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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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华南理工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华南工〔2015〕4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级党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备案建册,并认真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第七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填写《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党委(一般指二级党委;不设二级党委的指学校党委,下同)备案。

第八条党支部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定期将培养联系人考察意见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上;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九条 各二级党委(总支)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未经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第十条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各二级党委(总支)每半年、学校党委组织部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

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一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党组织。

原单位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党组织。

各二级党委(总支)应当主动联系因升学或工作调动进入学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对其入党申请书和其他相关发展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二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填写《确定发展对象备案表》报党委备案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三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四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所在党支部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五条各二级党委(总支)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

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对于经历比较单一的发展对象(一般指本科生和连续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档案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

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

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六条学校党委党校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学校党委党校组织的发展对象培训班,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党委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没有取得结业证书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七条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含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情况,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的情况,党支部审查综合意见,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报党委预审。

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即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中相应位置)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十九条经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会。

第二十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一并报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

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二条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审批。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在上报党委审批之前,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三条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含特邀党建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四条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

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发放《吸收新党员通知书》。

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五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将《接收预备党员备案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六条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经学校党委审查后,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七条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填写《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八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各二级党委(总支)或党支部组织进行,每年至少一次。

第二十九条党支部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

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党委批准。

第三十一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

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党委审批。

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含预备期考察情况、征求党员及群众意见情况、党支部审查综合意见、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报党委预审。

经党委预审合格的预备党员,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一并报党委审批。

党总支不能审批正式党员,但应在上报党委审批之前,对支部大会通过转正的正式党员进行审议。

第三十二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将《预备党员转正备案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党龄起算时间,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发放《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

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三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

原所在党委(总支)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各二级党委(总支)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四条各二级党委(总支)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和《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材料,交二级党委(总支)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二级党委(总支)保存。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六条各二级党委(总支)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学校党委组织部每半年检查一次。

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上报。

重视从青年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七条各二级党委(总支)每半年应当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三十八条学校党委组织部、各二级党委(总支)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九条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

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细则适用于教职工和学生发展党员工作,合同工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本细则和《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合同工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华南工〔2010〕51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本细则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华南理工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华南工〔2009〕80号)同时废止。

以往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党支部常用文书的写法

一、入党申请书

1.入党申请书的基本写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要求入党的人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在通常情况下,入党申请人均需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入党申请书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1)标题。

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2)称谓。

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为:

“敬爱的党组织”。

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3)正文。

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

第二,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

第三,今后工作或学习的决心和努力方向,即表明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第四,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4)结尾。

申请书的结尾主要表达请党组织培养、考察的心情和愿望,一般可用“请党组织给予考察和培养”、“请党组织审查”、“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

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

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

×××”,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2.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

(1)要认真学习党章,掌握党的基本知识,重点加深对党的性质、党的宗旨、党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和理解。

(2)对党忠诚老实,向党组织反映真实情况。

(3)申请书要写得庄重、朴实。

(4)原则上要求手写。

二、思想汇报

1.思想汇报的写法

要求入党的同志在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以后,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要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这是培养自己的组织观念、提高思想觉悟的有效途径。

申请人应根据学习情况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提倡写书面思想汇报。

思想汇报的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1)标题。

居中写“思想汇报”。

(2)称谓。

即汇报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

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3)正文。

写思想汇报,要结合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真实思想情况。

具体内容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而定。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写对每一时期中心任务或党的号召的看法、态度;写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所受的启发教育、所得的体会;写面对国内外重要政治事件时自己的认识和立场;写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认识和态度;写自己当前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写自己要求进步的决心和信心。

(4)结尾。

思想汇报的结尾可写上自己对党组织的请求和希望。

一般用“恳请党组织给予批评、帮助”或“希望党组织加强对自己的培养和教育”等作为结束语。

在思想汇报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汇报日期。

一般居右书写“汇报人:

×××”,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2.写思想汇报应注意的问题

(1)应根据不同时期的思想认识状况集中汇报,或将认识深刻的一、两个方面的问题谈深谈透,不要罗列多个方面的问题泛泛而谈。

(2)要密切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切忌空话、套话、假话,不要长篇大段地抄录党章、报告、领导讲话和报刊文章的内容。

(3)要实事求是,对自己作一分为二的评价,既要对自己的成长进步进行肯定,也要找准存在的不足,敢于向党组织暴露缺点和问题。

(4)原则上要求使用华南理工大学信笺纸手写。

三、自传

1.自传的基本写法

自传是自述生平和思想演变过程的文章,即把自己走过的生活道路、经历、思想演变过程等系统而又有重点地通过文章形式表达出来,是党组织全面地、历史地、系统地了解申请入党人的重要材料,是党组织审查吸收新党员必须具备的材料之一。

自传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1)标题。

居中写“自传”。

(2)正文。

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个人成长经历。

一般从小学或七周岁写起,要写明何时、何地在什么学校读书或从事什么活动,担任过什么职务,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过何种组织,任何职务,有何其他政治问题,结论如何;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第二,个人思想演变过程。

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一般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分阶段地写明思想演变过程。

第三,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简介。

(3)结尾。

要署名和注明日期。

一般居右书写姓名,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2.写自传应注意的问题

(1)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要如实写自己的经历,要正确地评价自己。

时间、地点详实清楚,重要事件要有证明人。

(2)写自传是为了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不是实录生活经历,不要把历史和事件简单地罗列,要通过对自己思想变化的分析,明辨是非,把握方向,要寓理于叙事之中。

(3)原则上要求使用华南理工大学信笺纸手写。

四、支部综合意见

1.接收预备党员支部综合意见的基本写法

接收预备党员支部综合意见是党支部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的拟将发展对象发展成为预备党员的意见。

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1)标题。

居中写“关于拟发展×××同志入党的支部综合意见”。

(2)称谓。

即上一级党组织名称。

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3)正文。

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该同志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第二,政审综合意见(政治历史是否清白,要下结论)。

(4)结尾。

一般写“我支部拟发展×××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请审批。

”居右书写党支部名称,支部书记签名。

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2.写支部综合意见应注意的问题

(1)要客观真实地反映该名同志的实际情况,不得夸大、捏造事实,不能使用模式化的语言。

(2)内容应尽量详细,结论应清晰明确,用词应准确恰当。

五、党员及群众评议意见

发展党员要注意征求党员及党员及群众的意见。

组织党员及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评议,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有利于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保证新党员质量。

党员及群众评议应以座谈会为主,可辅之以问卷调研、个别谈话等形式。

召开党员及群众座谈会进行评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保证出席座谈会的党外群众数量,不能过少。

2.与会人员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会议记录要尽可能记录与会人员的原话。

六、转正申请书

1.转正申请书的基本写法

转正申请,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材料。

转正申请书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1)标题。

居中写“转正申请书”。

(2)称谓。

即申请人对所在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或“党支部”。

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3)正文。

主要内容包括:

写明自己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及预备期满的时间。

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要写明什么时间被延长的,到什么时间延长期满以及延长预备期的原因,并向党组织请求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这是转正申请的主体部分。

这部分应该写得全面、详实、具体。

首先,从总的方面写自己入党后,在党组织的教育下,在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党性锻炼、解决思想入党问题等方面的收获。

其次,写明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

第三,找准自己还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尤其要对照入党时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和不足),提出今后努力方向,最好制定出改进措施。

尤其是延长预备期的要重点说明延长期间的缺点问题改正情况;如果还有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必须毫不隐瞒地写清楚。

最后,向党组织表明愿意接受长期考验的态度。

(4)结尾。

在转正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日期。

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

×××”,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2.写转正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

(1)转正申请书要适时写出,交给党组织不能太早和太晚,一般在预备期满前一至二周为好。

(2)转正申请书不能过分简单、概括,要体现思想进步的连续性,对照党章,认真总结预备期间的思想进步情况和表现情况。

(3)延长预备期后提出转正申请,在写转正申请书前还需要与党组织有关负责人正式谈话,征求意见。

(4)原则上要求使用华南理工大学信笺纸手写。

七、入党志愿书

1.“入党志愿”怎样填写?

填写“入党志愿”时一定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成长过程,应紧扣三个方面的内容填写:

一是对党的认识;二是政治信念、入党动机和心愿;三是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2.“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分别指哪些人?

“家庭主要成员”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

“主要社会关系”指本人的主要亲戚朋友关系,如叔伯、姑姨等。

3.怎样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

主要填写对被介绍人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的看法和评价,被介绍人的主要缺点和不足,对被介绍人入党的态度,如“我愿意介绍其入党”的字样。

4.怎样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支部大会的决议是集中全体党员对申请入党者的意见,必须认真填写。

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说明申请入党者的基本情况(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入党动机及存在的不足等)和支部大会对他的基本评价及要求;二是记载支部大会表决的情况:

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人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

最后还要写上支部名称,通过决议的年月日,并由支部书记签名。

格式一般为:

ⅹⅹⅹ同志……(说明申请入党者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大会对他的基本评价及要求)。

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召开支部大会,大会认为,ⅹⅹⅹ同志已基本符合共产党员条件。

本支部现有党员ⅹⅹ名,其中正式党员ⅹⅹ名。

实到ⅹⅹ名,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ⅹⅹ名。

一致同意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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