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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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题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题

单位:

姓名:

得分:

阅卷人:

一、填空

1.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2.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4.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5。

针对施工需要,编制了施工分号运行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

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

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

6。

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负责人.主体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

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7。

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8。

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制定,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

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

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9。

施工安全协议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

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的维修作业,不需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涉及到非自管设备时应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10.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时,应提出邻线限速的条件。

11。

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

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批准,由运输处安排施工。

12.维修天窗内安排的作业项目,其条件是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项目;双线V型天窗区段,一线作业时不得影响另一线行车设备的正常使用,涉及上下行渡线时由铁路局安排。

13.集中修是集中调配施工机械、人员、路料,综合利用施工天窗,在短时期内集中完成一条线路行车设备大中修和技术改造任务的一种施工组织形式,有利于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有利于减少施工对运输的整体影响。

集中修主要适应于通过能力紧张的繁忙干线。

14。

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

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做好邻线通过列车时的安全防护,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15.施工单位应在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的起止时间内完成施工作业,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开通线路.

对扰动道床不能预先轧道的线路、道岔施工,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旅客列车,大型机械施工经过稳定车作业,施工后经过单机或重型轨道车牵引的施工列车可视为轧道。

速度160km/h以上区段施工和维修作业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动车组。

二、选择题

1。

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2.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3。

月度施工计划原则上不准变更。

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时,由施工单位提前5天向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和运输处提出书面申请,由运输处调整施工计划。

4。

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见附件5)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车站值班员应尽速与列车调度员联系,由列车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和单位发布实际施工调度命令。

5。

施工过渡是增建双线、新线引入、技术改造、电气化工程等营业线建设项目组织施工和运输配合的重要环节。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过渡工程管理,保证施工和运输安全。

6.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正式工程组织过渡工程施工和实施工程监理。

施工单位要对既有设备布置进行现场核对,根据设计文件和审查后的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编制施工过渡方案,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过渡方案进行施工。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过渡方案进行施工,并实施旁站监理,参与竣工验收.

7.过渡工程除拢口拨接地段外,其他应提前进行验收。

对不能预先轧道的过渡工程,由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检查并确认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通。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运营单位,也不得开通运营。

8.过渡工程的开通速度和运行速度由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和施工资料提出申请,经运营单位审查后确定。

验收合格的过渡工程,由运营单位(维管单位)维护,开通后24小时内,施工单位协助运营单位进行维护。

施工单位对过渡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运营单位对过渡工程的设备维护负责。

有关费用按规定办理。

9.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10。

铁路建设项目新线施工中的正、站线线路在验交开通前要经过机车多次轧道(正线轧道50次、站线轧道30次)、检查、整修或大型养路机械整道,直至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验收交接后方可开通。

凡正式办理验交手续的线路及设备,均应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养护.

11。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对Ⅰ、Ⅱ级施工还要制定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

12。

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因施工原因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首先要追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

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

13.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

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培训合格的上述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时,因业务素质不达标发生事故的,将追究培训部门的责任。

14。

轨道车、施工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线运行必须符合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要接受运输、设备管理单位和部门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

15。

提供的设施位置准确,因施工造成的损坏,施工单位应负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要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确认对既有设备无影响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三、判断题

1.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2。

严禁进路有关道岔未纳入联锁时开放信号接发列车。

3。

过渡工程的竣工验收要按照正式工程组织.

4。

营业线的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完成并达到设计要求后,施工单位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交接申请。

5.施工单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

6.设计和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

7。

施工中必须保持营业线排水系统的畅通,对可能影响营业线路基、桥涵、隧道等设施设备稳定的任何作业,必须有足够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8.凡可能影响安全渡汛的施工地段,施工单位要认真接受防洪部门的防洪检查和指导,按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并制定防洪预案。

9.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保证道口(含临时道口)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对因双线工程造成道口不符合要求的,要修改道口设计,达到道口标准后方可启用,防止道口事故。

10。

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四、论述题

1。

你对超范围施工有什么看法?

2。

营业线施工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上岗应如何管理?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探讨

 

前言

安全是铁路运输永恒的主题.施工安全是各施工单位的生命线.在铁路营业线工程的施工中,既要保证施工队伍的劳动安全,又要保证营业线的行车安全,就必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有关法律、规章的要求,努力防止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随着国家对铁路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逐步扩大,我国铁路对营业线的增设复线、技术改造、新线引入等项工作将会以更快的速度、更大的规模逐步展开。

临近、穿(跨)越营业线施工的数量也会增加。

因此,这些施工每时每刻都在与营业线上运行的列车,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稍有疏忽,就可能酿成大祸,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或灾难。

历史上由于营业线施工违反规定所导致的铁路交通事故约占总数的20%左右.这些事故都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

为确保安全,有效地防止施工原因导致的行车事故,针对施工存在的一系列问题,2001年以来,铁道部先后于2004、2005、2007和2021年先后制定和修改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该文件基本解决了我国铁路营业线施工中的一系列管理问题,通过各铁路局和施工单位的认真贯彻,使得我国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得到了有效控制,铁路营业线施工造成的行车事故不断减少。

近十年来,随着铁路体制改革的深入,参与营业线施工队伍的人员组成有了很大变化。

一是大量临时(劳务)工陆续补充到施工队伍中来;二是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大量投入使用,也给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提出了许多新课题.特别是随着第六次大提速,行车条件无论从轴重、密度、速度,还是调度指挥手段、信息传递方式,都较过去有了很大的变化.在上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下,要做到确保营业线的施工安全,就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营业线施工安全法,就必须全面提高施工队伍的素质,特别应当首先提高各级施工负责人的自身素质,使其了解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的基本法规、政策,清楚营业线施工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掌握确保施工安全的一些基本技能,从而带领施工队伍在营业线施工中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

这就是我们探讨的目的。

下面我们就《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一并学习探讨:

 

《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办发〔2021〕222号)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21]190号)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制定办法的目的

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二、营业线施工

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

1.施工作业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7)不能纳入正常维修天窗(含站内维修天窗,以下同)的其他作业项目。

2.维修作业

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三、对营业线施工、维修的要求

营业线施工、维修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四、施工等级的划分

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为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分为ⅢA、ⅢB、ⅢC三类.施工单位在申请计划时应分类上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下达.

(1)Ⅲ级施工A类

a.停用车站一端及以上咽喉信号联锁、闭塞设备繁忙干线、干线2。

5小时及以上,其它线5小时及以上的电务施工。

b.双线区段一线封锁施工,影响另一线信号联锁、闭塞设备2。

5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c。

成组更换咽喉道岔封锁时间在2。

5小时及其以上的施工。

d.列为Ⅲ级的新线开通、新线引入施工。

(2)Ⅲ级施工B类

a。

停用一端及以上咽喉信号联锁、闭塞设备繁忙干线、干线1。

5小时及以上,其它线3小时及以上的电务施工。

b。

双线区段一线封锁施工,影响另一线信号联锁、闭塞设备1。

5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c.道岔脱杆捣固、成组更换施工(不含更换咽喉道岔封锁时间2。

5小时及其以上的施工).

d。

接触网停电2。

5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Ⅲ级施工C类

除三级施工A类、B类以外的所有Ⅲ级施工。

如施工作业量及难度小,但对运输及安全影响面大的施工项目,由月度施工计划审定会确定Ⅲ级施工类别.

五、施工组织领导

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各级施工应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

施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工作要求及内容:

1.Ⅰ、Ⅱ级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相应施工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3.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4.负责对施工进行全面总结。

施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集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施工协调会、施工总结会,参与施工的各有关单位应在施工前召开施工预想会。

对一项计划分多次施工时,可以计划项目为准在施工前召开一次施工协调会,整项施工结束后召开一次总结会,但在每次施工前均需召开一次施工预想会。

施工协调会应在不少于施工前2天召开,施工预想会应在不少于施工前90分钟召开,施工总结会应在施工结束后4小时内及时召开。

“三项会议"到会人员需签到,并做好会议记录。

为强化施工现场作业安全控制,各级施工作业现场应设置施工把关人员。

各级施工把关人员由与施工有关的单位安排。

把关人员必须熟悉技术业务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了解施工计划、熟悉施工组织方案,掌握关键作业项目、作业内容。

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两个及以上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主体施工单位,明确主体施工负责人。

主体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

各单位必须服从主体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六、施工计划审批权限

营业线施工实行铁道部、路局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

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十五条规定:

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条文解释:

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包括未按规定在车站登记要点进行施工、维修作业的,施工点前超范围准备的,未按规定施工维修作业内容进行作业的,均按本项论。

事故案例:

“7.30"中铁三局擅自施工造成行车事故

2006年7月30日,中铁三局电务公司在贵昆线吴官田站进行沾昆新建二线施工,在无立此杆计划、未通知昆明供电段配合的情况下,擅自超范围施工,而且支柱组立后,没有及时进行回填和整正,支柱距承力索绝缘距离只有600mm。

8月1日18时36分,由于擅自新立的支柱发生倾斜,搭在与既有线接触网并网的新接触网渡线承力索上,造成尹堡村至大海哨供电臂停电,于20时05分恢复行车,构成行车一般事故。

七、施工方案审核程序

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制定,经相关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会签后,上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路局主管业务处。

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方案时,应实事求是,优化施工组织,合理提报施工时间,尽力减少对运输的影响。

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

施工项目及负责人(根据施工项目数量、时间长短确定施工负责人职务及数量)、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八、施工安全协议书

施工安全协议书(格式见附件2)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设备管理和行车组织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签订,安全协议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①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③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④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⑤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⑥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⑦安全监督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不予审批施工方案,严禁施工。

共用施工天窗时,各相关单位应与主体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业人员专职负责月度施工计划的申报、编制、审核、实施以及施工安全协议签订工作。

专职人员名单报主管业务处室备案。

各施工、运营有关单位接到月度施工计划后,应及时与原提报方案核对,如发现错误应于月度施工计划文件公布月底前与运输处联系,予以纠正。

事故案例:

“5·19"胶济线电力机车牵引列车进入无电区事故

5月19日1时07分,DH43099次从济南铁路局胶济线淄博站6道开车,运行至淄博站内K270+984处,因接触网无电停车,2时10分救援完毕。

经调查为电力机车牵引列车带电进入接触网无电区,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方案和调度命令批准的接触网停电影响范围与实际停电影响范围不一致,导致电力机车牵引列车进入无电区,所幸未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教训:

一是项目建设单位胶济客专公司、路局机务处、设备管理单位济南供电段和设备维修单位济南维管段对施工方案审查不认真,导致有错误的施工方案被批准实施。

二是施工单位中铁电化局运营维管公司胶济项目部错误提报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施工中未按规定在相关站对停电范围进行勾画明示。

三是路局调度所供电调度员未认真核对接触网停电影响范围,未按列车调度员批准的停电影响范围办理停电,列车调度员与供电调度员联系脱节,致使列车调度员在不掌握接触网停电实际影响范围的情况下,盲目同意淄博站向停电区发出了电力机车牵引的列车。

四是淄博车务段淄博站值班员未发现调度命令和实际停电影响范围不符的问题,未经施工负责人签认就盲目向调度申请放行列车。

对突发性设备故障、灾害的紧急抢修及轨道状态超过临时补修标准处所的临时补修等的临时封锁要点施工。

九、施工的组织实施

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施工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Ⅰ级施工,在施工前一天的16时前;Ⅱ级施工,在施工前一小时;三级施工,在施工前40分钟登记完毕,逾期不登记者,应视为该项施工取消.对封锁前规定时间段须慢行的线路施工,以慢行的起始时刻为计算施工开始时间),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携带《派遣证》(格式见附件5)进入车站行车室,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登记(格式见附件6,接触网施工仍在《接触网检修登记簿》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车站值班员应尽速与列车调度员联系,由列车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和单位发布实际施工调度命令。

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单位(含代理单位)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

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做好邻线通过列车时的安全防护,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施工作业时,必须实行单一指挥,其他人员发现问题或有建议时,都必须通过施工负责人下达执行。

施工单位应在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的起止时间内完成施工作业,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施工作业完毕.

特殊情况下施工未能按计划全部完工,造成耽误行车时,经现场负责人确认,部分项目已完工,可提前开通部分设备使用,且不影响其它部分施工的,可先开通使用。

列车调度员应分步下达开通命令。

涉及LKJ基础数据修改的,还须执行有关规定。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十五条规定:

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为一般D类事故。

条文解释: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处长施工时间时,须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经列车调度员承认后(发布调度命令)耽误列车时,不定事故.施工、检修、清扫设备人员躲避不及时,造成列车停车,按本项论.

遇下列情况之一不准施工:

1.未下达施工日计划的。

2.未按本细则规定办理施工登记,两个及其以上施工单位共同施工未同步登记或施工配合单位未登记的;施工登记内容不全或与施工计划内容不符时。

3.线路施工未按《技规》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有关规定设置防护时。

遇下列情况之一,停止施工不会影响运输安全的,应立即停止其施工,待采取措施或整改后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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