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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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2016年在全市继续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
为确保攻坚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投资拉动和大项目带动战略,把项目建设作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和推动“供给侧”改革的第一抓手。
围绕“3325”工程,开展六大攻坚行动,加强项目开发储备,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强化项目跟踪服务,破解项目建设瓶颈,促进项目竣工投产。
注重项目当年有效投资,注重政府投资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为“十三五”开好局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xx形成新支撑、新格局。
二、攻坚目标
大力实施“3325”工程,即:
围绕30个工程,重点推进301个重点项目,带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突破2500亿元,同比增长18%以上。
推进“三个一”产业发展大项目计划,即:
各县市区策划1个以上总投资过30亿元的项目,确保新开工1个以上总投资过20亿元的项目,确保1个以上当年投资过10亿元的项目。
其中国家级园区有2个以上总投资过10亿元的项目,省级园区有2个以上总投资过5亿元的项目。
每个县市区必须新开工1个以上ppp项目。
1. 攻坚分工
坚持“突出重点、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项目攻坚的主体责任,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牵头市级领导。
坚持市级领导联系项目责任制,牵头市级领导要主动了解项目情况,掌握项目进度,通过现场办公等形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行业主管及统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重点项目推进,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统筹安排和认真做好本行业重点项目的调度、协调、服务等工作,加强与项目业主单位的联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本行业内重点项目的开工率、竣工率,确保完成行业内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统计部门负责重点项目统计工作,及时提供统计数据,分析预测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及发展趋势。
市直服务责任单位。
项目市直服务责任单位安排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项目日常调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牵头市领导汇报项目相关情况;项目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指导和帮助业主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审批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应主动沟通、密切合作,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切实形成加快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合力。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项目所在地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推进,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加快征地拆迁进度,确保按时供地。
明确专人,加强与项目业主单位和相关市直部门的联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促未开工项目早开工,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早日竣工投产。
项目业主单位。
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尽早竣工投产。
强化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建设。
主动与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衔接,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服务责任部门的工作进行如实客观评价。
四、攻坚任务
(一)项目开工攻坚行动。
围绕115个新开工项目,特别是18个年度完成投资过10亿元的项目,着力解决制约项目开工的突出问题,采取倒逼推进责任制,强力推进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建设。
强化项目前期工作,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完成可研批复后才能开工建设,其他项目必须完成立项审批等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
组织相关市直部门不定期开展“深入项目一线排忧解难”活动,通过代办、在线审批、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问题交办等方式,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二)项目竣工攻坚行动。
加快推进153个重点续建项目建设,重点解决项目建设在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确保59个项目按计划竣工,特别是要确保一批事关国计民生的续建项目年内竣工投入使用。
(市住建局牵头负责)
(三)前期策划攻坚行动。
积极包装策划200个重大前期项目,每个县市区至少策划包装20个总投资过2亿的重大前期项目。
重点抓已列入计划的33个重点前期项目,强化过10亿的大项目的包装策划,确保各县市区策划包装1个以上总投资过30亿元的项目。
项目策划应围绕“十三五”规划、国家政策方向和xx优势来开展,前期项目定位及功能应符合本地区域经济产业发展;项目规划应与城市总规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项目用地性质及规模应符合政策规定;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要明确,投入产出分析可行;项目建设主体要明确。
提高前期策划项目转化率,对项目投资主体明确,资金来源明确,国土用地符合规划的项目,尽快完成规划、国土、环评、备案(核准)、招投标等前期审批程序,尽快启动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确保年内可开工建设,形成有效投资。
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经济发展贡献较大、产业带动效果较好、能迅速转化成开工的优秀项目予以通报表扬,适当给予加分。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四)项目融资攻坚行动。
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等财政性资金支持。
全年开展2次以上项目融资对接活动,通过银企对接,引导金融部门在融资方面向重点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
加强项目审批与银行贷款审核的联动,建立项目与资金互动的信息平台。
全面推广ppp模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积极支持项目业主扩大直接融资。
确保新增融资贷款220亿以上。
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安排部分应按项目资金需求及时拨付到位。
(市经济金融办牵头负责)
(五)征地拆迁攻坚行动。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为征地拆迁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区内征拆工作。
开展征地拆迁“双百”行动,即:
集中200天时间,开展征地拆迁百日攻坚和再攻坚,确保完成4万亩土地征拆和45万平方米房屋征拆攻坚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点突破,为重点招商项目和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提供有力的供地保障。
继续开展“清零”行动,确实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国土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确实加大土地调规和报批力度,按照项目进度节点要求提供用地保障。
(市征拆办牵头负责)
(六)招商履约攻坚行动。
全年组织2次以上重点项目发布推介、招商活动,通过各种渠道、不同方式不定期发布一批政策和招商引资项目信息。
突出大项目招商履约。
各县市区要加快项目前期调研、选址、规划、用地和立项审批等前期手续办理,力争转化率达50%以上。
建立签约项目履约推进责任制,将项目履约落地的阶段目标和进度按要求分解、细化、量化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形成分工明确、进度清晰、便于监督的目标责任体系。
重点招商履约项目100个,确保当年履约率达70%,标准厂房招商率达60%。
(市商务和粮食局牵头负责)
五、攻坚措施
(一)对口联系项目服务机制。
实施“一个项目、一名牵头市级领导、一个以上服务责任单位、一套时间任务计划”的工作机制。
牵头市级领导主要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直服务责任单位要制定项目推进目标和任务倒排计划,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及时调度和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告联系的市级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为本区域内项目推进提供全程服务。
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本行业内项目的整体推进。
(二)完善项目调度讲评机制。
完善重大项目信息报送和调度制度,启用xx市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采取“月调度、月通报、月交办、月销号,季讲评、季排名,年度考核”的调度机制。
原则上领导小组分别在4月、7月、10月集中组织三次讲评活动,采取现场查看进度、集中汇报、市主要领导讲评的方式进行,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各行业主管部门、市直服务责任单位要积极参与月调度、季讲评工作,负责解决项目推进中涉及本行业、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并按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的通报以及组织季度讲评排名和年终考核。
(三)健全问题交办责任机制。
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由市级联系领导牵头,有关责任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参加,现场办公解决。
同时,实行问题交办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根据项目业主请求解决的问题,形成交办函,明确任务内容和完成时限,交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服务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承办,承办结果及时报送“项目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落实项目通报约谈机制。
实行“一通报、三约谈”的推进机制。
“一通报”:
每个月对进展情况进行内部通报,每季度通过新闻媒体通报排名情况。
“三约谈”: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连续2次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和市级平台公司负责人,市委组织部约谈排名靠后的行业主管部门和服务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市纪委约谈行政许可推进缓慢的市直相关行政许可单位负责人。
(五)强化考核问责机制。
坚持客观实用和分类考核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完善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出台考核办法,统一组织考核工作,市征拆办负责制定征地拆迁考核细则及日常考核。
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对在“项目攻坚年”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及立功个人、项目建设管理先进工程给予通报表扬。
对工作不力、敷衍懈怠、不能按期完成任务计划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六、攻坚步骤
“项目攻坚年”活动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至3月)
1.做好组织准备工作。
完成项目情况的调查摸底,确定2016年全市重点项目名单,制定“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安排市级领导联系的项目。
2.召开全市动员大会。
3月,组织召开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和相关项目单位参加的“项目攻坚年”动员大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3月至12月)
在全面抓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集中举办主题活动,确保“项目攻坚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考核总结阶段(2017年1月)
组织对“项目攻坚年”活动进行考核,并召开“项目攻坚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
研究建立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
七、攻坚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市2016年“项目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攻坚年”活动的日常管理、调度、协调和考核等工作。
强化市人大常委会对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项目攻坚情况的监督评议。
(二)优化建设环境。
树立审批服从于项目建设的意识,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清理各类审批、核准、备案、收费等事项和办理程序,优化保留项目内容,减少各审批环节的前置条件,严禁在工程建设审批程序中搭车加载与审批无关联的事项。
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限时办结。
供电、供水、供气、供油、道路交通运输等特殊行业和部门,要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主动搞好衔接,优先予以保障。
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搞好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有关执法部门要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干扰重点项目建设的行为,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营造浓厚氛围。
开展“项目攻坚年”宣传发动活动,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相关新闻媒体,集中安排活动专栏宣传报道。
新闻媒体要定期安排栏目,加强舆论引导,组织“新闻记者项目攻坚行”,对先进典型进行报道,对工作进展不力、连续2次被约谈的单位进行集中曝光。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活动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将每季度讲评排名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营造“各地比进度、部门比服务”的比学赶帮超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