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可操作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法条缺陷评析证券论文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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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可操作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法条缺陷评析_证券论文

「摘要」立法应控制国有企业从事证券交易的资金和性质,而不是剥夺或限制它依法支配自有资金进入证券市场从事投机或投资活动。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998年12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并将于1999年7月1日施行。

从总体上看,《证券法》是我国迄今为止最贴近市场经济的大法之一,它比较充分地吸收境外证券立法中带有普遍意义的一些制度,重点借鉴、吸取我国证券市场和证券监管的经验、教训,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但由于制订过程中的种种原因,《证券法》的结构安排、条款内容也存在着若干缺陷或瑕疵,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这部法律的质量。

 

1.禁止证券从业人员持有、买卖股票《证券法》第37条规定: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该条第2

款规定: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该条规定既缺少法律依据,也违背国际惯例。

从股票性质来看,它和债券一样,是一种体现财产权利的有价证券,它是民法意义上的非限制流通物,持有和买卖股票,是任何公民享有的一项受宪法、民法保护的民事权利。

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虽然由于其职业是和证券打交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这不构成剥夺其享有证券投资权这项民事权利的理由。

不允许其持有股票,就如同不允许经手和保管现金的财务人员持有人民币一样不合常理。

从国际上来看,也从未见有禁止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股票的立法先例,特别是证券公司的职员参与股票买卖的情况更是十分普遍。

 

从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出发,对证券从业人员规定更高的职业标准、道德规范、法律义务均是必要的,但不得剥夺其法定权利或权利能力。

无论是国外证券法,还是我国《证券法》,都规定内幕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买卖证券,同时还规定了特定人员的持股申报、以及不得进行短线交易等制度。

因此,从法律上说,证券从业人员受“不得进行内幕交易”、“不得进行短线交易”和“证券持有申报制度”等法律义务约束就足矣。

我国实施法制以来的教训反复证明:

矫枉过正的立法条款由于在实际生活中无法有效实施,反而使法律的严肃性和强制力受到削弱。

由于《证券法》第

180条所规定的没收、罚款、行政处分是与该条规定直接挂钩的,因此《证券法》在今年7月1日实施后,该条规定能否有效执行将面临严峻考验。

 

2.违法、违规证券发行的处理

《证券法》第18条规定: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或者审批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发行证券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的,证券持有人可以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行人返还。

 

该条规定存在的第一个问题:

究竟是主管部门作出的决定的内容或程序违法导致该内容应予撤销等法律后果,还是因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款或其申请文件存在问题而导致该决定应予撤销等法律后果?

如是前者,则过错在主管部门;如是后者,则过错在发行申请人。

这两种情况下的责任追究及对证券发行的处理是完全不一样的。

在前一种情况下,倘若证券主管部门的发行审核委员会未依法履行职责而导致证券发行决定应予撤销的,在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且无任何重大过错时,就不应停止证券发行或要求发行人返还。

该条规定的立法初衷,可能是在于警戒和遏制发行申请人的申报虚假等行为,并要求其承担违法申报的法律后果。

但该条的行文表述不甚准确,它不应当是“决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从而误导或骗取证券主管机关作出了发行审批的决定,在发现发行人违法情形时,主管部门有权撤销已作出的决定。

 

该条规定存在的第二个问题:

对已经发行证券的处理,无论其上市与否,是否均一律返还?

对已上市证券,是按发行价返还还是按交易价返还?

证券持有人不要求返还的,是否就可以不返还。

已发行证券依据其上市与否可区别为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在我国现行证券管理体制下,由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发行的证券(股票)最终均可上市,但有一段或短或长的等待期。

根据该条规定,已经发行的证券,在未上市情况下,由于主管部门撤销发行决定,要求发行人返还是可操作的;但若所发行的证券已经上市,情况就比较复杂。

已上市证券有两种证券持有人,一种是通过发行申购而持有证券的原始持有人,一种是通过交易买卖而持有证券的继受持有人。

这两种持有人购进证券的价格是不一样的,而证券交易价格每天还在发生变化。

如果说对原始持有人按“发行价”返还还有一定道理的话,那么对继受持有人按“发行价”返还就显失公平。

 

对欺骗、损害投资者的证券发行行为,既然证券主管部门已撤销发行决定,就应由证券主管部门责令发行人向证券持有人无条件返还,而不是证券持有人“可以”“要求发行人返还”,证券持有人不要求返还,发行人也应返还。

 

3.国有企业参与股票交易

《证券法》第76条规定:

“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该条在立法措词上并未明确禁止国有企业进行股票投资或参与股票交易,但由于该条规定使用了“炒作”一词,从而使得对该条规定的理解和执行变得具有“不确定性”。

“炒作”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它在中文中的完整表述应该是“炒买炒卖”,按《汉语大辞典》(1991年汉语大辞典出版社出版,罗竹风主编)的定义,炒买炒卖是指“就地迅速转手买卖,从中牟利”。

从这种定义上理解,在证券投资学中,“炒作”相当于英文中的

Speculate,

译成中文为“投机”,按韦氏(Webster)词典的解释,投机是“为推测的利润而从事交易和冒险”。

一般认为,购进证券不是为出售而是为了持有,属于证券投资,若购进证券是为了在即时或短期内抛出获利,则属于证券投机,但证券投资和证券投机可以互相转化。

若把“炒作”理解为“投机”,那么该条的规定在于制止国有企业从事证券买进卖出的投机交易,而并不禁止国有企业以持股为目的的证券投资交易。

但即便如此,对国有企业的这种限制也是不合理的,国有企业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和交易主体,它有权利使用自己可以依法支配的自由资金进入证券市场从事投机或投资活动,以通过资本经营获得商业利润。

立法应该控制的是国有企业从事证券交易的资金来源和性质,建立国有企业向其国有资产所有者单位或管理部门进行证券交易的申报制度,而不是剥夺或限制它作为民事主体的交易资格。

 

4.证券交易服务机构有关事项

《证券法》第8

章专章规定“证券交易服务机构”,从规定的内容来看,涉及到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5

家证券市场的中介机构。

从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的角度来看,该章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

首先,标题与条款的内容不能有机地衔接。

标题用词是“证券交易服务机构”,而规定的5家服务机构所从事的证券业务,

不仅表现在证券交易领

 

未来的世界:

方向比努力重要,能力比知识重要,健康比成绩重要,生活比文凭重要,情商比智商重要。

——清华大学校长

你的职业生涯规划目标是指你希望达到的、与职业生涯相关的结果。

在认真进行了自我识别与科学测评定位,做到了真正“知己”和通过对职业环境的仔细分析,全面“知彼”的前提下,确定自己发展的明确而清晰的职业生涯目标就变得十分重要了。

生涯目标可以在你的职业规划中发挥以下三大作用,助你职业迈向成功。

 

一、确立职业目标使你的精力相对集中,达到“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功效。

 

因为特定的目标能提供一个努力奋斗的目的,因此它能给你指出努力的重点或方向。

一旦职业目标确定,接下来就要规划采取支持性的行动和态度。

例如,你将自己的职业目标定为区域销售经理的销售代表,就可以围绕实现这一目标来规划自己的战略。

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将很难形成行动规划。

没有人生目标或人生目标选择不正确,缺乏规划行动,将使人浑浑噩噩,一事无成

 

某报曾作过300条鲸鱼突然死亡的报道。

这些鲸鱼在追逐沙丁鱼,不知不觉被困在一个海湾里。

弗里德里克布朗哈里斯这样说:

“这些小鱼把海上‘巨人’引向死亡,鲸鱼因为追逐小利而暴死,为了微不足道的目标而空耗了自己的巨大力量。

”没有目标的人,就象报道中的那些鲸鱼,他们有巨大的力量与潜能,但他们把精力放在小事情上,而小事情使他们忘记了自己本应做什么。

说得明白一点,要发挥潜力,你必须全神贯注于自己有优势并且会有高回报的方面。

目标能助你集中精力。

另外,当你不停地在自己有优势的方面努力时,这些优势会进一步发展。

 

有效的职业生涯规划需要切实可行的目标,以排除不必要的干扰,全心致力于目标的实现。

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目标作驱动力的话,人们就很容易对现状或困难妥协,随波逐流。

法国著名作家蒙田曾说:

“灵魂若找不到确定目标,就会迷失。

 

二、确立职业目标使你更积极、更乐观,鞭策你尽力而为,使你坚持不懈去完成任务。

 

一个人的最终目标,实际上源于他的人生原动力。

人生原动力来自于内心,有了它就会激发职业生涯行动,它是人们肯定自身生命价值的自我表现形态。

一项研究发现,那些设定了未来一两年内的具体目标的职业规划者,要比那些没有具体目标的人乐观得多。

 

1952年7月4日清晨,加利福尼亚海岸笼罩在浓雾中。

一名妇女叫费罗伦丝查德威克的34岁女人,在海岸以西21英里的卡塔林纳岛上,涉水下到太平洋中,开始向加州海岸游过去。

要是成功了,她就是第一个游过这个海峡的妇女。

在此之前,她是从英法两边海岸游过英吉利海峡的第一个妇女。

 

那天早晨,海水冻得她身体发麻,雾很大,她连护送她的船都几乎看不到。

时间一个钟头一个钟头过去,千千万万人在电视上看着。

有几次,鲨鱼靠近了她,被人开枪吓跑。

她仍然在游。

在以往这类渡海游泳中她的最大问题不是疲劳,而是刺骨的水温。

 

15个钟头之后,她又累,又冻得发麻。

她知道自己不能再游了,就叫人拉她上船。

她的母亲和教练在另一条船上。

他们都告诉她海岸很近了,叫她不要放弃。

但她朝加州海岸望去,除了浓雾什么也看不到。

 

几十分钟之后——从她出发算起15个钟头零55分钟之后,人们把她拉上船。

又过了几个钟头,她渐渐觉得暖和多了,这时却开始感到失败的打击,她不加思索地对说:

“说实在的,我不是为自己找借口,如果当时我看见陆地,也许我能坚持下来。

 

人们拉她上船的地点,离加州海岸只有半英里!

后来她说,令她半途而费的不是疲劳,也不是寒冷,而是因为她在浓雾中看不到目标。

查德威克小姐一生中就只有这一次没有坚持到底。

 

2个月之后,她成功地游过同一个海峡。

她不但是第一位游过卡塔林纳海峡的女性,而且比男子的纪录还快了大约2个钟头。

 

这个真实的例子,说明一个人若看不到自己的目标,会有怎样的结果。

查德威克虽然是个游泳好手,但也需要看见目标,才能鼓足干劲完成她有能力完成的任务。

当你规划自己的职业成功时,千万别低估了制定可测目标的重要性。

 

你给自己定下目标之后,目标就在职业生涯中起两个方面的作用:

它是你努力的依据,也是对你的鞭策。

目标给了你一个看得着的射击靶。

随着你努力实现这些目标,你就会有成就感,就会更积极、更乐观。

职业规划专家,对为什么有些人要比其他人工作更为出色做过广泛的调研。

这些研究发现,当人们制定的目标既具挑战性又具可实施性时,就能激励他们干得更好。

 

三、确立职业目标,可以帮助人们规划有用的战略以实现这一目标。

 

组织行为文献中最一致的研究成果之一就是,那些具有明确的、有挑战性目标的雇员,要比那些没有目标或对目标责任感不强的雇员表现得要好。

进一步说,你越是忠于自己的目标,就越有可能制定、规划出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职业生涯战略。

 

明确而适合的目标,是你职业生涯中的灯塔,将指引你走向成功。

成功与不成功的人惟一差别就在于,成功的人可以无数次修改方法,但决不轻易放弃目标,与之相反,不成功的人总是修改目标,就是不改规划方案。

 

在美国曾有统计反映,每100个从事高薪职业——例如律师、医生——的人当中,只有5个人活到65岁时,不必依赖社会保险金。

你听到这项统计数字之后,是否大吃一惊呢?

不管人们在他们最具生命力的年龄中获得怎样的收入,但是只有如此少数的个人能达到可观的经济成就。

 

大多数人都幻想他们的生命是永恒不朽的。

他们浪费金钱,时间以及心力,从事所谓的“消除紧张情绪”的活动,而不是去从事“达成目标”的活动。

大多数人每周辛勤工作,赚够了钱,在周末把它们全部花掉。

大多数人希望命运之风把他们吹进某个富裕又神秘的港口。

他们盼望在遥远未来的“某一天”退休,在“某地”一个美丽的小岛上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倘若问他们将如何规划达到这个目标。

他们回答说,一定会有“某种”方法的。

 

如此多的人无法达成他们的理想其原因在于:

他们从来没有真正定下职业目标,并规划达成目标的策略。

 

以上内容可归纳为一点:

职业生涯目标越具体,就越有可能制定出有效的战略来实现这一目标。

例如,若一位财务分析师将自己的职业目标定为在未来3年内成为部门经理,他就会询问,要有什么样的培训经历或学历,要担当过什么工作,需要怎样出头露面,才能够帮助自己获得这一职位。

而另一位目标只是多挣钱或是享受生活的财务分析师在规划战略时就可能会很踌躇,因为他的目标性质并不明确。

 

而明确的职业生涯目标和规划,也确实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抗冲击能力,提高工作的参与程度,以及提高工作的研究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

 

12

确定纳税人的销售额是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重点环节。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这个规定,从字面上看比较明确,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存在许多操作难点。

首先,销售额的具体范围应注意把握实质。

现行税法规定,应税销售额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二是除了税法规定的三项费用(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以及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以外的其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的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经营性的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押金、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三是消费税金。

这是从形式上规定了销售额的确认范围,但是实际情况往往比较复杂,有的收入不一定表现为现金流入,而这种收入却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如A地的商业企业甲是B地的生产企业乙的指定经销商,双方商定,2004年度乙企业在按协议价格销售给甲企业一定数量产品的同时,应该为甲企业在A地支出10万元的广告费用。

对于该笔业务,从形式上来看,这10万元的费用是在乙企业作为费用支出了,但是,从实质上来看却是甲企业获得了好处,可以理解成是乙企业对甲企业的一种返利,作为甲企业应该根据合同将这10万元作为收入入账。

其次,不同的销售形式确定收入有具体规定。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企业的经营形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我们在确定销售额时应特别注意几种特殊销售方式条件下销售额的确认:

其一,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销售额。

这里涉及商业折扣(或称价格折扣)、现金折扣和销货退回与价格折让等几种处理方式。

商业折扣是企业为鼓励购买者多买货物而采取的一种价格折让优惠政策,即买得越多,则价格越低。

具体处理是在购买环节价格上直接按打折以后的价格计算销售额;现金折扣则是销售货物的企业为促使购买者尽快偿还货款而采取的一种折让优惠政策,对于销售企业而言是一种理财费用,其折扣额如果不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反映的,就不能冲减销售额;而销货退回与价格折让则是在发生质量问题或者部分退货,并取得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销货退回或价格折让证明单的情况下对销售额进行冲减。

其二,在以旧换新销售方式下,应注意不能在销售额中扣减旧货收回的价格。

其三,在还本销售方式下,不能扣减还本额。

其四,在以物易物销售方式下,应注意将其分解成销售货物与采购商品两个环节来处理,同时价格必须在合理的范围。

第三,税法销售额的确认时间与会计制度有差异。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销售收入实现需要四个条件同时实现:

一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二是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三是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四是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而税法对销售收入实现则有具体规定:

一是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二是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委托手续的当天;

三是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四是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五是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六是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从两方面的规定来看,会计制度体现出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而税法更注重收入形式的规定,只要相关手续符合税法要件的规定,就标志着纳税义务发生。

最后,销售额的确定还需注意一些具体细节:

含税价格与不含税价格的换算;价外费用和返利一般是以含税价格收取的,在具体计算时应将其折算成不含税价格;消费税包括在销售额中,应注意从2001年5月1日起白酒和烟的消费税实行复合型税率,在计算时应注意不要遗漏从量定额征收的消费税。

1

2

让你的销售业绩倍增的谈判技巧

让你的销售业绩倍增的谈判技巧一:

顺序改一改,生意滚滚来

人们做决策会受到环境的影响,有时候不需要改变产品本身,只需要改变人们看到这个产品之前的体验,就能改变此人对东西的印象。

我们来看一个关于电视收费的调查研究:

第一个方案:

价格在前,产品数量在后。

300美元可以看到600小时的节目。

第二个方案:

数量在前,价格在后。

600小时的节目收费300美元。

分析结果显示,人们选择第二个方案的更多。

人们更喜欢产品数量在前,价格在后的顺序,如果产品数量较大,就更是如此。

因为当选项变得复杂的时候,我们的注意力就会集中在最先出现的信息上,无论是产品数量、价格、时间长短。

70首歌收29.9美元比29.9美元可以下70首歌的设计更能让消费者心动。

将你想更想要传达的信息放在前面,当产品数量复杂的时候,一般放在前面更能够让消费者青睐。

让你的销售业绩倍增的谈判技巧二:

报价精准一点儿会更好

在谈判中率先报价能够形成锚点,影响对后续的报价和还价,除此之外在报价中入错采取精确报价的方法同样会有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在一项研究中,受试者参与了模拟一款小型器械的销售谈判,扮演卖家,看到了三种潜在顾客的报价。

一个报价是整数,2000美元,另外两个是精确的数字:

1835美元和2135美元。

谈判开始了,经过一系列的讨价还价,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两个拿到精准报价的两组受试者,还价的幅度要温和得多:

平均比开价高出10%~15%。

可是拿到200美元报价的那一组的平均要价要比开价高出23%。

鉴于这个结果,给出精确开价这么一个额外的举动,似乎拉近了谈判双方的距离。

因为拿到了精准报价的一方,更加容易认为报价方必定花了时间和心思来准备谈判,所以他们必定有充足的理由来支持这个精准数字。

所以,在报价的时候不要把报价数字四舍五入变成整数,更不要以为这样做会让客户更容易答应你,相反,在价格谈判中把精准数字价格提出来让你更有主动性。

让你的销售业绩倍增的谈判技巧三:

定价末尾数字有玄机

不管是在线下超市还是在网上,我们经常会看到9.9元、19.9元、88、99元、128等的定价,为什么他们都采取这样的定价法呢?

其中到底有什么玄机呢?

首先以19.9的价格尾数意味着合算,在消费者购买东西的时候,促进他们的购买欲望。

同时以19.9结尾的价格会产生将挡效应也就是说19.9元的东西不会归纳到20元及以上的那一档去,形成微妙但是很强烈的对比。

其次,那些以6和8结尾的数字是和中国的文化是有很大的关系,中国人喜欢喜庆、向往美好的东西,因此以6和8结尾的价格整数能够让人们感觉到很美好的感觉。

这也很好解释为什么很少看到以4结尾的定价,因为这个寓意太不符合人们意向了。

所以,整数末尾定价要具备产生将挡效应同时要符合人们对数字的敏感性,这样的话对于产品的销量是起到了潜移默化的增长作用的。

让你的销售业绩倍增的谈判技巧四:

化整为零,以小搏大

有一个网上慈善捐款的案列:

最初的版本:

是请想一下这40名学生。

为了帮助者40名学生,你愿意捐多少钱?

请把你的捐款数额写在这里。

化整为零版在决定要帮助40名学生该捐多少之前,请先假设一下,假如你只帮助一个学生,你会捐款多少?

请把你的捐款数额填写在这里。

这个捐款项目一开始,并没有引起大家的关注和反响,后来使用了化整为零版本,捐款的数额成倍增加。

化整为零,将大的数字化解到人、化解到天、化解到事,越具体对人越有冲击感。

以小搏大。

拓展:

销售谈判四个小技巧

一、修改交易条件

如果是价格上的分歧,可以尝试提高付款比例、承担物流运输费用、缩短回款期限、调整交货时间等办法,找到符合买卖双方利益而总体金额不变的双赢方式。

你在某方面让步的同时,作为回报要求对方在其他问题也做出让步,切勿在僵局时单方面让步。

二、换谈判代表或小组成员

随着谈判的深入,双方对议题的分歧慢慢地演变成对人的分歧,很多谈判僵局是人为造成的,双方因为不同的思想而产生不可调和地隔阂,甚至个人恩怨凌驾于企业利益之上,及时调换谈判人员可以缓和双方紧张的关系。

在团队谈判时,为了整体利益某位成员会扮演一些不受欢迎的角色,即前面讲到的黑脸/白脸策略,当谈判进入相持状态时,必要时请这位谈判手离席,请放心,他不会因此感到没有面子。

三、谈判对手信息的收集

谈判对手的信息同样是由企业和谈判代表两方面组成。

企业信息主要偏重于企业背景、企业规模、资金情况、信誉等级、经营状况及经营战略等方面资料的收集,与谈判相关的信息也需要详细地调查,比如,销售政策、销售组织、价格政策、行业地位、市场份额。

谈判代表个人资料包括企业职位、授权范围、职业背景、谈判风格及性格爱好。

作为企业的谈判代表,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应该时刻关注相关行业信息的演变并持续进行系统性地收集,其中同行企业和潜在合作者的信息尤为重要。

谈判对手信息的收集不是一日之功,只有日积月累、坚持不懈才会有最终的收获,任何一次谈判的日程安排都是紧凑的,临阵磨枪只会使你失去先机。

四、本企业信息的收集

在了解对手前要对自身状况有清晰的认识,这是你日后制订谈判策略和计划的基础。

自身的信息比较容易收集,但要注意一定是有关谈判的关键信息。

首先要对本企业总体成本状况及单项产品成本进行深入的了解,因为价格永远是谈判的焦点,只有在熟悉产品成本的基础上才能够制订出有效的价格策略,设计出最佳报价与最低所能承受的价格底线。

同行业相关产品的价格体系也是前期调查的重点,你要比谈判对手更加了解本行业的价格现状和走势,因为你的对手在谈判中一定会用其它企业的产品的价格来压低你的报价,唯有胸有成竹才能以不变应万变。

商务谈判并不全是由谈判代表单枪匹马完成的,较为重要的谈判是由多位代表共同完成的。

谈判团队由不同领域的专家组建而成,一般包括营销、财务、技术、法律等专业人员。

你如果是谈判小组的负责人,就必须对每一位小组成员进行全方面的了解,比如性格的了解、思维方式的了解、心理素质的了解、专业知识的了解等等,小组成员的选择必须要非常严格,除了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外,还要懂得一定的谈判知识以及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并且每一位成员都应该具备独当一面的能力。

既然是团队,相互间的配合就要非常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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