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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制度docx

新建铁路长春(开安)至西巴彦花线

 

 

安质环保部安全管理制度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长西铁路项目经理部

2016年4月9日

 

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项目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加强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长西铁路项目经理部。

三、安全管理目标

1、积极排查、及时整改重大隐患,遏制险性事件发生,消灭因违章施工造成铁路行车一般D类及以上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生产责任事故;2、年度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轻伤率控制在0.3‰以内。

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自控体系、安全技术措施保证体系及作业标准、操作规程等,明确安全职责,设置专职安全检查机构,项目部配置安全总监和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各分部、架子队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小组职责是:

1)组织制定安全目标。

2)组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执行情况。

3)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排查、控制方案。

4)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项目专项安全方案。

5)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实施应急演练。

6)及时处置、上报事故。

7)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

2.项目部安全领导每旬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研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解决安全问题的措施。

3.作业班组执行“三工”安全制度。

4.2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

项目部设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书记、安全总监、副经理、总工任副组长,安全环保部、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计划合同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调度室、分部负责人等部门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内容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代表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长西铁路项目经理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事项,并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特殊情况根据工程的安全等级、特殊部位适时决定进行专项检查、抽查。

2)学习、传达、贯彻国家、省市、部委、长达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及规章制度,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听取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及时组织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隐患。

4)针对下一步重点工作,提出具体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

5)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架子队和个人提出奖励建议,报上级审批。

4.3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

1.检查主要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操作性。

2)施工项目的工序及工艺布置是否合理;各工序、工艺、危险源控制措施是否合理、正确、有无遗漏。

3)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是否进行检验,是否符合技术性能要求和安全防护规定。

4)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5)施工工序是否有安全技术交底。

6)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

7)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是否配齐。

8)临时用电、防火设施是否配置合理。

9)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

10)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有安全专项方案。

11)与相关方的安全协议是否签订。

4.4安全工作交接制度

1.安全工作交接班种类

1)施工现场、临时库房、驻地安全巡守。

2)工序、工种交接班。

2.交班时间:

每日7:

30~8:

00时(特殊情况另行确定)。

3.交班内容、要求

1)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必须在现场交接,严禁在现场以外的地方交接班。

2)交接班必须实行对口交接,上不清、下不接。

3)交班人员应对现场情况、设备运行状况等作详细介绍,接班人员应对设备状况、现场情况等进行检查核实,若发现存在问题,交班人员须处理完毕方能下班。

4)执行交接班签认制度,并保存好记录。

5)交接班出现问题,由主管负责人负责。

4.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及有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项目特殊工种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证书后,每年需接受有针对性地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项目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7)新进场的员工,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培训,项目部三级即项目部、架子队、班组三级,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6学时,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教育内容

1)新进场的员工,接受架子队、班组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A.工程架子队级教育内容:

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在施工中所使用的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及预防煤气中毒知识;

B.班组级教育内容:

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安全作用;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2)待岗、转岗、换岗安全教育

A.施工人员转入到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B.转场安全教育内容:

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注意事项及典型事故案例;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A.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

B.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小于4小时,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C.教育内容:

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和职责;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场所。

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4)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内容:

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工人,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操作。

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作,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3.安全教育形式

包括教学、讲座、经验介绍、事故案例分析等。

4.安全教育档案管理

1)项目部根据工程概况及施工进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台帐。

2)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讲义、授课人及参加教育人签到表、考试试卷、会议照片)。

4.6项目使用劳务工安全培训规定

1.对劳务工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项目部使用的劳务工,必须全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1)劳务工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A.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

B.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C.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特点。

D.工程施工中因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E.介绍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情况。

F.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制度、规定。

G.讲解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五大伤害等事故的控制措施。

H.讲解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2.转岗、换岗安全教育

1)施工人员转入到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2)转场安全教育内容:

A.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B.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注意事项及典型事故案例。

C.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1)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

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小于4小时,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3)教育内容:

A.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B.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C.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场所。

E.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在安全教育培训跨年度后,要结合当地和国家的新政策,总结上年度工作,进行重新培训考核。

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内容:

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操作。

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作,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6.安全教育形式

包括教学、讲座、经验介绍、事故案例分析等。

7.安全教育档案管理

1)项目部根据工程概况及施工进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台帐。

2)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讲义、授课人及参加教育人签到表、考试试卷、会议照片)。

4.7安全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预案、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等。

2.检查方式

安全检查方式有项目部组织的定期的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巡回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班组自我检查。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次安全检查由安全总监组织带队,工程、安质、设备等有关部门参加检查。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部生产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巡回检查。

3)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脚手架、施工用电、铁路营业线施工、桥梁起运架、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问题和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

参加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组的人员由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专项作业负责人组成。

4)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施工所在地气候的特点,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如雨季防洪防汛安全检查、冬季预防雨雪灾害安全检查等。

5)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是针对节假日前后防止员工思想松懈而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

6)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A.自检:

由班组长组织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B.互检:

由领工员组织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C.交接检查:

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或操作前,由工地负责人组织班组长、安全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对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和验收,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或操作。

3.隐患处理

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号制度,制定的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4.8施工班组“三工安全”制度

1.工前安全讲话制度

1)每日上班前,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本班施工人员,针对当天施工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结合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施工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并跟踪落实,做好活动记录。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作业前,项目部和架子队负责人,必须详细、全面认真地依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讲解安全要点,作业人员掌握安全技术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2.工中安全检查制度

架子队、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在施工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检查作业场所安全状况,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不安全因素,消除安全隐患,随时纠正违章行为。

下班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确认机电是否拉闸断电,用火是否熄灭等,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准离开现场。

3.工后讲评安全制度

各项目部和架子队建立每周一次安全生产活动日制度,讲评一周安全生产情况,学习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研究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表彰遵章守纪安全好的工人,批评违章行为。

4.9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事故报告程序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安全问题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救援。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2007年第493号令)的相关规定。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一般事故由项目部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般事故以上等级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火灾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集团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有下级负责调查的事故。

4.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对项目部主要领导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对项目部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对事故单位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行政警告处分。

5.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对项目部主要领导人员给予行政撤职及以上行政处分;对事故项目部所属公司主要领导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对事故单位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人员给予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者引咎辞职。

6.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给予撤职及以上处分。

4.10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危险部位:

是指存在危险因素,容易造成作业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伤亡的地点。

危险部位应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并设置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危险部位是指:

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现场施工负责人要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使用设施设备和材料的情况及存储物品的情况,具体确定本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并设置明显的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安全防护设施要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设置,设置要合理,要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并由使用班组长具体负责保管和指派专人看守。

安全标志要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设置,安全标志要醒目清楚,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看守。

2)各种安全防护工具要经过设备管理和安质部的检查、审核,经过检查合格的方可使用。

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要设置在明显地点,让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夜间要在围挡上及防护栏上设红色警示灯。

4)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即《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719——1996)。

5)铁路营业线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的制作及设置,必须严格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及《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等相关规定办理。

2.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严禁擅自移动或者拆除。

4.11施工及生活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及生活用电必须遵守以下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线(缆)必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电线(缆)必须与负荷相匹配;配电箱、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要与其负荷量相适应。

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封闭加锁,专人管理。

3)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作保护接零,手提式电动机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等。

4)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必须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安全隐患。

2.施工及生活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在现场的闸箱上私拉乱接,确有需用应请现场专职人员进行操作。

2)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脚手架上应加绝缘,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

3)电源线路不得破损、裸露、接触潮湿地面以及接近电源和直接绑在金属构件上,在电源插座上连接线路时,必须用插头连接。

4)照明电灯、电线、电闸箱要符合要求,外线接头要用防水绝缘胶布包好。

5)拆除照明设备,不得留有带电部分,如必需保留时,则应切断电源,线头以绝缘固定距地面2.5米以上的适当处。

6)员工宿舍严禁私接乱拉电线、插座、电器设备等。

7)除试验室使用的电器养护设备外,其它单位严禁使用电炉。

4.12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项目部易燃易爆物品种类

1)员工食堂用液化石油瓶;

2)现场施工用乙炔、氧气瓶。

食堂用液化石油气、气割气焊所用的能源氧气、乙炔,均为易燃易爆气体;氧气瓶、乙炔瓶、液化石油瓶都属于压力容器,火灾和爆炸是使用中的主要危险源。

2.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的使用、保管规定

1)液化石油气瓶的使用方法、保管规定

A.液化石油瓶的使用方法

1.1.1安全距离符合规定,使用前首先打开气源开关,点燃点火棒。

1.1.2轻轻打开燃气阀门用点火棒点燃燃烧器。

1.1.3调整气阀和风门,将火焰调制最佳状态。

1.1.4使用完毕立即关闭阀门。

B.保管规定及注意事项

1.2.1经常检查管路密度,如有漏气现象,立即停止使用,与厂家联系或请专业人员维修,合格后再使用。

1.2.2保持燃烧器清洁,防止气孔堵塞。

1.2.3火焰脱火,回火时应调小进风量,直至火焰正常。

1.2.4燃烧时出现火焰时应调大进风量,直至火焰正常。

1.2.5如反复调试无效,应与厂家联系,进行维修。

1.2.6运输搬运中防止撞击。

1.2.7备用液化石油气瓶(限一瓶)与正在使用的气瓶必须按规定存放。

1.2.8液化气瓶的保管、检修、使用由食堂负责人负责。

3、施工用氧气瓶、乙炔瓶使用、保管规定

1)经常检查管路气密度,如有漏气现象,必须立即进行更换停止使用。

2)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

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沾土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3)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软管经过车道时必须加护套或盖板。

4)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按规定存放。

5)开启氧气瓶气阀门时,按规程作业。

6)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7)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物,然后安装减压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8)点燃焊(割)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瓶调整火焰。

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氧气阀门。

9)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10)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

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必须先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

乙炔软管着火时,必须先熄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11)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

焊枪内若带有乙炔、氧气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12)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软管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蒸汽、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13)作业结束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

14)备用氧气瓶、乙炔气瓶(各限一瓶),必须按规定存放。

15)切割、补焊封闭的容器、管道或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管道,必须彻底地将容器、或管道内的易燃、易爆物质置换干净。

否则,严禁进行切割、补焊作业。

16)乙炔瓶、氧气瓶的保管、检修、使用由班组长负责。

4.13安全文明工地管理制度

1.工地管理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文明工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设专人负责整改,整改结果报局项目部。

2)检查对施工工人上岗、换岗及劳务人员进场进行安全教育的落实情况,确保岗前培训达到100%。

3)检查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对特种作业人员要检查其是否持有操作许可证,同时检查其上岗前的登记造册和再次考核认可的执行情况,确保持证上岗。

4)检查不同工种、工序的安全操作程序、岗位责任、劳动纪律制定情况,确保岗位分工明确,作业有序,纪律严明。

5)各班组要坚持日常性检查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施工现场要保持环境整洁、卫生,道路平整通畅,作业区内设有标准规格的安全标志牌。

7)材料的存入场地应平整夯实,排水设施齐备,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存放,并设专人保管。

8)检查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2.驻地管理检查

1)检查项目部、架子队生活区的统筹规划计划的合理性,确保驻地区域建设符合标准化的要求。

2)检查驻地排污工作,确保生活废水、食堂排污符合环保要求。

3)驻地的卫生区要坚持经常性检查,确保卫生条件良好。

4)职工宿舍卫生及用电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保持室内整洁,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3.食堂管理检查

1)食堂必须设置独立的操作间、库房和燃气罐存放间。

2)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要配备齐全,地面要硬化。

刀、盆、案板等炊具和存放柜必须生熟分开。

4.检查方式

1)定期检查:

项目部按月度定期组织检查。

各分部每旬定期检查,并形成记

录,实施奖惩制度,起到督促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

2)不定期检查:

局项目部根据施工中具体的倾向性问题进行抽查或巡查。

3)季节性检查:

根据不同季节施工中具体的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4)节假日检查:

认真检查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落实节日安全防范措施检查。

4.1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它直接指导施工生产。

工程施工安全与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贯彻、执行有着紧密的联系,项目部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情况及时实施安全技术交底的各项工作。

2.安全技术交底分为局项目部安全质量部组织的对各分部施工负责人、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安质部对架子队九大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架子队对各班组及全体施工人员的交底;架子队安全员和班组长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1)工程特点,现场实际情况。

2)工程任务与进度要求,安全事故隐患部位。

3)施工注意事项、操作要点、安全事项等。

4)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5)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特殊安全要求。

4.安全技术交底的方法

1)由项目部安全总监分级组织,工程部、安质部参与,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就该项施工工艺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及施工项目主要安全技术方案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2)安全质量部安全工程师负责对架子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架子队要向领工员(或工班长)进行具体的书面交底,双方必须互相签认。

3)对重大、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或新开发的技术项目,在施工前由项目经理部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业安全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便掌握该项目的特殊安全要求和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4.15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安全生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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