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题1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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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题1及答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题
答题人:
设备管理部张树鹏
一.选择题: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 2003年12月31日 颁布实施的。
(A)
A.2003年12月31日 B.2004年12月31日
C.2005年12月31日
2.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除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外,还有 严重警告。
(A)
A.严重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3.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年 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B)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4.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 严重警告处分(B)
A.警告处分 B.严重警告处分 C.留党察看处分
5.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B)
A.一 B.二 C.三
6.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 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B)
A.一 B.二 C.三
7.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 C)
A.一 B.三 C.五
8.党员小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装修自己房子购买地板时,总价8000元,只支付了2500元,请问,小陈这行为是属 非法占有 性质的违纪行为。
(C)
A.贪污 B.受贿 C.非法占有
9.李局长,接待一外地来的高中同学,共用了3500元,签单报销,请问,李局长这行为是属 非法占有 性质的违纪行为。
(C)
A.贪污 B.受贿 C.非法占有
10.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 六 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B)
A.三 B.六 C.十二
11.机关干部小李包养情妇,要给予 开除党籍 处分。
(A)
A.开除党籍 B.警告 C.留党察看
12.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追究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责任。
(C)
A.父母、配偶 B.子女及其配偶
C.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13.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属于 贪污性质的违纪。
(A)
A.贪污 B.受贿 C.挪用
14. 一公立中学校长在订购学生书籍中,接受书店的的回扣5000元,归个人所有的,要以 受贿 性质处分。
(B)
A.贪污 B.受贿 C.挪用
15.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依照 受贿性质来处理。
(B)
A.贪污 B.受贿 C.挪用
16.个人借用公款超过 六个月不还的,追还所欠公款,情节较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的。
但确因生活困难到期无力归还的除外。
(C)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17.一单位开会,用财政的经费购买了香烟150条,总价67500元,分发给与会人员,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后该单位负责人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请问该单位负责人犯了 挥霍浪费公共财产 性质的错误。
(B)
A.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
B.挥霍浪费公共财产 C.开会不能吸烟
18.小张为了感谢党员干部小黄在办证中给予的方便,送给小黄现金6000元,小黄予以收受,小黄要给予 开除党籍 处分。
(C)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开除党籍
19.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 受贿性质处理。
(A)
A.受贿 B.贪污 C.违反财经纪
20.一机关单位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领导班子予以私分,以 受贿性质的错误处理。
(A)
A.受贿 B.贪污 C.违反财经纪律
二、判断题:
1.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
(√)
2.党内可以有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
3.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
4.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
5.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可以允许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
(×)
6.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
7.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
8.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
9.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
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
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
(√)
10.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
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
11.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12.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
13.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可以保留.(×)14.违纪党员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
15.违纪党员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
16.违纪党员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
17.违纪党员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
18.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
19.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
20.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
21.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
22.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
23.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分。
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
24.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25.党员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
()
26.党员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可以不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27.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
28.一事业单位预备党员利用职权拿本单位8000元来抄股票,五个月后归还,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
29.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可以不用开除党籍。
(×)
3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
31.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
(√)
32.小陈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价值500元,可以不登记交公。
(×)
33.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34.从国(境)外携带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境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35.小张贪污单位公款5000元,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36.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37.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38.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39.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40.大家都可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
41.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42.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43.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44.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45.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46.挪用公款20000元归个人做生意,时间不足三个月,可以不用处分。
(×)
47.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或者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相违背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48.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支付、报销的,数额不大的是没有关系的。
(×)
49.不按照规定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和其他相关处理手续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
50.小赵参与歌厅唱歌,并用公款支付了450元,因数额小是没有关系的。
(×)
51.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
52.共产党员遇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为了保护自己可以不救。
(×)
53.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54.党员干部可以在外地经商办企业的。
(×)
55.党员干部可以从事同他职权无关的有偿中介活动的。
(×)
56.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57.党员干部可以兼职取酬。
(×)
58.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59.党员领导干部可以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
(×)
60.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追究纪律责任。
(√)
61.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
62.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63.事业单位可以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
(×)
64.党员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65.国家机关为了本单位的福利,可以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66.国家机关,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
(√)
67.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68.党员干部可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
(×)
69.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
70.一机关单位财务人员小张用本单位资金10000元来还一亲戚的企业贷款,一个星期就归还了,因为归还时间快,数额不大,小张可以不用处理。
(×)
71.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较大的,可以责令其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72.党员进行走私,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73.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
(√)
74.包庇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受纪律处分人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75.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76.规划局局长通过教育局陈科长帮助一朋友的女儿调动工作,收受这朋友5000元,因该局长没有利用自己的权力,不算违纪。
(×)
77.党员非法占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78.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79.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拨款、退税款或者补贴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80.可以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
(×)
81.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在对内对外活动中接受礼品应当上交而不上交的,要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
82.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追究纪律责任。
(√)
83.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要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
84.党员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是没有关系的。
(×)
85.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为账外的,要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
86.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
87.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88.党组织负责人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错误决策的,要追究纪律责任。
(√)
89.不制止、不查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要追究党组织负责人纪律责任。
(√)
90.对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闹事、罢工、罢课或者其他重大事件,严重影响生产、工作、教学和社会正常秩序的,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91.对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的,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92.对发生的重大事件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93.不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发生爆炸、火灾、交通安全、建筑质量安全、矿山安全以及其他事故的,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94.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学校、幼儿园或者公共场所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95.违反有关规定,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以各种方式乱收费、乱摊派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96.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强令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97.党员干部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据调查统计,有近94%的人喜欢亲戚朋友送给自己一件手工艺品。
无论是送人,个人兴趣,装饰还是想学手艺,DIY手工制作都能满足你的需求。
下表反映了同学们购买手工艺制品的目的。
如图(1-4)98.对因工作失职、渎职,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较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者,以及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重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主要领导责任者,根据损失的数额及影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二)上海的人口环境对饰品消费的影响99.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申诉材料私自扣押、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被批评人、被检举人、被控告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100.侵犯党员或者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101.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102.诬告陷害他人,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众上所述,我们认为:
我们的创意小屋计划或许虽然会有很多的挑战和困难,但我们会吸取和借鉴“漂亮女生”和“碧芝”的成功经验,在产品的质量和创意上多下工夫,使自己的产品能领导潮流,领导时尚。
在它们还没有打入学校这个市场时,我们要巩固我们的学生市场,制作一些吸引学生,又有使学生能接受的价格,勇敢的面对它们的挑战,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103.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上述所示的上海经济发展的数据说明:
人们收入水平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给上海的饰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为造就了一个消费额巨大的饰品时尚市场提供了经济基础。
使大学生对DIY手工艺品的时尚性消费,新潮性消费,体验性消费成为可能。
104.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与此同时,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对大学生创业采取了政策倾斜: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但此项优惠不适用于建筑、娱乐和广告等行业。
105.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可以不开除党籍。
(√)
106.拒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赡养义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五、创业机会和对策分析107.遇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108.党员干部小李进行色情活动,给予警告处分。
(×)
四、影响的宏观环境分析109.嫖娼、卖淫,或者组织、强迫、介绍、教唆、引诱、容留他人嫖娼、卖淫,或者故意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3)心态问题110.观看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