐蚀着青少年,教唆他们违法犯罪。

第三、学校教育的影响。

学校是培养青少年的重要场所,教育是主导力量。

然而,在我们的学校教育工作中,学校、老师为了成绩、为了升学率,存在着注重抓学生的知识学习、忽视思想品德教育的倾向。

少数教师对犯错误的学生动辄训斥、挖苦、强制采取惩罚,严重地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使他们产生对立情绪。

个别学校干脆把犯了错误的学生赶出校门,放弃学校的教育责任,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去接触社会上的不良影响,这些都给学生的品德不良发展留下了重大隐患。

四、预防青少年犯罪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青少年犯罪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关注,只有多方配合、形成合力,打击和防范并重才能有效的进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一)形成合力,预防为主

首先要抓好家庭教育。

这是防止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也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打下了非常重要的基础。

父母要打造一个适宜孩子生活的环境,对子女付出爱是真正的爱,不应当过早的把错误的竞争理念灌输到青少年的人际交往中,而应该更多的教育孩子学会宽

容、学会合作;做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要抓好家庭教育,有关部门和学校应当承担和举办好家长培训班,让更多的家长懂得该如何教育好孩子。

其次要强化学校教育。

学校也不应当只以升学率为指挥棒,以经济效益、社会效应为目标,应该抓好对青少年的心理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文化教育,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和安全、健康、文明的环境,让他们在学习中得到欢乐,受到鼓舞,引导他们在道德的阶梯上不断地攀登,充分发挥学校这一预防犯罪的主阵地作用。

再次要落实社会教育。

我们应该发挥电影、电视、网络的教育作用,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减少乃至杜绝青少年观看可能诱发犯罪的影视和文学作品;还要组织各种有益的业余活动,帮助他们磨练意志,陶冶情操,净化心灵,点燃他们热爱生活的火花,使他们获得一种充实感。

这是社会教育面临的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二)完善法规,建立机制

不良的社会环境是青少年形成犯罪心理重要的外部因素。

面对社会上的各种腐化现象、不良风气,要建立完善的市场监控法律法规,防止一些暴力、色情制品、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因疏于管理给少年造成消极影响,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要建立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关心、关注青少年的成长,关心、关注校园的安全、稳定,防止校园内外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如建立学校与当地公

篇二:

关于青少年犯罪情况的实践调查报告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题目:

我对青少年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学生姓名:

马小雯

指导老师:

张利

专业:

法律

我对青少年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甘肃省武威一中高一八班马小雯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因为它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而且出现了手段残忍化、年龄低龄化、做案团伙化等新特点,它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今年中考结束后的暑期,喜欢看《今日说法》的我,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况,通过爸爸的工作关系,我对某监狱155名犯罪青少年进行了系统调查研究,与其中10名犯罪少年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对25名犯罪少年进行了电话“采访”,对这155名犯罪青少年的档案进行仔细阅读。

事后,我认真进行了思考、分析、总结、整理,现形成以下调查报告:

一、典型案例

案例一:

罪犯王某某,19岁,故意杀人罪,15年有期徒刑,犯罪时15周岁,初中文化,甘肃省兰州市人,从小家庭条件优越,父母都是单位领导,因为工作忙,无暇管理他,故经常逃学上网吧,作业花钱雇同学代写,整天与社会闲散人员鬼混。

父母发现后,知道无药可救,只好动用关系让儿子去当兵,不料到部队后,自由散漫惯了的他哪受得了部队“清规戒律”的约束,经常偷跑出去玩耍,很快就结交了一帮不三不四的人,整天吃喝玩乐,并染上赌博恶习。

一次,因赌资问题与人发生争执,大打出手,将对方用刀捅死。

案例二:

罪犯亢某某,20岁,绑架罪,10年有期徒刑,犯罪时16周岁,初中文化,甘肃省民勤县人,小学时成绩尚不错,初一时因结交了高

年级的一不良少年,便开始逃学、抽烟、喝酒,屡教不改,并数次参与打架斗殴,被学校开除,父母气之不过,停止供给他零用钱,不料他却决定“自力更生”,与同学张某某合谋,将同村小学三年级10岁学生刘某诱骗到僻静处,捂嘴捆绑后用摩托车拉到十公里外的另一同学家隐藏,向其家长索要现金10万元。

结果,一分钱没得到,却领到了漫长刑期。

案例三:

罪犯李某某,20岁,贩毒罪,7年有期徒刑,犯罪时17岁,小学文化,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人,父母本是种植鸦片凭苦力吃饭的人,后因利欲熏心贩卖毒品而双双入狱,生活无着落的他又挺而走险、子操父业,也贩卖毒品鸦片而锒铛入狱。

案例四:

罪犯肖某某,18岁,故意杀人罪,15年有期徒刑,犯罪时刚满14周岁,小学文化,甘肃省临夏市人,平时性格内向,少言寡语,秀气文静。

20XX年6月的一天放学后回家的路上,上二年级的弟弟哭丧着脸告诉他说挨了同村同学宁某的打,肖某某遂返回学校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该同学腹部捅伤致死。

原来,二者家长因浇水问题闹过几次矛盾已成怨家,早已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了。

不料却从孩子身上暴发。

案例五:

罪犯石某某,21岁,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20年有期徒刑,犯罪时18岁,甘肃省古浪县人,他入狱前纠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在兰州市安宁区、城关区、七里河区为非作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持刀抢劫,称霸乡里,无恶不作。

他们共同做案14次,一次抢劫一19岁女孩子手机、现金和金项链后又三人将其强奸。

最后一次纠集40多人持砍刀、木棍、砖头等与另一团伙群殴火拼,打死一人,打伤五人,被当场抓获归案。

案例六:

罪犯祁某某,23岁,抢劫罪,无期徒刑,犯罪时19岁,小学文化,甘肃省榆中县人,他父母离异,母亲去新疆做生意,父亲管不住只好放任自流,只身混际兰州市,曾被公安机关拘留过三次,劳动教养过一次,但恶习难改,他的“职业”是乘人不备、专从背后抢劫单身女子的皮包、项链、手表等,由于大多数受害人胆小怕事不敢声张,使得他屡屡得手,遇有几个反抗的则被他用水果刀刺伤面部、颈部等。

最终东窗事发,领受重刑。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通过这155个案例及相关资料,我总结出青少年犯罪有以下特点:

(一)行为特点

一是犯罪年龄低龄化。

这155个案例中,20XX年以来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72人,占总数的46.7%,其中刚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的28人,占总数的18.5%。

据某监狱资料显示,近三年来收押“80、90后”罪犯972人,其中30岁以上19人,仅占3.4%;21—29岁的435人,占76.8%;20岁以下112人,占19.7%。

二是犯罪类型多元化。

青少年犯罪类型越来越多,他们崇尚物欲和享受,具有暴力倾向的多,放火、爆炸、杀人、抢劫、伤害、绑架、敲诈勒索、强奸约占65%;贩毒约占25%,其它约占10%。

三是犯罪手段成人化。

十几岁的孩子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后伪造现场,一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具有了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特点。

四是犯罪主体团伙化。

据资料表明,70%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属于两人以上共同作案,少则三至五人,多则十几人甚至数十人,他们相互勾结、相互影响、相互利用、相互壮胆、义气用事,事后分脏,各奔东西。

下次作案则又纠集在一起。

五是犯罪结果残忍化。

他们心狠手辣,我行我素,不计后果,危害性极其严重。

前资料显示的972人中,有命案的就有98人,造成生重伤或致残的达187人。

(二)心理特点

1、渴望独立的心理。

青春期的“小大人”自我意识越来越强,希望摆脱家庭和学校的束缚,独立自主,这种心理如果引导得当,孩子就会积极向上,健康发展;反之,则反抗心理过度,有可能与社会对立,与他人对立,最终走向犯罪。

2、喜欢独立思考却又经验不足。

他们思维活跃,爱独立思考,由于经验有限,很容易颠倒是非,从而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3、情感强烈又不稳定。

半成熟、半幼稚的矛盾状态决定了他们情绪的强烈性与温和性、狂暴性与细腻性共存,可变性与固执性、内向性与表现性同在。

引导得当,他们就会见义勇为,公而忘私。

引导不好,则可能轻举妄动,违法乱纪,还自以为是。

4、逐渐成熟的性困惑。

青春期身体、生理的快速增长与心理的缓期成熟必然使少年关注异性、爱慕异性而又感到困惑不安。

但是,如果不及时加强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其形成健康的性心理和性价

篇三:

关于青少年犯罪情况的实践调查报告

关于青少年犯罪情况的实践调查报告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同时也是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而且出现了手段成人化、年龄低龄化、团伙化、高智商化等新特点,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况,为领导部门决策提供事实依据,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教育和转化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和谐平安”建设,实习期间我对本区青少年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形成以下调查报告。

为了多角度、尽可能翔实地对青少年犯罪情况和相关性事实进行调查,实行问答式方法进行,问题为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身份、年龄、押前职业、住所地、婚姻状况、学历、家庭出身;罪名、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团犯罪、犯罪地点、对后果认识、悔改表现、犯罪动机、心理)、犯罪人员的犯罪事项调查(农村青年在城里有无住所、父母感情及上网情况、有无烟酒嗜好、是否有过犯罪史、是否受过处罚,是否在校生犯罪,是否辍学及辍学原因)等。

为更真实掌握犯罪的原因及便于分析,我们最后借鉴犯罪学研究成果,这次问题内容分别征求了律师、公安、检察、法院及部分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见,查阅了部分相关资料,从各方面反映来看,普遍认为这次调查是可行的。

我于20XX年2月1日到20XX年4月1日期间在山西晋仁律师事务所,

通过和多名律师的交流中了解到很多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情况,通过整理,统计,分析得到以下内容:

一、青少年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

青少年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青少年男女比例为7:

1,男青少年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青少年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

涉嫌盗窃罪的青少年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

青少年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

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

青少年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

处罚一般都较轻。

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年龄结构:

14-20之间居多。

(七)犯罪主观故意:

这些青少年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1、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

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

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

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青少年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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