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中国法律史》复习题集第2451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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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中国法律史》复习题集第2451篇

2019年国家法考《中国法律史》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清末修律中首次引入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典是:

(  )

A、《大清律例》

B、《大清现行刑律》

C、《大清新刑律》

D、《暂行新刑律》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大清新刑律》的相关知识。

《大清新刑律》引入了西方的罪行法定刑法原则,是中国历史上首部引入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典。

因此,C项正确。

2.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频繁,法律法规数量繁多体系庞杂,对其法律体系描述不正确的是:

(  )

A、以大陆法系法律制度为蓝本,并采英美法系法律制度的一些内容

B、效仿西方的法律,并未对中国传统法律制度予以保留、延续

C、特别法优于普通法这一特征在该法律体系中表现得极为明显

D、立法文本与司法实践脱节严重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国民政府立法概况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南京国民政府“六法体系”的相关知识。

从法律内容上来看,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是继受法与固有法的混合,一方面大量采用、引进、吸收西方近代以来的法律学说、法律原则与法律制度,以大陆法系法律制度为蓝本,并采英美法系法律制度的一些内容:

另一方面,则继续保持、延续了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一些特性。

从法律文本层次上来看,特别法效力高于普通法,政府奉行“特别法应先于普通法,如特别法无规定者。

始适用普通法”的原则。

从立法文本与司法实践层面看,两者脱节严重。

因此,B项错误。

3.1911年公布的《十九信条》的特点是:

(  )

A、扩大了皇族内阁的权力

B、扩大了百姓的权利

C、缩小了国会的权力

D、扩大了国会和内阁总理的权力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的法律思想与“预备立宪”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预备立宪”的有关知识。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廷统治者推行君主立宪最后破产的记录。

迫于压力,它在形式上缩小了皇帝的权力,扩大了国会和内阁总理的职权,而对人民的权利只字不提。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项。

4.宋代路一级设置的案件审理机关称谓是:

(  )

A、提点刑狱司

B、提刑按察使司

C、肃政廉访司

D、巡按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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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2节>宋代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宋代地方司法机构的设置。

宋代的地方司法机构中,各路设提点刑狱司,为中央在各路的司法派出机构。

选项B中,提刑按察使司为明代省级专门司法机关。

选项C中,肃政廉访司为元代地方监察机关。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5.唐代的“六赃罪”中不属于官员身份犯的是:

(  )

A、坐赃罪

B、受所监临赃

C、不枉法赃

D、枉法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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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1节>唐律与中华法系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唐代的罪名。

唐代把侵夺官、私财物的行为归为六类,定名为“六赃罪”,即枉法赃(接受当事人的财物而枉法处断的行为)、不枉法赃(接受当事人财物、没有枉法处断的行为)、受所监临赃(监临主司官员收受所辖部内之人馈赠钱物的行为)。

此三者皆为职务犯罪,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构成此类犯罪,故称身份犯。

其他三赃分别是坐赃、强盗赃、窃盗赃。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6.清末修律过程中,大量法律最终未能正式颁布,下列法律得以正式颁布施行的是:

(  )

A、《钦定大清商律》

B、《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

C、《大清新刑律》

D、《大清民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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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修律颁布的相关法律。

《钦定大清商律》在1904年1月奏准颁行。

因此,A项正确。

7.以《北齐律》为蓝本的法典是:

(  )

A、北周律

B、隋律

C、北魏律

D、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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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1节>隋代《开皇律》的特点与历史意义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北齐律》的影响。

《北齐律》成为隋《开皇律》的蓝本。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8.关于民事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周朝的买卖契约叫作质剂,由官府制作,有“质人”专门管理

B、周朝时,买卖大型货物使用质这类比较长的契卷,买卖兵器、珍异之物等使用剂这类比较短小的契卷

C、周朝婚姻关系的成立,需符合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三原则

D、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主要是财产的继承,身份继承是其次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西周以降的主要法制内容

【答案】:

D

【解析】:

①周朝的买卖契约叫质剂,借贷契约叫傅别。

A选项正确。

②买卖牛马等大型货物使用质这类较长的契卷,买卖兵器、珍异之物等使用剂这类比较短小的契卷。

记住,大质小剂,官府制作,质人管理。

B选项正确。

③周朝婚姻关系的成立,除了符合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三原则,还要符合六礼程序,即:

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C选项正确。

④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主要是身份的继承,财产继承是其次。

而到了宋代,继承已经完全是财产的继承,而且是诸子均分制。

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9.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一16题,单选)

A、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B、《汉书·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

C、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书约”,法律规定重要的借贷行为都须订立书面契约

D、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子女平均继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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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1节>西周以降的主要法制内容

【答案】:

B

【解析】:

周初统治者继承了夏周以来的天命观。

同时,为了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汉代中期以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律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德主刑辅”并非周朝的政治法律主张,故A项错误。

西周时期“刑”多指刑法和刑罚。

“礼”正面、积极规范人们的言行,而“刑”则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

其关系正如《汉书·陈宠传》所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两者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

10.杜甫有诗云:

“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

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对诗歌涉及的典当制度,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

A、唐代的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

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

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

D、唐代法律规定开典当行者构成“坐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1节>唐律与中华法系

【答案】:

A

【解析】:

①A选项正确。

唐末开始用“典”或“典当”一词。

宋承唐制,规定了更加具体的制度。

②B选项错误。

西周的买卖契约成为“质剂”。

③C选项错误。

宋代典卖为附条件之买卖,又称“活卖”。

④D选项错误。

《唐律》中的“坐赃”,指官吏或常人非因职权之便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

注意《唐律》中的六赃制度包括:

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强盗、窃盗、坐赃。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11.以下属于宋代刑制中正式人律的是:

(  )

A、凌迟

B、髡刑

C、发遣

D、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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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2节>宋代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宋代刑制。

宋代刑制的主要变化是增加了三种刑罚:

(1)折杖法。

《宋史·刑法志》载,“太祖受禅,始定折杖之制。

”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意在笼络人心,克服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

(2)配役。

配役刑源于隋唐的流配刑。

推行折杖法之后,原有的流刑实际上便称为配役。

为补死刑和折杖后的配役刑刑差太大有轻重失平之弊,朝廷遂增加配役刑的种类和一些附加刑,使配役刑成为一种非常复杂的刑名。

配役刑在两宋多为刺配。

刺是刺字,即古代黥刑的复活;配指流刑的配役。

刺配是对罪行严重的流刑罪犯的处罚,其源于后晋天福年间的刺面之法

12.对西周以来“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原则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  )

A、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B、战国时期成文法的公布改变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C、春秋时期法律的法典化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D、战国时期法律的法典化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铸刑书与铸刑鼎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

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对旧贵族操纵和使用法律的特权是严重的冲击,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一次重大胜利。

成文法的公布,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旧传统,明确了“法律公开”这一新兴地主阶级的立法原则,对于后世封建法制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13.下列对清末官制改革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刑部改为法部,大理寺改为大理院

B、户部改为财政部,兵部改为陆军部

C、在中央设置资政院,随后在地方设置咨议局

D、取消军机处、内阁,外务部、吏部照旧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官制改革。

刑部改为法部,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为官制改革中司法机构的重大调整。

户部改为度支部:

1909年各省设立谘议局,1910年成立资政院:

清政府官制改革中,诸如军机处、内阁、宗人府、翰林院、步军统领衙门等“一切现制”,并未取消。

因此,A项正确。

14.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予以处理:

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一18题,单选)

A、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

B、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能确定者,可继续调查,待危害性确定后进行判决

C、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

D、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情形,奏请皇帝裁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1节>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

【答案】:

C

【解析】:

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

其一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故A项“奏请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说法错误);其二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故B项“危害性不能确定者,可继续调查,待危害性确定后进行判决”说法错误);其三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故C项说法正确);其四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犯罪人(D项“被害人”字眼错误)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

15.下列有关《大清民律草案》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日本法学家松冈义正等外国法律专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B、在制定过程中,曾派员赴全国各省进行民事习惯的调查

C、总则、债权、物权三编主要仿照德、日民法典体例内容草拟而成,吸收大量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

D、亲属、继承两编因关涉礼教,由礼学馆起草完成,保留了许多传统法律的精神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大清民律草案》的相关知识。

《大清民律草案》的亲属、继承两编因关涉礼教,是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共同起草的。

因此,D项错误。

16.下列有关清末司法机构调整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法部专掌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不再承担审判职能

B、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专掌审判

C、实行审检分署,检察厅负责对刑事案件实行审判监督

D、建立新式监狱。

改良狱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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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司法机构改革的相关知识。

清末司法机构变革在地方分别设立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初级审判厅等审判机构,在各级审判厅内设置相应的检察厅,实行审检合署制度。

因此,C项错误。

17.清廷以光绪皇帝的名义颁布《预备立宪上谕》,随后进行官制改革,宣布“更定官制”。

其原则是:

(  )

A、君主立宪原则

B、“三权分立”原则

C、文官制度原则

D、行政兼理司法原则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的法律思想与“预备立宪”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清政府“预备立宪”活动。

1906年9月1日(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清廷以光绪皇帝的名义颁布《预备立宪上谕》,以“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为立宪根本原则。

随后进行官制改革,宣布仿照资产阶级国家“三权分立”原则“更定官制”,使司法与行政分离,一改几千年来司法行政合一的体制。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18.国民政府标榜结束“训政”,实行“宪政”所制定的法律文件是:

(  )

A、《国民政府组织法》

B、1936年5月5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C、1947年1月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

D、“双十协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六法全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六法体系”中宪法的相关内容。

全面抗战爆发前的1936年5月5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标榜要结束“训政”,实行“宪政”。

因此,B项正确。

19.清末变法修律之际,上奏“变法奏议三折”,要求实行变法的是:

(  )

A、康有为

B、沈家本

C、张之洞、刘坤一

D、伍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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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的法律思想与“预备立宪”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的是清末的法律思想。

1901年初,清廷颁布“变法上谕”。

时任湖广总督的张之洞和两江总督的刘坤一联合上奏“变法奏议三折”,强调适应形势,实行变法,要求“整顿中法”,“采西法以补中法之不足”。

因此,C项正确。

20.关于秦代刑罚制度,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

A、允许被判刑的人缴纳一定金钱或服一定劳役来赎免刑罚

B、年满15岁即需承担刑事责任,不能减轻刑事处罚

C、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加重处罚

D、重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1节>秦代的法律

【答案】:

B

【解析】:

秦代以身高确定刑事责任能力,而不是以年龄确定,故B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21.有关1931年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说法错误的是:

(  )

A、用根本法的形式肯定国民党的一党专政政权

B、采取二三院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民政府设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

C、规定中华民国国民无男女、种族、宗教、阶级之区别,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D、规定国体“永为统一共和国”。

但人民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权力的行使,由国民党政府训导之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六法全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六法体系”中宪法的相关内容。

1931年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采取五院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国民政府设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

因此,B项错误。

22.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

(2011年卷一18题,单选)

①“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②“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致死,并无争斗情形,方为谋杀。

③“故杀乃因斗殴、谋殴而起,或因忆及夙嫌,或因畏其报复,或虑其控官难制,或恶其无耻滋事,或恐其遗祸受害。

在兄弟,或利其赀财肥己;在夫妻,或恨其妒悍不逊。

临时起意,故打重伤、多伤,伤多及致死处所而死者是也。

”据此,下列最可能被认定

A、张某将浦某拖倒在地,骑于身将其打伤。

浦某胞弟见状,情急之下用木耙击中张某顶心,张某立时毙命

B、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

后,洪某趁赵某独自上山之机,将其杀死

C、卢某欲拉林某入伙盗窃,林某不允并声称将其送官。

卢某恐其败露欲杀之,当即将林某推倒在地,榕伤其咽喉并用腰带套其脖颈,林某窒息而死

D、雇主李朱氏责骂刘某干活不勤,刘某愧忿不甘,拿起菜刀将李朱氏砍倒。

刘某逃跑之际,被李朱氏4岁的外孙韩某拉住衣服并大声呼救,刘某将其推倒在地并连砍数刀,致其立时毙命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1节>罪名与刑罚

【答案】:

B

【解析】:

根据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谋杀与故杀的关键区别是:

“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选项A、C、D均是“起意于殴杀之时”,故均最可能被认定为故杀。

而选项8“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属于“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最可能被认定为谋杀。

23.下面关于礼与刑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刑的作用是“惩恶于未萌”

B、礼的作用是“禁恶于已然”

C、礼的作用是“禁恶于当时”

D、刑的作用是“惩恶于已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西周以降的法律思想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

西周时期的“礼”与“刑”的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一是“出礼入刑”。

西周时期“刑”多指刑法和刑罚。

“礼”正面、积极规范人们的言行,而“刑”则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

其关系正如《汉书·陈宠传》所载,“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

礼的作用是“禁恶于未萌”,刑的作用是“惩恶于已然”,二者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

二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

它强调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间的不平等,强调官僚贵族的法律特权。

“礼不下庶人”强调

24.“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

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2013年卷一18题,单选)

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

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1节>明清时期的立法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法经》共六篇:

《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

其中《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故A项正确。

西晋泰始三年,晋武帝诏颁《晋律》,又称《泰始律》。

《晋律》对汉魏法律继续改革,精简法律条文,形成20篇602条的格局。

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故B项正确。

《北齐律》共12篇,其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精练了刑法分则,使其成为11篇,即禁卫、

25.武昌起义爆发后,清王朝于1911年11月3日公布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关于该宪法性文件,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4年卷一19题,单选)

A、缩小了皇帝的权力

B、扩大了人民的权利

C、扩大了议会的权力

D、扩大了总理的权力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的法律思想与“预备立宪”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

“十九信条”在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皇权至上,且对人民权利只字未提。

故B项说法错误。

26.春秋时期,针对以往传统法律体制的不合理性,出现了诸如晋国赵鞅“铸刑鼎”,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等变革活动。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一16题,单选)

A、晋国赵鞅“铸刑鼎”为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

B、奴隶主贵族对公布法律并不反对,认为利于其统治

C、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壁垒

D、孔子作为春秋时期思想家,肯定赵鞅“铸刑鼎”的举措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铸刑书与铸刑鼎

【答案】:

C

【解析】:

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上,公之于众,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故A项“首次”字眼错误。

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对奴隶主贵族操纵和使用法律的特权是严重的冲击,受到他们的反对,故B项错误。

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旧传统,故C项正确。

孔子是反对赵鞅“铸刑鼎”的举措的,故D项错误。

27.有关我国唐宋时期法制,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永徽律疏》不仅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

B、《宋刑统》不仅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C、贞观律增设了加役流、五刑、十恶、八议、类推等制度,基本确立了唐律的内容和风格,对永徽律疏具有重要影响

D、编敕是将敕上升为一般法律的过程。

敕的效力往往高于律。

编赦始自神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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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1节>唐律与中华法系

【答案】:

D

【解析】:

①《永徽律疏》是迄今保留最完整的最早的一部法典,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影响已经超越了中国,日本、越南、朝鲜的法律制度大都照抄《永徽律疏》,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

A选项正确。

②《宋刑统》不仅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B选项正确。

③唐朝有三部代表性法典,高祖的《武德律》,太宗的《贞观律》,高宗的《永徽律疏》。

唐律的特色制度五刑、十恶、八议、类推等首先出现在《贞观律》中,但最高成就却是《唐律疏议》。

28.下列有关咨议局与资政院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咨议局、资政院是清末预备立宪的产物

B、咨议局可以议决本省兴革事宜、预算决算、税收、公债等事项

C、资政院一切决议须报请皇帝定夺

D、资政院可以议决国家的预决算、税法、公债、宪法及其他法典的制定与修订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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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的法律思想与“预备立宪”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咨议局与资政院的相关知识。

资政院作为清末预备立宪的中央咨询机构,并不能议决宪法,而只能议决除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典。

因此,D项错误。

29.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中央咨询机构是:

(  )

A、谘议院

B、资政院

C、立宪议会

D、立宪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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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清末的法律思想与“预备立宪”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末“预备立宪”的相关知识。

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中央咨询机构为资政院,地方咨询机构为咨议局。

因此,B项正确。

30.下列有关《大清新刑律》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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